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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晋侯使太子申生伐东山。里克谏献公曰:“太子奉冢祀社稷之粢盛①,以朝夕视君膳者也,故曰冢子②。君行则守,有守则从,从曰抚军③,守曰监国④,古之制也。夫率师,专行谋也;誓军旅,君与国政之所图也⑤:非太子之事也。师在制命而已⑥,禀命则不威⑦,专命则不孝⑧,故君之嗣适不可以帅师⑨。君失其官,率师不威,将安用之?”公曰:“寡人有子,未知其太子谁立。”里克不对而退,见太子。太子曰:“吾其废乎?”里克曰:“太子勉之!教以军旅,不共是惧⑩,何故废乎?且子惧不孝,毋惧不得立。修己而不责人,则免于难。”太子帅师,公衣之偏衣(11),佩之金■(12)。里克谢病,不从太子。太子遂伐东山。
十九年,献公曰:“始吾先君庄伯、武公之诛晋乱,而虢常助晋伐我,又匿晋亡公子,果为乱。弗诛,后遗子孙忧。”乃使荀息以屈产之乘假道于虞。虞假道,遂伐虢,取其下阳以归。
①冢祀:古代帝王、诸侯在宗庙举行的大祭祀。 社稷:古代帝王、诸侯祭祀的土神和谷神。一般指国家。 粢(zī,资):谷类的总称。 ②冢子:古代宗法制度称嫡长子为冢子。 ③抚军:协助国君安抚军士。 ④监国:代替国君兼管国政。 ⑤国政:国家政权,此指掌握国家政权的正卿。 ⑥命:《集解》曰:“命,将军所制。” ⑦禀命:承命,请命。 ⑧专命:旧谓无所承命而独断独行。 ⑨嗣适:继承君位的嫡子。 ⑩共:通“恭”。 (11)偏衣:左右不同颜色的衣服。偏,半也;意为献公分身一半予太子。 (12)金■:军队统帅的标志。据杨伯峻《左传注》载:“■,古代佩身之物,形如环缺,多以玉为之,而金■则以青铜为之。”
献公私谓骊姬曰:“吾欲废太子,以奚齐代之。”骊姬泣曰:“太子之立,诸侯皆已知之,而数将兵,百姓附之,奈何以贱妾之故废适立庶?君必行之,妾自杀也。”骊姬详誉太子①,而阴令人谮恶太子②,而欲立其子。
二十一年,骊姬谓太子曰:“君梦见齐姜,太子速祭曲沃,归釐于君③。”太子于是祭其母齐姜于曲沃,上其荐胙于献公④。献公时出猎,置胙于宫中。骊姬使人置毒药胙中。居二日,献公从猎来还,宰人上胙献公。献公欲飨之⑤。骊姬从旁止之,曰:“胙所从来远,宜试之。”祭地,地坟⑥;与犬,犬死;与小臣,小臣死。骊姬泣曰:“太子何忍也!其父欲弑代之,况他人乎?且君老矣,旦暮之人,曾不能待而欲弑之!”谓献公曰:“太子所以然者,不过以妾及奚齐之故。妾愿子母辟亡他国⑦,若早自杀⑧,毋徒使母子为太子所鱼肉也。始君欲废之,妾犹恨之;至于今,妾殊自失于此。”太子闻之,奔新城。献公怒,乃诛其傅杜原款。或谓太子曰:“为此药者乃骊姬也,太子何不自辞明之?”太子曰:“吾君志矣,非骊姬,寝不安,食不甘。即辞之,君且怒之。不可。”或谓太子曰:“可奔他国。”太子曰:“被此恶名以出⑨,人谁内我⑩?我自杀耳。”十二月戊申,申生自杀于新城。
此时重耳、夷吾来朝。人或告骊姬曰:“二公子怨骊姬谮杀太子。”骊姬恐,因谮二公子:“申生之药胙,二公子知之。”二子闻之,恐,重耳走蒲,夷吾走屈,保其城,自备守。初,献公使士■为二公子筑蒲、屈城,弗就。夷吾以告公,公怒士■。士■谢曰:“边城少寇,安用之?”退而歌曰:“狐裘蒙茸(11),一国三公,吾谁适从!”卒就城。及申生死,二子亦归保其城。
二十二年,献公怒二子不辞而去,果有谋矣,乃使兵伐蒲。蒲人之宦者勃鞮命重耳促自杀。重耳踰垣,宦者追斩其衣袪(12)。重耳遂奔翟。使人伐屈,屈城守不可下。
①详:通“佯”。假装。 ②谮:进谗言。 ③釐:通“禧”。 ④上:进献。荐:献,进。胙肉:祭过神的福食。 ⑤飨:通“享”。享用。 ⑥坟(fè;n,奋):高起。 ⑦辟:通“避”。 ⑧若:或者。 ⑨被:通“披”。 ⑩内:通“纳”。 (11)蒙茸:散乱貌。 (12)袪(qū,区):袖口。
是岁也,晋复假道于虞以伐虢。虞之大夫宫之厅奇谏虞君曰:“晋不可假道也,是且灭虞。”虞君曰:“晋我同姓,不宜伐我。”宫之奇曰:“太伯、虞仲①,太王之子也,太伯亡去,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子也,为文王卿士,其记勋在王室,藏于盟府。将虢是灭,何爱于虞?且虞之亲能亲于桓、庄之族乎?桓、庄之族何罪,尽灭之。虞之与虢,唇之与齿,唇亡则齿寒。”虞公不听、遂许晋。宫之奇以其族去虞。其冬,晋灭虢,虢公丑奔周。还,袭灭虞,虏虞公及其大夫井伯百里奚以媵秦穆姬②,而修虞祀。荀息牵曩所遗虞屈产之乘马奉之献公,献公笑曰:“马则吾马,齿亦老矣③!”
二十三年,献公遂发贾华等伐屈,屈溃。夷吾将奔翟。冀芮曰:“不可,重耳已在矣,今往,晋必移兵伐翟,翟畏晋,祸且及。不如走梁,梁近于秦,秦强,吾君百岁后可以求入焉。”遂奔梁。二十五年,晋伐翟,翟以重耳故,亦击晋于■桑,晋兵解而去。当此时,晋强,西有河西,与秦接境,北边翟,东到河内。骊姬弟生悼子④。
①虞仲:据梁玉绳《史记志疑》云:太伯之弟当为仲雍,又称吴仲,误为虞仲。虞仲乃仲雍之曾孙。 ②媵(yì;ng,映):陪嫁。 ③马则吾马,齿亦老矣:《集解》曰:“以马齿戏喻荀息之年老也。” ④悼子:《左传?僖公九年》作卓子。《秦本纪》、《十二诸侯年表》、《齐世家》皆作“卓”,“悼”字误。
二十六年夏,齐桓公大会诸侯于葵丘。晋献公病,行后,未至,逢周之宰孔。宰孔曰:“齐桓公益骄,不务德而务远略,诸侯弗平。君弟毋会①,毋如晋何。”献公亦病,复还归。病甚,乃谓荀息曰:“吾以奚齐为后,年少,诸大臣不服,恐乱起,子能立之乎?”荀息曰:“能。”献公曰:“何以为验?”对曰:“使死者复生,生者不惭,为之验。”于是遂属奚齐于荀息②。荀息为相,主国政。秋九月,献公卒。里克、邳郑欲内重耳,以三公子之徒作乱③,谓荀息曰:“三怨将起,秦、晋辅之,子将何如?”荀息曰:“吾不可负先君言。”十月,里克杀奚齐于丧次,献公未葬也。荀息将死之,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十一月,里克弑悼子于朝,荀息死之。君子曰:“诗所谓‘白珪之玷④,犹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其荀息之谓乎!不负言。”初,献公将伐骊戎,卜曰“齿牙为祸”。及破骊戎,获骊姬,爱之,竟以乱晋。
里克等已杀奚齐、悼子,使人迎公子重耳于翟,欲立之。重耳谢曰:“负父之命出奔,父死不得修人子之礼侍丧,重耳何敢入!大夫其更立他子。”还报里克,里克使迎夷吾于梁。夷吾欲往,吕省、郤芮曰:“内犹有公子可立者而外求,难信。计非之秦,辅强国之威以入,恐危。”乃使郤芮厚赂秦⑤,约曰:“即得入,请以晋河西之地与秦。”及遗里克书曰⑥:“诚得立,请遂封子于汾阳之邑。”秦缪公乃发兵送夷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