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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史记-第1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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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公居陶,生少子。少子及壮,而朱公中男杀人①,囚于楚。朱公曰:“杀人而死,职也②。然吾闻千金之子不死于市③。”告其少子往视之。乃装黄金千溢④,置褐器中⑤,载以一牛车。且遣其少子,朱公长男固请欲行,朱公不听。长男曰:“家有长子曰家督⑥,今弟有罪,大人不遣,乃遣少弟,是吾不肖⑦。”欲自杀。其母为言曰:“今遗少子,未必能生中子也,而先空亡长男,奈何?”朱公不得已而遣长子,为一封书遗固所善庄生。曰:“至则进千金于庄生所,听其所为⑧,慎无与争事⑨。”长男既行,亦自私赍数百金⑩。



①中男:次子。 ②职:常,常理。 ③市:闹市之中。 ④溢:通“镒”。古时金二十两之称。 ⑤褐器:褐色器具。 ⑥家督:旧时长子管理家事,故称长子为“家督”。 ⑦不肖:此处意指不孝之子。 ⑧听:任凭,听任。 ⑨慎:千万。 ⑩赍(jī,基):携带。



至楚,庄生家负郭①,披藜藋到门,居甚贫。然长男发书进千金,如其父方。庄生曰:“可疾去矣,慎毋留!即弟出,勿问所以然。”长男既去,不过庄生而私留②,以其私赍献遗楚国贵人用事者③。



庄生虽居穷阎④,然以廉直闻于国,自楚王以下皆师尊之。及朱公进金,非有意受也,欲以成事后复归之以为信耳⑤。故金至,谓其妇曰:“此朱公之金。有如病不宿诫⑥,后复归,勿动,”而朱公长男不知其意,以为殊无短长也⑦。



庄生间时入见楚王⑧。言“某星宿某⑨,此则害于楚”。楚王素信庄生,曰:“今为奈何?”庄生曰:“独以德为可以除之。”楚王曰:“生休矣,寡人将行之。”王乃使使者封三钱之府⑩。楚贵人惊告朱公长男曰:“王且赦。”曰:“何以也?”曰:“每王且赦,常封三钱之府。昨暮王使使封之。”朱公长男以为赦,弟固当出也,重千金虚弃庄生,无所为也,乃复见庄生。庄生惊曰:“若不去邪?”长男曰:“固未也。初为事弟(11),弟今议自赦,故辞生去。”庄生知其意欲复得其金,曰:“若自入室取金。”长男即自入室取金持去,独自欢幸。



①负郭:靠近城郭。 ②过:访,探望。 ③献遗:赠送。用事者:执政者,当权者。 ④阎:巷门,亦即指里巷。 ⑤信:讲信用。 ⑥病不宿诫:自己哪一天生病不能预先告知别人。 ⑦殊:很。短长:过或不及。意谓效果无法预料。 ⑧间时:适当时机。 ⑨某星宿某:天上某星的位置移到了某处。 ⑩封三钱之府:封闭储存钱币(金、银、铜)的仓库。 (11)事弟:弟弟的事情。



庄生羞为儿子所卖①,乃入见楚王曰:“臣前言某星事,言欲以修德报之。今臣出,道路皆言陶之富人朱公之子杀人囚楚,其家多持金钱赂王左右,故王非能恤楚国而赦②,乃以朱公子故也。”楚王大怒曰:“寡人虽不德耳,奈何以朱公之子故而施惠乎!”令论杀朱公子③,明日遂下赦令。朱公长男竟持弟丧归。



至,基母及邑人尽哀之,唯朱公独笑,曰:“吾固知必杀其弟也!彼非不爱其弟,顾有所不能忍者也。是少与我俱。见苦④,为生难,故重弃财。至如少弟者,生而见我富,乘坚驱良逐狡兔⑤,岂知财所从来,故轻弃之,非所惜吝。前日吾所当欲遣少子,固为其能弃财故也。而长者不能,故以杀其弟,事之理也,无足悲者。吾日夜固以望其丧之来也。”



故范蠡三徙⑥,成名于天下,非苟去而已,所止必成名。卒老死于陶,故世传曰陶朱公⑦。



①儿子:小儿辈,此指范蠡长男。 ②恤:体恤,怜悯。 ③论:定罪。 ④见:知道,觉得。 ⑤坚:好车。良:善马。 ⑥三徙:自越徙于齐,又自齐徙于陶。 ⑦世传:世人相传。



太史公曰:禹之功大矣,渐九川①,定九州,至于今诸夏艾安②。及苗裔句践,苦身焦思,终灭强吴,北观兵中国,以尊周室,号称霸王。句践可不谓贤哉,盖有禹之遗烈焉。范蠡三迁皆有荣名,名垂后世。臣主若此,欲毋显得乎!



①渐:疏导2。②艾(yi,亿)安:同“乂安”,谓太平无事,艾,通“乂”,治理。



标题 


。。!



郑世家第十二

 大_

安砚方 译注



【说明】公元前806年,周宣王封其弟友于郑(今陕西华县东),是为郑桓公。周幽王时,身为周王室司徒的郑桓公,看到西周行将灭亡,就在太史伯的建议下,将财产、部族、宗族连同商人迁移到东虢(guó;,国)和郐之间(今河南嵩山以东地区)。两年后,犬戎杀死周幽王,并杀郑桓公。继位的郑武公攻灭郐和东虢,建立郑国,都新郑。郑武公以和郑庄公相继为周平王卿士,且能控制内部卿大夫的势力,在春秋初年的历史上,郑国甚为活跃。但以后由于内乱叠起,国势逐渐衰弱,于公元前375年为韩国所灭。《郑世家》向人们介绍了这个夹在大国之间的小国的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子产对于郑国的生存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子产知识渊博,以礼治政,仁义爱人,善于辞令。他在为郑国卿之时,使郑国免于失败。当子驷弑杀公并“欲自立为君”时,公子子孔又派尉止去杀子驷而“欲自立”,这时,子产说:“子驷为不可,诛之,今之效之,是乱无时息也。”从而制止了即将发生的无休止的内乱,安定了郑国。郑君“封子产以六邑”,子产反复谦让,只“受其三邑”。在郑“执政者侈”的环境中,子产的行为能可贵的。因此,当诸公子争宠相杀,又欲杀子产时,有的公子不得不进谏说:“子产仁人,郑所以存者子产也,勿杀!”可见,是子产保存了郑国。子产多次随从郑出使晋、楚大国,并郑君会见各国诸侯,搞好外交,使郑国在复杂的环境中得以顺利发展。子产曾谓韩宣子曰:“为政必以德,毋忘所以立。”当郑国发生火灾,郑君“欲禳之”时,子产建议:“不如修德。”因而当子产去世后,“郑人皆哭泣,悲之如亡亲戚。”子产的言行赢得了百姓由衷的崇敬。



《左传》还记载了子产最著名的主张,即“不毁乡校”。“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然明建议子产“毁乡校”,但子产说:“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恶以防凶。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允许人们随意议论“执政之善否”,这对统治者来说,就已经十分不易了,而子产身居卿相之高位,居然主动提出这种主张,并保留乡校;从人们的议论中,择善行之,择恶改之,这对统治者来说,就是更上一层楼了。而子产决心实施这一措施,并深刻认识到,只有行于忠善才能最终减少怨恨。向人们施展权威固能防止怨恨,制止议论,但这却如同“防川”,终有一天“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让自己把人们的议论当作苦口良药,从而调整政策,修正错误。在两千多年前,就能具有这样的高明见解,实为凤毛麟角。子产的主张、论断、见解也可算作我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可惜,司马迁在《史记》中对子产的记载甚少,这的确是个缺憾。



郑国在不长的历史中还产生了具有爱国行为的商人弦高。“秦谬公使三将将兵欲袭郑,至滑,逢郑贾人弦高”,弦高急中生智,拿出自己做生意用的十二头牛慰劳秦军,秦谬公竟误以为郑国早已获得秦军偷袭的消息而作好迎战的充分准备,便急率军回国。弦高的爱国行为使郑国免遭一场灭顶之灾。



郑桓公友是周厉王的小儿子,周宣王的弟弟。宣王即位二十二年,友才被封到郑地。封了三十三年,百姓都喜爱他。幽王任命他为司徒。他使周朝百姓和睦相处,百姓都十分高兴,黄河、洛水流域的人们都思念他。在他做司徒一年的时候,因为幽王宠爱褒姒,朝迁政事废弃不顾,问题积重难返,有些诸侯背叛了幽王,于是桓公询问太史伯说:“王室灾难深重,我怎么才能死里逃生呢?”太史伯回答说:“只有洛水东、黄河南可以安居。”桓公问:“为什么?”太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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