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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文集-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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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地道的女孩子。 

现在我常常想象我们已经到了那里。那地方开始我们会没有熟人,因此我们将格外贴近。我会和他在异乡陌生人的目光下,一块散步,一块看电影。说不定我还会忘掉本地习俗,像后来我们在这个城市一样,挽着他的胳膊走路。这肯定会招惹许多嫌恶的目光。我有趣! 

我肯定会时不时去他的单位,他也会时不时到我的单位来。说不定我们还得买个煤油炉子和一些炊具,以便在星期天一块开小灶。这些东西当然会放在我那里,因为我是女人。天啊,真可怕!我还想到我们以后会有一个孩子。我喜欢胖小子,但他说他喜欢女孩…… 

现在我该来说说,我口口声声提到的那个“他”是谁了。 

他叫薛峰。如果你读过省文学刊物《北方》去年的第五期,你就会看见他在上面发表的一组诗《青春乐章》。不过,署名是雪峰,取他名字的谐音。不满你说,这个笔名是我给他起的。关心我们的人大概主要想知道我们现在和以后的事,因此关于我们的过去我只在这里简单地说一说。 

大家已经知道了,我和他从小就是同学。初中和高中也是一块在县城上的。除过初中我们分在两个班外,小学和高中我们不仅是同班,而且是同桌。 

在我们那穷乡僻壤,能进入县办初中和高中是极不容易的。那些有限的桌椅板凳几乎全被县城的学生争夺去了,乡下的学生大部分只能上社办中学——这意味着他们大部分初中毕业后就得回农村当庄稼汉。师资水平低和教学条件和简陋造成了他们大部分再不能深造。有的社办中学连外语课都不开,学生们怎么能考上大学呢? 

我和薛峰用我们良好的成绩在县中争得了自己的位置。在我们整个一道川十来个村子里,我们两个是唯一进入这座神圣殿堂的。在初中升高的考试中,薛峰竟然考了全县第一名。我们从小到大,基本上经常在一块。城里上学时,星期六下午回家和星期天下竿返校,我们都是一块相跟着走。当然,这中间也发生过一些糟糕的事。班上的同学们曾挤眉弄眼地议论过我们。回村时,公路两边我们熟悉的庄稼人也曾粗鲁地喊叫我们是“两口子”。这一切是多么叫人生气。但是后来长大了,我自己在内心深处也承认我这一生不能再离开他了。当我朦胧地懂得爱情时,我就知道我喜欢的是他。我知道他喜欢的也是我。十九岁那年,我们离开家乡,一同考进了省城的大学。我以第一志愿被录取,进了林业学院水土保持专来;他是第二志愿,考到了省师范大学中文系。 

上大学之前,由于我们小,关于我们之间相互喜欢的话当然谁也没有说过。上大学的第一年也没说。但这种关系实际双方在内心里早已明白了。到大城市后,由于人生地疏,我们相互间完全成了亲人。我们经常在一块会面,但倒不是在谈情说爱。谈的无非是学习和我们未来将要去的那个地方——那个有着广阔无边的大沙漠,有着蜿蜒的古长城残迹的福奇的土地。我说我要在那里栽许多树,种许多许多草。他说他要在那里写出一些惊人的诗篇来。这些火热的生活多么叫人神往啊!一直到大学二年级的后半年,有一天,我们一块相跟着在街上走。他突然站住了,结巴着说:“小芳,你,挽着,我的,胳膊走……”我一下子脸烧得像炭火一样,赶忙朝四下里看了看。我看见街上有许多姑娘都挽着小伙子的胳膊走路。我犹豫了一下,就挽住了他的胳膊。两个人几乎都不会走路了…… 

那天,他在商店里给我买了一条漂亮的连衣裙。我给他买了一件深蓝色的毛料上衣。 

从那以后,我们就开始了真正的恋爱。一切和大城市里的任何青年男女一样。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自己当然经历了无数甜蜜而新奇的体验,但这些东西对大家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因此也就简略了。 

现在我再顺便补充几句我心爱人的长相:薛峰一米七五,个头不算低;身板茁壮而挺拔,神态潇洒,五官都恰到好处。这两年,他是比乡下时变化多了,身上的农民血统几乎已经看不出来,像个典型的城市青年了。 

我敢毫不害臊地夸口说,我爱的这个人是一个漂亮的男子汉。





你怎么也想不到2…(郑小芳)


随着毕业的日子一天天临近,班上和系上都乱作一团。尽管分配方案还没公布,有些人通过关系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命运。于是,有笑的,有哭的,有闹的,有四处奔波找关系的,一切都乱纷纷的。我是平静的,因为我的命运我自己已经安排好了。系上的领导曾多次找我谈过话,想让我留校,但我拒绝了,请求把我分配在我要去的地方。领导当然再不会做我的工作,反而表扬了我。由于我和其他任何人没有利害冲突,因此全班同学还像往常一样尊重我。其他人之间就不行了,为了争夺一个好位置,或者怀疑某个人拆了自己的台,或者猜测某个人把自己已得到的位置挤掉了,明争暗斗,乱得像春秋战国一样。猜疑和怨恨弥漫在共同生活了四年的人们之间,这情景真叫人难受。我同宿舍的李虹,前几天脸上还阴云密布,这几天突然又阳光灿烂了,据她说是由于我不留校,这个位置分给了她。她说她要感谢我。我向她祝贺,并且指出她不应该感谢我。她学习不错,加上从小失去父亲,母亲又长年有病,完全应该留在家门口工作。 

吃过晚饭,李虹从校门口给我带来一封信。这是薛峰写给我的。信的内容很简单,让我在第二天上午八点钟到老地方去,他有些重要的事要对我说。他并且在“重要的事”几个字下面加了着重号。我敢说他没什么太重要的事。要不,他不会写信,而会骑车来找我的。第二天吃过早点,我借了李虹的自行车,就向我们的“老地方”那里赶去。我们会面的老地方是南郊公园的大门口。但通常我们并不到公园去,而是在这里相会,然后一块骑着车子去省第三医院后面一块麦田的水渠边。那里已经到了郊外,非常僻静。应该说,这儿才是我们真正的“老地方”。这地方我们去过不知多少次。我们在这里看着麦苗泛青,发旺,发黄;然后又看着麦子被收割,套种的玉米又长起来,吐出红缨,怀上棒子。我们在这里说过甜蜜的悄悄话,并且也偷偷地亲吻过…… 

我骑着自行车穿过繁华的大街。 

整个城市都在火辣辣的阳光下喘息着。即使有风从迎面吹来,也是烫热的。行人有气无力,边走边擦汗。大街上弥漫着一种懒散的气息。人们的精力和智慧也好像被太阳的热力蒸发了。到公园门口的时候,我看见薛峰已经站在了那里,自行车撑在旁边,车后座上夹着一个鼓鼓囊囊的黄书包,里面大概装着汽水、啤酒一类的饮料的点心。每次都是这样,吃喝的东西大部分由他买,但事后我给他钱。他花钱大手大脚,我得常给他支援。他看我来了,也不说话,就跨上他的车子。我们于是并肩骑着车子,到我们亲爱的“老地方”去。 

路上,我问他:“有什么紧要事?” 

他笑笑,说:“没什么,我想你了……” 

我不好意思再看他,说:“才一个月没见面……你们实习完了?”“完了。已经开始进入分配阶段,整天驴踢狗咬的。你们那里怎样?”“情况差不多。反正咱们俩是世外桃源,没有人地来抢咱们的位置。”薛峰没说话,冲我淡淡一笑。 

我们很快来到了我们经常光顾的地方。 

在水渠边的小白杨丛中,薛峰把汽水、啤酒和一些点心放在随身带来的一块小塑料布上,我们就像过去那样紧挨着坐在一起。树和茂密的芦苇把他们和外面的世界隔开。这里已经远离喧闹的城市,四周围静悄悄的。首先照例是无言的亲热。这一刻几乎世界上的一切都被忘得一干二净,只有我们温柔的感情在心灵中静静地流淌。我记起了他给我念过的·杜金的几句诗:一双目光深邃的大眼睛,闪烁得真是意味深长。沉默吧,你现在的沉默,比你吐尽言辞还会令我心明眼亮……过了一会,我问薛峰:“是不是真的有什么重要事?” 

他又笑笑,没说话,回过头从身边的黄书包里拿出一张报纸递给我。这是昨天的省报。我很快在副刊上发现了他的名字。这是他和另外一个叫“轻松”的人合写的一首诗。 

我这才知道他说的重要事是什么了。 

我当然为他高兴。他的任何成绩都能引起我无法言语的骄傲。我不知为什么开始转弯抹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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