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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论文的鬼怪和大学的精灵就紧紧追赶上来。对这些特地前来膜拜的偶像,我现在真想把它们打个粉碎。
可大学生活中最恐怖的却要算各种各样的考试了,虽然我已顺利通过了许多次,把它们打翻在地,但它们又爬了起来,张着一副狰狞的面孔朝我扑来,吓得我灵魂出窍。考试的前几天我拼命地往脑子里塞各种神秘的公式和无法消化的年代资料… …犹如强行咽下那些无法人口的食物,真使人希望同书本和科学一起葬身海底,一死了事。
最后,可怕的时刻终于来临了。如果你看了试卷以后,觉得有备无患,并能把你需要的东西呼之即出,那你就是个幸运儿了。但常常是,你的军号吹得多么响也无人听见,记忆和精确的分辨能力在你最需要它们的时候,偏偏张开翅膀飞得不知去向,真急得叫人气死,你千辛万苦装到脑子里的东西,在这紧要关头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略述赫斯及其事迹。”赫斯?谁是赫斯?他是干什么的?这名字听起来颇为熟悉,你搜索枯肠就像要在一个碎布包里找出一小块绸子来。这个问题肯定曾经背诵过,似乎就近在眼前,而且那天当你回想宗教改革的发端时,还曾碰到过它,但现在它却永远在天边。你把脑子里记的东西都翻了出来——历次革命、教会的分裂、大屠杀、各种政治制度等等。但是赫斯又到哪里去了?使你奇怪的是,你记得的东西,考卷的题目上一个也没有。你气急败坏地把脑子里的百宝箱中的东西都倒了出来。啊!在那角落有一个,你踏破铁鞋无觅处的人,他却在那里独自沉思,一点儿也没有理会到他给你造成了多大的灾难。
就在这时,监考人走过来通知你时间到了。你以厌恶的心情把一堆垃圾一脚踢到角落里去,然后回家。脑子里不禁浮起一个革命的想法:教授们不征求同意就提问的这种神圣权利应该废除。
在本章的最后两三页,我使用了一些形象的比喻,可能引起人们的笑话。那闯进瓷器店里受到冰雹般袭击的公牛,还有那一副恶狠狠面孔的鬼怪都似乎不伦不类,如今它们都在嘲笑我。我所使用的言词确切地描绘了我的心境,因此对这些嘲笑不屑一顾。我郑重说明,我对大学的看法已经改变。
在进入德克利夫学院以前,我把大学生活想像得十分浪漫,如今这浪漫主义的光环已经消失。但是在这从浪漫主义向现实的过渡中,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如果没有这段实践,我是根本不会懂得的。我所学到的宝贵经验之一就是耐心,我们接受教育,要像在乡村散步一样,从容不迫,悠闲自得,胸怀宽广,兼收并蓄。这样得来的知识就好像无声的潮水,把各种深刻的思想毫无形迹地冲到了我们的心田里。
“知识就是力量。”我们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广博而精深的知识——就可以分辨真伪、区别高低。掌握了标志着人类进步的各种思想和业绩,就是摸到了有史以来人类活动的脉搏。如果一个人不能从这种脉搏中体会到人类崇高的愿望,那他就是不懂得人类生命的音乐。
第二十二节 思想的乌托邦
至此,我已把自己的生平作了一个简略的叙述。但我还没有告诉大家我是何等地嗜书如命。我对书籍的依赖程度远远超过普通人。其他人通过视听获得的知识,我则是全靠书籍,因此,我要从我开始读书时说起。
1887年5 月,我第一次读一篇完整的短篇小说,那时我才7 岁,从那时到现在,我如饥似渴地吞食我的手指所接触到的一切书籍。
起初,我只有几本凸字书,一套启蒙读本,一套儿童故事和一本书名为《我们的世界》,叙述地球的书,这是我全部的书库。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上面的字磨损得无法辨认。有时候,莎莉文小姐读给我“听”,把她认为我能懂得的故事和诗歌写在我手上。但我宁愿自己读,而不愿人家读给我“听”,因为我喜欢一遍又一遍地读我觉得有趣的作品。
实际上,第一次去波士顿之行时,我才真正开始认真地读书。在学校里,老师允许我每天花一些时间到图书馆看书,在书架前摸索着走来走去,随便取阅图书。
不管书中的文字我能认识多少,也不管能否看懂,我都照读不误。文字本身使我人了迷,而不管自己所读的究竟是什么。那段时期我的记忆力很好,许多字句虽然一点儿也不明白其涵义,但都能记在脑子里。后来当我开始学会说和写的时候,这些字句很自然地就冒了出来,朋友们都很惊奇我的词汇竟如此丰富。我准是不求甚解地读过很多书的片断(那段时期我从未从头到尾读完一本书)以及大量的诗歌,直到发现《方德诺小伯爵》这本书,我才算第一次把一本有价值的书读懂、读完。
8 岁那年,莎莉文老师发现我在图书馆的一个角落里翻阅小说《红字》。她问我喜不喜欢书中的皮尔,还给我讲解了几个我不明白的字,然后说她有一本描写一个小男孩的小说,非常精彩,我读了一定会觉得比《红字》更有意思,这本小说的名字就叫《方德诺小伯爵》,她答应到夏天时读给我听,但我们直到8 月才开始读这本书。
我们刚到海边时的几个星期,许多新奇有趣的事情使我忘了这本小说。后来又有一段时间,老师离开我去波士顿看望朋友。
她返回后,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读《方德诺小伯爵》。记得那是8 月里一个炎热的下午,吃过午饭后,我们同坐在屋外不远处,两棵墨绿色松树之间的吊床上。
当我们穿过草地时,许多蚱蜢跳到衣角上,我记得老师一定要把这些小虫子从衣裳上弄干净再坐下来,而我认为这是一种不必要的浪费时间。莎莉文老师不在时,吊床就无人使用,上面落满了一层松针。在灼热的太阳映照下,空气中充满了一阵阵的松香。
故事开始前,莎莉文老师先给我介绍了一些基本情况,在阅读过程中不断讲解生字。起初生字很多,读一读就会停顿下来,一旦我了解了故事情节后,就急于想跟上故事的发展,根本顾不上那些生字了,对莎莉文老师的解释也听得有些不耐烦。
但她的手指拼写得太累不得不停下来时,我就急得忍受不了,把书拿来用手去摸上面的字。这样急切的心情,我永远也忘记不了。
被我的热情所打动,安那诺斯先生把这部小说印成了凸版。我读了一遍又一遍,几乎能把它背下来,《方德诺小伯爵》成了我童年时代最亲密的伙伴。我之所以如此不嫌罗嗦地讲述这些细节,是因为在此之前,我读书常常是很随意的。如此全神贯注地读一本书,还是第一次。
从这本书开始的以后两年,我在家中和在波士顿之行中读了很多书。我已经忘记那些书的书名和作者,也想不起哪本先读,哪本后读。依然记得的有《希腊英雄》、拉。芳登的《寓言》、霍索恩的《神奇的书》和《圣经故事》、拉姆的《莎氏乐府本事》、狄更斯的《儿童本英国历史》,还有《天方夜谭》、《瑞士家庭鲁滨逊》、《天路历程》、《鲁滨逊飘流记》、《小妇人》和《海蒂》。《海蒂》是篇美丽的小故事,后来我又读过它的德文本。我在学习和游戏之余读这些书,越读越有兴趣。我从不对这些书做什么研究分析——不管究竟写得好坏,也不管文体和作者情况。作家们将自己的思想珍宝以文字的方式呈现在我面前,就像领受阳光和友爱一样,我接受了这些珍宝。
我喜欢《小妇人》,因为它让我感到和那些耳目正常的孩子有一样的思想感情。
我的生命既然有缺陷,只好从一本一本的书里去探寻外部世界的信息。
我不喜欢《天路历程》和《寓言》。最初读拉。芳登的《寓言》用的是英文译本,只是简略地读了一遍,后来读了法文的原本,虽然故事生动,语言简练,但依然无法激起我的好感。我也说不出具体原因,动物拟人化表达方式永远无法引起我特别的兴趣,也就无心去领会其中的寓意了。
而且,拉。芳登的作品不能激发人类高尚的情操。在他看来人最重要的东西是自爱和理性,其作品中始终贯穿着一个思想内涵,即将个人的道德完全来源于自爱,用理性来驾御和控制自爱,就能产生真正的幸福。而我则认为,自私的爱乃万恶之源。当然,也许我是错的,拉。芳登对人类的了解和观察要比我丰富得多。这样讲并不意味着我反对讽刺寓言,而是在我看来,没有必要由猴子和狼来宣扬伟大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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