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奋勇到英国来寻找荣升,不料,丽水所认识的荣升好友,移民去了加拿大。丽水不甘失败,到处登报,四处刊登寻人启事,可是,徒劳无功。而荣家又传来了荣老爷病故的噩耗,使丽水觉得自己有辱使命,无颜以对荣家。于是,在英国报馆找了个差事干,继续留在英国找荣升。三年来得辛苦,并没有捕捉到荣升的影子。又遇到经济大萧条,报馆裁员,丢了饭碗。就在丽水徘徊在饥寒交迫的边缘时,转机来了。她的一个朋友在英国皇家医学院的杂志上,发现了她要寻找的线索,于是,她通过英国皇家医学院博士通讯录,顺利地找到了这里。
丽水来了。她给死气沉沉的阁楼带来了勃勃生气,也给阿初带来了麻烦。首先是她无休无止的对阿初呼来唤去,其次,是她大手大脚的花费金钱,令阿初不能忍受。阿初的出诊费几乎被她挥霍尽了,丽水还觉得理所当然。不过,阿初对丽水还是心存感谢,至少,她坚定了阿初离开的决心。荣升身边有人照顾,阿初也不必背负忘恩负义的恶名,他甚至感激苍天的安排,总要自己走得心安理得。
阿初决定和丛惠远走高飞。
阿初和丛惠买了去巴黎的船票,他们购置了新衣物,出发前一天,他们请丛锋、夏跃春等人吃了一席酒,阿初执意由自己付钱。
阿初给荣升写了一封信,并将自己存在银行里的一笔款子取出来,连同信一起放进了一个大信封。他把这封厚厚的信放进了书房的抽屉里。他希望自己走后,丽水和荣升好好利用这笔钱,或者是,尽快回国。
为了不引起丽水的怀疑,阿初提前把整理好的行李放到了房东太太的屋里,这样,无论什么时候,他都可以不引人注目的离开。
可是,正当他一切都安排好以后,却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荣升病了。病得很严重。
荣升连续发烧,可能是因为父亲的死,使他感到内疚和痛苦,他曾连续在风雨中一整夜一整夜地吹箫,直到他倒下。
丽水为荣升的病焦虑不安,阿初却没有时间再纠缠下去了。
“我已经给少爷打了退烧针,等他醒了,你给他熬点粥喝。明天,夏先生会来复诊。我跟他讲好了,他不收你费用。”阿初穿上外套,准备离开。
丽水冲到门口,挡住门。“不行!今天你哪里都不许去。”
“没事的。”阿初并不想和她发生争执。
“我说不行就不行!他在发高烧,你居然要出去。”
“这里又不是监狱,我为什么不能出去。你不要自己吓自己,少爷不会有事的。我是医生,我向你保证。”
“你能保证什么?”
突然,院子里传来奔跑声。
“Chew!Chew!Mariaisfeelingbad,sheisdying!eon,let,sgotoseewhat,shappening!”房东太太涨红了脸大喊大叫。
“玛丽亚要生了。”阿初马上反应过来。
“谁?谁要生了?”就在丽水一愣神之际,阿初推开她,走出房门,此时,天上下起了小雨,房东太太为阿初披上一件雨衣,他们一起走进了玛丽亚的房间。
“Help!Helpme!I,mdying!”玛丽亚脸色苍白,在床上痛苦地呻吟。血从褥子里渗出来,阿初什么杂念都没有了,打开行李箱,拿出医疗器械,戴上消毒手套,为玛丽亚接生。
当新生婴儿的啼哭声划破夜空时,阿初开始在雨地里拼命地狂奔他甚至连玛丽亚一句感谢的话也没听,他现在需要的是时间,他需要时间停下来,哪怕是一分一秒,自己的世界都会被改变。
阿初还没有跑到港口,就已经听到了海轮起航的汽笛声。他没有因此停止奔跑的速度,他需要这艘船,他需要丛惠,他需要离开这里,他需要获得自由的新生。
他跑得精疲力竭,最后摔倒在泥水中,他感到自己永远爬不起来了。
“初先生,你很不守时。”丛锋提着一盏马灯,出现在阿初面前。
“丛惠呢?”阿初站起来,用手抹去脸上的水。
“她走了,她是一个讲信用,守时间的人。”丛锋说。
阿初突然觉得丛惠和丛锋的冷酷。“为什么不等我?今天走不了,还有明天。”
“是我要她走的。”
“为什么?”
“因为你根本不爱她!”
“不!我爱她!”阿初大声地吼叫。
“不,你不爱她!”丛锋的音频在提高。
“我爱她!!”阿初几乎疯狂地喊叫。
“你不爱她!”丛锋的眼睛里透着寒光。“你不爱她,你爱的是平等和自由!不是吗?尊敬的初先生,我没有说错吧。”
阿初被彻底打哑了。
丛锋并没有就此放过他的打算,而是,再次发动攻击。“初先生,您能告诉我,您贵姓吗?”
初不回答。
“如果我没有记错,您应该姓荣。可是为什么你不肯让人称呼你荣先生呢?因为你自卑!你是荣家的家奴!”
“不!”阿初此刻想逃。
“你虽然受过高等教育,却无法摆脱寄人篱下的阴影。极度的自卑造成你极度的自尊!你骨子里恨透了自己的地位和出身,所以,你不愿意让人称呼你真实的姓氏,你更愿意让人称呼你为初先生。表面上你对我们这些贵族子弟谦虚和蔼,心底下不知道怎样地嘲笑和轻蔑我们。你很自私!你之所以'爱'上丛惠,是因为丛惠给了你平等的观念,丛惠给了你自由的空间,丛惠让你感受到了幸福。她把一切都给了你,可是,你为她做过什么?你守着那行尸走肉的少爷,过着清教徒一样的生活,你困守在该死的感恩报恩的儒家思想里,断送掉自己的宝贵的青春。你还想让丛惠也陪着你消耗掉她的一生吗?”
初流泪了。“您无权指责我,尊贵的先生。我承认,我爱自由!爱平等!我也爱丛惠!丛惠给了我许多美丽的幻想,我在她的身上,甚至看到了未来家庭的和睦,个人奋斗的目标。但是,我不是一个自私的人,坦率地讲,我在国外待了八年,这八年来,我所接受的教育,带给了我思想上的光明,这不是一时一刻能做到的。也不是令妹所赐予的!我之所以有所彷徨、有所顾虑,是因为我觉得,人在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还需要有他必须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也许,有一点您说对了,我的确是一个家奴,我的出身,使我今生无法和丛惠真正的结合。”
丛锋说:“你错了,丛惠和我,从来没有轻视过你。”
“这句话就说对了。”阿初平静了。“为什么说'从来没有轻视过我',难道我应该被人轻视吗?如果我不是这样的出身,您恐怕一辈子都不会有轻视我的念头。你们有意无意地淡化彼此的阶级,但是,无形的压力无所不在。”
雨还在下,人却已经麻木了。
“阿初,如果我刚才的话,对你造成了伤害,请您原谅我。”丛锋将马灯递到了阿初手上,“她会给你写信的。”丛锋说,“如果你们真正相爱,海是隔不断恋人的。”
天快亮了。
被荣升的病折腾了一宿的丽水,恨不得把阿初千刀万剐了。敲门声响起来,丽水怕是夏医生来复诊了。她急急忙忙对着镜子拢了拢头发,搽搽口红,整理整理衣襟,幽幽雅雅地去把门打开。“是夏先生吗?”
第三章同林春鸟各自飞
门开了。阿初一脸憔悴的站在门口。湿漉漉的头发撂在他笔直的鼻尖上,手里拎着一盏半明不灭的马灯,裤筒里浸泡的雨往鞋底里灌,鞋底里积存的水往外冒,浑身上下没有一处是干的。
本来疲惫不堪的丽水,一看见阿初,就像看见了五百年前的冤家,郁积在她胸中的火星团子一下子被点燃了,她“噌”的一声窜起来,冲到门口,对准阿初的面孔扬手就是一记耳光,打得水花四溅。
阿初一动不动,连最基本的本能反应都没有,只是两眼直勾勾地盯着丽水,眼光里闪动着与生俱来得倔强,以至于丽水不得不心怯。阿初面无表情地径直从丽水身边走过去,等丽水反应过来,他已经走到屋子中间,丽水紧跟着他身后。
“你知道回来了?你怎么不死在外面?”
阿初毫不理会地扯开了拖泥带水的外套扣子,把脱下来得外套扔在脚下。
“他今天晚上要死了,你怎么办?”
阿初毫不理睬,继续解开黑色绒衣领扣。
“你回答我!”丽水一把拽住阿初的衣领。
“放手。”阿初冷冰冰地说。
丽水不放。
“放手啊!”阿初粗暴地大吼。
丽水的手不由自主地松开,由于过度气愤,丽水的脸庞变得青紫。阿初却突然之间想到自己留给少爷的那封信,心想:“糟糕!”不假思索,飞快地向书房跑去。
丽水瞬间回过神来,追着他,两个人几乎同时闯进书房。阿初迅速地打开抽屉,脸色陡变,回过头来质问丽水。“你拿了我东西?”
丽水汽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