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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臣 作者:府天-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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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耕地面积虽然也有增加,但增加的速度远没有人口增长的快。明洪武十年(1377年)到清嘉庆十七年(1812年)的435年中,人口增加了5。04倍,耕地只增加了1。18倍,人口增长的速度是耕地增长速度的4。27倍,其中从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至嘉庆十七年(1812年)的104年中,人口增长2。48倍,耕地增长48%,人口增长速度是耕地增长速度的5。16倍。
人口增长快,耕地增长慢的结果,是人均耕地的迅速下降,明万历六年(1578年)人均耕地为11。56亩,到清乾隆三十二(1767年)年,人均耕地降为3。72亩,减少了68%,到清嘉庆十七年(1812年),人均耕地降为2。19亩,又少了1。53亩,即下降了41%,如果从万历六年算起,到嘉庆十七年,中国的人均耕地足足减少了9。37亩,亦即减少了81%,由此可以看出,明清之际,中国人均耕地下降之快'7'。
据当时人估计,维持一个人生活所需的耕地,大约为4亩。清初张履祥说:“百亩之土可养二三十人”'8',即每人需3。3-5亩,平均为4。15亩,清代的洪亮吉也说:“一人之身,岁得四亩,便可生计矣。”'9'如果用这个标准来衡量,清代乾隆、嘉庆时期的人均耕地都在这个标准以下,人多地少演变成全国性的矛盾。当时,除垦荒解决耕地不足之外,千方百计提高土地利用率以解决耕地不足的矛盾便成了当时缓解人多地少矛盾的重要措施之一。
据统计,乾嘉之际,有12个省的人均耕地都在全国的平均水平之下,其中地处南方的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四川、广东、广西等9省,下降尤为严重,这就是明清时期南方水田复种指数提高特别快的社会经济原因(见附表3)。
四、明清时期南方水田多熟种植的特点
(一)多熟种植以沿主谷式的方向发展为其基本特点
所谓主谷式,即以生产粮食为中心。不论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双季稻和稻麦轮作制的二熟制,也不论珠江流域的三季稻或二稻加一麦的三熟制都是以生产粮食为中心的,即使是在二熟制和三熟制中种蔬菜,也是以产粮为主的,多熟制中这种作物组合的出现和南方人口激增,耕地不足,粮食缺乏的经济形势有密切的关系,多熟种植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复种指数,增产粮食,以解决人口激增对粮食的需要,即是解决吃饭问题。因此,多熟种植走上主谷式的道路是必然的。
(二)种植麦类在多熟种植中具有重要地位
麦是耐寒的作物,在寒冷的冬季可以越冬生长,种植麦类可以利用冬闲地,延长土地的利用时间,而且它又是重要的粮食作物,南方稻田能形成二熟制和三熟制,稻麦轮作成为其作物基本组合形式之一。
(三)重视用养结合是明清时期多熟种植的第三个特点
在多熟种植的条件下,土壤肥力消耗很大,为了保证既能多熟种植,又使土壤肥力不致衰竭,所以明清时期在多熟种植中十分重视用养结合的措施,这表现在作物组合上,重视安排豆类作物参加轮作,包括大豆、绿豆、泥豆、蚕豆、豌豆等,豆类作物能固定空气中的氮,增加土壤中的氮素,用豆类作物参加轮作,即能获得一季粮食,又能弥补土壤中养分的损耗,实是一举二得之举。同时在耕作措施上又采用了水旱轮作的方法,水旱轮作,既能保证旱作物的种植,又能使土壤中的有机物在土壤含水量不同的情况下,得到充分的分解,增加土壤养分达到培肥土壤的目的。同时也可起减轻病虫和草害的作用。
五、对明清时期南方稻田多熟种植中二个问题的估算
(一)多熟种植面积的扩展程度
明清时期南方稻田大力发展多熟种植,究竟发展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
据《清史稿·地理志》记载,南方各省共有824个州县,其中有多熟种植的州县,据统计为222个,约占总数的27%。多熟种植最多的省是广东,该省有94个州县,有多熟制种植的州县为61个,约占全省州县数的65%。不过这个计算是保守的,它是以作者根据方志查到有多熟种植的县为基础的,作者没有查到的县,历史上有多熟种植而没有记载的县肯定还有。因此,实际上应在27%以上。
在南方种植多熟制的州县中,由于一县中农田的海拔、气候和灌溉条件的不同,也不是全部稻田都种植多熟制的。例如广东的东莞县“种于山田一岁两熟,……种于潮田一熟。”'10'香山(今中山县)“有岁单收者,岁两收者”'11',新宁县“高田一岁两熟,潮田一岁一熟。”'12'海丰县“腴田一年三熟,潮田仅一熟耳。”'13'又如福建云霄“洋田一年两熟,埭田一年一熟。”'14'仙游“有一年一收者,有一年两收者。”'15'平和“田宜稻,岁则再熟,惟山田止一熟,以其地性凉也。”'16'因此,当我们提到某一县有多熟种植时,不能简单理解为整个县的稻田,都是多熟种植,在某些县只是其中一部分,即使在气温比较高的闽粤地区也同样存在这种情况。
在这个问题中,本来还应估算在多熟制的发展中,扩大了多少复种面积,由于历史上缺少这方面的记载,只能付之阙如。
表1明清时期南方各省稻田种多熟制州县所占比例表
省名|州县数|种多熟制州县数|多熟制州县所占%
广东|94|61|65
广西|76|18|23。6
福建|75|40|53
江西|80|40|50
湖北|62|9|14。5
湖南|76|15|19。7
浙江|78|18|23
江苏|71|8|11
四川|152|4|2
安徽|60|9|15
合计|824|222|27
资料来源:各省州县数据《清史稿》地理志。各省种多熟制州县数见本文附表一、二
(二)多熟种植的增产幅度
多熟种植肯定比单季种植增产,这是没有疑问的。问题是增产了多少?这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多熟种植,情况是不一样的。要回答这个问题,困难也很大,因为历史上也没有留下明确的系统的记载,现只能根据一些零星的材料作些推算。
(1)稻麦二熟制的增产情况
明末清初,浙江桐乡稻麦二熟制的产量:“田极熟,米每亩三石,春花一石有半,然间有之,大约共三石为常耳。”'17'雍正时陈斌在《量行沟洫之利》一文中也说:“苏湖之民,善为水田,春收豆麦,秋收禾稻,中年之入,概得三石。”'18'按麦7斗抵米五斗计算,春花1。5石相当于稻米1石,由此可知嘉湖地区稻麦二熟丰年的产量为4石,常年为3石。
嘉庆时,苏州地区的稻麦二熟制产量是:“亩常收三石,麦一石二斗,以中岁计之,亩米二石,麦七斗,抵米五斗。”'19'则产量丰年为3。85石,常年为2。5石。
由此可知,在苏湖地区,稻麦二熟制常年的产量为稻米3石,丰年为3。85-4石。常年产量比单季稻高0。5石,丰年高0。85-1石,即常年增产25%,丰年增产28%-33%。
(2)双季稻的增产情况
江西的情况是:
乾隆十五年《会昌县志》卷16:“翻稻(连作晚稻),所收少于早稻之半。”
乾隆七年《石城县志》“翻稻,必田之腴者方可种,每亩所收不及秋熟之半。”即比单季稻田增产50%。
在江西抚州,据何刚德在《抚郡农产考略》中记载,清末早稻(西乡早)亩产3石谷,连作晚稻(抑叶早二淮,袤脚老)的产量高的为3石,一般为2石,低的1石,平均为二石谷,间作晚稻产量为3石谷,单季晚稻(八月白、晚白、金包银)上地约可收4石谷。据此可知,连作稻的产量为5石谷,间作稻的产量为6石谷,分别比单季晚稻增产1石谷至2石谷,即增产25%-50%。
闽粤地区的情况:
福建的情况是“平地之农为洋田,早晚二收则稻春种夏收,晚稻季夏种仲冬获,利仅早稻之半。”'20'即增产50%。
广东潮汕地区:“上者收十一箩,次八九箩,下者五六箩。”'21'平均为8箩,当地以2箩为一石,则平均为4石谷。据近人研究,广东稻田单产为亩产谷3石谷'22',则潮汕地区双季稻比单季稻多收1石多,即增产33%。
广州地区,双季稻的种植“(晚稻)少于早稻三分之一。”'23'即增产66%。
从上述的记载看明清时期的南方双季稻田,比单季稻大约增产25-66%之间。而以增产50%的地区占多数。由此可见,多熟制的推广对缓解当时粮食供应紧张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 梦幻现实

 通济门内大中桥乃是南京城南的一条要道。大中桥东边是皇宫和五府六部等等各大衙门,西边的太平里马府街常府街等等,则是错落有致地布满了一座座老宅子。乍一看去有的已经失去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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