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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做些能赚大钱的事情。其实我也一样。如果不是那对狗男女,我不会当雇佣兵,也许现在是米尔海姆的一名警察。”
“那是一座很漂亮的小城镇。”
“你去过?”
唐旭宸笑了笑,说道:“在莱茵河边,西边是法国,往南是瑞士。去过一次,在那里住了一个晚上。多纳姆老爹家的奶酪很不错,走的时候还买了一些。当然,我最喜欢的是旅馆老板娘自酿的黑啤酒。”
“我的家就在多纳姆老爹奶酪店附近。”
“是吗?”
格列菲斯叹了口气,说道:“当然,已经不存在了。我在阿富汗奋战三年,差点被一枚火箭弹炸死,肩膀上的枪伤就是在那里留下的,那个把我送去阿富汗的混蛋却在后方搞我的女朋友。”
“很悲摧。”
“我杀了他,杀了那个臭****,然后放火烧了房子。”
“还有多远?”唐旭宸有点同情格列菲斯,仅仅是同情。
他对格列菲斯的过去不感兴趣,不想让格列菲斯患上斯德哥尔莫综合症,更不想与这个家伙纠缠不清。
“十分钟,最多十五分钟。”
“我们得赶在雷恩之前到达,明白?”
格列菲斯点了点头,深踩油门加快了速度。
虽然用五百万美元“说服”了格列菲斯,但是唐旭宸不会笨到自己开车,坐在前排左侧能更好的盯住格列菲斯。
此时,伦敦南面的克洛伊登。
虽然是一座单独的城市,但是随着伦敦市区扩大,克洛伊登差不多就在伦敦郊外,成为伦敦的卫星城。与伦敦北面的城镇不一样,住在这里的大部分是贫民,而且黑帮混杂,治安极为恶劣。
接到雷恩打来的电话,赖斯就把那个女人关进了地下室。
虽然雇佣兵中几乎没有女性,但是赖斯是一个例外,而且在“剑齿虎”军团中,没人把她当女人看待。
只看身材,也没人会认为她是女人。
身高一米八五,腰围恐怕也有一米八五,体重在二百五十磅以上,胳膊比很多男人的大腿还要粗。至于胸前那两团做为性别标志的肉球,完全看不出来,或者可以当成两块强壮的胸肌。
关于她的过去,连雷恩都不是很清楚。
她不是尼日利亚人,也不是刚果人,而是来自塞拉利昂,一个盛产钻石、却战乱不断的小国。
大概十年前,她还不到十六岁,她的村庄遭到袭击。叛军杀害了敢于抵抗的村民,把包括她在内的其他人全部押往密林中的钻石开采场。最初三年,她存在的价值就是让叛军官兵发泄**。她还怀上过孩子,只是在知道她怀孕之后,看守开采场的军官让一名接生婆为她做了人流。
叛军需要人手,不过没有把一个襁褓婴儿抚育成人的耐心。
流产后半个月,她用一把不算锋利的刀片割掉了那名军官的命根子。
折磨与拷打持续了很久,她想到了死,也丧失了活下去的****。可是她没有死,靠每天两碗米水,还有用野草嚼烂后和上稀泥制成的膏药,她奇迹般的挺了过来,而且在三个月后就能下地走路了。
只是,她也因此丧失存在的价值,被送进了矿坑。
在那种恶劣的环境下,别说是柔弱的女人,即便是最强壮的男人,也没有哪个能够活满六个月。
叛军不断袭扰附近的村庄,劫掠村民,就是因为开采钻石的死亡率太高了。
她在矿坑里坚持了四个月,直到那一天。
到底是怎么回事,她已经记不起来了,只知道一架直升机飞了过来,投下了炸弹,还有很多全副武装的军人,不是黑人,是白人。战斗进行得很激烈,她趁乱逃出矿坑,从一具叛军士兵的尸体上找到了一把步枪,然后冲进了那名军官的房屋。在那个人赶到时,她已经把那名强暴她、强迫她流产、被她割掉命根子的叛军军官打成马蜂窝,还死死扣着扳机,不断咒骂与喊叫。
等她再次醒来时,已经在直升机上,那名打昏她的白人就坐在旁边。
后来,她才知道,那个白人叫雷恩。
从此以后,她就成了雷恩的手下,成了一名雇佣兵。
惨痛的经历,让她发誓不再受人欺辱,特别是男人。为此,她拼命的锻炼,拼命的学习各种各样的战斗技巧,还拼命的进食。为了更强壮,她甚至偷偷注射生长激素,在二十岁那年长高了十五厘米!
在军团里,除了雷恩,没人敢招惹她,也因此获得了“悍妇”这个绰号。
加入军团,成为雇佣兵,对她来说不算是选择,因为她没有其他选择。此外,她对佣金也没有多高的要求。只要雷恩找到她,哪怕拿不到一份钱,她也不会拒绝,因为她觉得这是在偿还欠下的人情。
当初如果不是雷恩,她根本不可能离开塞拉利昂,也不可能有现在的生活。
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每天都能吃饱,而且想吃多少就吃多少,还能在闲暇时到公园里散步或者到野外露营,不用担惊受怕,不会被恶梦惊醒,哪怕一个人生活很孤单,她也非常满足。
她很节俭,除了日常生活开支,从不乱花一分钱,赚来的佣金大多存了起来。
她只有一个愿望,在存够钱之后回到塞拉利昂,找到那名用草药救了她一命,帮助她在最艰难的时候挺过来的医生。也许不是医生,而是一名跟她一样的村民,只是懂得调制草药罢了。
至于在那之后的事情,她从来都没想过。
虽然她比很多男人都要强壮,但是能做一些男人做不了的事情。
上午,就是她装扮成社区服务员,去摁响了门铃,把那个女人引到门口,让两名同伙从后面发起了袭击。
任何人对女人的警惕性都不会太高,哪怕是一个又高又壮的女人。
听到从外面传来的声响,赖斯走到大门旁边,通过旁边的窗户朝外看了一眼。
是那辆福特轿车,驾车的是格列菲斯。
对格列菲斯,赖斯没有多少好感,那个家伙太高傲了,而且一向不大听从指挥,很多时候甚至没把雷恩放在眼里。
对赖斯来说,雷恩的敌人就是她的敌人。
当然,格列菲斯不是雷恩的敌人。
看到格列菲斯下车,赖斯放下了窗帘。其他人都死了,就剩下他们三个,赖斯觉得应该对格列菲斯客气一点。
不是巴结他,而是为雷恩着想。
如果格列菲斯在这个时候退出,雷恩的计划就将落空,任务会彻底失败,也不可能拿到那笔佣金。
就当是为了雷恩。
第360章 被出卖的间谍
拉开房门,赖斯看到了站在门外的格列菲斯。
“嗨,赖斯。”
赖斯很是惊讶的看着格列菲斯,因为格列菲斯从不主动跟她打招呼。当然,她也从没主动招呼过格列菲斯。
没等赖斯反应过来,格列菲斯就朝她扑了过来。
这个家伙是不是疯了!?
赖斯没有让开,也没有后退。她比格列菲斯还要强壮,真要动手的话,格列菲斯未必是她的对手。
她抬起手,准备挡住格列菲斯。
只是,格列菲斯不是向她扑来,而是朝她倒了下去。
不管怎么说,格列菲斯都是重达两百磅的壮汉。
挡住他之后,赖斯不得不后退,随即发现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仰面倒下时,她看到了从格列菲斯身后冲进来的那个人。是一个比她矮得多的男人,还是个东方人,只是动作极为敏捷。
上当了!
赖斯反应了过来,立即推开格列菲斯。
她的力气很大,推开两百磅的格列菲斯不在话下,动作却不够敏捷,特别是被突然撞倒之后。
没等她反应过来,脖子就被扼住,下巴也被死死抱住。
是两条大腿与两只手。
赖斯抓住那两条大腿,想扳开,让空气能够进入肺部。可惜的是,胳膊的力量再大也比不上大腿。
后脑勺顶在地板上,让她无法看到那个东方人。
只有一点可以肯定,那个家伙很敏捷,精通格斗技巧,知道该如何对付比自己强壮得多的敌人。
还有,他瘦是瘦,却很有力量,至少两条腿的力量很大。
挣扎了不到一分钟,赖斯就昏了过去。
唐旭宸没有杀她,因为他没有杀女人的习惯,哪怕赖斯已经算不上是女人,至少不是正常的女人。
这个时候,格列菲斯醒了过来。
唐旭宸苦笑着摇了摇头,走过去一脚踢在格列菲斯的下巴上,让他再次昏了过去。
虽然一路上,格列菲斯没有提到多少赖斯的事情,但是唐旭宸听了出来,他跟悍妇的关系不怎么样。
按照唐旭宸的安排,在赖斯开门之后,格列菲斯跟他一起制服悍妇。
只是,事情不像唐旭宸想像的那样。
格列菲斯主动跟赖斯打招呼的时候,唐旭宸就意识到,那个看上去已经被他“说服”的雇佣兵其实没有死心。
这也可以理解,在合作了几年的同伴与一个刚认识的人之间,任何人都会选择前者。
再说了,只剩下三名雇佣兵,格列菲斯能拿到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