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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悟之道-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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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anuttara sammasambodhi)。

“我生起知见和智观(nanaddassana),得不可退转的解脱(15)。这是我最后一生,今后更无他生。”

世尊如是讲说了此经,欢喜雀跃的比丘们欢呼赞叹世尊之语。

听着如此精辟阐述的佛法,乔陈如尊者即得清净无染的法眼(dhammacakkhu)(16),觉悟了缘生缘灭之理。(17)

当佛陀讲说此《转法轮经》时,众地神高声欢呼:“此微妙甚深之法非梵志、天人、魔王、乃至梵天所能说,今由世尊于波罗捺斯的鹿养苑开说。”

听到这一消息,四天王天,三十三天,夜摩天,兜率天,化乐天,他化自在天,梵众天,梵辅天,大梵天,少光天,无量光天,光音天,少净天,无量净天,遍净天,广果天,无想天,无烦天,无热天,善见天,以及色究竟天,一切天人同时发出了喜悦的赞叹之声。

此时此刻,欢呼声即时传遍了整个梵天世界,于此同时,三千大干世界震动不止。

一道豪光,远胜于天人之光照亮了大干世界。世尊说道:“朋友,桥陈如,你确实明白了,朋友,桥陈如,你真正明白了。”

因此,桥陈如尊者被称为阿若桥陈如。

《转法轮经》的一点醒思:

1,佛教建筑于自我体验,因此是理智的,而非玄学。

2,佛陀抛弃了一切权威,开发了自己的中道学说。

3,佛教是生活之道,是生活方式。

4,佛教的关键在于理性的悟解。

5.盲目的信仰被丢在一边。

6,强调了修证的重要性,而非信仰和教条。只有信仰和教条不能使众生得以解脱。

7.在《吠陀》经典中起着举足轻重的祭祀与佛教毫无关系。

8.没有授予思典的神祗。

9.没有联系人神的僧侣阶层。

10.戒定慧是达到涅槃的必经途径。

11.佛教的基础是可以被实践证实的四圣谛。

12.四谛与人生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佛教与人具共同轴心,且是以内心为主。

13.佛陀独自觉悟了四谛,以他自己的话,就是:此法闻所未闻。

14.作为真理,四谛不随时间的变化而改变。

15.第一苦谛涉及了自我,或自体的构成,以及生命中不同阶段。人们应对此加以分析检验和考证,这种实践将给人带来对自己的正确理解。

16.对第一谛理性的认识将铲除苦因。此第二谛谈到一般众生对感官外部事物的心理态度。

17.第二苦谛所关心的是潜伏在我们众生内心的强大能量。

18.这种看不见的强大,不可抗拒的精神能量贪是生命之苦的根源。

19.第二谛间接地谈到了过去、现在和未来。

20.佛陀承认了生死轮回的存在。

21.业力学说,逻辑推理因此而得以暗示。

22.虽然第三灭谛以个人为基础,但是,不同于第一二俗谛(lokiya),它是超越逻辑、世间的如实谛(lokattara)。

23.第三谛则完全是自己觉悟,它是由精神之眼观见之法。

24.此谛由彻底的舍离而得。不但放弃外部世界,也无著于内心世界。

25.完全断除了执著就是第三谛的获证。但应注意,第三谛不是仅仅消灭了这种力量。不然的话,这将和断灭无异。涅槃必须由断除束缚众生于此世间的力量而获得。

26.应该明白,涅槃非可造,而是获证,可以在此一生中证得。这样,虽然轮回之说为佛教一主要教法。但是,佛教的目的不依盼来世。

27.第三谛须修习第四谛而获得。

28.要消除这一强大的力量,八种具有威力的法门必须得到充分的开发。

29.所有此八法皆为心法。

30.八种强大的善心法集中起来击破一个人潜在的恶法。

31.究竟清净,从轮回中得到彻底的解脱,远离一切情欲和非死(amata)等,都是此无上涅槃的随喜功用。

32.这种解脱为圆满或为绝对纯净?后者更为确切。

33.在此每一种情形之下,有人也许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谁得以圆满?谁得以净化?在佛教中,无有众生,亦无恒久实体,但有意识的川流不息。

更准确地说,由消除烦恼不净,此迁流不息的意识得以纯净。

第二经

《无我经》(18):

一时世尊于波罗捺斯城近郊鹿养苑。其时世尊语五比丘言:诸比丘。

“世尊。”众比丘答道。

故世尊如是说:

“诸比丘,此身(rupa)无我(anatta),若此身为我(19),则此身不应受苦。‘此身如此,此身非如此,’此种可能亦应存在。但是由于此身非我、故受苦,无有‘此身如此,此身非如此.’这种可能的存在。(20)

“同样的,受(vedana),想(sanna),行(samkhara),识(vinnana)亦无我。”(21)

“诸比丘,此身常或非常?”

“非常(anlcca),世尊。”

“无常为乐为苦?”

“是苦(dukkha),世尊。”

“以此无常,痛苦,短暂之法为我:此是我,此是我所,此是神我,如此之说正确否?”(22)

“当然不正确,世尊。”

“同样的,诸比丘,受,想,行,识亦为无常和痛苦。以此无常,痛苦,短暂之法为我:此是我,此是我所,此是神我;如此恰当否?”

“当然不恰当,世尊。” 

“那么,诸比丘,汝应正智了知一切身之本性,无论过去、现在或未来,内外,粗细,高低,远近:此非我所(m’ etammama),此非我(n’eso’hamasmi),此非神我(na me so atta)。“汝应正智了知一切受想行识之本质,无论过去、现在或未来,内外,粗细,高低,远近:此非我所(n’ etam mama),此非我(n’ eso’ham asmi),此非神我(na me so atta)。”

“一切多闻圣弟子如是厌离色受想行识,远离恶业,以无著而获解脱,尔后知见生起:我证解脱,明了轮回终止,以梵行为住,所作皆办,更无此界。”

世尊说此经己,众比丘欢喜雀跃,赞叹佛说。

佛陀说此法已,五比丘业从烦恼中获得自在,无有执著。

[注]

(1)我们应该澄清对顺世派(lokayata)这一术语的普遍错误理解。此词在巴利语中(《长部》,第一品,第二经;《增支部》,第一品,第163,166;《律藏》。第二品,139;《经集》。第105页等),它是正统婆罗门的学科。这一词肯定被用来指与宇宙有关的理论学习。只不过在很晚之后出现的注疏中,它被用来指哲学唯物主义。k。n。贾雅堤拉克的《早期佛教的知识理论》(伦敦。1963,第46—57页),对此词提出了许多论证和辩论。

(2)s。罗达诃里湿努,《印度哲学》。(第二版,1929,纽约1941)。第一卷,第281—282。(罗达库湿努此文的所有资料没有一个早于公元八世纪。编者按)二、后一种翻译是从词源学上讲,此经名的原意。佛教徒所说的‘法’,即指佛陀的教导和说教(当自然是指真理而言),或指事相,或为经历因素。

(3)阿利雅(ariya,梵语arya),是公元两千年前中期移居到印度次大陆之人的自称。由于词语外廷的扩大,后来,此词具有高尚、正直之意,从而失去族成员的原始意思。

(4)这是对此概念形象化诠译的典型。它被注疏家用来作为一种有用的教育方法。这种解释没有原始词源的基础。

(5)《大品》,10页;《相应部》,第五品,第420页。

(6)现在的萨那。佛陀前生在此地以身喂养母鹿及共未生下来的小鹿。此地的现在名字是以菩萨前生名字,萨那迦那陀命名,意为保鹿者。

(7)原意“如是来”,或“如是去”当佛陀称呼他自己时,应用这一称号。

(8)战胜了情欲。

(9)即悟证四谛。

(10)即获证圣人的四道四果。

(11)pancupadanakkhandha。根据佛教,每一个人由五蕴构成,即:色受想行识。这是组成个人的五种心理和物理蕴体。色法为力量和质量。意识是由心所行行构成,共有五十二种。其中受和想被单独分开讲,余下的五十皆统称为行。

(12)巴利语应是:应断集谛。不过,当然要断除是痛苦之因,而不是相此相关的真理。这些事实证明,这些经典是由再也不在日常生活中讲说同样语言之人保存下来的。

(13)它们是:对四圣谛的知见(saccanana);对四圣谛各个方面的知见(kiccanana);对每一真谛圆满成就的知见(katanana)。

(14)每一谛有三个方面。这样四谛就有十二种。

(15)这里指阿罗汉果(arahattaphala)。

(16)dhammacakkhu-法眼意指三种未圆满圣道者,即入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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