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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子五人:识、譔、让、谂、议。
识以廕授官,累迁至通议大夫、检校右散骑常侍、寿州刺史、本州团练使、上柱国、袭晋国公、食邑三千户、实封一百五十户,赐紫金鱼袋。大中初,改潭州刺史、御史中丞,充河南都团练观察使。八年,加检校户部尚书、凤翔尹、凤翔陇右节度使。十一年,本官移许州刺史、忠武军节度、陈许观察等使。
譔,长庆元年登进士第。
让初任京光府参军,太和中度镇襄阳,奏乞让从行。
谂,大中五年,自大中大夫检校右散骑常侍、御史大夫、宣州刺史、宣歙观察使、上柱国、河东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入朝权知刑部侍郎。兄弟并列方镇,时人荣之。
史臣曰:德宗惩建中之难,姑息籓臣,贞元季年,威令衰削。章武皇帝志据宿愤,廷访嘉猷。始得杜邠公,用高崇文诛刘辟。中得武丞相,运筹训戎,赞成睿断。终得裴晋公,耀武伸威,竟殄两河宿盗。雄哉,章武之果断也!晋公以书生素业,致位台衡,逢进遘屯,扼腕凶丑,誓以身徇,不亦壮乎!夫人臣事君,唯忠与义。大则以訏谟排祸难,小则以谠正匡过失,内不虑身计,外不恤人言,古人所难也。晋公能之,诚社稷之良臣,股肱之贤相;元和中兴之力,公胡让焉!昔仲尼叹周室陵迟,齐桓霸翼,而有微管之论。尝承宗、师道之济恶也,奸人遍四海,刺客满京师。乃至关吏禁兵,附贼阴计,议臣言未出口,刃已揕胸。苟非死义之臣,孰肯横身冒难,以辅天子者?苟裴令不用,元和之世则时运未可知也。臣所以明左衽之叹,宣圣奖贤之深。
赞曰:晋公伐叛,以身犯难。用之则治,舍之则乱。公去岩廊,复失冀方。颖、植之谋,信为不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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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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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李渤 张仲方 裴潾 张皋附 李中敏 李甘 高元裕 兄少逸李汉 李景俭
李渤,字浚之,后魏横野将军申国公发之后。祖玄珪,卫尉寺主簿。父钧,殿中侍御史,以母丧不时举,流于施州。渤耻其家污,坚苦不仕;励志于文学,不从科举,隐于嵩山,以读书业文为事。
元和初,户部侍郎盐铁转运使李巽、谏议大夫韦况更荐之,以山人征为左拾遗。渤托疾不赴,遂家东都。朝廷政有得失,附章疏陈论。又撰《御戎新录》二十卷,表献之。九年,以著作郎征之。诏曰:“特降新恩,用清旧议。”渤于是赴官。岁余,迁右补阙。连上章疏忤旨,改丹王府谘议参军,分司东都。十二年,迁赞善大夫,依前分司。
十三年,遣人上疏论时政,凡五事:一礼乐,二食货,三刑政,四议都,五辩雠。渤以散秩在东都,以上章疏为己任,前后四十五封。再迁为库部员外郎。
时皇甫镈作相,剥下希旨。会泽潞节度使郗士美卒,渤充吊祭使,路次陕西。渤上疏曰:“臣出使经行,历求利病。窃知渭南县长源乡本有四百户,今才一百余户;阒乡县本有三千户;今才有一千户,其他州县大约相似。访寻积弊,始自均摊逃户。凡十家之内,大半逃亡,亦须五家摊税。似投石井中,非到底不止。摊逃之弊,苛虐如斯,此皆聚敛之臣剥下媚上,唯思竭泽,不虑无鱼。乞降诏书,绝摊逃之弊。其逃亡户以其家产钱数为定,征有所欠,乞降特恩免之。计不数年,人必归于农矣。夫农者,国之本,本立然后可以议太平。若不由兹,而云太平者,谬矣。”又言道途不修,驿马多死。宪宗览疏惊异,即以飞龙马数百匹,付畿内诸驿。渤既以草疏切直,大忤宰相,乃谢病东归。
穆宗即位,召为考功员外郎。十一月,定京官考,不避权幸,皆行升黜。奏曰:
宰臣萧俛、段文昌、崔植,是陛下君临之初,用为辅弼,安危理乱,决在此时。况陛下思天下和平,敬大臣礼切,固未有昵比左右、侈满自贤之心。而宰相之权,宰相之事,陛下一以付之,实君义臣行,千载一遇之时也。此时若失,他更无时。而俛等上不能推至公,申炯诫,陈先王道德,以沃君心;又不能正色匪躬,振举旧法,复百司之本,俾教化大立。臣闻政之兴废,在于赏罚。俛等作相已来,未闻奖一人德义,举守官奉公者,使天下在官之徒有所激劝;又不闻黜一人职事不理、持禄养骄者,使尸禄之徒有所惧。如此,则刑法不立矣!邪正莫辩,混然无章,教化不行,赏罚之设,天下之事,复何望哉!
一昨陛下游幸骊山,宰相、翰林学士是陛下股肱心腹,宜皆知之。萧俛等不能先事未形,忘躯恳谏,而使陛下有忽谏之名流于史册,是陷君于过也。孔子曰:“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若俛等言行计从,不当如是。若言不行,计不从,须奉身速退,不宜尸素于化源。进退戾也,何所避辞?其萧亻免、段文昌、崔植三人并翰林学士杜元颖等,并请考中下。
御史大夫李绛、左散骑常侍张惟素、右散骑常侍李益等谏幸骊山,郑覃等谏畋游,是皆恐陛下行幸不息,恣情无度;又恐马有衔蹶不测之变,风寒生疾之忧,急奏无所诣,国玺委于妇人中幸之手。绛等能率御史谏官论列于朝,有恳激事君之体。其李绛、张惟素、李益三人,伏请赐上下考外,特与迁官,以彰陛下优忠赏谏之美。
其崔元略冠供奉之首,合考上下;缘与于翚上下考,于翚以犯赃处死,准令须降,请赐考中中。大理卿许季同,任使于翚、韦道冲、韦正牧,皆以犯赃,或左降,或处死,合考中下;然顷者陷刘辟之乱,弃家归朝,忠节明著,今宜以功补过,请赐考中中。少府监裴通,职事修举,合考中上;以其请追封所生母而舍嫡母,是明罔于君,幽欺其先,请考中下。伏以昔在宰夫入寝,擅饮师旷、李调。今愚臣守官,请书宰相学士中下考。上爱圣运,下振颓纲,故臣惧不言之为罪,不惧言之为罪也。其三品官考,伏缘限在今月内进,辄先具如前。其四品以下官,续具条疏闻奏。
状入,留中不下。议者以宰辅旷官,自宜上疏论列,而渤越职钓名,非尽事君之道。未几,渤以坠马伤足,请告,会魏博节度使田弘正表渤为副使。杜元颖奏曰:“渤卖直沽名,动多狂躁。圣恩矜贷,且使居官。而干进多端,外交方镇,远求奏请,不能自安。久留在朝,转恐生事。”乃出为虔州刺史。
渤至州,奏还邻境信州所移两税钱二百万,免税米二万斛,减所由一千六百人。观察使以其事上闻。未满岁,迁江州刺史。张平叔判度支,奏征久远逋悬,渤在州上疏曰:“伏奉诏敕,云度支使所奏,令臣设计征填当州贞元二年逃户所欠钱四千四百一十贯。臣当州管田二千一百九十七顷,今已旱死一千九百顷有余,若更勒徇度支使所为,必惧史官书陛下于大旱中征三十六年前逋悬。臣任刺史,罪无所逃。臣既上不副圣情,下不忍鞭笞黎庶,不敢轻持符印,特乞放臣归田。”乃下诏曰:“江州所奏,实为恳诚。若不蠲容,必难存济。所诉逋欠并放。”长庆二年,入为职方郎中。三年,迁谏议大夫。
敬宗冲年即位,坐朝常晚。一日入阁,久不坐,群臣候立紫宸门外,有耆年衰病者,几将顿仆。渤出次白宰相曰:“昨日拜疏陈论,今坐益晚,是谏官不能回人主之意,渤之罪也。请先出阁,待罪于金吾仗。”语次唤仗,乃止。渤又以左右常侍,职参观讽,而循默无言,论之曰:“若设官不责其事,不如罢之,以省经费。苟未能罢,则请责职业。”渤充理匭使,奏曰:“事之大者闻奏,次申中书门下,次移诸司。诸司处理不当,再来投匭,即具事奏闻。如妄诉无理,本罪外加一等。准敕告密人付金吾留身待进止。今欲留身后牒台府,冀止绝凶人。”从之。
长庆、宝历中,政出多门,事归邪幸。渤不顾忠难,章疏论列,曾无虚日。帝虽昏纵,亦为之感悟。转给事中,面赐金紫。
宝历元年,改元大赦。先是,鄠县令崔发闻门外喧斗,县吏言五坊使下殴击百姓。发怒,命吏捕之。曳挟既至,时已曛黑,不问色目。良久与语,乃知是一内官。天子闻之怒,收发系御史台。御楼之日,放系囚,发亦在鸡竿下。时有品官五十余人,持仗殴发,纵横乱击,发破面折齿。台吏以席蔽之,方免。是日系囚皆释,发独不免。渤疏论之曰:“县令不合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