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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被灵巧地创造,
如画般自由挥洒,
在镜中照出了永恒。’
“他所指的是上帝透过他所创造的万物,以无穷尽的表象对我们说着永生。但宇宙比阿拉纳斯所想的还要健谈,它所说的也不是只有最终的事物(这是它以较难解的形式说出的),同时也说着离我们较近的一切,而且清楚明晰。要我重复你应该知道的事,我都要感到困窘了。在交叉路口时,干净的雪地上印有明显的马蹄印,往我们左边的小路而去。那些清晰的痕迹说明了马蹄小而圆,步伐相当规则——我由此推测出那匹马的天性,以及它并没有发狂乱跑的事实。在松树形成天然屋顶的地方,有些在五尺高度的枝桠有新折断的痕迹。马儿右转的路口,有一丛越橘,上面挂有一缕黑色的长马毛,必然是马儿甩动尾巴时留下来跳……最后,你该不会说你不知道那条小路尽头有堆粪肥吧?因为我们经过下面的转弯处时曾看见南方塔楼陡峭的悬崖下,有一堆粪便污染了雪地;而由叉路的位置看来,那条小路只可能通往那个方向。”
“不错,”我说,“可是你怎么知道它的头很小,耳朵敏锐,眼睛很大……?”
“我并不确知它有那些特征,但显然那些僧侣们坚信如此!正如塞维利亚的伊西多所说的,一匹骏马要有‘较小的头,短而尖的耳朵,大眼睛,喷张的鼻翼,挺直的颈项,丰润的鬃毛和尾巴,圆而坚硬的蹄子。’假如我推论的那匹马不是马厩里最好的马,他们只会派马童出去找它,而不会由管理员亲自负起搜寻的任务。一个僧侣眼中的良马,必定就如伊西多所描述的一样,尤其——”他狡猾地笑了笑——“这个僧侣是念过一点书的圣本尼迪克特修士。”
“好吧。”我说,“但你又怎知道它叫布鲁纳勒斯呢?”
“愿圣灵敏锐你的心智,孩子!”我的导师大声说道,“它怎可能是别的名字呢?告诉你,即使是就要成为巴黎教区长的布立丹想要一匹马时,也会叫它布鲁纳勒斯的。” ※棒槌学堂&精校e书※
威廉就是这样:他不仅知道该如何阅读大自然伟大的诗章,也了解修士们怎样研读《圣经》,以及他们对整本《圣经》的想法。我们将会看到,在接下来的几天内,就会证明这是一项极有用的天赋。当时他的解释使我为自己的鲁钝感到羞惭,但今天我为自己曾参与其事感到与有荣焉,更为自己的洞察力庆幸。“真理”就和“善”一样,是本身的传播者。赞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允许我揭示这件奇事。
但我得再说回正题了,因为我这个老僧在题外注解耽搁得太久了。
话说我们到达修道院大门时,院长就在门口,在他两旁各站了一个端着金水盆的见习僧。我们下马后,他先让威廉洗了手,然后便拥抱他,亲吻他,给他一个神圣的欢迎式。
“谢谢你,阿博。”威廉说,“非常高兴在贵院落脚。这里的壮丽,真是百闻不如一见。我以天主之名,以及你所赐予我的荣耀,到此朝圣。但我也奉这片土地的君主之名——在我现在将要给你的信中有详细的说明——以他之名,我要感谢你的热忱欢迎。”
院长接过了印有皇家玉玺的信,回答说他的兄弟们已写信跟他说过威廉即将行抵此处(我骄傲地告诉自己,要让一个圣本尼迪克特教团的修道院院长感到意外,可不是那么容易的)。然后他叫管理员带我们到寄宿的房间去,又叫马夫把我们的骡子牵走。院长说等我们稍事歇息后,他再来探访我们。我们随着管理员走进修道院各幢建筑耸立在四周的中庭。
我必须再一次更详尽地说明修道院的地面区划。进了大门(这是外墙惟一的出入口),有一条两侧绿荫成趣的大道通往修道院礼拜堂。路的左边有一大片菜园,后来我获知,走过这片植物园,就是两幢包括澡堂、疗养所和植物标本室的建筑,沿着修道院弯曲的围墙而建。后侧,在礼拜堂左边,就是巍然的大教堂,和礼拜堂之间隔了一片墓园。礼拜堂朝北的门正对大教堂南边的塔楼,但最先映入访客眼帘的是西边塔楼;再向左望去,大教堂的墙垣陡然落下深渊,北边塔楼似乎有点倾斜般的突出。礼拜堂的右侧还有几幢建筑,都处于背风处:宿舍、院长住所,还有朝圣者招待所,也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走过一片美丽的花园,我们便到达招待所。还有农人区、马厩、工厂、榨油厂、谷仓窖以及见习僧的住处。这里规整平坦的地势,使得古时建造这处圣地的人,得以遵循完美的方位。由当时太阳的位置,我注意到礼拜堂的大门正对西方,因此唱诗班席位和祭坛是朝东的;早晨冉冉上升的旭日,可以直接唤醒宿舍里的僧侣和马厩里的牲畜。
我从未见过比这里更美、方位更适中的修道院,即使后来我曾到过的圣格尔、克鲁尼和丰特内,以及其他较大的修道院,它们的建筑也还比不上这里均衡的比例。这所修道院最大的特色,在于那间格外壮观、占地极广的大教堂。我对建筑虽没有什么深入的认识,却一眼就看出它比环绕在四周的那些房舍都要古老。或许最初建造时,它还有别的用途吧,后来的屋宇才又配合着它而设计,但这样一来这幢大教堂和礼拜堂的位置才会如此谐调。因为在所有的艺术中,建筑最勇于表达出宇宙和谐的秩序,使比例臻于完美。赞美我们的造物主,注定万物的命运,不管是它们的数量、重量或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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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上午礼拜
威廉和院长有启发性的对话
管理员矮壮结实,外表虽显得粗俗但神情愉悦,满头白发但身子仍健朗,个子矮小但动作敏捷。他带引我们走到朝圣者招待所的房间去——或者我该说,他带引我们走到分配给威廉的房间。又向我允诺明天以前他会再为我腾出一间房来,因为我虽然还是个见习僧,却也是他们的客人,理应受到礼遇的。至于当晚,委屈我在那间房里宽阔的长壁龛里睡一夜,他已在上面铺了一层干净的稻草。
然后修道士们为我们送来了酒、乳酪、橄榄、面包和美味的葡萄干,便离开房间,让我们歇息。我们津津有味地吃了东西,又喝了点酒。我的导师并没有圣本尼迪克特修士的习惯,不喜欢默不作声地进食。关于这一点,他总是说些智慧之语,就仿佛有个僧侣在为我们解说圣徒的生活。
那天我免不了又向他问及那匹马的事。
“话说回来,”我说,“当你看见雪地上的脚印和树枝的证据时,你还不晓得有布鲁纳勒斯这匹马。那些痕迹可能是任何一匹马留下的,至少是和它同品种的马匹。所以,我们是不是得说,大自然的书本对我们所说的就只有精髓,就如许多杰出的神学者所教导的一样?”
“并不尽然,亲爱的阿德索。”我的导师回答道,“不错,那些痕迹对我表明了‘马’的存在,以及我可以在什么地方找到它。但在那个时刻那个地方的足迹,又使我得知至少有一匹马曾经过那里。因此我便介于‘马’的概念及‘一匹马’的认知之间了。而且,那些痕迹所给予我的,是独一无二的。我可以说当时我便处于痕迹的独特性和我的无知之间;我的无知所采取并相信的,就是一种普遍概念的形式。假如你隔着一段距离看一样东西,看不清它究竟是什么时,你会将它大致归为某一类。等你走近些,你便推断那是一匹牲畜,虽然你不知道那是一匹马还是一匹骡子。接着你又更靠近时,就能够肯定那是一匹马了,尽管你还不晓得它是布鲁纳勒斯或尼格尔。直到你到了一个适当的距离,才看出它是布鲁纳勒斯(或者,是那匹马而不是别的马匹,不管你断定它叫什么名字)。这时你对这个个体便完全明了了。
“所以一个钟头前我有了‘马’的概念,并不是因为我广博的思维,而是由于我的一点推论。直到我看见僧侣们牵引的那一匹马时,我智力的追求才得以满足。那时我才真地知道我的推理和事实极为接近,因此我用来想象一匹还未见过的马的念头,只不过是迹象,正如雪地上的蹄印是‘马’的迹象;当我们缺乏事实根据时,我们才会利用迹象,以及迹象中的迹象。”
我曾多次听他以十分怀疑的语气,谈及普遍的概念以及个别的物体;后来,我想他的这种倾向是缘于他同时是个英国人,又是一个圣方济格修士。但那天他没力气再去面对神学的争论了,所以我爬上壁龛,卷上一条毯子,沉沉睡去。
任何人走进房间里,都可能将我误认成一个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