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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苦旅(全文字)-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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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文章写得很有韵味,不妨抄下一段: 
我写字多用毛笔,这也是我落伍之一,但是习惯了不能改,只好就用下去,而毛笔非墨不可,又只得买墨。本来墨汁是最便也最经济的,可是胶太重,不知道用的什么烟,难保没有“化学”的东西,写在纸上常要发青,写稿不打紧,想要稍保存就很不合适了。…… 
买墨为的是用,那么一年买一两半两就够了。这话原是不错的,事实上却不容易照办,因为多买一两块留着玩玩也是人之常情。 
墨到可玩的地步当然是要有年代的,周作人买来磨的是光绪至道光年间的墨。据说严格一点应该用光绪五年以前的墨,再后面,墨法已遭浩劫。周作人还搜集到了俞樾、赵之谦、范寅等人的著书之墨,“舍不得磨,只是放着看看而已。”周作人不是收藏家,他的玩墨,反映了一种人格情趣。而这种人格情趣又偏偏出现在一位新文化代表人物的身上,真是既奇异又必然。 
很巧,就在周作人写《买墨小记》的半年前,他的哥哥鲁迅也写了一篇有关笔墨的文章,题曰《论毛笔之类》。尽管不是故意的,兄弟俩围绕着同一个问题发表的意见大相径庭,真可称作是一场“笔墨官司”了。鲁迅说: 
我自己是先在私塾里用毛笔,后在学校里用钢笔,后来回到乡下又用毛笔的人,却以为假如我们能够悠悠然,洋洋焉,拂砚伸纸,磨墨挥毫的话,那么,羊毫和松烟当然也很不坏。不过事情要做得快,字要写得多,可就不成功了,这就是说,它敌不过钢笔和墨水。譬如在学校里抄讲义罢,即使改用墨盒,省去临时磨墨之烦,但不久,墨汁也会把毛等胶住,写不开了,你还得带洗笔的水池,终于弄到在小小的桌子上,摆开“文房四宝”。况且毛笔尖触纸的多少,就是字的粗细,是全靠手腕作主的,因此也容易疲劳,越写越慢。闲人不要紧,一忙,就觉得无论如何,总是墨水和钢笔便当了。 
两位成熟的大学者忽然都在乍看起来十分琐碎的用笔用墨问题上大做文章,似乎令人奇怪,但细细品味他们的文句即可明白,这里潜伏着一种根本性的人格对峙。鲁迅洒笔开去,从用笔说到了中国社会变革的一个大课题:“便于使用的器具的力量,是决非劝谕,讥刺,痛骂之类的空言所能制止的。假如不信,你倒去劝那些坐汽车的人,在北方改用骡车,在南方改用绿呢大轿试试看。”鲁迅说,改造传统很艰难,而禁止青年人却很容易。在中国,当“改造传统”和“禁止青年”各不相让的时候,常常是后者占上风。但禁止的结果只能是“使一部分青年又变成旧式的斯文人”。 
鲁迅究竟是鲁迅,他从笔说到了人。“笔墨官司”所打的,原来是青年一代中国文人的人格选择。 
这种人格选择的实际范畴当然比用笔用墨大得多。就在周氏兄弟写文章的前两年,当年讽刺过林琴南的五四文化新人刘半农作为教授参加北京大学招生阅卷,见到一位考生把“昌明文化”误写成了“倡明文化”,他竟为此发表了诗作并加注,考证“倡”即“娼”,嘲笑学生是不是指“文化由娼妓而明”。刘半农的这种讽刺显然是极不厚道的,但更重要的是,他如今心目中青年学生应有的形象已经纳入一条乾嘉式的道路。为此,其他新文化人士十分不满,记得曹聚仁还借此发表了一个著名的观点:我们以为青年人错了的地方,很可能恰恰是对的,我们今天以为正字的,很可能是真正的别字;中国文字构架如此宏大繁复,青年人难免会经常写别字、读别字,这是青年人应享的权利。 
曹聚仁也够水准,他同样从别字说到了人,与鲁迅相呼应。他国学根底深厚,却不主张让青年人重返港湾和庭院,反对他们在毛笔文化中把聪明才智耗尽。宁肯鲁莽粗糙一点,也不要成为古风翩然、国学负担沉重的旧式斯文人。 
过于迷恋承袭,过于消磨时间,过于注重形式,过于讲究细节,毛笔文化的这些特征,正恰是中国传统文人群体人格的映照,在总体上,它应该淡隐了。 
这并不妨碍书法作为一种传统艺术光耀百世。喧闹迅捷的现代社会时时需要获得审美慰抚,书法艺术对此功效独具。我自己每每在头昏脑胀之际,近乎本能地把手伸向那些碑帖。只要轻轻翻开,洒脱委和的气韵立即扑面而来。 
我真希望有更多的中国人能够擅长此道,但良知告诉我,这个民族的生命力还需要在更宽广的天地中展开。健全的人生须不断立美逐丑,然而,有时我们还不得不告别一些美,张罗一个个酸楚的祭奠。世间最让人消受不住的,就是对美的祭奠。 
只好请当代书法家们好生努力了,使我们在祭奠之后还能留下较多的安慰
藏书忧
   近年来我搬了好几次家,每次搬的时候都引来许多围观的人。家具没有什么好看的,就看那一捆捆递接不完的书。搬前几星期就得请几位学生帮忙,把架子上的书按次序拿下来,扎成一捆捆的。这是个劳累活,有两位学生手上还磨出了水泡。搬的时候采用流水作业,一排人站在楼梯上,一捆捆传递下去。书不像西瓜,可以甩着来,一捆书太重,甩接几次就没有手劲了。摔破一个西瓜不要紧,摔坏了书却叫人心疼。因此,这支小心翼翼的传送队伍确实是很有趣的,难怪人们要围观。 
我当然称不上什么藏书家。好书自然也有不少,却没有版本学意义上的珍本和善本。我所满意的是书房里那种以书为壁的庄严气氛。书架直达壁顶,一架架连过去、围起来,造成了一种逼人身心的文化重压。走进书房,就像走进了漫长的历史,鸟瞰着辽阔的世界,游弋于无数闪闪烁烁的智能星痤之间。我突然变得琐小,又突然变得宏大,书房成了一个典仪,操持着生命的盈亏缩胀。 
一位外国旅游公司的经理来到我的书房,睁大眼睛慢慢地巡视一遍,然后又站在中间凝思良久,终于诚恳地对我说,“真的,我也想搞学问了。”我以为他是说着玩玩的,后来另一位朋友告诉我,这位经理现在果真热心于跑书店,已张罗起了一个很像样子的书房。我想,他也算是一位阅尽世间美景的人了,何以我简陋书房中的杂乱景况,竟能对他产生如此大的冲撞?答案也许是,他突然闻到了由人类的群体才智结晶成的生命芳香。 
罗曼·罗兰说,任何作家都需要为自己筑造一个心理的单间。书房,正与这个心理单间相对应。一个文人的其他生活环境、日用器物,都比不上书房能传达他的心理风貌。书房,是精神的巢穴,生命的禅床。 
我的家一度在这个城市的东北部,一度在喧闹的市中心,现在则搬到了西南郊。屋外的情景时时变换,而我则依然故我,因为有这些书的围绕。有时,窗外朔风呼啸,暴雨如注,我便拉上窗帘,坐拥书城,享受人生的大安详。是的,有时我确实想到了古代的隐士和老僧,在石窟和禅房中吞吐着一个精神道场。 
然而我终究不是隐士和老僧,来访的友人每天络绎不绝。友人中多的是放达之士,一进书房便爬上蹲下,随意翻阅。有的友人一进门就宣布,不是来看我,而是来看书的,要我别理他们,照样工作。这种时候我总是很高兴,就像自己的财富受到了人们的鉴赏。但是,担忧也隐隐在心头升起,怕终于听到那句耳熟的话。那句话还是来了:“这几本我借去了!” 
我没有学别人,在书房里贴上“恕不借书”的布告。这种防范密守,与我的人生态度相悻。我也并不是一个吝啬的人,朋友间若有钱物的需要,我一向乐于倾囊。但对于书,我虽口头答应,心中却在嗫嚅。这种心情,大概一切藏书的学人都能体谅。 
我怕人借书,出于以下三方面的担忧。 
其一,怕急用的时候遍找无着。 
自己的书,总或多或少有内容上的潜在记忆。写文章时想起某条资料需要引证,会不由自主地站起走向某个书架,把手伸到第几层。然而那本书却不在,这下就慌了手脚,前后左右翻了个遍,直闹得脸红心跳、汗流浃背。文章一旦阻断,远比其他事情的暂停麻烦,因为文思的梳理、文气的酝酿,需要有一个复杂的过程,有时甚至稍纵即逝,以后再也连贯不上。有的文章非常紧迫,很可能因几条资料的失落,耽误了刊物的发稿,打乱了出版社的计划。于是只好定下心来,细细回想是谁借走了这几本书。想出来也没有用,因为这种事大多发生在深夜。 
借书的朋友有时也很周到,经过反复掂量,拿走几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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