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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忘不了马场的那段话。而且,我记得第一个开始叫我什麽佐野次郎的,就是马场。我和马场是在上野公园里的里认识的。就在清水堂旁边那家并著两张铺了红毛毯的长板凳的小甜酒屋里认识的。
我趁课余时间从大学的後门晃到公园去的途中,经常会顺道去那家甜酒屋坐坐,原因是那家店里,有个十七岁名叫小菊,个子小小、看起来很伶俐,有著清澈的双眼的女孩子,那模样像极了我喜欢的那女孩。那个我喜欢的女孩子,想见她得要花点钱,所以我没钱的时候,就会到那家甜酒屋的板凳上坐下叫杯甜酒,一面慢慢啜饮,一面让那个叫作小菊的女孩充当我心仪对象的代理人,远远望著她。今年早春,我在这家甜酒屋看到了一个很奇怪的人。那天是星期六,一大早就是好天气。听完法国抒情诗的课,正当中午时分,「梅花都开了,樱花怎麽还不开?」我把和刚刚才上过的法国抒情诗天壤地别的没水准的句子乱加上抑扬顿挫,反覆哼著哼著走进了平常的那家甜酒屋。里面已经有个客人先到了。我被吓了一跳,那个先到的客人的样子,怎麽看都太突兀了。他人是很细瘦,身高却和一般人差不多,身上的西装也是很常见的黑色卡其布西装,可是首先那外面披的外套就非常怪异。那是什麽形式的我不懂,不过我一看见,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席勒2的外套。那是漂亮的银灰色的,到处都是天鹅绒和钮扣,套在他身上松垮得很不像话。然後就是他的脸。这如果让我用第一印象来形容,就像想变舒伯特却没变好的狐狸3。显著得不可思议的额头、铁框的小眼镜和夸张的卷发,还有尖尖的下巴和胡渣。皮肤形容得夸张一点,就和黄莺的羽毛一样是脏蓝色的,而且一点光泽也没有。他盘腿坐在红毛毯椅子的正中间,闷闷地用一个装茶粉的大碗喝著甜酒,啊,他抬起手臂挥啊挥地在招呼我过来。我踌躇了很久,愈发直觉得再踌躇下去气氛会更尴尬,於是我一面在脸上挤出自己也莫名其妙的微笑来,在他那张长凳边上坐下。「我今天早上吃了很硬的鱿鱼乾……」他故意压低嗓门用沙哑的声音说话。「结果现在右边的臼齿痛得不得了。实在没有比牙痛更让人受不了的东西了。不过其实只要吞口阿斯匹灵就会好了,咦,是我把你叫过来的吗?不好意思。我是呢,」他瞄了一眼我的脸,嘴角带点笑意,「我不会认人。我是盲人。——不是啦。我是个普通人。那是装的而已。这是我的坏习惯,每次遇到不认识的人,我就会忍不住想装一下与众不同的样子。有句话叫作茧自缚,真是太陈腐了。不行。这是一种病。你是文科的吗?今年要毕业了吧?」
我回答了他。「不,还有一年。呃,因为我重考过一次。」
「哦,那你是艺术家了。」他笑也不笑,冷静地喝了一口甜酒。「我在那里的音乐学校前前後後待了八年,一直毕不了业。因为他们的考试我一次都没有到考过。人竟然想去测试别人的能力,这真的不是普通的没礼貌,你不觉得吗。」
「是的」
「我只是说说而已啦。其实是我头脑太差了。我经常会像这样坐在这里看著人潮一个接一个从我面前走过,一开始我很受不了,这里有这麽多人,竟然没有一个人认识我,没有一个人注意我。我想到这里——啊,你可以不用这样一直附和。我本来就是在顺著你说的。不过现在我已经不会去在乎那种事,反而还觉得很痛快。就像让枕头下流过潺潺的流泉4一样,不是认命,这叫王侯的喜悦。」他咕噜一声喝乾了甜酒,突然把装茶粉的碗推到我前面。「这个碗上写的字,——白马骄不行(ハクバオゴリテユカズ)5。其实可以不用写的,这样让我用得很不好意思。让给你吧。这是我从浅草的骨董店出高价买来,放在这家店里当作我专用的碗的。我很喜欢你的脸,眼睛的颜色很深,那是我梦寐以求的眼睛。等我死了以後,你就拿这个碗去用吧。说不定我明天就会死了。」
从那之後,我们就经常在那家甜酒屋碰头。马场当然根本没死。不但没死,还胖了一点,青黑色的两颊好像桃子一样绷著脸鼓了起来。他说那是喝了酒的水肿现象,还小声补充说,像这样胖到身体上,就差不多很危险了。我日渐和他变成了好朋友。为什麽我没有远离这种人,反而和他的交情还亲密起来呢,大概是因为我相信马场的天才吧。去年晚秋,一个叫作约瑟夫.西格提6的布达佩斯小提琴名家到日本来,在日比谷的公会堂开了有三场的演奏会,三次都得到很差的反应。孤高狷介的这位四十岁的天才,愤怒之下写了篇文章给东京朝日新闻,里面大骂日本人的耳朵是驴的耳朵7,不过他骂完日本的听众之後,一定会加一句「除了一位青年之外」,和诗的副歌8一样把它用括弧框起来。到底这个「一位青年」是谁,据说那一阵子乐坛底下议论纷纷,其实那就是马场。马场遇见过约瑟夫.西格提,和他说过话。在日比谷公会堂让他丢了第三次脸的演奏会结束那天晚上,马场在银座一家很有名的啤酒屋深处角落一株盆栽後面,发现了西格提的红色大秃头。马场不加思索,大步走向那故意装得颇不在意,浅笑著舔著啤酒的那个努力没有得到报偿的世界名手隔壁的台子坐下。那晚马场和西格提产生了共鸣,一间一间仔细地喝遍了从银座的一丁目到八丁目上比较高级的咖啡厅。帐都是约瑟夫.西格提付的。西格提就算喝了酒也不忘高尚的仪态,黑领带端正地系得紧紧地,对那些女侍一根指头也不碰。「表演艺术这东西如果没有用理智解析过就太没意思了。9文学方面我喜欢安德烈.纪德10和汤马斯曼11。」他一边说,一边落寞地咬著右手的大拇指指甲。纪德他是发成企德的音。等天色完全亮了,两人就在帝国大饭店前庭的睡莲池边,头也不回地匆匆无力地握过手就各自离去,当天西格提从横滨搭上加拿大女王号前往美国,第二天东京朝日新闻上就出现了那篇有副歌的文章。可是我实在不是很相信他这种一边好像很不好意思似的拼命把眼睛眨个不停,讲完了又一副不太高兴的模样说给我听的这些光荣事迹。再说他的外语程度真的有好到能和外国人聊到天亮吗,光从这点来看也相当可疑。真要怀疑起来是怀疑不完的,不过他究竟是抱著哪种音乐理论,小提琴的实力,在作曲家中的定位,这些我都完全不知道。马场有时候会在左手上拎著黑黑亮亮的小提琴盒走来走去,可是盒子里通常都什麽也没装。据他自己说,他的琴盒本身就是现代的象徵--外强中乾,这时候我就会甚至怀疑他到底有没有真的拿过小提琴。托那琴盒的福,他的天才到底可不可信,我根本连评估他本事的机会都没有,所以我想他一定还有其他什麽吸引我的原因。何况我也是那种比里面的小提琴更在意琴盒的人,因此我也觉得比起马场的精神和本事,他的风姿和谈笑彷佛更具吸引力。他真的是经常以不同的服装出现在我面前。除了各式各样的西装,他也穿学生服、蓝工作服,有时候还会穿上角带配白袜子12,害我在他旁边惭愧得脸红。根据他轻描淡写的描述,他这样一天到晚改变穿著是因为不希望自己给别人留下任何印象。我忘了说,马场的老家是在东京市外的三鹰村下连雀13,他每天都从那里到市内来玩,老爸好像是地主还是什麽,反正很有钱,所以也才能让他这样一天到晚更换不同的打扮。而且这只不过算是地主之子的奢侈行为的其中一种而已,——这样想想看,其实我好像也不是特别被他的风采吸引上的。大概是金钱的缘故吧。这真的很不好说出口,不过和他一起上街玩的时候,一向都是他在付钱的。他不惜把我推开,也一定要帮我付帐。友情与金钱之间,似乎有股再微妙不过的相互作用在不停运行著,他富裕的程度对我而言多少为他增加了几成魅力,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搞不好马场与我的来往,从一开始根本就只不过是主人和家臣的关系,结果从头到尾,我都毕恭毕敬地乖乖受他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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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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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这些事好像也说得差不多了。也就是说那时候,刚才也提过的,我那毫无意志的生活肯定就像金鱼屎一样,金鱼一游动,我就晃啊晃地跟在後面,我和马场的交往也就在这种虚幻的状态下继续著。可是,八十八夜14。——很奇怪的,马场似乎对历法相当敏感。他会垂头丧气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