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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有不尽相同之处,如拉里告诉伊莎贝儿他读希腊原文的《奥德修纪》所感到的兴奋,但是,维特根斯坦却是什么文学作品都不读,只看侦探小说。但是,毛姆在《总结》中曾讲过这样的话:“喜欢听故事和喜欢看跳舞和摹拟表演……同样是人性的自然倾向。
从侦探小说的流行可以看出这种爱好至今不衰,连第一流的知识分子也看它们,当然并不当回事,可是的确看它们;为什么?还不是因为他们唯一放在眼里的那些心理的,教育的,精神分析的小说不能满足他们的这种特殊需要吗!”毛姆这段话里面的“第一流知识分子”原文是the most intellectual persons,所以不仅包括文学权威,也应包括其他学术权威在内。可以揣想,维特根斯坦喜欢看侦探小说,毛姆并不是不知道'注';而小说第五章作者从爱德娜?诺维马里的女秘书那里为艾略特偷得请帖后,问女秘书她在化装跳舞会上预备穿什么服装时,她的回答是,“我亲爱的先生,我是个牧师的女儿,这种愚蠢的事,我留给上层阶级去做。当我看见《先驱报》和《邮报》的那些代表吃了一顿好宵夜并且喝了一瓶我们的第二等最好的香槟酒之后,我的责任就结束了。我将回到我的卧室关起门来看一本侦探小说。”
这一点描绘,我认为也是从维特根斯坦身上移植过来的。最后,还有维特根斯坦在战后当的小学教师与修道院园丁工作,和拉里回美国后预备当的卡车司机和开出租汽车同样都是不求闻达的表现,毛姆只是把他的蓝本首尾倒置一下而已。
毛姆从不讳言他小说中的人物是从真实生活取材的,所以我的这点考证——如果并没有被别人发现的话——并不足奇;问题倒是为什么毛姆挑中维特根斯坦这样一个人作为他小说的主角。《刀锋》出版于一九四四年,是他一九四○年来美国后的第一部小说。人们可以想象得出在他流寓美国期间,盘算和估量——特别是从大西洋彼岸——他所经历的两次大战之间这段时期,以他阅历之深,接触面之广,而选择了维特根斯坦,一定是经过反复考虑的。现在,我们可以看出,拉里这个人确是一次大战的产物,而他反映的时代——两次大战之间的时代——则是欧洲中心主义的黄昏时代。在这个时期,世界文化中心虽则仍在欧洲,而欧洲的文化中心,在毛姆看来,无疑在法国,但它已经不能给来此寻求人生真谛的人以满意的回答了。
拉里在巴黎博览群书,学会了几种语言,但是,巴黎和法国只成为他的中途岛;他最后带回去的,既不是恩夏姆神甫要把他当迷途羔羊圈回去的天主教,也不是他想从波兰矿工考斯第口中探听的神秘主义,而是印度的吠陀经哲学。小说中无一语涉及纳粹的兴起,但是,小说反映的欧洲的精神空虚,已足够说明为什么纳粹主义能够乘虚而入了。
小说不是历史,不需要反映一个时代的全貌,但它反映的那一部分,特别是其中的人物,必须给人以真实感,不能只是影子。有时候,由于文学修养差,欣赏不了作家所创造的人物,这情形是有的。我当学生时,对莎士比亚的黎耶王形象就不能欣赏,后来读了a.c.布雷德利'注'的《莎士比亚悲剧》才发现自己的文学修养不足。但是,有些名家笔下的人物,如最近我读到的狄更斯的《小杜丽》,就只能说是概念的产物了。毛姆的《刀锋》之所以可贵,就在于为我们提供了两次大战之间那个时期的一个人物画廊。
周煦良 一九八○年十一月六日
第一章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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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写小说从没有象写这一本更感到惶惑过。我叫它做小说,只是因为除了小说以外,想不出能叫它做什么。故事是几乎没有可述的,结局既不是死,也不是结婚。死是一切的了结,所以是一个故事的总收场,但是,用结婚来结束也很合适;那些世俗的所谓大团圆,自命风雅的人也犯不着加以鄙弃。普通人有一种本能,总相信这么一来,一切该交代的都交代了。男的女的,不论经过怎样的悲欢离合,终于被撮合在一起,两性的生物功能已经完成,兴趣也就转移到未来的一代上去。可是,我写到末尾,还是使读者摸不着边际。我这本书只是追叙我过去认识的一个人,这人虽则和我非常接近,却要隔开很长的时间才碰一次面;他中间的经历我几乎毫无所知。要我杜撰些情节来补足这些脱漏,使故事读起来更加连贯,固然可以,可是,我无意于这样做。我只打算把自己知道的事情记下来而已。
多年前,我写过一本小说叫《月亮和六便士》;在那本书里,我挑选了一个名画家保罗?高更'注';关于这位法国艺术家的生平我知道得很少,只是倚仗一点事实的启示,使用小说家的权限,炮制了若干故事来写我创造的人物。在本书里,我一点不打算这样做。这里面丝毫没有杜撰。书中角色的姓氏全都改过,并且务必写得使人认不出是谁,免得那些还活在世上的人看了不安。我写的这人并不出名;也许他永远不会出名;也许他的生命一朝结束之后,这一生留在世界上的痕迹并不比石子投入河中留在水面上的痕迹为多。那时候,我这书倘使还有人读的话,就是由于它本身可能引起的兴趣了。但是,也许他替自己挑选的生活方式,和他性格里面所特有的坚定和驯良,在他同类中间的影响会日益加深,这样,可能在他去世长远以后,有人会恍悟这时代里曾经生活过一个很了不起的人物。那时候,人们就会看出我这本书写的是谁了,而那些想要稍微知道一点他早年身世的人,当可在书中找到些他们想要找的东西。我觉得这书虽有如我所说的种种不足之处,对于替我朋友作传的人,将不失为一本可资征引的书。
书中的谈话,我并不要假充是逐字逐句的记载。在这类或其他场合下,人家的谈话我从不记录下来;可是与我有关的事情我都记得很清楚,所以,虽则是我写的,敢说很能忠实反映他们的谈话。适才说过,我丝毫没有杜撰;现在这句话要改正一下。就象希罗多德'注'以来的许多历史学家一样,我也有擅自增入的部分;故事里角色的谈话有些是我没有亲耳听见,而且也不可能听见的。我这种从权的理由和那些历史学家的理由一样,因为有些场合若只是重述一下,就会毫无生气,加进谈话要生动得多,真切得多。我要有人读我的书,所以只要写得人读得下去,我认为总可以做得。至于哪些地方是擅自增人的,明眼的读者自会一望而知,他要摈弃这些不读,完全听他自由。
另一个理由使我从事这部作品时感到疑惧的,是这里面的主要人物都是美国人。
了解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觉得一个人除掉他本国人以外,很难说真正了解什么人。因为人不论男男女女,都不仅仅是他们自身;他们也是自己出生的乡土,学步的农场或城市公寓,儿时玩的游戏,私下听来的山海经,吃的饭食,上的学校,关心的运动,吟哦的诗章,和信仰的上帝。这一切东西把他们造成现在这样,而这些东西都不是道听途说就可以了解的,你非得和那些人生活过。要了解这些,你就得是这些。正由于你离开观察不能了解一个对于你是异域的人,要在书中刻划得真切就难了。连亨利?詹姆斯'注'那样一个精细的观察家,在英国住了四十年,也没有能创造出一个十足英国气的英国人来。至于我,几篇短篇小说除外,从没有打算写过本国以外的人;短篇小说里敢于写外国人的缘故,是因为短篇的人物只要一点粗枝大叶;你写个轮廓,细微的地方全可以由读者自己去补充。也许有人要问,既然我能把保罗?高更变做一个英国人,这本书里的人物为什么不可以照做。我的回答很简单:就是不能。那一来,他们就不成其为他们那样的人了。我并不作为他们是美国人眼中的美国人;他们是一个英国人眼中的美国人,连他们的语言特点我都没有打算仿效。英国作家在这方面闯的乱子和美国作家打算模仿英国人说的英语时闯的乱子一样多。俚语是最坑人的东西。亨利?詹姆斯在他的英国故事里经常要用俚语,可是总不象一个英国人说的那样,因此不但不能取得他所企求的俚低效果,反而时常使英国人读来感到突兀和怪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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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二
一九一九那一年,我起身到远东去,路过芝加哥;为了某种和本书无关的原因,在那边住了有两三个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