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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一丛灌木时。吴增揪了一根带叶地软嫩细枝在手上缠着玩。“现在大家最关心地是接下来还要做些什么。什么时候可以回家。”
“应该还会呆上二十天左右罢。前后加起来肯定不会超过一个月。”十天后为了向世人证明牛痘地确管事。他要给这些人接种天花病毒。天花病毒大约有十天左右地潜伏期。到日子经过证明。他们就可以回家了。
“这二十来天,我们什么也不用做?”
陈旭日笑道:“怎么,闲下来不做活,大家不习惯?”
“有点。咱们这些人从小手脚勤快惯了,这样吃饱了只管坐着发呆的生活,过个一两天都觉得稀罕,久了真是浑身不舒坦,呵呵,简直是天生的劳碌命。而且你也看到了,光是闲着已经无聊的很了,又没有什么活动空间。总不能日里夜里都困在房间里,就去院子里吹吹风说说话……院子里围了一圈栅栏当院墙,视野是开阔了,可那几个站岗的军爷让人没办法放松。”
吴增犹豫片刻,低声道:“那十五个姐妹还都没有嫁人,一个个大多到了要许人的年纪,收拾利索了,凑一块还挺乍眼的。你是没瞧见,那些个站岗的军爷眼睛只管往人家小姑娘身上瞅,这些个姐妹都是苦出身,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要不是家里等钱用,也不会在这儿相聚。”顿了顿,又道:“下晌,有人告诉我说听到一个络腮胡子的军爷指着一个姐妹对旁边的人说,等这事完结,他就去那个姐妹家下聘,抬举她当妾……”
“什么?”陈旭日拢紧了眉头。
这边毕竟是皇家御用的狩猎场,当值的人肯定不允许这几十个男女没了管束乱闯乱走,派人守着也算无可厚非。
现在是男女授受不亲的时代,这么多未婚的少年男女有了接触的机会,往好了说,到日子还家,指不定会成就几对有缘人,往坏了想,也说不定会给某些人惹来些无妄之灾。就好比现在吴增提的这茬,说起来却要怪他想事不够周全,当初只盘算利用种痘的机会做点好事,未料想实际操作中竟有这档子麻烦事。
这边的兵士,基本上都是在旗的。不是满蒙八旗,也必然挂在汉军旗下。一个个自命不凡,本就觉得比汉人高一等,哪里会把这些来自贫家的汉人少年放在眼里。若真要瞧上了哪个女孩,过后用下龌龊手段,实在太有可能了。
一时间,虽然想清楚了,陈旭日也无良策可行。“你私下里让女孩子们自己当心些,至少有一点我可以保证,在你们留在这里的日子,人身安全上不会有问题。离开这里以后……”
他想了想,此事因他而起,不管他最初的本意如何,此事到底因他而起,真要撒手不管,似乎也有点说不过去。嫁进旗人家做妾,至少在陈旭日看来绝对不是女孩子的好归宿。但愿那个人不是一时心血来潮,如果不是——“离开这里之后,我再想想办法吧。”
送吴增回去,就看见小德子正隔着栅栏和一个小姑娘说话。
走的近了,认出来,正是上午第一个站出来的那一位。
“我叫紫蔻。”
小姑娘倒是极大方的主动介绍自己的名字。月色映照下,那种落落大方的坦诚平静,引得陈旭日一再打量。“你、好像比屋里的哥哥姐姐们年纪都小?”
“我是昨天傍晚新来的,十多位姐姐都认识了。最小的一个姐姐十一岁,比我还大一岁。”
正文 第二十二章 雏凤(四)
更新时间:2009…9…16 10:34:40 本章字数:2695
又回到皇宫了。
远远的看到那高高的城墙,尤其是进了大门,一股窒息感油然而生。
陈旭日觉得自己像被判了刑的犯人,刚刚放风归来。
“多看看别人是怎么做的,凡事要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去做,力求做的干净漂亮。态度摆正一点,谦恭一点……”
分手前,陈浩照例给了一通嘱咐。
陈旭日频频点头。
如果把进宫当成一项工作看,又有报酬拿,倒不是不可以。
陈旭日抱怨的是,这工作假日太少了,好吧,假日少暂且忍耐,最考验他耐性的是,这工作竟是二十四小时工作制。而且环境要求他必须要时时小心处处谨慎,否则会有性命之尤。
想不干都不成,整个一强迫性中奖!
进了承乾宫,给董鄂妃见礼,就见她旁边站着三位小姑娘,一身正经的皇族打扮。
温言慰问了他出宫办差的辛苦,然后董鄂妃招手示意三个小姑娘站近,指着个子最高的一个道:“她叫英秀,承泽裕亲王家的二女儿。”又指着旁边两个身高相仿佛的介绍道:“这个叫玉茗,父亲你认识的,安亲王岳乐;这个最小的名字叫淑敏,淑敏是简亲王的闺女……”
宫里有规矩。不允许亲生母子同居一宫。这是吸取历朝历代母以子贵或子以母贵。因而结党乱政、母族势大干政地历史教训。而采取了这种违逆骨肉之情地宫规。
但是。却允许宫妃在自己宫中养育其他宫妃所生地皇子皇女、甚至亲王地子女。当然。这是对宫妃地特殊宠幸。不是人人都有资格地。
承乾宫里。董鄂妃一宫主位外。没有别地妃嫔、福晋和格格。就是因为这边住了三位小公主。
联姻这种方式。从古至今一直是皇家笼络地方和外族地一种手段。满清入关前就立志于把这种方式发扬光大。远地且不说了。眼前如顺治帝娶蒙古后妃。宗室女抚蒙古。建宁公主下嫁吴三桂之子吴应熊。等等。俱属此类。
顺治这一辈地姐妹俱已出嫁。女儿年纪尚小。又折了老大和老三。从宗族里挑了三位女孩入宫抚养。既是一种恩宠。也是为了长远打算。将来这三位小姑娘都是要以皇族公主地身份出嫁。以另一种方式为皇家做贡献地。
英秀生于顺治五年。十一岁了。她地父亲是顺治同父异母地哥哥。行五。承泽裕亲王硕塞。已经过世。玉铭生于顺治九年。七岁了。是安亲王岳乐地第二女。淑敏生于顺治十年。年纪最小。今年只有六岁。祖父是郑亲王济尔哈朗第二子简亲王济度。
这些陈旭日早就从知书嘴里听到过。他并且还知道,三个小姑娘中,日后一个嫁了平南王尚可喜的儿子,一个嫁了靖南王耿仲明的儿子,另一个没有印象,大概是依例抚蒙古嫁到草原上了。
英秀年纪最大,照着当下满人家女儿十二岁就可以出嫁的习俗看,十一岁的女儿家,已经称得上是待嫁少女。满人虽不像汉人一样严守男女大防,入关后,尤其是顺治推崇汉学,许多规矩还是要守的。俟董鄂妃给双方做了介绍后,仅矜持的点头致意,并不走近,嘴里淡淡的回了个好。
三姐妹中,她长相最普通。大骨架,面如满月,眼睛细长,不过是中人之姿,胜在一股恬静不张扬的端庄气质。
气质这东西最骗不了人,身居高位养尊处优,的确会培养出一股区别于普通人的气质。至于那些生于贫家,整日里为了生活忙忙碌碌的人,根本就谈不上气质不气质,最多博一个小家碧玉的赞誉。
可是——
不知为什么,这一刻陈旭日突然想起了昨晚说了会儿话的、名字叫做紫蔻的小姑娘。
论出身自然是天差地别,际遇远远不能相提并论。但如果她俩人站一起,单以予人的感觉而言——紫蔻只怕还在她之上!
可见,天地钟灵秀,并不是只有富贵逼人才能造就女儿家的风采。
“皇额娘,这就是皇阿玛夸了好几回的人呀?”
只有六岁的淑敏,眼睛中流露出好奇,然而并不上前来。
回宫前父亲专门嘱咐过她,说她是郑亲王的嫡亲孙女,身份尊贵,用不着对一个无功无名无份的汉家孩子假以颜色。“咱们家的地位是祖上真刀实枪、几十年呕心沥血换来的,没有一点虚的假的。他不过运气好,给四皇子治了回病,以为自己从此就攀上了高枝?上不得马射不得箭,好闺女,对他用不着太客气,千万别让他小瞧了你……”
想起父亲的话,淑敏偏头看了看姐姐,眼睛弯了弯,拍手笑道:“这位小哥哥安好。听说您医术高明?这可太好了,以后淑敏和姐姐生病了,您可得多费心哦,不要给我们开那些苦死人的药吃……”
陈旭日摇摇头,拱手道:“好叫公主失望了,我不是医生,您瞅瞅,我哪里像是医术高明的样子了?生病当然要给专门的医生看,太医都是最好的医生,良药苦口,您应该相信他们的医术。当然,能不生病最好,不生病就不用吃药了。”
玉茗性子最活泼,也不怕生,走上前来,绕着陈旭日转了一圈,福了福身子,脆声笑道:“玉茗见过均衡哥哥。早就听皇额娘说,我们宫里边要来一位大哥哥,今天终于见到啦。这次回家阿玛考我背书,”她嘴角翘了翘,做出懊恼的样子,“我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