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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了解得如此清楚,这似乎使她大吃一惊,但她答道:“的确有这事。”
“埃斯苔娜,你不会爱上他吧?”
这时她的手才第一次停下了编织,她愤怒地对我说道:“我过去和你说过什么?难道你还是这样想,以为我说归说,做归做?”
“埃斯苔娜,你不会和他结婚吧?”
她望了一下郝维仙小姐,手中拿着活儿考虑了一下,然后说道:“为什么不能告诉你真话呢?我正准备和他结婚。”
我把头低下来,双手掩住面孔,尽量地控制住自己。虽然她说的这些话给了我莫大的痛苦,可是我还没有哭,出乎她们的意料之外。我把头抬起来,看到郝维仙小姐的面孔形如鬼魂。我当时虽然情感冲动、痛苦万分,而她的形象却仍使我惊得非同小可。
“埃斯苔娜,最亲爱最亲爱的埃斯苔娜,千万不要让郝维仙小姐牵着你的鼻子走向致命的道路。你可以把我抛弃,其实我知道你已经把我抛弃了;不过我希望你要嫁人至少嫁一个比德鲁莫尔品质好一些的人。郝维仙小姐要你嫁给他,目的是为了对许多品质比德鲁莫尔好得多而又爱慕你的人,对一些真心诚意爱你的人表示轻蔑,并伤透他们的心。在那些真心诚意爱你的人当中,至少你总能找到一个对你真情实意的人。虽然他不像我这样爱你如此长久,但你可以接受他的爱,嫁给他,我为了你也能忍受得了!”
我的真心诚意唤醒了她的惊异,只要她感到有那么一点儿对我的理解,她的心就该表现出一些同情。
“我就要和他结婚,”她用温和一些的语调对我说,“结婚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我很快就要嫁出去了。你为什么冤枉我的养母呢?这件事是由我自己做主的。”
“埃斯苔娜,你竟然自己做主让自己委身于一头野兽?”
“那么我应该委身于谁呢?”她微笑着反问我道,“难道我要把自己嫁给一个心猿意马的人,要不了多久就把我当作废物扔掉的人(假如天下有如此之人)?行了!一切都定了。我会过得满意的,我的丈夫也会过得满意的。至于你刚才所说,郝维仙小姐牵着我的鼻子把我引向致命的道路,其实她倒是要我等等再说,暂时不结婚;而我自己对生活感到厌倦,简直没有什么乐趣,愿意尽可能地改变一下生活,所以决定结婚。不必多说了,我们永远也不会相互理解的。”
我绝望地说道:“这么一头低贱的野兽!你竟然嫁给这么一头愚笨的野兽!”
“你不必担心,我不会让他幸福的,”埃斯苔娜说道,“我肯定不会让他幸福的。来,让我们握手道别吧,你这个喜欢梦想的孩子,喔,是个大人了。”
“噢,埃斯苔娜!”我回答时伤心的泪珠忍不住落到了她的手上,“如果我继续住在英国,如果我在英国还能够出人头地,一想到你竟然是德鲁莫尔的妻子,我怎能忍受?”
“一点意思也没有,”她说道,“简直是废话,你很快就会忘得一干二净。”
“埃斯苔娜,不会的。”
“只要一个星期,我就会在你的脑中消失了。”
“在我脑中消失!你是我存在的一个部分,你就是我自身的一个部分。自从我第一次来到这里,我这个粗野的乡下孩子虽然这颗可怜的心被你伤透,可是每当我读书时,字里行间便会跳出你的影子。我观赏景色时,无论是大河之上,河上漂浮的船帆,无际的沼泽地,天空中的云彩,那白日的亮光,那夜晚的黑暗,那狂风,那森林,那大海,那街道,哪一个景色中不会出现你的身影?你是我美丽幻想的化身,深藏在我的内心,是我心灵中永远的友伴。就说伦敦最坚固的建筑基村——石头吧,也比不上你的手那样真实,也比不上你的手那样无可代替,比不上你的形象,远远没有你对我的影响大。你无处不在,你将永远留在我的心间,埃斯苔娜,即使到了我生命的最后时刻,你仍然是我人格的一部分,我身上如有一点优点,你就是优点的一部分;我身上如有一丝缺陷,你就是缺陷的一部分。不过,我们这次分手,我只能记住你的优点,并且我将永远忠贞不渝地记住你的优点。你给了我伤害,但你给了我更多的友善。现在,我内心感到多么深刻的痛苦,就像尖刀割着我的心。哦上帝,愿上帝赐福于你,愿上帝原宥你的一切!”
我简直不明白我怎么会沉入如此不幸的颠狂之中,说出如此颠三倒四的话。这是我心房里的狂想,就像鲜血从内在的创口中涌出。我捧着她的手靠近我的双唇,亲吻了片刻,然后向她告别。但自此以后,每每我回忆起那个时刻(不久以后我有充分的理由去回忆它)的情景,埃斯苔娜只是用她那不太相信的神态凝视着我,而郝维仙小姐依然形如克魂,一只手按在胸口,似乎一切都变成了她阴森可怕的目光,包含了多少同情和多少悔恨。
一切均已结束,一切均已消逝!彻底的结束,彻底的消逝。我怀着如此的心情走出了大门,白天的光辉似乎比我来的时候暗淡,抹上了一道黝黑的色彩。我一头钻进小巷,在这些后街静巷中转来转去了好一会儿,然后举步向伦敦方向走去。这时,我已经从失常的心态中苏醒,再不想回到蓝野猪饭店去看到德鲁莫尔。我也无法忍受乘坐马车回伦敦,以及车上旅客的絮语,所以最好还是步行回伦敦,即使跑个筋疲力尽也是个痛快。
直到午夜刚过,我才抵达伦敦桥。过了桥,我便走进了错综曲折的小巷。在当时这些小巷可以直通伦敦西区,小街小巷就靠近河的北岸。我回到寺区最近的路就是沿河而行,经过怀特弗拉埃路。赫伯特知道我明天回来,说不定已经睡觉,但是我带了钥匙,可以不惊动他自己开门进去休息。
我过去几乎没有在寺区的怀特弗拉埃路上的栅门关闭后回来过,何况这次全身污泥、精疲力竭,所以弄得守夜人不得不仔仔细细地打量了我一番,我对此也没有反感。这之后他才打开一道门缝放我进去。我担心他一时想不起我,干脆报名而人。
“先生,我想是你,不过我说不准。这里有一封给你的信。送信的人说,务必请你就在灯光下读一下。”
这个要求使我非常吃惊。我把信接过来,信封上的确写着“菲利普·皮普先生亲启”的字样,而且在信封的顶端写着:“就在这里阅信”。于是,我把信拆开,守夜人在一边把灯光举向我。我读着信纸上的内容,是温米克的手笔,他写着几个字:“千万别回家。”
第45章
读完了这封警告的信,我立刻从寺区的门出来,匆忙选择了最佳路线直奔舰队街。在那里我乘上夜班出租马车,驶向沽文特国的黑蒙斯旅社。在那个年头,无论怎么晚,你都可以在这旅社找到床铺。旅社的账房先生把我从一个边门让进去,点亮了架子上最靠近的一支蜡烛,领我笔直走进牌子上标明的第一个房间。这是底楼的后房,就像一个地窖。那张床活像个专制魔鬼,四根柱子搭成的床架,四条腿占满了全部空间,一条蛮横的腿伸向壁炉,另一条腿伸到门口,那个神气简直威严无比、神圣不可侵犯,把小洗脸架挤在了一边,显得十分可怜。
我要账房先生给我拿个灯来,他拿来后便走了。在过去那种道德淳朴的时代,这灯具有独特的古风,十分雅致,蜡烛是用灯草芯制成的。这种东西活像一条手杖形式的幽灵,只要碰一下,它立刻便可变成两段。这根本是不能用来点灯的。这灯像一座高高的铁皮塔楼,中间的底座上插了一支孤零零的蜡烛,烛光从铁皮塔楼的小圆孔中射出,在墙上映上了一个鲜明得令人惊醒的影子。
我上了床,静躺在上面,两脚酸痛,全身疲倦,痛苦难挨。那个愚蠢的像百眼巨人一般的灯火不灭,我的双眼也难以合拢。在死寂般的黑夜与昏暗之中,我的双眼和那百眼巨人相互瞪着。
这是多么悲惨的黑夜!多么令人烦躁,多么令人心灰意冷,多么漫长的黑夜!房间里散发出一股混合着冷却的煤烟和火热的炉灰的味道,令人很不愉快;我的双眼搜寻着床顶上的角落,好像一队队从屠宰场飞来的绿头苍蝇,从市场上飞来的钻耳虫,从乡下爬来的蛆虫,都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静等着下一个夏季的来到。这一切使我幻想突起,不知道什么东西会从上面滚落下来,忽然我就似乎觉得有东西竟轻轻地落到了我的脸上。这是很不愉快的念头,而且其他念头也接踵而至,仿佛又有什么东西爬上了我的背。我睁着双眼无眠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