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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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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丰富得多。这样讲并不意味着我反对讽刺寓言,而是在我看来,没有必要由猴子和狼来宣扬伟大的真理。

相比较以动物为主角的寓言故事,我更喜欢《丛林之书》和《我所了解的野生动物》,因为他们是真正意义的动物,而不是拟人化的。我爱它们之所爱,恨它们之所恨。它们的滑稽逗趣引得我笑不可支,其悲惨遭遇有时也使我一掬同情之泪,其中也包含了许多深刻的寓意,但极为含蓄,使你都意识不到。

我对历史也有一种偏好,古希腊有一种神秘的诱惑力吸引着我。在想像空间里,希腊的天神依然在地上行走,与人类面对面交流。在我思想深处的神殿里,仍然供奉着我最敬爱的神灵。希腊神话中的仙女、英雄和半神半人,我不但熟悉而且喜爱——不,不完全如此,美狄亚和伊阿松太残忍、太贪婪,简直无法容忍。我真不明白,为什么上帝让他们干了那么多坏事,然后再惩罚他们,直到如今我仍然疑惑不解。

妖魔嬉笑着爬出殿堂。

上帝却视而不见,无动于衷。

《伊利亚特》史诗让我把古希腊看成了天堂。在阅读原文前,我对特洛伊的故事就了如指掌了。在通过了古希腊文文法以后,便对古希腊文宝藏一览无余。伟大的诗篇,不论是英文还是古希腊文,只要同你的心息息相通,是不需要别人翻译的。

相反,人们常常用他们牵强附会的分析和评论扭曲了伟大作品的意义。他们要是能懂得这个简单的道理该有多好!欣赏一首好诗词,根本不需要清楚其中每一个字,也无须弄清其词法和句法的属性。那些有学问的教授们,从《伊利亚特》史诗中挖掘出的东西比我多得多,但我从不嫉妒。我并不在意别人比我聪明,他们纵有广博的知识,但也无法表达出对这首光辉的史诗究竟欣赏到了什么程度。当然,我自己也无法表达出来的。每当我读到《伊利亚特》最精彩的篇章时,就感到自己的灵魂在升华,将我从狭窄的生活圈子里解脱出来,游荡于形骸之外,飘然于广阔无垠的天上人间。

《伊索德》稍逊于《伊利亚特》,但也为我所喜爱。我努力不依靠词典注释,独自来领会这部史诗,并试图把自己最喜欢的一些篇章翻译出来。维吉尔描绘人物的本领如此惊人,他笔下喜怒哀乐的天神和凡人好像蒙上了一层伊丽莎白时代的面纱。《伊利亚特》中的天神和凡人欢快地又跳又唱的,维尔吉尔笔下的人物柔美静谧,好似月光下的阿波罗大理石像,而荷马则是太阳光下秀发飘动的俊逸而活泼的少年。

不要一天的时间,就可以从《希腊英雄》到《伊利亚特》,在书本里飞来飞去,实在方便。但对我来说,其中的路程也绝非令人惬意的。当他人已经周游世界几遍时,我也许还在语法和词典的迷途里筋疲力尽地徘徊,或者正掉进恐怖的陷阱。这陷阱名叫考试,是学校专门用来同那些寻求知识的学生作对的。类似《天路历程》最终可能会渐入佳境,但终究大漫长了,尽管途中也偶尔出人意外地出现几处引人入胜的美好景色。

我很早就开始接触《圣经》,但并不能充分理解其内容。现在想起来觉得有些奇怪,曾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的心灵无法接受它奇妙的和谐。

记得在一个下雨的星期天早上,我无所事事,让表姐为我读一段《圣经》故事。

虽然她认为我无法听懂,但依然在我手上拼写约瑟兄弟的故事。我听了确实一点兴趣也没有,奇怪的语言和不断的重复,使故事听起来显得很不真实,何况那更是天国里的事情。还没有讲到约瑟兄弟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进入雅各的帐篷里去说谎,我就呼呼地睡着了。

我至今也还不懂得为什么希腊故事比《圣经》里的故事更能吸引我的兴趣。难道因为我在波士顿时被所认识了几个希腊人讲述的故事所感染,而从来没有遇到一个希伯莱人或埃及人,由此并推断他们是一群野蛮人,他们的故事也都是后人编出来的。因此,我觉得《圣经》故事中的名字和重复的叙述方式十分古怪,相反,却从未觉得希腊人的姓名古怪。

那么,后来我又是如何从《圣经》中发现其光辉的呢?多年来,我读《圣经》时,心中的喜悦和启发日渐增长,使它渐渐变成一本最珍爱的书。不过对于《圣经》我并非全盘接受的,因此也从未能把它从头到尾读完。后来,尽管我更多地了解了《圣经》产生的历史渊源,这种感觉依然未减。我和豪威斯先生有共同的感觉,认为应该从《圣经》中清除掉一切丑恶和野蛮的东西,但是我们也反对把这部伟大的作品改得毫无生气,面目全非。

《旧约圣经》中《以斯书》篇章的简洁明快,十分吸引人。尤其是以斯面对自己邪恶的丈夫时的场景,富有强烈的戏剧性。尽管她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生命系于对方之手,没有人能够拯救她,然而她克服了女性的懦弱,勇敢地走向她的丈夫。高尚的责任感鼓舞着她,在她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如果我死,我就死吧!如果我生,我的人民都生。”

路德的故事则富有神奇的东方色彩,朴实的乡村生活同繁华的波斯首都之间形成鲜明的对比。路德忠贞而柔情满怀,读到她与那些正收割庄稼的农民一起,站在翻滚麦浪之中的情形,真是叫人怜爱。在那黑暗残暴的时代里,她的无私和高尚情操,如同暗夜里闪耀的星星照亮了苦难的众生。

《圣经》给了我深远的慰藉:“有形的东西是短暂的,无形的才能永垂不朽。”

自从我喜爱读书时开始,便一直喜欢读莎士比亚的作品。我记不清楚自己是从何时开始读兰姆的《莎氏乐府本事》的,但却记得第一次阅读便有很深的理解力和惊叹。印象最深的是《麦克佩斯》,虽然仅读过一遍,但其中的人物和故事情节却永远印在我的记忆里。很长一段时间里,书中的鬼魂和女巫总是跑到睡梦中纠缠我。

我仿佛看见了那把剑和麦克佩斯夫人纤素的手——可怕的血迹在我眼前出现,就像那忧伤的王后亲眼见到的一样。

阅读完《麦克佩斯》,就接着读《李尔王》。在读到格洛赛斯特的眼睛被挖出的情节时,浑身紧张起来,心中充满了恐怖。我愤怒得无以复加了,以致于根本就读不下去,心扑通扑通地跳,好长时间呆呆地坐在那里。

夏洛克和撒旦大概是我同一时期接触到的两个人物,一不小心在我心目中就混同为一体。我内心对他们充满了怜悯,朦胧中觉得,即使他们也希望变好,也无法成为好人,因为没有人愿意帮助他们或是给他们一个改过的机会。直至今天,我依然无法把他们描写得十恶不赦,甚至有这样一种感觉:像夏洛克、犹大,甚至魔鬼这样一类人,也都是好端端的车轮上的一根断了的车轴,总有一天会修好的。

最初在阅读莎士比亚作品时,留下的往往都是一些并不惬意的回忆。相反,那些欢快、温和而又富于想像的剧作最初并不怎么吸引我,也许是因为它们反映了儿童生活的欢乐。然而“世上最变幻莫测的就是儿童的想像了。保持什么,丢掉什么,都很难预料。”

莎士比亚的剧本我读过许多遍,并能背诵其中的一些片断,但却弄不清楚自己最喜欢哪一本。对它们的喜爱,往往如同心情一样变化多端。尽管我喜欢莎士比亚,但我却讨厌按评论家们的观点来读莎氏的作品。我曾经努力地按评论家们的解释来理解作品,但常常失望而止,甚至发誓不再这样读书了。一直到后来跟随基特里奇教授学莎士比亚,才逐渐改变了这个想法。今天,我终于懂得,不但在莎氏著作里,而且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东西是我所不能理解的,而我十分高兴地看到一层又一层的帷幕逐渐被拉起,显露出思想和美的新境界。

除了诗歌以外,我对历史也有浓厚的兴趣。我阅读了所能接触到的历史著作。

从单调枯燥的各种大事记,更单调更枯燥的年表到格林所著公正而又生动的《英国民族史》,从弗里曼的《欧洲史》到埃默顿的《中世纪》,都是我阅读的范围。而第一本使我体会到真正历史价值的书是斯温顿的《世界史》。这本书是我在12岁生日时收到的礼物。书现在可能已经破烂不堪了,但我依然像珍宝一样珍藏着它。从书中我认识到各民族如何在地球上逐步发展起来并建立起城市;少数伟大的统治者(他们是人世间的坦泰),是如何把一切置于脚下,把千百万人系于一人之手;人类文明如何在文化艺术上为历史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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