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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哼,都是几句「啦啦啦……」那样不成曲调。
当我百般苦恼的时候,就可以选定一个空旷的街角,停驻。
深呼吸,把眼睛给闭紧,保持微笑,然后等一等,静静地聆听这个世界的声音。
就像是哪个谁,在我身旁轻唱着。
这个神奇招数的诀窍就在于,切记,一定得循环呼吸,吐气,像现在的我这样,深呼吸,吐气,微笑,然后等一等,再呼吸,吐气,微笑。
起初,因为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竟然会相信这一个愚蠢并且无聊的招数,而害羞地默默咳笑了几声。但后来又会尽力说服自己,起码应该要尊重这个,由那位朋友告诉我的「神圣仪式」。于是,我摆出认真又正经的姿态,站在原地,继续深呼吸,吐气,微笑,等一等。
我没有办法估计时间到底过了多久,也不确信在我闭上眼之后,这个世界会不会就这样跟着静止。
意料外的是,我突然有一种「温暖」的感觉。
对,温暖。
因为有机会重新聆听原本以为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却发现我正在重新认识这个小镇,然后开始「怀念」起,自己曾经在这个镇上发生过什么事情的那种「温暖」。
像是,街上接二连三的喇叭声,附近国小的导护妈妈,仔细看守小朋友的交通安全,我曾经牵着她的手过马路,以及隔条巷子的二楼,放着嘲杂的摇滚音乐,那是我认识的第一个英国摇滚乐团「blur」;或像是前面店家养的猫,爪子刮着玻璃,轻声发出了讨人同情的小小哀号,像是我五岁那年,捡到的流浪猫,胖胖圆圆的,我都叫她「月球」。
现在的时间是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一日,就我所知的小小世界里,某些人正在关心的是,今年的圣婴现象,可能会让地球出现的历史高温,而地球是不是会毁灭?
但我想,绝大多数的人更在乎的应该是,看过「铁达尼号」几遍?为了杰克沉入海底而哭过几次?还有,就算是英文单字会的不多,那一首「my heart will go on」也一定会唱两三句。
不过,这不是我所关心的,这一切全?部?都?不?是?我现在最应该关心的。
我现在最关心的是,如果现在的我选择继续呆站在这个角落,等待奇迹降临,今天早自习的数学期末试势必完蛋;但是如果我选择张开眼睛,赶赴学校的考试,也许我一辈子都会因为记不起这首歌到底是怎样哼的,而让我对未来的人生愤世嫉俗。
十七岁这年的夏天早就开始,我站在东部这个正在没落的小镇里头,还算繁荣的街道上,朝着「瀚阳高中」的方向,停下脚步,穿着汗水湿透了的学校校服,扛着塞暴课本的背包。高二的日子开始倒数,距离大学联考还剩下三百八十六天,距离参考书试题全部完成还剩下五千四百六十九页,但是距离未来,到底还有多远?
今天天气晴,微微的凉风吹过了我的额头,干了汗,擦肩而过的路人有没有哪几个认识我的,也许都在低头嘲笑我现在的愚蠢行经。不过我始终保持微笑,充满耐心,充满信心,期待那一首我忘了怎么哼唱的歌曲,也许在某一秒钟会真的在我的耳畔唤起记忆。
所以我持续微笑地等待着,而我想那个微笑,绝对是让我看起来加倍愚蠢的主因之一。
在这一群路人甲乙丙当中,我也只是其中之一,不会有谁特别记得我的。
但是,就像大多数的人一样,这辈子,我只希望被某个人记住就够。
而我的名字,叫做——。
「康正行!」
康正行。
「康?正?行!」
对,康正行,健康的康,正义的正,行星的行。
「康……正……行……!」
等等,我皱了皱眉。
没有听错,这个熟悉的声音。
在我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就被这个家伙从后脑勺狠狠一击,我失去重心往前扑倒。
他是故意的。
没错,这个叫我名字的声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除了他,不会有其他人用如此既幼稚又暴力的方式,试图让我意识到他的存在。
我在瓷砖道上,眯着眼抬起头,太阳刺眼的光线勾勒出他的身形轮廓,背光的黑色身影,他微微地扯起了笑,伸出左手拉起了倒坐在地上的我,他的手掌心上有着篮球练习生出的茧,热热的,湿湿的。
「你中暑了喔?」他反复地把手心贴上我的额头,然后再试试自己的,不过我真的很怀疑,他到底知不知道中暑跟感冒之间的差别?
「没有。」我把他的手拨开。
「我载你去保健室。」
「我没有中暑。」
「保健室可以吹冷气。」
我想他是一个永远抓不到重点的人。
「上车。」
上车。
他硬是拉着我坐上他的「spyder」,y,spyder,这辆他骑了好几年的捷安特越野。
「spyder」这个名字是来自于一九五零年代出产的保时捷五五零跑车,代表美国最叛逆的男人「詹姆士?狄恩」,他在一九五五年过世的那场车祸所开的车款(是他跟我借走的那本「詹姆士?狄恩传记」里看到的,我想那是他阅读过除了漫画书之外,唯一一本课外读物。)而他所骑的这辆「spyder」的把手,是他在一九九七年的那个暑假,在他一个人举办的「脚踏车环岛旅行三十天」中撞歪的。
他叫做余守恒,守护的守,恒星的恒。
从一九九一年认识他以后,我就开始相信,原来地球上,真的住着从别的什么奇怪星球来的外星人。
。。
第二章「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 ,二零零五。
。网
余守恒
我起了个早,真的很早的那种。
今天是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不是一个多么特别的日子。
我起了个早,连预定的闹钟都还没响,我再重复一次「我起了个早。」,原因是在我高中毕业来到台北读大学之后,我从来没有在这个时间清醒过。
凌晨四点四十八分,天都还没翻起鱼肚白,只是偶尔听见几声窗外送早报的呼啸而过。
今天本来要补拍几场戏的,但是我跟导演请了假。
打开电视机,重播了不知道几次的新闻里,占满了纷乱嘈杂的政治版面,不过其中夹杂的其中一项新闻,吸引了我的目光。就是王菲,她宣布了决定享受居家生活,暂退歌坛,这个举动引发了歌迷们激烈的反应。
她说过,如果她有一天不唱歌了,请大家忘了她。
我敢赌定她的复出之路,绝对会比我们想像中的还要遥远。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感觉到愤怒,一个选择离开的人,凭什么还可以自私地要求别人忘了自己?
今天的天气看起来阴阴的,带点忧郁的那种。
这个夏天才刚准备要开始,我却有种错觉,以为它早就已经结束了。
我把冰箱里的咖啡粉倒了几匙到咖啡机里,才想到忘了摆上咖啡滤纸,花了点时间清洗,然后重新开始。走进浴室里转开浴缸的水龙头,然后走回卧室,在床边,趴下,双手扶地,做了几次伏地挺身,有一些喘,不过我再多做了几次。
九八,九九,一百。
起身,深呼吸,脱下背心,把汗抹去,想走到浴室泡个澡,沿路顺道脱去短裤甩在门口,打开门,里头已经布满水蒸气,我关起水龙头,站在洗手台前抹开镜子上的薄雾。
左下巴上的疤一直都没有好,本来留着为了遮掩的胡渣却有些长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试着微笑,嘴角却只是皱着。
踩进了浴缸,温热的感觉从脚底到大腿直冲大脑,这样好,清醒多了。
我坐在里头,手扶在两侧,闭上眼,深呼吸,潜进水里。
水里,水里有无限的蓝。
好久好久没有游泳了。
有那一秒钟,我想起某个夏天,不过那也是很久以前了,在一片湛蓝的海水里头,还是游泳池水里?算了。那时侯,我为了紧紧抓住什么,费劲一切心力地往前游着。
像是害怕自己失去了什么。
只是,我真的忘了到底是什么。
我唯一记得的,只是那时候的在水中的感觉,就像现在这样温暖。滑出水面,我站起身,抓了架上的毛巾随意擦干了身体,然后围在下半身。
窗外的阳光洒了进来,我想还有一点时间,于是转到厨房里头,已经飘散着咖啡香味,我倒了一杯,烫口。
楞着站在料理台前,远远地,电视那头传来了一首熟悉的歌曲旋律,不过我真的忘了是哪首,我闭上眼,试着仔细听。
「余守恒。」
是不是有个人喊了我的名字?
「余守恒。」
我转身,那个人就坐在餐桌旁,对我微微笑着,穿着成套合身的黑色西装,一样纤细匀称,他没什么改变,一点都没有,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