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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应该怎样检点自己的行为,我完全没有把握。一刻钟不到,我们就抵达了郝维仙小姐的家门口。这是一所古老的砖瓦结构的房子,特别阴森凄凉,装着许多铁栅栏。有些窗户已经用砖头封死,那些留下来的窗户,凡低一些的都装有生了锈的铁条。房子的前面是一个院子,也装上了铁栅门,所以,我们按过门铃后只有站在外面等人来开门。趁等在门口的时间,我向里面张望着。就在这时,彭波契克先生还在说“七乘十四是多少?”但我假装没有听见。我看到房子的一侧是一个很大的造酒作坊,不过现在里面没有酿酒,看上去似乎已有很长时间不再酿酒了。
一扇窗户向上拉起,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问道:“谁呀?”引我来的人赶忙答道:“彭波契克。”清脆的声音又说道:“知道了。”接着,窗户被放了下来,一位年轻姑娘手上提着一串钥匙,穿过院子走来。
彭波契克先生说道:“这就是皮普。”
“这就是皮普吗?”这位年轻小姐问道。她生得很漂亮,不过非常骄傲。“进来,皮普。”
彭波契克先生也想跟着进去,她连忙关上了门,将他拦在外面。
“噢!”她说道,“你想见一见郝维仙小姐吗?”
“要是郝维仙小姐想见我的话,我想进去看看她。”彭波契克答道,表情十分尴尬。
“噢!”姑娘说道,“那我就告诉你,她不想见你。”
她回答得那么肯定,根本没有商讨的余地。虽然彭波契克的尊严受到了挫折,而且也无法提出抗议,但是他仍然不放过我,用眼睛狠狠地盯住我,仿佛这一切又是我造成的。在离开时,他还念念不忘用话来教训我:“孩子!你要乖乖地在这里,要为一手把你带大的人争光!”我的心里还是七上八下,担心着什么时候他又会跑回来,又会站在大门外面考问我“七乘十六是多少?”不过,他没有回来。
领着我的年轻小姐锁上了大门,然后我们便穿过院子往里走去。路是用石板铺的,扫得很干净,只是在石板间的缝中长满了小草。路上有一个通道和造酒作坊连在一起。通道上的几扇木门都大开着,酒坊的所有门窗也都开着,所以一眼望去就能见到那高高的围墙。酒坊空荡荡的,已经不再使用。这里的风似乎比门外的风更加阴冷,并且发出尖厉的叫声。里外风声连成一片,在酒坊敞开的门窗处窜进窜出,和狂风在海上航船帆索间的呼啸声不相上下。
她看到我凝视着造酒作坊,便对我说道:“孩子,现在那里造出来的烈性啤酒,就是你全部喝光,也不会对你有半点儿伤害。”
“我想是这样的,小姐。”我有些羞涩地说。
“最好还是不要在这里酿酒,否则,造出来的酒也是酸的,孩子,你说对吧?”
“看上去是这样,小姐。”
“现在根本没有人想在这里造酒,”她又说道,“酒已经造过了,不过这造酒的地方还得呆头呆脑地待在这儿,一直到倒塌为止。至于烈性啤酒,地窖里放了很多,多得可以把这一座庄园宅第淹掉。”
“小姐,这房子就叫作庄园宅第吗?”
“孩子,这只是这房子的一个名字。”
“那么,小姐,这房子有不止一个名字吗?”
“还有一个名字,叫做沙提斯。这个词不是希腊文就是拉丁文,不是拉丁文就是希伯莱文,或者全是,反正对我来说,不管是哪一个意思都一样,那就是足够。”
“足够宅邸!”我说道,“小姐,这个名字可真奇怪。”
“是的,”她答道,“不过意思比这还多着呢。它的意思本来是指,无论是谁,一旦有了这所房子就足够了,再不希求别的。我想,在从前的日子里,人们一定是很容易满足的。好了,孩子,不要闲荡了。”
她左一声右一声叫我为“孩子”,既随随便便,又毫无礼貌,其实她自己的年龄和我也差不多。她看上去比我大得多,当然,作为一位姑娘,长得又漂亮,又沉静迷人,似乎有二十来岁,俨然是一位女皇,对我怀着轻视是理所当然的。
我们通过一扇边门走进屋子,因为那巨大的正门外锁着两根铁链条。一进去,我注意到的第一件事是那些过道都是漆黑的,只点着一支蜡烛,是刚才她出来时放在那里的。这时,她拿起蜡烛,我们一起走过了几条过道,又踏上楼梯。一路上全是漆黑一片,只有这支烛光照着我们的路。
终于,我们走到一个房间的门口,她说道:“进去。”
我答道:“小姐,我跟在你后面走。”这不是因为懂礼貌,而是我有些胆怯。
她听了我的话后答道:“孩子,你可别闹笑话;我可不进去。”然后,她便带着点儿轻视的态度走开了,而且,更糟的是把蜡烛也随身带走了。
我感到浑身不舒服,多半还有些害怕。无可奈何,我要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硬着头皮敲门。我敲了门,里面传来声音要我进去。我推门进去,发现这是一间相当大的房间,里面燃点着许多支蜡烛,而白日的光辉一丝儿也看不到。根据陈设,我猜想这是一间化妆室,其中还有许多家具不要说是干什么用的,我就连见也没有见到过。最奇特别致的是一张铺着台布的桌子,上面有一面镀金的梳妆镜。一眼见到,我就断定它是一位贵夫人的梳妆台。
要不是因为我看到一位高贵的夫人坐在那里,否则很难说我能一眼看出这是一张梳妆台。她坐在一张扶手椅上,一只胳膊肘靠在梳妆台上,手支撑着她的头。我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奇怪的夫人,恐怕以后也不会再见到了。
她穿的衣服都是上等料子制的,缎子、花边、还有丝绸,全是白色的。她穿的鞋也是白色的。她头发上披下来一条长长的白色披纱,头上还别着新娘戴的花饰,但她的头发已经白了。在她的颈子上和手上闪着珠光宝气,还有些珠宝手饰在桌上闪闪发光。一些比她身上穿的礼服要稍显逊色的衣服以及几只装了一半的衣箱都凌乱地散放在房里。看来她还没有打扮好,因为她只有一只脚穿上了鞋,另一只鞋还放在梳妆台上她的手边;她的披纱还没有整理停当;带链的表还没有系好;应该戴在胸口的一些花边和一些小玩艺儿,诸如手帕。手套、一些花儿、祈祷书等,都乱七八糟地堆放在梳妆镜的周围。
我并不是一下子就看到了这许多东西,不过我一眼看到的东西也的确不少,比估计的要多得多。我眼睛所看到的东西应该都是白色的,很久很久以前肯定是白色的,不过现在已失去了光泽,都褪色了,泛黄了。我看到的这位穿戴结婚礼服的新娘也已经像她的礼服一样衰弱了,像她戴的花饰一样凋枯了。除了她那双深深陷凹的眼窝里还有些光彩外,在她身上再没有留下别的光彩。我看得出,这衣服曾经是穿在一位十分丰满的年青女人身上的。如今,那个丰满的身体亦已消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罩在上面的衣服也显得空荡荡的。我记得曾经有人带我去市集上看一具苍白可怕的蜡人,我不知道那是哪一位显赫人士的遗像模型。我还记得曾经有人把我带到一座古老的沼泽地上的教堂,去看一具骷髅。骷髅是从教堂的地下墓穴中拖出来的,华贵的衣眼已变成了灰。而现在,似乎蜡人和骷髅正在我的旁边,眼窝里有一双黑眼珠,滴溜溜转动着望着我。如果我能够叫出声,我早就大叫了起来。
“你是谁?”坐在桌边的夫人说道。
“夫人,我是皮普。”
“皮普?”
“夫人,我是彭波契克先生带来的男孩,到这里——玩的。”
“走近点,让我看看你,靠我近一些。”
我站在她的面前,避开她的目光,却详细地观察了四周的东西。我发现她的表停了,停在八点四十分,房里的钟也是停的,时间也是八点四十分。
“看着我,”郝维仙小姐说道,“你不怕一个从你出生后就没有见过阳光的女人吗?”
我感到遗憾的是我竟然毫不胆怯地撒了个大谎,这个谎包含在“不怕”的回答中。
“你知道我的手摸着的是什么地方?”她把一只手叠在另一只手上,放在左边胸口,对我说道。
“夫人,我知道。”这情景使我想起了那个要挖我心肝的年轻人。
“那么说我的手摸着哪里?”
“你的心。”
“碎了!”
她露出迫切的神色说出这几个字,而且特别加重了语气,还发出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笑声中隐藏着她的骄傲。她的手在胸口放了一会儿以后,才慢慢地挪开,仿佛两只手十分沉重。
“我烦闷极了,”郝维仙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