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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惹麻烦的,”她咕哝道。
她的忧虑没引起他重视。星期六早上,他下来就跟弗兰克商量,要他再留一阵。没到六点钟,弗兰克就起身了,掌柜进来的时候,他正没精打采地坐在长沙发上。他听了立即同意,按莫里斯提出的条件继续留在店里。
伙计的兴致顿时高了一点。他说,跟尼克和泰锡一起住在楼上,这个打算很合他的心意。莫里斯没理会艾达的担心,就答应少收他们三元房租,当天把事情安排妥贴。泰锡把一口大箱子、几个放衣服的袋子和一些乱七八糟的家具从小间里拖出来;随后她掸了灰尘,用吸尘器收拾干净。他们七拼八凑,把她提供的和莫里斯从地窖杂物箱里捡出来的东西,搞了一张床,一张还过得去的床垫,一只勉强可用的五斗橱,椅子、小桌、电炉,甚至还有尼克搁着不用的一架收音机。房间里既没有取暖器,又和福索夫妇有暖气的卧室隔开着,所以很冷,但是弗兰克还是感到满意。泰锡却担心,如果他晚上要上厕所,那怎么办?尼克就跟弗兰克谈这桩事,抱歉地说,晚上让他穿过他们的卧室,泰锡觉得不便。弗兰克却说他晚上从来不醒的。不管怎样,尼克还是配了一把前门钥匙给他。他说,万一弗兰克要起来,他可以穿过过道从前门进来,就不会吵醒他们了。他也可以用他们的浴缸,只要他预先跟他们说一声。
这样的安排也合泰锡的心意。人人满意,只有艾达还在为留下弗兰克感到不痛快。她逼掌柜答应在夏天之前一定要把伙计打发走。夏季买卖总是会热闹些,莫里斯也就同意了。她要他立即告诉弗兰克,到时候要让他走的。掌柜的一讲,伙计和蔼地笑了笑,还说夏天远着哩,可是不管怎样,这事他也没有意见。
掌柜觉得自己的心境在变。他没料到他的心境会变得这么好。有些老主顾回来了。一个女顾客告诉他,施米茨照料得不如先前那样周到,身体也有病,在考虑把店铺卖掉。让他卖吧,莫里斯想,让他去死吧,接着就狠狠捶着自己的胸口。
白天大部分时间,艾达待在楼上,起初不大乐意,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到吃饭时候,她下楼来准备两餐饭食——弗兰克还照旧比海伦先吃——需要的话,她也做点色拉。店里别的事情她很少管;打扫,拖地板,都由弗兰克干。在楼上,艾达照料家务,看看书报,听听无线电广播的犹太语节目,结结绒线。海伦买了点绒线,艾达给她结了件毛衣。到晚上弗兰克走了以后,艾达就到店堂里花点时间,把账目结算好,记在笔记本里,等莫里斯关了店门才一同离开。
掌柜跟他的伙计相处得很好。他们把活儿分定,轮流接待顾客。但是要等好久才来一个顾客。莫里斯上楼去打盹,也好把铺子暂时忘一下。他也劝弗兰克在下午歇一会,可以消磨白天的单调。弗兰克有点闲不住,终于也开始歇息起来。有时候他上楼到自己房里,躺在床上听无线电。通常,他在围裙外面披上一件外套,到这一带别的店铺里串串门。他很喜欢对面街上那个意大利理发师季安诺拉。这个老头最近死了妻子,成天坐在理发店里,甚至回家的时候已经过了很久,他还坐在那儿。他的手艺很高。弗兰克偶尔也上路易斯·卡普那儿去跟他闲聊,但是路易斯往往使他厌烦。有时他到肉铺去,就在莫里斯家隔壁,跟老板的儿子阿尔蒂坐在后间里谈天。阿尔蒂头发金黄,脸上皮色不太好,对骑马很感兴趣。弗兰克说,哪天他可能跟他一起去骑马,后来虽然阿尔蒂请过他,他却一次也不去。隔一阵他就到街角上那家酒吧间去喝一次啤酒。他喜欢那儿的侍者厄尔。可是每当伙计回到杂货铺门前,他总是高高兴兴地走进去。
他跟莫里斯一起待在后间的时候,他们花不少时间谈天。莫里斯喜欢弗兰克作伴;他爱听人谈陌生的地方,弗兰克就讲他在长期流浪中到过的一些城市和干过的各种差使。他早年有一部分时间是在加利福尼亚州奧克兰度过的,可是其中大部分时间是在海湾对面旧金山的一家养育院里。他对莫里斯倾诉他童年的困苦。在养育院送他去寄养的第二户家庭里,男主人一直要他在金工车间里干苦活。“我还不满十二岁,”弗兰克说,“他只要逃得过人家的责备,就尽量拖着不让我上学。”
在那个人家住了三年,他逃跑了。“从此我就开始长期旅行。”伙计沉默了,搁在水斗上面架子上的那只钟滴答滴答地发出单调而沉重的响声。“我主要是靠自修的,”他最后说。
莫里斯也把祖国的生活情况讲给弗兰克听。他们很穷,刚好又碰上俄国对犹太人大屠杀。就在他即将被征调去沙皇军队服役的时候,他父亲说:“逃到美国去吧!”他父亲的一个朋友,也是犹太人,寄来了钱给他充旅费。可是他得等俄国人来征召,因为你要是在应征入伍之前离开当地,那你的父亲就会被逮捕,处罚金,受监禁。如果儿子入伍以后逃跑,那么父亲就可以不受罚,得由军队负责了。莫里斯和他父亲——一个卖黄油和鸡蛋的小贩,商量好,等他进了营房第一天就设法逃走。
就在那矢,莫里斯讲道,他告诉军士要到镇上去买香烟。他提心吊胆,但还是照他父亲吩咐做去。那个军士原先是农夫,一双发红的眼睛,胡子浓密的,发出一股烟草味,这时已经喝得半醉,批准他上街,但要陪他一起去,因为莫里斯还没穿上军装。那是九月里的一天,刚下过雨不久。他们沿着泥泞的道路走到镇上。在一家小酒店里,莫里斯买了香烟,也分给军士一点。然后,按照他先前跟父亲商量好的办法,他邀请军士跟他一起去喝伏特加。他想到自己担的风险,心里就抽紧了。他过去从不曾在小酒店里喝过酒,也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骗过任何人。军士一面连连往自己的杯子里倒酒,一面把他的生活经历讲给莫里斯听。他讲到他忘了去参加他母亲的葬礼,就伤心得哭了起来。他擤擤鼻子,随后伸出一个粗手指在莫里斯脸前晃着,警告他假如他打算溜,趁早放弃这个念头,除非他要找死。死掉的犹太人比活的更无足轻重。莫里斯顿时觉得一阵沮丧,对今后许多年的自由已经不存指望了。但是他们一离开酒店,在泥泞中步履艰难地走回营房去的路上,军士醉得昏昏沉沉,一再落在后面,这时他的希望复活了。莫里斯慢慢走着,军士随时用双手围在嘴边,一面喊他等一等,一面咒骂。莫里斯就等他。军士喃喃自语,他们俩得一起走,莫里斯毫无把握,随后会发生什么情况。接着,军士停下来,在路旁沟里小便。莫里斯假装等他,但却径自朝前走去,随时等待一颗子弹穿透他的脊背,把他打倒在泥地里,他的前途就和蛆虫结合在一起了。但是当时,仿佛被自己的命运攫住了,他开始狂奔,只听得喊声和咒骂声愈来愈大,红脸的军士挥舞着左轮,踉踉跄跄在后面追他。等军士赶到这条树木成行的道路打弯处——他最后看到莫里斯的地方,除了一个留黄胡子的农民在赶一匹拉着一车干草的驽马,那儿已经没有人影了。
他讲着这段往事就兴奋起来。他点了一支香烟吸着,并没咳嗽。可是当他一讲完,没有别的可说以后,一阵悲伤袭上他的心头。他坐在椅子里,显得又瘦小,又孤独。他在楼上待了那些日子,头发一天天长得更密了,连颈背上也长出厚厚一层毛发。他的脸也比先前消瘦了。
弗兰克思索着莫里斯才讲给他听的故事。那算得是他一生中耍的最大的花招,可他得到了什么呢?他从沙俄军队里逃走,来到美国,可是一旦陷在这个店铺里,就象是一条鱼在大油锅里。
“来到这儿以后,我想当药剂师,”莫里斯说。“我上了一年夜校,学代数,也学德语和英语。‘来吧,’有一天风对树叶说,‘跟我到草地上来玩吧。’这是我学过的一首诗。可是我没有耐心在夜校里待下去,因此在我认得我的老婆以后就放弃了读书的机会。”他叹了口气说,“不受教育,你就不可能有出息了。”
弗兰克点点头。
“你还年轻,”莫里斯说。“没有成家的青年无牵无挂。不要走我的老路。”
“我不会的,”弗兰克说。
可是掌柜似乎并不信他的话。伙计看着这个泪汪汪的老家伙为他打算,觉得不自在,心想他那么随便就施舍同情,但是我慢慢会习惯的。
他俩一起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