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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太阳照得非常明朗;有一天当依卜正在犁地的时候,犁忽然在一块类似燧石的东西上面犁过去了。这时有一堆像刨花的黑东西从土里冒出来。当依卜把它拿起来的时候,发现这原来是一块金属品。那块被犁头划开的地方,现在闪出耀眼的光来。这原来是异教徒时代留下的一个大臂钏。他翻动了一座古墓;现在它里面的财宝被他发现了。依卜把他所发现的东西拿给牧师看。牧师把它的价值解释给他听,然后他就到当地的法官那儿去。法官把这发现报告给哥本哈根的当局,同时劝他亲自送去。
“你在土里找到了最好的东西!〃法官说。
“最好的东西!〃依卜想。〃我所能得到的最好的东西,而且是在土里找到的!如果说这是最好的东西的话,那么那个吉卜赛女人对我所作的预言是兑现了!”
于是依卜从奥湖斯②乘船到皇家的哥本哈根去。他以前只渡过古德诺河,所以这次旅行,对于他说来,等于横渡一次大洋。
他到了哥本哈根。
他所发现的金子的价钱,当局都付清给他了。这是一笔很大的数目——六百块钱。从塞歇得荒地上树林中来的依卜,现在可以在这热闹的大首都散步了。
有一天,在他要跟船长回到奥湖斯去以前,他在街上迷了路;他所走的路,跟他所应该走的方向完全相反。他走过克尼伯尔桥,跑到克利斯仙哈文的郊区来,而没有向西门的城垣走去。他的确是在向西走,但是却没有走到他应去的地方。这儿一个人也看不见。最后有一个很小的女孩子从一间破烂的屋子里走出来了。依卜向这孩子问他所要寻找的那条街。她怔了一下,朝他看了一眼,接着放声大哭。他问她为什么难过,但是他听不懂她回答的话。他们来到一个路灯下面,灯光正照在她的脸上。他感到非常奇怪,因为这简直是活生生的克丽斯玎在他面前出现,跟他所能记起的她儿时的那副样儿完全一样。
他跟着小姑娘走进那个破烂的屋子里去,爬上一段狭窄破烂的楼梯——它通到顶楼上的一个小房间。这儿的空气是浑浊闷人的,灯光也没有;从一个小墙角里,飘来一阵叹息
声和急促的呼吸声。依卜划了一根火柴。这孩子的妈妈躺在一张破烂的床上。
“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吗?〃依卜问。〃小姑娘把我带到这儿来,不过我在这个城里是一个生人。你有什么邻居或朋友需要我去替你找来吗?”
于是他就把这生病的女人的头扶起来。
这原来就是在塞歇得荒地上长大的克丽斯玎!
在尤兰的家里,许多年来没有人提起过她的名字,为的是怕搅乱了依卜的平静的心情。关于她的一些传说的确也是不太好。事实的真相是:她的丈夫自从继承了他父母的那笔财产以后,变得自高自大,胡作非为。他放弃了可靠的工作,跑到外国去旅行了半年;回来的时候,已经负了一身债,但他仍然过着奢侈的生活。正如古话所说的,车子一步一步倾斜,最后完全翻掉了。他的许多逢场作戏的酒肉朋友都说他活该如此,因为他生活得完全像一个疯子。有一天早晨,人们在皇家花园的河里发现了他的尸体。
死神的手已经搁在克丽斯玎的头上了。她在幸福中盼望的、但在愁苦中出生的最小的孩子,生下来不到几个星期就进入了坟墓。现在临到克丽斯玎本人了。她病得要死,没有人照料;她躺在一个破烂的房间里,这种贫困,她小时候住在塞歇得荒地上,可能忍受得下来,但是现在却使她感到痛苦,因为她已经习惯于富裕的生活了。现在跟她一块儿挨饿受穷的,是她的最大的孩子——也是一个小小的克丽斯玎。就是她领依卜进来的。
“我恐怕快要死了,留下这个孤单的孩子!〃她叹了一口气。〃她将怎样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下去呢?〃别的话她一句也说不出来。
依卜又划着了一根火柴,找到了一根蜡烛头。他把它点着,照亮这个破烂的住房。
依卜看了看这个小女孩,于是他就想起了克丽斯玎年轻时候的那副样儿。他觉得,为了克丽斯玎的缘故,他应该爱这个孩子,虽然他并不认识她。那个垂死的女人在凝望着他:她的眼睛越睁越大——难道她认识他吗?他不知道,他也没有听见她说一句什么话。
这是在古德诺河旁的树林里,离塞歇得荒地不远。空气很阴沉,石楠花已经谢了。狂暴的西风把树林里的黄叶吹到河里,吹到荒地上。在这个荒地上的茅屋里,现在住着陌生的人。但是在那个山脊下,在许多大树下边的一个避风的处所,有一个小小的农庄。它粉刷和油漆一新。屋子里,泥炭在炉子里烧着。屋子里现在有了太阳光——从小孩子的一双眼睛里发出的太阳光。笑语声,像春天云雀的调子,从这孩子鲜红的嘴唇上流露出来。她坐在依卜的膝上;他是她的父亲,也是她的母亲,因为她的父母,像孩子和成年人的梦一样,也都消逝了。依卜坐在干净漂亮的房子里,现在是一个幸福的人;但是这个小女孩子的母亲却躺在京城哥本哈根的穷人公墓里。
人们说,依卜的箱子底上藏有钱——从黑土里获得的金子。他还获得了一个小小的克丽斯玎。
①古德诺(gudena)河是丹麦最长的一条河,全长三百多里。
②奥湖斯(aarhus)是丹麦的第二个大城市。从这儿到哥本哈根去,要坐八个钟头的海船。这对于丹麦人说来,是最长的一段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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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汉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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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汉汉斯
乡下有一幢古老的房子,里面住着一位年老的乡绅。他有两个儿子。这两个人是那么聪明,他们只须用一半聪明就够了,还剩下一半是多余的。他们想去向国王的女儿求婚,而也敢于这样做,因为她宣布过,说她要找一个她认为最能表现自己的人做丈夫。
这两个人做了整整一星期的准备——这是他们所能花的最长的时间。但是这也够了。因为他们有许多学问,而这些学问都是有用的。一位已经把整个拉丁文字典和这个城市出的三年的报纸,从头到尾和从尾到头,都背得烂熟。另一位精通公司法和每个市府议员所应知道的东西,因此他就以为自己能够谈论国家大事。此外他还会在裤子的吊带上绣花;因为他是一个文雅和手指灵巧的人。
“我要得到这位公主!”他们两人齐声说。
于是他们的父亲就给他们两人每人一匹漂亮的马。那个能背诵整部字典和三年报纸的兄弟得到一匹漆黑的马;那个懂得公司法和会绣花的兄弟得到一匹乳白色的马。然后他们就在自己的嘴角上抹了一些鱼肝油,以便能够说话圆滑流利。所有的仆人们都站在院子里,观看他们上马。这时忽然第三位少爷来了,因为他们兄弟有三个人,虽然谁也不把他当做一个兄弟——因为他不像其他两个那样有学问。一般人都把他叫做“笨汉汉斯”。
“你们穿得这么漂亮,要到什么地方去呀?”他问。
“到宫里去,向国王的女儿求婚去!你不知道全国各地都贴了布告了吗?”
于是他们就把事情原原本本地都告诉了他。
“我的天!我也应该去!”笨汉汉斯说。他的两个兄弟对他大笑了一通以后,便骑着马儿走了。
“爸爸,我也得有一匹马。”笨汉汉斯大声说。“我现在非常想结婚!如果她要我,她就可以得到我。她不要我,我还是要她的!”
“这完全是胡说八道!”父亲说。“我什么马也不给你。你连话都不会讲!你的两个兄弟才算得是聪明人呢!”
“如果我不配有一匹马,”笨汉汉斯说,“那么就给我一只公山羊吧,它本来就是我的,它驮得起我!”
因此他就骑上了公山羊。他把两腿一夹,就在公路上跑起来了。
“嗨,嗬!骑得真够劲!我来了!”笨汉汉斯说,同时唱起歌来,他的声音引起一片回音。
但是他的两个哥哥在他前面却骑得非常斯文,他们一句话也不说,他们正在考虑如何讲出那些美丽的词句,因为这些东西都非在事先想好不可。
“喂!”笨汉汉斯喊着。“我来了!瞧瞧我在路上拾到的东西吧!”于是他就把他抬到的一只死乌鸦拿给他们看。
“你这个笨虫!”他们说,“你把它带着做什么?”
“我要把它送给公主!”
“好吧,你这样做吧!”他们说,大笑一通,骑着马走了。
“喂,我来了!瞧瞧我现在找到了什么东西!这并不是你可以每天在公路上找得到的呀!”
这两兄弟掉转头来,看他现在又找到了什么东西。
“笨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