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雨丝飘在深不可测的夜空,濡湿了我多年的心境。潮湿彻底漫过我的身体,我,带着惶恐和长久的战栗推开那扇命运之门。我从没有对季若表妹讲述过,那个夜里,我同样承受着生命的疼痛和重量。在那样冰冷的雨夜,我长久压抑难言的心需要抚慰,我湿润的灵魂需要另一具同样湿润的灵魂。我卸下亮吉兄赠予我的宝剑,我卸下裹住我们飞翔的盔甲,我将手举在夜的虚无中,触摸季若表妹含泪的脸庞,我的心游走在季若表妹的每一寸肌肤上。生命中不可承受的感动和欲望使那细雨飘零的夜晚刻骨铭心。
一夜无语,一夜无梦。
这真是一个绝好的讽刺。在我离开那个宅第的第三个年头,我已经沦落为一个戏子。铅粉掩饰了我的容貌,却掩饰不住我的心痛,舞台上那如丝如缕的哀婉从遥远的前世一路传来,格外的动人心肠。事实上,那个下午,突然而至的如梭细雨是一个暗示。我在前往演出的路上感觉到了不妥,但绝未想到这样的一场相逢,时间安排了一场绝妙的生离死别。商贾家的宅子富绰豪华,四夫人在细雨中来来去去的身影让我眼熟。同行的伙计说,这家主人是一个家资万贯的老爷子,临老才喜得贵子,总归是续上香火了。仲则,你……
我苦笑着在自己的身上披满了那个夜晚卸下的盔甲。其实,现在我何尝不是在演戏。细雨蒙蒙的天空在搭好戏台的那一天突然转晴。阳光跳跃在远处的河面,几只啁啾的燕子轻盈地从河道上飞过。这所有景象在我的眼里是那么的虚假,同往事一样一幕幕地重叠起来,使我僵立在院落中央不知所措。
演出是在午后开始的,我在登台的一瞬间落泪了。这眼泪用来祭奠一个男人的生命,一个女人的青春,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爱情。台下那位一身华丽的四夫人坐在院落中央,怀里熟睡着刚刚百天的婴儿。在音乐溢满这个充斥着阳光和雨水的宅第时,我彻底陷入绝望的境地。死亡的气息从远处细若游丝的飘来,我在嗅到令人恐惧和战栗的气息时,那个四夫人竟红了眼睛,起身离席。
四夫人找上我的时候,脸上的铅粉还敷着。我没有擦去,也不敢擦去。她莲子一样的脸庞无声无息地滚落两滴泪,只是眸子里泛着的波光早已不同于往日。我恭敬地鞠了一躬:
〃四夫人……〃
我知道我不再是把盏放歌的仲则,当夜流泪的仲则。我只是一个卑微的伶人。而面前的四夫人也不再是青布小衫的季若,不再是手捧白花的季若。我知道我这一声四夫人喊断了两个人多年的绵延地坚持。在她跨出门槛后,我几乎完全崩溃了。她那一夜脆弱的呼喊从雨夜中传来,敲在我的心上。是痛?是恨?我悄无声息地离开这个宅子的夜晚,灰蒙蒙的月空下,河道上泊着一只小舟,在夜色的笼罩中,它像一具棺椁那样泛着青色的光泽,我奔过去,并在那里向船夫讲述了下面这个关于〃剑(见)〃的故事。
剑七年后的一个暮春时节,洪亮吉远游至一座小镇。在一家店面毫不起眼的古董店里,他发现了这把剑。当时阳光散落在不远处河道上泛起的波光让洪亮吉在一阵目眩之后湿润了双眼。他托起那把剑走到风中的时候,黄仲则悒郁的面容再一次在风中呈现。七年前的深冬,一场大雪覆盖了洪府,仆人手握扫帚在白雪皑皑的雪地上移来移去让洪亮吉心烦意乱,他吩咐下人端来一盆炭火。然后,隔着窗子听房屋脊背上那些叽叽喳喳的麻雀。这时,一个仆人突然闯进来,他指着身后一个书童比比划划。洪亮吉挥手示意他下去。在这个岑寂的冬天,一个远道而来的书童告诉他,黄仲则病危,他想在临死之前见这位挚友一面。外面世界在阳光下泛起的清冷光泽感染了洪亮吉,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抖动。洪亮吉终于清楚了这些日子慌张的缘由。他的记忆一下子被书童的声音给捅开,在云雀在灰褐色的天空飞过之后,他记起一向清高的仲则在与季若姑娘的苟且之事被戳开后的那个早晨,他脸色苍白地走向主人时的沉寂,他的那颗心几乎是沉到水底去永不复生了。在他被迫从那个宅第离开时,他衣袂飘飘的执剑远去。在季若姑娘先后辗转于商贾与妓院的消息传来时,仲则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嚎啕不已。但次日,他依旧目光郁悒的写诗。洪亮吉在翻阅他的诗稿时表现出的质疑近乎使仲则暴怒,他怒气冲冲的把诗稿从洪亮吉的手中抢回,任性愤懑地说:〃我死后,你一定要烧毁这些诗稿。〃洪亮吉带着那把剑返回洪府的路上,他感到了一种莫名的躁动,这种感觉犹如当年他策马加鞭去会见仲则最后一面时的心绪,而在他赶到时,仲则的身上落满了一层薄雪,嘴巴空洞的张开着,仿佛要吞下或者说出什么。书童告诉洪亮吉说仲则在生前说过,不见洪兄,死不瞑目。
洪亮吉阖上了仲则的双眼后,开始整理他的遗物。除了一沓厚厚的诗稿外,再无他物。他皱起眉头想起当年他赠予仲则的一把宝剑,仲则一直是佩带在身的,可是现在没有。洪亮吉眼前呈现着那些诗稿被焚烧掉时的情景,灰飞烟灭后是无声无息。
这一年的春雨来得似乎特别早,清明的日子,天空更是几日阴雨连绵。洪亮吉在去给仲则的坟头添几抷土之后坐在书房里奋笔疾书的写信。
三个月后,季若姑娘手抚剑身站在河道一侧的冷风中,她似乎可以看见仲则表哥湿漉漉的眼神惶恐不定,他在夜色下像一匹受伤的狼快速跑动,宁静的河道上停靠着一只小舟,在仲则钻进去时,她所有的记忆只剩下这样一首诗:别后相思空一水,重来回首已三生。
云阶月地依然在,细逐空香百遍行。
与时光漫步念去去燕京以北,湘江以南天黑孔雀胆一半是孩子,一半是成年人无处躲藏坏男孩和好女孩的故事在这座城堡里,我要一个人居住,白天巡行,夜里打更。
/d/
念去去
文/徐 璐
(一)
在过去的那一年中,走在××大里边,你常常会为一个怪异的女生吸走眼球。
她不算漂亮,但气质极好。短头发,不施粉黛。是那种如王菲一般的瘦高个,走起路来直捷挺拔且又万种风情。她的怪异,主要体现在她的穿着上。一年里有一大半的时间她都在穿男装。夏天是一件深蓝色的男式圆领t恤,胸前有白色的阿迪达斯商标字母;春秋两季时常穿一件蓝白条相间的男式薄毛衣,旧旧的,但形很好,也很衬她;几乎一整个冬天,她都被一件黑色的男式羽绒服包裹着。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她的细手腕上总会戴着一只男款卡西欧手表。可她身上散发的气息却是纯粹女性的,那是十年的芭蕾舞功底和艺术系的诗情画意共同作用的结果。
这个怪异的姑娘,便是艺术系艺术史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卓必玉。现在她已经读研二了,又老了一岁,不再奇装异服,但走在人群里依然抢眼。
再美丽的女人,看久了也会产生审美疲劳,所以美女明星们的老公照样有外遇。真正有魅力的女人却不同,她们能不断带来新鲜感,始终有一种不驯服的气质,更具备持久的吸引力。5034的四个姑娘里,最漂亮的是尹莉莉,最有魅力的却是卓必玉。莉莉像一块水晶,光芒四射;卓必玉则如一块玉,浑朴深沉。莉莉的美更人间,一览无余;卓必玉则美得缥缈,更隽永也更耐人寻味。古人云,水晶精光外发而莫掩,终不如玉之温润中存而不露。莉莉对卓必玉是甘拜下风的。做如上总结的人,便是莉莉自己。
与卓必玉谈一场恋爱,是一件很华丽的事。对,就是这个词:华丽。
你握住她的手的同时,你还握住了黑格尔、别林斯基、宗白华的手,你还在和音乐、文学、美术、戏剧耳鬓厮磨,你还在同美、精神、格调、日月精华海誓山盟。艺术有多迷人卓必玉就有多迷人。不错,没有艺术你照样可以活下去;但是,你活着活着忽然接触到艺术,你便会发现曾经的生活有多么贫瘠,而现在为艺术点染提炼的生活有多么华丽。
对的,华丽。
卓必玉现任男友是一家名叫〃水边的阿狄丽娜〃画廊的老板成祖仑。去年开学不久,卓必玉开始在〃水边的阿狄丽娜〃做兼职,十个月里老板付了她将近四万块的薪水。对于一个一周只做两个半天、两个整天兼职工作的学生来说,这是个类似巧取豪夺的收入。老板却认为,值,而且是物超所值。你可以指责老板身上的商人气,挑剔他不够年轻英俊,但你得承认老板是个有品位的鉴赏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