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群十三四岁的,刚出师的小孩子们挤在一处,去伺候洋车夫和小贩们。他也不肯挑起剃头挑子,沿街响着唤头,去兜生意。在平日,他打扮得相当的漂亮:短蓝布衫,浆洗得干净硬正,底襟仅将将过膝,显出规矩而利落。里面的小褂,很白,袖子很长,以便把白袖口挽出来,增加他的漂亮干净。他没拿着过那铮铮响的唤头,而只夹着一个雪白的布包,里面放着他的家伙。这样,每天早晨,夹起白布包,甩着长而白的袖口,去到铺户作活,他感到象一位艺术家去开展览会似的。他体面,规矩,自傲。他一定不肯沿街去兜揽生意,那损伤了他的尊严。
现在,他可是非下街不可了!他的眼本来就有点近视,现在就更迷糊了,因为眼中有些泪。他爱瞎扯。他对什么都不十分了解,所以才敢信意的瞎扯;瞎扯使他由无知变为无所不知。现在,他闭上了他的嘴。他须和程长顺一个样子的去游街,弄得满身尘土,象个泥鬼。他伤心,也就不肯再瞎扯。每天早晨,他依旧到几家他作过多少年生意的铺户里去。作完这点活,天色还不到正午。下半天他干什么去呢?在家中坐着,棚顶上不会给他掉下钱来!没办法,他去买了个唤头。夹着白布包,打着唤头,他沿街去作零散的活计。听着唤头铮铮的响,他心里一阵阵的发酸。混了二三十年,混来混去会落到这步天地!他的尊严,地位,忽然的都丢掉。在前些日子,他还敢拒绝给冠晓荷刮脸,现在,谁向他点手,谁便是财神爷!
他不敢在家门附近响唤头,他必须远走,到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去。他须在生疏的地方去丢脸,而仍在家门左近保持着尊严。转了一天,不管有无生意,他必在离家门还相当远的地点,把唤头掩藏起来,掸去鞋上与身上的灰土,走回家中。
在北平人的记忆里,有些位理发匠(在老年间被叫作剃头的)曾有过不甚光荣的历史。孙七还记得这个,所以他一向特别的要表示出尊严与正经,仿佛是为同行的争一口气。他最怕看见十几岁的小剃头的们,把特制的短小的挑子放在一处,彼此诟骂,开玩笑,或彼此抠抠摸摸的。现在,他既须去游街,就没法子不遇见这样的孩子们。不管他们的手艺多么不好,年岁多么小,他们到底是他的同行,都拜一个祖师。他的眼不得力,不能由远处就看见他们而及早绕道儿躲开。及至身临切近,看见他们的丑态,听到他们的脏话,他不由的就发了怒。尽管发怒,他可是没法干涉他们;他们不是他的徒弟,他没有管束他们的权利。搁在往日,他可以用前辈的资格去说他们几句;现在,他与他们全是下街讨饭吃的,谁也不高,谁也不低。他要申斥他们,只是自讨无趣!有时候,孩子们中间有认识他的,便高声的问他:〃孙师傅,你也下街啦?〃教他轰的一下,连头发根儿都红了起来。
为避免这种难堪,他开始选择小胡同去走。可是胡同越小,人们越穷,他找不到生意。他用力敲打唤头,一半是为招生意,一半是为掩遮他的咒骂,咒骂他自己,他的同行,与日本人。
天极热,小胡同里的房子靠得紧,又缺少树木,象一座座的烤炉。可是孙七必须在这些烤炉中走来走去。被阳光晒得滚烫的墙壁,发着火气,灼炙着他的脸,他的身体。串过几条这样的胡同,他便闻到自己身上的臭汗味。他的袜子,象两片湿泥巴,贴在他的脚心上。哪里都是烫的,他找不到个地方去坐一坐。他的肚子里只有些共和面和凉水,身上满是臭汗与灰土,心中蓄满了忧虑,愤恨,与耻辱。这样,走着走着,他便忘了敲打手中的唤头,忘了方向,只机械的往前缓缓的移动脚步。忽然一声犬吠或别的声音,才惊醒了他,赶紧再响动手中的唤头,铮铮的给自己更增加一些烦躁。
饥,暑,疲倦,忧虑,凑在了一处,首先弄坏了他的肠胃,他时常泻肚。走着走着,肚子一阵疼,他就急忙的坐下,用手揉着肚子。他的脸登时变成绿的,全身出着盗汗。他的肚子象要拧成一根绳,眼前飞动着金星。他张着嘴呼吸;一阵疼,身子要分为两截。他的耳中轻响,象有两个花蚊子围着他飞旋。随着这响声,他的心也旋转;越转越快,他渐渐失去知觉。那点响声走远了,他的眼前完全变成黑的;心中忽然舒服了一下,身子象在空中飘着。这么飘荡了许久,那点响声又飞了回来,他又觉出肚中疼痛;原来他已昏过去一会儿。睁开眼,他也许还在地上坐着呢,也许是躺着呢。他楞着,心与身都懒得动一动。肚子还疼,他不能不立起来。哼哼着,他很费力的立起来。他的手,天气虽然是那么热,变成煞白煞白的。他扶着那炙手的墙壁,去找茅房。
有过这么几次昏迷,他认识了死亡。无可如何的,他告诉自己:〃死并不太难过!那点响声想必就是魂儿往外走呢!不,不太难过!为什么不就那么死了呢?〃
他没钱去看医生,也不肯买点现成的药,只在疼得太厉害的时候,去喝一口酒。酒,辣辣的,走入腹中,暂时麻醉了内部,使他舒服一会儿。可是,经过这刺激,他的肠胃就更衰弱,更容易闹病。
一来二去,孙七已经病得不象样子了。他的近视眼陷进去多深,脸上只剩了一些包着骨头的黑皮。在作活的时候,他的手常常颤动,好象已拿不住剃刀。他还想强打精神,有说有笑,省得主顾们怀疑他因手颤而也许有刮破耳朵的危险。可是,他说笑不上来。他须时时刻刻的警戒着——肚子稍微一疼,便赶紧把刀子收回来,以免万一掉在人家的脸上或身上。不到疼得要命的时候,他不肯停下来;他咬上牙,头上冒着虚汗,心里祷告着,勉强把活作完。这样作完一个活,他已筋疲力尽,赶紧走开,好找个僻静的地方坐下或躺下。他顾不得与人们说笑,虽然说笑是维持生意关系的必须有的手段。他应当休息。可是,休息没人给钱。他必须去串胡同。他走得极慢,几乎不象走路,而是象一条快死的老狗,找个不碍事的地方,好静静的死去。这样,即使有人要叫住他,看他一眼也就不叫了。他已不是个体面干净的理发匠,而是一个游魂!
在他的心里,他知道自己恐怕不久于人世了。可是,只要肚子舒服了一点,他便乐观的欺哄自己:〃并没有多大的病,只要能休息休息,吃口儿好东西,我就会好起来的!〃但是,好东西在哪儿呢?
快到〃七七〃纪念日,他又昏倒在街上。
苏醒过来,不知怎的,他却是躺在一辆大卡车上。他觉得奇怪,可是没有精神去问这是怎回事。又闭上眼,他蜷起身子,渺渺茫茫的不出一声。车子动,他的身子便随着动,仿佛他已不是个活人,而是一块木头。
走了好久?他不晓得。他只觉出车子已停止摇动;然后,有人把他从车上拖下来。他还半闭着眼,肚子已经好些,可是他十分疲乏。迷迷糊糊的,他走进一间相当大的屋子。屋里除了横躺竖卧的几个人,没有任何东西。他找了个墙角坐下。他打不起精神去看什么,只感到一股子强烈的石炭酸水味儿。这个味道使他恶心,他干噎了几下,并没能吐出来,只噎出几点泪,迷住他的近视眼。
隔了好久,他听见有人叫他,语声怪熟。他挤了挤眼,用力的看。那个人又说了话:〃我,冠晓荷!〃
一听到〃冠晓荷〃三个字,孙七马上害了怕,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拖到这里,和这里是什么所在,他也没想到这里会有什么危险。可是,一听到〃冠晓荷〃,他立刻联想到危险,祸患,因为冠晓荷是,在他看,一切恶事的祸首;只要有冠晓荷,就不会有好事。他极快的想到:他是被冠晓荷给陷害了,正象钱默吟先生,小文夫妇,无缘无故的被姓冠的害了一样。他用力的看,原来冠晓荷就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坐着呢。
晓荷的上身穿着一件白小褂,颜色虽然不很白,可是扣子还系得十分整齐。下身,穿着一条旧蓝布裤子,磕膝那溜儿已破了,他时时用手去遮盖。他的脸很黑很瘦,那双俊美的眼,所以,显着特别的大。他还爱笑,可是因为骨棱儿太显明,所以笑得不甚妩媚。他的牙还是很白,可惜唇上与腮上有些稀稀的,相当长的胡子,减少了白牙的漂亮。他的脑门上有许多褶子,褶子中有些小小的白皮,象是被日光晒焦的;他时时用手去抠它们,而后用袖子擦擦脑门。
自从他在蓝宅吃过一顿饭以后,他就赤手空拳的到处蒙吃蒙喝,变成个骗子兼乞丐。他受尽了冷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