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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扎克的石子投入河中的比喻,他在《刀锋》中曾一再运用而不自觉。巴尔扎克小说中的一些人物,他提到时就象我们对《红楼梦》中的人物一样熟悉。他的短篇小说不但受莫泊桑的影响,而且为他赢得了“英国莫泊桑”的声誉。
《刀锋》依旧是用第一人称写的,而且这个人干脆不再是作者惯用的阿辛登笔名,而是直接用了自己的真名实姓。小说写一个参加第一次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这人平时是那样一个生龙活虎般的置生死于度外的飞行员,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因趋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这也是毛姆在《总结》中提出过的)。复员后,拉里既不肯进大学,也不肯就业,一心想探求人生的终极。
为此,他丢下未婚妻来到巴黎;两年后,和未婚妻解约,又从巴黎遍游世界各地,最后到了印度,找到了印度的吠陀经哲学。于是了悟人生,把自己的一点薄产分散给亲友,自己返回美国,当一个自食其力的出租汽车司机,打算隐身人海,以终天年。小说以拉里为中心,描绘了许多美国男女,有拉里的未婚妻,贪图物质享受的伊莎贝儿;有以买卖古董起家,一心想钻进上流交际社会的艾略特?谈波登;有头脑简单但心地忠厚的格雷?马图林,他原是百万富翁的独生子,但是一九二九年的经济大崩溃使他破了产,他是个只知道做生意发财的典型美国社会产物;有伊莎贝儿的同学,索菲?麦唐纳,因丈夫和儿子在车祸中丧命,被夫家放逐到巴黎来过着堕落的生活,终于被不逞之徒杀害;还有一个模特儿兼妓女的法国女子苏姗?鲁维埃,和拉里与作者都相识,最后和法国一个外地厂商结婚而得到生活保障。作者本人在书中也担任了一个重要角色;他既是演员,又是观众。背景多半是在法国,特别是巴黎。由于毛姆大半生是在法国度过的,而写作本书时,正因战争避地美国,所以写到巴黎时,特别流露出怀乡情绪,如写他在赴拉里约会之前,穿过卢森堡博物馆的公园时,描写园中游人的那一段回忆自己青年时期的描述,完全属于自叙性质,和小说毫无关系。又如第六章论述莱辛的《贝蕾妮丝》,都是离开主题发挥自己的文学见解。书中的主要角色除掉苏姗?鲁维埃外,全都是美国人,使人想起一句调侃美国人的谚语:“人死后进天堂,美国人死后去巴黎。”但是,他们最后都死的死了,回国的回国了,连苏姗?鲁维埃也嫁到外地去,如作者所说,“在我的生命中也消失了。”当然,这个小圈子里的人只占据作者生活的很少一部分,但我们仍不免兴一种落寞之感,仿佛作者是“珠箔飘灯独自归”。
正如作者在小说中交代的,他这本书并不想“阐述所谓《奥义书》的哲学体系。”
“我懂得太少了,但即使懂得很多,这也不是阐述《奥义书》的地方……我想的只是拉里。”在本书结尾时,他又说,“我是个俗人,是尘世中人;我只能对这类人中麟凤的光辉形象表示景慕,没法步他的后尘。”因此,他和克里斯朵夫?衣修午德'注'不同,并不打算向西方推荐吠陀经哲学,或者提倡人人都学拉里;单拿一点来说,不近女色,如果人人都象拉里那样奉行,岂不会造成灭种的灾祸!毛姆的道德观是如我国嵇康在《绝交书》中所主张的“四民有务,各得志为乐”。他把拉里捧得很高,但并不把艾略特?谈波登那个“大大的势利鬼”贬得很低。他对放浪形骸的索菲?麦唐纳只有同情,对当模特儿兼妓女的苏姗?鲁维埃能够有一个归宿感到欣幸,对头脑简单的格雷?马图林,在他的笔下绝少挖苦,而往往突出他的忠厚和慈爱,但对伊莎贝儿则毫不徇情地揭露她蓄意破坏索菲和拉里婚事的阴谋,尽管他很欣赏她的美,并且是她多年来的“知心”朋友。但他接着也写伊莎贝儿获悉拉里分散自己财产,并且返回美国预备当司机的消息后,伤心啜泣的情景,从而让读者自己对伊莎贝儿作出结论。不妨说,伊莎贝儿的用心是狠毒的,但是,她破坏的是一个本来不可能有好结果的婚姻,因为如果索菲连伊莎贝儿布置那点诱惑都抵御不了,拉里即使学会了瑜伽修道士的那点法力,能把她从自甘堕落的道路上拉得回转吗?
尽管作者在本书开头声称,他几乎没有什么故事可述,但是,他仍旧充分运用了叙事的技巧,从而抓住读者的注意力。在翻译本书的过程中,我时常碰到这样的情形,即一面译,一面盘算着不知他对这种铺开的局面怎样收拾法。但是,使我佩服的是他笔头一转,很快就结束掉;例如在第二章末尾,当伊莎贝儿告诉作者自己和拉里解约的经过,以及作者给了伊莎贝儿忠告之后,他只用两三行文字就结束了他们精心策划的汉普顿宫之游:雨仍旧下个不停,我们认为不去看汉普顿宫那些华贵建筑,甚至伊丽莎白女王的床,伊莎贝儿也可以活下去,所以就坐车子回到伦敦。
我想如果有个金圣叹的话,很可能在这一段后面插进一些双行批语:“随手收拾掉汉普顿宫,妙。盖汉普顿官之游不过是为了找个场合让伊莎贝儿能向作者倾吐胸臆,现在目的已达,再叙述作者领她游览汉普顿宫便是呆鸟矣。”
但是,本书最成功的还是人物的塑造;不但几个主要人物写得非常成功,连些次要人物,如布雷德利太太,矿工考斯第,甚至土伦的警察局长,也都是有血有肉的人。小说从一九一九年开始,一直写到三十年代中期,人物的性格当然不可能没有发展和变化。索菲?麦唐纳和作者在芝加哥初次见到的腼腆少女判若两人,这不难做到;她自己的身世便是解释。伊莎贝儿经过嫁格雷后的纸醉金迷生活,继之以破产和二次来巴黎后依舅父艾略特居住,锻炼成她那样的尤物,作者是煞费了一番苦心的。艾略特?谈波登的变化基本上不大,只是一九二九年之后,排场变得阔绰了,但是,一直写到他临终前拿到爱德娜?诺维马里的请帖,亲自写那封口信之后,作者方才完成这幅社会名流的画像,真可以说是达到笔酣墨饱的地步。只有拉里?达雷尔自始至终好象变化不大,永远是那样一个闲云野鹤似的人物,使人疑心是不是取材自真实生活。可是,一九五九年,却被我无意中发现了拉里的蓝本,原来是剑桥大学新近逝世的哲学教授维特根斯坦。这位教授是奥地利人,在剑桥大学学工程学,偶然也研究一点哲学,听过罗素和摩尔的课,但颇能发挥自己的独特见解。
第一次大战开始,维特根斯坦担任军官并论为俘虏;战后隐居奥国,当小学教师和修道院园丁。他的剑桥大学同学兰姆赛和布里斯威特在奥地利访求到他,力劝他重新把哲学抓起来,维特根斯坦于是跟当时的维也纳学派石里克等人稍稍往还;一九三○年,受聘为剑桥大学研究员。后来摩尔退休,维特根斯坦却继摩尔被任命为哲学教授。以一个外国人在英国的学术首府担当这个职务,可以说是殊荣,但维特根斯坦却引以为苦,经常劝他的学生不要在大学教书,尤其不能教哲学。一九四七年年纪不到六十就退职,一九五一年逝世。毛姆在一九四四年出版《刀锋》时,维特根斯坦还活着,所以作者在小说开头时说“书中角色的姓氏全都改过,并且务必写得使人认不出是谁,免得那些还活在世上的人看了不安。”但是,不管作者怎样改动,总有些蛛丝马迹可寻;举例说,小说开头叙述拉里在俱乐部图书室里死啃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而维特根斯坦讲课时绝不引用别的哲学家的话,但却时常提到威廉?詹姆斯;有一天,甚至告诉学生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第××页讲的什么,使学生们听了都感觉诧异,这是一。其次,小说写拉里最后把自己的一点财产分散给人,维特根斯坦的父亲死后,留给他一笔很优渥的财产,维特根斯坦全拿来分给富有的亲朋,他的怪理由是富人得到才可以免受金钱的腐蚀,而小说中也没有提到拉里散金的对象是些什么人,这是二。还有,维特根斯坦平日绝少与人交往,凡是大学社交生活和哲学界各种活动都绝迹不参加,这和拉里不喜欢社交活动也有相似之处。根据这几方面的对照,再加上两人性格上的转变,都是因参加一次大战后开始的,可以断言小说中的拉里就是写的维特根斯坦。当然也有不尽相同之处,如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