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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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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做的事,自己吃了早饭,就上车站去接格雷和伊莎贝儿。我告诉他们,艾略特已经去世。由于艾略特的房子里没有客房,我邀他们上我家去住,可是他们愿意住旅馆。我回到自己家里洗了个澡,刮了胡子,换了衣服。

上午格雷打电话给我,说约瑟夫给他们一封信写的我的名字,是艾略特付托给他的。由于这封信里面讲的话可能只是对我一人讲的,所以,我说立刻就到,因此,一小时不到,我又一次进了那所房子。那封信的信壳是这样写的:在我死后,立刻变去;信里面是关于丧葬礼的指示。我知道,他一心一意要葬在他造的那座教堂那边,而且已经告诉过伊莎贝儿。他要涂上防腐香膏,并且提到可以进行这种手术的店铺名字。“我打听过,”他继续说,“人家告诉我,他们做得很道地。我信任你不会让他马虎了事。我要穿上我的祖先德?劳里亚伯爵的服装,佩上他的长刀,把他的金羊毛勋章挂在胸前。挑选棺材的事交给你办。不要很触目,但要符合我的身份。为了避免给人增加不必要的麻烦,我要求由托马斯?库克父子公司'注'承办一切转运遗体事宜,他们应当派一个人护送棺木到它最后安放的地点。”

我记得艾略特曾经说过,他要穿他那件古服装安葬,但是认为这只是闹着玩的一句话,没有想到他当真要这样做。约瑟夫坚持要执行他的遗志,我们好象没有理由不照办。他的遗体及时涂了香膏,然后,由我和约瑟夫给穿上那荒唐的装束。这件事使人倒尽了口味。我们先把他的两只长腿套上白长统丝袜,再在上面拉上那金色布的紧身裤。好不容易才把两只胳臂塞进紧身上衣的袖管。给他戴上那浆洗好的宽大轮状绉领,再把缎斗篷给他披在肩上。最后把那只平顶丝绒帽戴在他头上,把金羊毛的领圈围着他的脖子。涂香膏的人已经给他的两颊搽上胭脂,嘴唇染红。艾略特的身体现在瘦得只剩一点点,这套衣服穿在他身上就仿佛是威尔第'注'早期歌剧里的一个歌手。一个乏善可陈的悲惨的唐吉诃德。当装殓的人把他抬进棺材时,我把那柄作为道具的长刀沿着他的身体放在两腿之间,两手按着刀柄的回头,就象我看见一个十字军骑士墓上雕塑放的那个样子。

格雷和伊莎贝儿去意大利参加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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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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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该先打读者一个招呼,他完全可以跳过这一章,而仍旧能抓着我要讲的故事线索,因为这一章大部分只是记述我和拉里的一次谈话。可是话又要说回来,如果不是由于这次谈话,我也许认为不值得写这部书。



那年秋天,在艾略特逝世后两个月,我去英国,中途在巴黎逗留了一个星期。

伊莎贝儿和格雷,作了那次艰苦的意大利旅行之后,又回布列塔尼半岛,可是,现在重又在圣纪尧姆街的公寓里住下来了。伊莎贝儿把艾略特遗嘱的详细内容告诉我。

他留下一笔钱给他造的那座教堂为他的灵魂做弥撒,另外还捐给教堂一笔维持费。

他留给尼斯主教一笔可观的数目作为慈善费用。他留给我他收藏的那批真伪难说的十八世纪淫书,和弗拉戈纳尔'注'的一张美丽的绘画,画的一个山羊神和一个女仙子那背着人干的事。这张画太下流了,没法挂出来,而我又不是那种私下里贪看猥亵图画的人。他留给几个佣人的钱都相当多。他的两个外甥每人各得一万元,其余的财产全归伊莎贝儿。这笔财产究竟值多少,她没有说,我也没问;从她那心满意足的外表看来,该是很大的一笔钱。

好久以来,格雷自从恢复健康之后,就急于想回美国重新工作。尽管伊莎贝儿在巴黎住得相当舒服,格雷定不下心来也影响到她。格雷曾经和自己的那些朋友通过一个时期的信,但是,最好的一个机会是由他拿出相当大的一笔资本。这笔钱他拿不出。可是,艾略特死后,伊莎贝儿却拥有比格雷需要的数目多得多的钱,所以,在取得伊莎贝儿的同意之后,格雷又开始和人家接洽起来;如果情形真如对方所说,他预备离开巴黎,亲自去看看。但是在成行之前,有不少事情要做。他们必须和法国财政局在遗产税问题上取得一项合理的协议。他们要把昂第布的房子和圣纪尧姆街的公寓处理掉。他们得在德鲁奥旅馆筹备一次拍卖,处理掉艾略特的那些家具、藏画和素描。这些都很名贵,看来最好等到春天那些大收藏家可能在巴黎时拍卖最合算。伊莎贝儿认为在巴黎再过一个冬天井不坏;两个孩子现在法文已经讲得和英文一样流利,所以,伊莎贝儿很愿意让她们在法国学校里再呆几个月。三年来,她们全长高了,长长的腿,瘦瘦的身体,成了生动活泼的小姑娘,目前还没有长得象她们母亲那样美,但是,全懂礼貌,而且有一个永不满足的好奇心。

就这么多。



我和拉里是无意中碰到的。我曾经向伊莎贝儿问到他;她告诉我,从拉保尔回来之后,他们很少见到他过。她和格雷这时自己认识了一些朋友,都属于他们这一代的人,所以常有约会,比我们四个人时常在一起时的那些快乐的日子忙得多。有一天晚上,我去法兰西剧院看《贝蕾尼丝》。这个剧本我当然读过,但从没有看见它上演;由于难得演,所以很不愿意错过这个机会。这不是拉辛最好的戏,因为题材太单薄了,顶不了五幕,但是戏写得很感动人,有几段够得上说是脍炙人口。故事是根据塔西佗'注'的短短的一段文字写的:铁图热烈爱上巴勒斯坦的女王贝青尼丝,甚至如人们所设想的,答应和她结婚,但是,为了国家大事在他登基的开始,却违反自己的愿望,也违反贝蕾尼丝的愿望,使她离开罗马。原因是元老院和罗马的人民都反对自己的皇帝和一个外国女王结合。剧本写的是铁图在爱情与义务之间的心理斗争;在他摇摆不定时,最后是贝蕾尼丝拿准了他爱她,赞成他的出发点,永远离开了他。

恐怕只有一个法国人能够充分欣赏拉辛诗句的文采和音调美,但是,即便是一个外国人,一旦习惯于诗句的那种矫揉造作风格之后,也没法不被他的柔情蜜意和高尚情感打动。很少人能象拉辛那样懂得人的语音里面含有那么多的戏剧成分。不管怎样,对我来说,那些流畅的亚历山大体'注'诗句的作用足可以代替情节,而且我发现那些长篇大论,以卓绝的手腕逐渐达到预期的高潮,和电影里任何惊险的镜头一样使人惊心动魄。

第三幕演完时有一场休息。我出去门厅里抽支烟;门上首竖着乌东'注'的伏尔泰雕像,咧着一张没有牙齿的嘴在讽刺地微笑。有人拍拍我的肩膀。我转过身去,可能有点着恼,因为我想要独自享受一下那些铿锵诗句在我心中引起的兴奋;我看见是拉里。和平时一样,我见到他总很高兴。我和他已经有一年没有见面,因此,建议看完戏,一同去喝杯酒。拉里说他肚子饿了,因为没有吃晚饭,提议上蒙马特尔去。到时候,我们碰上头,一同走出剧院。法兰西剧院有一种特殊的霉味。这种气味又和一代代的那些女招待员身上的气味掺合在一起;她们从不洗澡,板着一副脸,把你带领到座位上,硬邦邦等你付小帐。这使人走到外面来时深深透一口气;由于晚上天气很好,所以我们一路走了过去。歌剧院大街的弧光灯傲然炫耀着;天上的星星好象不屑跟它们较量,都把自己的光华隐藏在无完无尽的黑暗里。我们一边走,一边谈论着刚才看的戏。拉里感到失望。他原来指望演得自然一点,把诗句读得象说话一样,姿势也不要那样太戏剧化。我觉得他的看法错了。这出戏以辞藻胜,而且使用华丽的辞藻,所以,我认为台词读起来应当带有做作气。我喜欢碰到韵脚时那样顿一下;而且那些优美的姿势和身段,由一个悠久传统保留到今天的,好象和这种偏重形式的艺术格调很适合。敢说拉辛当年就愿意他的戏照这样子演呢。

过去我对那些演员在重重限制下竭力演得真实、热烈和有人情味,总很佩服。艺术能够利用传统格式达到自己的目的,就是艺术的胜利。

我们到了克利希大街,走进布拉西里?格拉夫饭店。时间是夜晚十二点过去不久,馆子里挤满了人,但是,我们找到了一张桌子,叫了火腿蛋。我告诉拉里,我见到伊莎贝儿。

“格雷应该高兴能回美国,”他说。“他在这里就象鱼儿失水一样。他非要重新有了工作,是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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