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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受过教育的欧洲几乎已成熟到足以承受达尔文带来的冲击。许多政权开始直接攻击国家教会及其僧侣,或其他掌管教会仪式者的财产和司法特权,而且日渐强大的政府或其他世俗机构,也逐步取代主要由宗教机构承担的功能(尤其〔在罗马天主教国家〕是教育和社会福利),凡此种种都使这股潮流更显澎湃。在1789-1848年间,从那不勒斯到尼加拉瓜,各地的修道院都被解散,财产则被卖出。正在欧洲之外征服其他民族的白种人,自然也会对其臣民或受害者所信仰的宗教,发动直接攻击。例如19世纪30年代的英国驻印官员,便下令禁绝焚烧寡妇(suttee)的传统习俗。这些攻击,有的是出于反对迷信、坚信启蒙的理念,有的则只是因为无知,无知于他们的措施将会对受害者带来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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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结果 第十二章 意识形态:宗教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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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从数量上来看,显然所有宗教,都可能随着人口的增加而扩大,除了那种实际上正在萎缩的宗教之外。然而在本书所论时期,有两种宗教表现出特强的扩张能力,那就是伊斯兰教和新教宗派主义。尽管其他基督教(天主教和新教)在欧洲以外的传教活动急剧增加,并越来越得到欧洲军事、政治和经济扩张力量的支持,它们却遭到明显的失败,若把前两者的扩张情势与后者的失败相对比,就更加引人注目了。事实上,在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统治的年代,有系统的新教传教活动,已在盎格鲁 …撒克逊人的主导下展开。浸礼宣教会(baptistmissionary society,1792年)、由各教派共同组成的伦敦宣教会(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1795年)、基督教教会宣教会(church missionary society,1799年)、英国和外国《圣经》公会(british and foreign bible society,1804年),均被美国国外传教者委员会(american board of missioners for foreign missions,1810年)、美国浸礼会(american baptists,1814年)、卫斯理教会(wesleyans,1813-1818年)、美国《圣经》公会、苏格兰教会(1824年)、联合长老会(1835年)、美国美以美圣公会(1819),以及其他组织所追随。尽管有尼德兰宣教会(1797年)和巴塞尔宣教士团(1815年)这类先驱,但欧洲大陆的新教徒在发展传教活动方面,仍然有些落后。柏林和莱茵河流域的宗教会社迟至19世纪20年代才开始,瑞典、莱比锡和不来梅在19世纪30年代,挪威则到1842年。而传教活动向来迟缓马虎的罗马天主教,甚至恢复得更晚。基督信仰和贸易之所以大量涌入异教地区,除与欧美的宗教、社会有关,也与其经济史脱不了干系。在此我们仅需指出,及至1848年,除了在某些像夏威夷一样的太平洋岛屿之外,它的成果仍然微不足道。它只在非洲沿岸的狮子山(sierra leone,在18世纪90年代的反奴宣传中,此地曾吸引众人的目光)和利比里亚(liberia,19世纪20年代获得解放的美国黑奴在此建国)据有少数立足点。在南非的欧洲人聚居区周围,海外宣教者(但不是已在当地奠定地位的英国国教和荷兰新教)已开始使一定数量的非洲人皈依。但是,当著名的传教士兼探险家利文斯顿(davidlivingstone),于1840年航行到非洲内陆之时,该大陆的原住民实际上仍未受到任何形式的基督教影响。
与基督教的情况相反,伊斯兰教此时正在继续其缓慢无声但不可逆转的扩张。在这场扩张背后,并没有有组织的传教努力和强迫皈依的武力支持,那原是伊斯兰教传教的一贯特色。然而它还是向东扩展到了印度尼西亚和中国西北部,又向西从苏丹传至塞内加尔(senegal),并且在小得多的程度上,从印度洋沿岸向内陆扩展。当传统社会对某些事物造成的改变如同宗教那般根本时,很清楚的,它们必定会面临一些重大的新问题。垄断了非洲对外贸易并使这种贸易日渐繁兴的穆斯林商人,有助于使伊斯兰教引起新民族的注意。破坏部落生活的奴隶贸易,则使伊斯兰教更具吸引力,因为它是重新凝聚社会结构的强有力工具。在此同时,由穆罕默德所创的这种宗教,对半封建性的苏丹军事社会,也极具吸引力;而其所特有的独立、好战和优越意识,则使它成为对抗奴隶制度的有效力量。穆斯林黑人通常都是桀骜不驯的奴隶。进口到巴西的非洲豪萨族人(haussa)(和其他苏丹人),在1807-1835年的大起义中,总共反叛了九次,事实上,直到他们大部分被杀或遣回非洲之后,他们的反叛行动才告停止。自此,奴隶贩子学会了避免从这些刚刚开放奴隶贸易的地区进口奴隶。
虽然非洲伊斯兰教世界对白人的抵抗力量很小(几乎没有什么),但在东南亚的抗争传统上,伊斯兰教却具有决定性的地位。在东南亚的香料群岛,伊斯兰教(又是由商人打先锋)早已在打击地方宗教和日渐衰落的印度教方面取得了进展,而其成功的理由,主要是因为它扮演了抵抗葡萄牙和荷兰人的有效手段,代表了一种前民族主义,以及一种民众对印度教王公贵族的抗衡力量。当这些王公日渐成为荷兰人的依附者或代理人时,伊斯兰教在民众中的根基便日益加深。反之,荷兰人也知道,若能与伊斯兰教导师取得合作,印度尼西亚的王公们便能发动一场普遍的人民起义,由日惹王(prince ofdjogjakarta)发动的爪哇战争(1825-1830年)便是一例。于是他们只能一次又一次地被迫退回到一种与当地统治者紧密联合或间接统治的政策。同时,随着贸易和船运的增长,东南亚穆斯林与麦加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这不但有利于朝圣人数的增加,也使印度尼西亚的伊斯兰教更具正统性,甚至使它得以接受阿拉伯伊斯兰教瓦哈比派的好战和复兴主义影响。
伊斯兰教内部的改良和复兴运动,在本书所论时期,赋予该宗教许多深入人心的力量,这类运动可视为被冲击的反映。冲击的力量来自于欧洲的扩张,也来自于伊斯兰古老社会(特别是土耳其和波斯帝国)的危机,也许还包括中华帝国日益加深的危机。18世纪中叶,严守戒律的瓦哈比派在阿拉伯兴起。1814年时,他们已征服全阿拉伯,并准备进占叙利亚,虽然最后仍受阻于正在西化的埃及统治者阿里与西方军队组成的联合力量,但他们的教义已东传到波斯、阿富汗以及印度。在瓦哈比主义鼓舞下,一位阿尔及利亚圣者赛努西(ali elsenussi)发动了一场类似的运动,自19世纪40年代起,该运动逐渐从的黎波里(tripoli)传至撒哈拉沙漠。阿尔及利亚的阿布杜卡迪尔,以及高加索地区的沙米尔,各自发动了抵抗法国人和俄国人的宗教政治运动(见第七章),这类运动预示了一种泛伊斯兰主义的诞生,不仅寻求回归到先知时代的原始纯净,也企图吸收西方的创新。在波斯,甚至有一种更为明显的民族主义和革命异端于19世纪40年代兴起,此即阿里·穆罕默德所领导的巴布泛神主义(bab)运动。该运动的企图之一,便是要回复某些古代波斯拜火教的习俗,并要求妇女不戴面纱。
从纯宗教史的角度来看,伊斯兰教在1789-1848年的骚乱扩张,已足以使这段时期被定位成世界性的伊斯兰教复兴。在非基督教的其他宗教之中,都不曾发生类似的群众运动,尽管在这段时期行将结束之际,伟大的太平天国起义已蠢蠢欲动,在这场起义中,我们可以见到宗教群众运动的诸多特征。大国统治下的小规模宗教改革运动,在英属印度首先发难,其中最著名的是罗伊(ram mohan roy,1772-1833)的梵天运动(brahmo samaj)。在美国,被击败的印第安部落开始发起抵抗白人的宗教社会运动,例如19世纪前10年在杜堪士(tecumseh)领导之下的印第安人联盟战争,以及汉森湖(handsome lake)宗教运动(1799年)。前者是平原印第安人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联盟战争;后者则是为了维护易洛魁族(iroquois)的生活不受白人社会破坏。几乎未受启蒙影响的杰斐逊,曾经以官方力量支持那位采纳了部分基督教、尤其是教友派特质的印第安先知,这点相当值得嘉许。但是,先进的资本主义文明和信仰泛灵论的民族之间,仍然没有足够的直接接触,仍不足以产生20世纪典型的先知运动和千禧年运动。
与伊斯兰教的情形不同,新教宗派主义的扩张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