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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轻轻地把衣襟从她手心里抽出来。不管她多么漂亮,我们真的不是一路人。
沙优啦啦,就此别过。
(2)
我背着我的吉他快步走,寻找62路站牌,我们学校在数十公里外郊区,公车就这一根独苗。可她牢牢地跟着我,我不得不回头建议她:“你自己回家好吗?”
“回家?”她笑起来。“你说我爸家还是我妈家?我爸家在沈阳,我妈家在重庆。”她手插腰,居然带点挑衅的味道,“或者你说宿舍?对不起,我的室友刚刚把我的东西扔出来,因为她的男朋友在追我。”
我不敢置信地看着她,她带着一脸嘲弄的表情看着我。她的脸上没有一丝痛苦的痕迹,我有点怀疑她在说谎。
“咳,”我说,“我很抱歉,可是……”
“可是你要错过末班车了!”她轻快地说,“原来是个乖娃娃啊,错过末班车回不了家了,我要妈妈……”她挤着眉毛,做出一脸哭相。
我又不是小孩子,被你用激将法?正好过来一辆62,我连招呼也懒得再跟她打,脚一迈就要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你!”她在我背后喊,“你真不够朋友!”
谁和你是朋友?抱歉啊抱歉,我认识那个人吗?我的一只脚已经上了公车,此刻有人大力拽我的吉他,我一个重心不稳倒摔下去,接连几个趔趄,靠着路边的一棵树才没摔个仰八叉。
再看看她,她笑容满面,对公车售票员做着“go go go”的手势。
公车开走了。我欲哭无泪。她依旧是那样,似笑非笑用一种睥睨的眼神看我,好像是在问:“现在,怎么办?”
我懊恼:“说吧,你到底想干什么?”
“你救了我,你必须负责到底。”
“我不该救你,我错了,我改行不行?”
“为时已晚。”
我懒得理她,在马路牙子上坐下开始检查我的吉他。这可是我的宝贝兼吃饭家伙,刚才撞了树撞了人还撞了墙,不知道有没有伤筋动骨。我顺手拨了一个《挪威的森林》前奏,还好,一切正常。
“我听过你唱歌,嗓子破点,感情还是有的。”她流里流气地在我身边坐下,我挪开一点,跟她保持距离。
“你刚才弹的那是什么来着?听着挺耳熟。”她没话找话。
“挪威的森林。”我尽量礼貌。
“哦,这个我知道,那个什么伍佰嘛!”她马上又自我感觉良好地哼起来,“让我将你心儿摘下,试著将它慢慢溶化……”
“打住打住!”我忍无可忍,“这是beatles的挪威森林,norwegian wood,你有点文化行不行?”
“你有文化,你倒是唱啊!”她不甘示弱。
唱就唱,怕你怎的。我拉开嗓门,第一句“i once had a girl”就把她震住。我暗暗得意。嘿嘿说实话,我弹吉他唱歌的样子还是蛮帅的,被公认为“十二夜”乐队里最有女生缘的一个,小半年里收到的情书也有好几十封。
她在黑暗里看着我,我在她的眼睛里看到那些熟悉的仰慕,臭屁地问她:“服不服?”
“服个屁,”她居然说脏话,“唱这些世界上没有三个人听过的歌算什么本事?要把别人的歌唱成你自己的,或者干脆自己写,那才高明!”
“你这是明目张胆的嫉妒。”我说,“我要赶末班车回学校happy,少陪了。”
“末班车几点?”她笑眯眯地问。
“十一点半。”我看看表,还有五分钟。
“其实你不如给我再唱一首。”她提议。
“为什么?”
“因为你的表坏了。”
我这才仔细打量手腕上的老爷表,它跟了我已经三个年头,虽然进过几次水,可总体来说还算运转良好。但是现在,可怜的它,表面玻璃裂成几块,指针一动不动——看来是刚才那记勾拳的副产品。
现在的回想起来,当时我居然不是很懊恼,相反,有一丝丝庆幸的感觉。那天就是这样,我遇见图图,然后所有的事情便成为我们的相遇而准备,有点巧合,有点诡异,可是都只是甜蜜的铺垫。
表坏了,时间就此停住。于是她留在我生命里。
像我这样一个文艺青年,注定要为这样的小资感觉付出些什么。当我敏感地感觉到这一点的时候,我有些没出息地感到不安,所以我决定往前走,走回家。
她当然还是跟上来。
我继续走,她继续跟。
到第二个街角的拐弯处,我站住了。转回头,她歪头,冲我嘿嘿地笑。看来,这姑娘今天是铁了心要粘上我了。
“你跟着我干吗?”我问出一句废话。
“再唱一首?”她走上前来晃晃我的胳膊,“可以点歌吗?”
我假谦虚:“我这破嗓子,算了。”
“假谦虚。”她哼哼。
哼完后,她自己开始唱。我们百无聊赖地在路边且走且停,她也就断断续续哼了一路,一开始,只是些零乱不成调的乐句,从这首跳到那一首,上一句还是我的太阳下句马上变成周杰伦,七拉八扯的能力让人叹为观止。
她什么时候开始专注地唱一首歌,我已经记不清了。很可能,她只会唱高潮部分,但是看得出她喜欢这首歌,所以唱的时候有种自己都没意识到的专注。那种专注吸引我偷偷看她,她微微仰着脸,白皙的皮肤浸透着月光,眼睛里居然有种圣洁的光芒。对,就是这个词,圣洁,虽然今天看来无比夸张,但那千真万确就是我当时的感受。我真心庆幸自己打出那一拳,因为,谁敢侵犯这样一个美好的姑娘,简直十恶不赦,不可原谅。
在我记忆里,那一刻简直万籁俱寂,我的天地里只有图图的歌声,她认认真真地唱:“啊,如果不能够永远都在一起,也至少给我们怀念的勇气,拥抱的权利,好让你明白我心动的痕迹……”
后来想起来,我就是输在这首歌里。那是林晓培的《心动》,可是被她一唱,马上打上图图的标签。那一刻我才发现她的声音无与伦比,低音浓烈高音飘渺,有些微的喑哑,听上去有些紧张,却丝毫不损其魅力。
感觉到我在用心听,她的歌声戛然而止。她偷偷瞟我一眼,甚至显得有点尴尬,可嘴上还是一如既往地强硬:“怎么样,我随便哼哼都比你强吧?”
“你喜欢这首歌?”我岔开话题。
她想了想。“其实,我是喜欢那个电影。里面的人都好可怜,明明相爱,可是不停地误会误会,犹豫犹豫,不小心一辈子就过去了,帅哥变成老头子,害我在电影院里哭死。”
我沉默。我也看过《心动》,还记得影片的最后,张艾嘉在飞机上看着往日照片,过去一片云蒸霞蔚,模糊了青春含笑的脸。很久以后我重看这部电影才恍然大悟,哦,原来痛苦是人生必经之旅,失去也可以作如是观。
可是直到今天我也没告诉图图,《心动》也是我喜欢的电影。到底是为什么我也不清楚,可能我是怕说自己喜欢有些刻意讨好的意思,也可能是害怕她会认为一个喜欢看文艺片的男生缺乏男人味,总之当你喜欢一个人就会变得那样患得患失,不可理喻。
等她唱完,我有些爱怜地问她:“你累不累?”
“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她把头昂起来,“难道你想泡我吗?难道你忘了我们今天晚上才认识的吗?”
天下最臭屁的女生!
不过,我怎么看她越来越可爱的样子呢?
“这样吧。”她好像很努力地想了想,然后说:“你今晚救了我,我怎么也要表示一下感谢才对,虽然我是个美女,虽然你救我纯属自愿,虽然我不算是很有钱,虽然今天晚上我已经很累了,但是,我还是打算请你去喝豆浆!”
喝……豆浆?
这个感谢实在有点新奇。
“怎么?”她很奇怪地说,“难道没有人请你喝过豆浆吗?”
“没有。”我老实巴交地摇摇头。
“所以说,”她重重地拍我肩头一下,“尝试一下喽!”
她下力很重,我的肩被她拍地塌下去一块,迟迟起不来,却有些疼痛的甜酸感。体验着这种莫名其妙的滋味,一向酷酷的我没有对此表示任何反对,就跟着她去了。她拉着我的衣袖,虎虎生风地走在前面,长长的头发在脑后随意地挽成一只好看的髻,露出光滑的脖颈。那时候我也算学校里的名人,凭借吉他赢来过好些女生的关注,但我毕竟、真的,还从来没有恋爱过。这样被她一拉,我好像被拉进了梦境,不知道自己到底是醒着还是梦着,我猜我的样子看上去一定傻得够呛。
不出一站地我们果然看见了一座城隍庙小吃,看来她还真的像她自己说的那样,轻车熟路。她继续轻车熟路地走到柜台对女服务员说:“两杯豆浆。”神情就像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