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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口’字,要我回家去描下来。那是她从一张报纸标题上临摹下来的,起初,我还以为是个钮扣的图案,她告诉我以后,我才知道它是什么。
自然,在我们村子里也有一家酒店,乔自然有时也喜欢到那里去抽他的烟斗。这天我放学后,在回家的路上接到我姐姐的严厉命令,要我到三个快乐船夫酒店去把乔叫回来,否则我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我迈开双腿,直向三个快乐船夫酒店奔去。
在三个快乐船夫酒店里有一张吧台,靠门一边的那堵墙上用白垩写了一大串欠账的名单。在我看来,这些欠账似乎永远还不清。我记得从我懂事起,这些账目就写在上面了,而且不断长长,比我的个头长得还快。我们乡下白垩多得很,所以人们不会舍弃利用白垩的机会,把它都变成了写在墙上的欠账。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看到酒店的老板用冷酷的眼光注视着那些欠账记录。既然我的任务是来找乔,和他没有关系,所以我只是说了一声祝他晚上好的话,便一直去到过道头上的那间酒厅。酒厅里面生着一大炉火,火光明亮。乔正在那里吸着烟斗,旁边是沃甫赛先生,还有一个不认识的人。乔像通常一样对我说:“你好,皮普,我的老弟!”正在他说话时,那位陌生人转过头来望着我。
这个人的脸上带着神秘的神色,过去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他的头向一边倾斜着,一只眼睛半睁半闭着,好像正在瞄准一枝无形的枪。他嘴里叼着一根烟斗,见到我,便把烟斗取出来,慢慢地把嘴里的烟雾吐出,然后紧紧地盯住我,向我点点头。我也向他点点头,接着他又向我点头,并且从他坐着的长靠背椅上让出点空间来给我坐。
但是,无论什么时候来到这种场合,我总是喜欢坐在乔的旁边,所以我对他说:“先生,不用了,谢谢。”于是我便坐在乔让给我的空处,在那长靠背椅的对面。这位我不认识的人注视了一下乔,发现乔的注意力被别处吸引着,于是在我坐好了后又对我点点头,然后便揉他的眼睛。那种揉眼的怪样子使我感到新奇。
“你刚才说,”这位陌生人转向乔说道,“你是一个铁匠?”
“不错,我说过我是铁匠。”乔说道。
“你想喝些什么,——先生?真抱歉,我不知道怎么称呼你。”
乔便告诉了他自己的姓名,陌生人便直呼其名地叫他。
“你想喝些什么,葛奇里先生?就让我来请客吧。让我们今日以酒来结束晚餐。”
乔答道:“多谢了,说老实话,我非常不习惯饮酒由别人付钱。我总是自己付酒钱。”
“习惯?今天就不要这习惯,”陌生人答道,“仅此一次,何况还是星期六晚上呢!葛奇里先生,点个酒名吧。”
“我不希望扫朋友的雅兴,”乔说道,“那就来朗姆酒吧。”
“朗姆酒,”陌生人重复了一遍,“另一位先生的意见呢?”
“朗姆酒。”沃甫赛先生说道。
“来三份朗姆酒!”陌生人对着老板大叫道,“要三只杯子!”
“这一位先生,”乔把沃甫赛先生介绍给陌生人道,“一定是你想认识的先生。他是我们教堂里的办事员。”
“啊哈!”陌生人迅速地膜了我一眼,说道,“就是那座教堂!孤零零的,坐落在沼泽地那边,四周尽是坟墓。”
“对。”乔说道。
这位陌生人用叼着烟斗的嘴发出一声像猪一样的哼声,然后把他的两条腿搁到由他独占的长靠背椅上。他头上戴了一顶阔边的旅行帽,帽下垫了一块手绢,当头巾包在头上,因此看不到他头上的头发。他看着炉火时,我发现他面孔上露出狡黠的表情,接着做出一种似笑非笑的样子。
“对于这个乡村我不熟悉,先生们,不过这似乎是一个孤寂的乡村,坐落在河的旁边。”
“沼泽地太多了,就显得荒寂。”乔说道。
“毫无疑问,毫无疑问。你是不是见过在那边有什么吉卜赛人,或者流浪汉,或者东飘西荡的那一类人呢?”
“没有,”乔答道,“不过有时会有一两个逃犯。要找到他们可是不容易啊,沃甫赛先生,你说呢?”
沃甫赛先生对于那次狼狈的经历仍记忆犹新,虽表示了同意,但一点儿也不热情。
“看上去你们还跟着去追捕过逃犯呢?”这位陌生人问道。
“有过一次,”乔答道,“当然我们不是去捉他们,你知道,我们只不过是到那里去看看。我去了,还有沃甫赛先生,还有皮普。皮普,是不是我们都去了?”
“不错,乔。”
这位陌生人又看了我一眼。他总是膘着看我,仿佛正端着一枝枪对我瞄准。他说道:“他倒是个有前途的孩子,虽然生得瘦小。刚才你叫他什么来着?”
“皮普。”乔答道。
“皮普是教名吗?”
“他的教名不是皮普。”
“那么皮普是姓喽?”
“也不是,”乔说道,“不过皮普和姓读起来很相像,这是他婴儿时代口齿不清造成的,以后也就叫白了。”
“他是你的儿子吗?”
“那——”乔答道,露出沉思的样子。当然,他并不是必须思考这一问题,而是因为坐在三个快乐船夫酒店中,一叼上烟斗,似乎就会沉思起所讨论的每一件事情。“那——不是。不是,他不是我的儿子。”
“是你的侄子?”陌生人又问道。
“那,”乔答道,仍然是一副沉思的神情,“他不是我侄儿,不,我绝不骗你,他不是——我的侄儿。”
“真活见鬼,他究竟是你的什么人?”陌生人问道。我听了他的话,感到他这种问话的腔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这时,沃甫赛先生便插进来了。他这个人对这里的各种亲戚关系了如指掌,这也是他的职业习惯,心中有一本谱,记得某男和某女有亲戚关系不可结婚等等。所以,他便解释了我和乔之间的关系。沃甫赛先生不仅插嘴解释了情况,而且在讲完后还朗诵了一段从《理查三世》中选来的台词。那种蛮喊蛮叫简直令人毛骨悚然。然后,他似乎觉得表演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了,但没有忘记又补充了一句:“这是诗人莎士比亚说的。”
这里我有些事情需要说明一下,刚才沃甫赛先生谈论我时,他觉得还要有一个必须的动作,那就是乱揪乱摸我的头发,使头发都戳进我的眼睛。我无法弄清楚,为何像他如此有身份地位的人到我们家做客时,总是要寻找一个相似的机会乱弄一下我的头发,使得我两眼都红肿起来。只要我一回忆起已逝的童年时代,那一幕幕家庭社交圈子里发生的事便浮现在眼前,特别是某个慷慨的人用大手摸我,名义上是爱护我,其实是使我双眼红肿。这是我忘不掉的。
在整个这段时间里,那个陌生人除掉望着我之外什么人也不看。他看我的那个样子仿佛他终于下定决心对我瞄准,然后要置我于死地似的。刚才他骂了那句话见鬼的话后便不言语了,一直等到三杯兑水朗姆酒送上来。接着,他便开枪了。这可谓是非常特殊的一枪。
这一枪不是用语言射出来的,而是演了一幕哑剧,并且明明白白是对着我演的。他搅拌兑水朗姆酒也明明白白是对着我搅拌的;他尝了一口兑水朗姆酒也明明白白是对着我尝的。他一面搅拌,一面品尝着酒,不是用送来的汤匙,而是用一把锉子。
他的动作是别人看不到的,只有我才能看到那把锉子。他搅拌完酒后,把锉子拭干,装进衣服的胸袋之中。我认出那是乔的锉子。我明白他一定认识我遇见的那个犯人。现在,我看到了那把工具,坐在那里凝视着他,心神恍惚,而他则倚在那张长靠背椅上,再不睬我,却大谈特谈起萝卜。
每逢周末晚上,我们村子里就充满了一种令人愉悦的情感,到处被弄得干干净净。人们都要安安静静地休息一下,以迎接下一周的新生活。这也使乔有勇气敢于在星期六晚上在酒店里比平时多待半小时。今天,这半个小时和兑水朗姆酒都结束了,乔便起身告辞,拉着我的手向外走去。
“葛奇里先生,请稍等一下,”陌生人说道,“我想起在我的口袋里有一枚崭新发亮的先令,我想就送给这个孩子吧。”
他从掏出的一把零钱中找到这个先令,用一张皱巴巴的纸包好,然后才给我。“这是你的!”他说道,“记住!这是你自己的。”
我对他表示了谢意。虽然这已超过了礼貌的范围,可我仍是盯住他看,同时紧紧依偎在乔的身边。他对乔说了晚安,又对沃甫赛先生道了晚安(他正和我们一同离开),然而对我,他只是用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