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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花,而他们的生命,也在这一刻陨落!
哪怕只是一瞬间的愣神,这战场上,也不行!
在这第一轮的对阵冲锋中,除却李广,汉军骑兵中还有一个无比凶猛的身影,挥舞着手中的长刀,驱赶战马,在匈奴骑兵阵营中,如入无人之境。这个双眼通红的骑兵,每每挥刀,都要喃喃自语一个词,好像在倾诉着什么。而随着他的战马在无数匈奴骑兵身边掠过,一个又一个匈奴骑兵不甘倒下。
他的神情冰冷到了极点,他是新兵中仅有的几个手稳刀准的骑兵之一,他也是这场战斗中,杀敌数仅次于李广的存在。
他就是乐毅!
两军交阵,眨眼间已经混合在一起,无数朵血花在空中炸裂,无数头颅和断肢残骸在空中飞荡,无数士兵从战马上跌落。在滚滚烟尘中,两军擦身而过,当最后两军中最后一名骑兵背道而驰之后,刚刚交阵的地方,除了一地烟尘,还有无数鲜血、尸体,以及几处惨绝人寰的哀鸣和几匹丧失了主人低头茫然四顾的战马。
一次冲锋,只不过是十几个呼吸的时间。
冲过汉军骑兵军阵的匈奴骑兵,看到了眼前的汉军步卒,这些在他们眼中无比脆弱的生灵。但是当他们的视线触及到这些汉军步卒前方排列的战车和辎重时,他们没有选择进攻。
这样一个数千人严阵以待的防御大阵,不是他们现在这寥寥几百个骑兵能够冲破的。
和汉军骑兵一样,这会儿匈奴骑兵在最短的时间内勒转了马头,再一次面对刚刚面对过的敌人。
有那么一刹那短暂的遥遥相望。
红了战袍,破了战甲,滔天战意激荡了战士,四蹄飞驰疲惫了战马。
当所有人都调转马头之后,顾不上去擦拭脸上的血液,两军将军再一次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战马,烟尘,怒嚎,挥舞的长刀,再一次怒天而起!
秦城站在三千车兵步卒中间,看不到前方几百丈之外的战事,纵使经历过街头混战,秦城此刻也被深深震撼!
仅仅是听声音,秦城也知道,两军交战,跟黑道火拼是完全不同的场景,这二者之间,有天壤之别,完全不能同日而语。
看了看身边的步卒,秦城能够体会他们焦急期盼预示着他们就要战斗的军号响起,只是,今天的这场战斗,注定了他们这些步卒没有用武之地。
这本就是一场骑兵对骑兵的战斗,唯有骑兵,才能凭借着自己的实力在这场战斗中洗刷仇恨、侮辱和获得荣耀。
秦城感到一阵失落。
第十四章 好气运
“嗷嗷嗷嗷~~”
即便是战死了一半的同伴,匈奴骑兵依旧嗷嗷狼叫着冲向迎面而来的汉军骑兵大阵,手中的长刀在头顶挥舞的虎虎生风。
此刻,他们心中,开始有了和汉军一样的仇恨。
那是失去亲人和同伴的仇恨。
这群匈奴骑兵中间,一批精壮的汉子,目光紧紧锁住了对面军阵中的李广。
李广很好的控制着战马,一手提缰,一手紧握长刀,长刀直指眼前的匈奴奇兵,仿佛在为身边身后的汉军骑兵指明方向。这个大汉边军的战神,在这一刻显得异常醒目。不仅是因为他身着不一样的将军战袍,更因为他身上的杀伐和大将气质。
目光如鹰,身影如电,气势如虹!
在李广身后,仅仅跟随着二三十骑,李敢赫然在列,包括那个在都试中站在李广身后的三十岁汉子,以及,一个显得极不协调的瘦弱身影。如果秦城看见这个青年,一眼便能认出,他就是都试时在刀技科目中猛攻自己三招之后便认输的白脸小厮,因为,他的手中,不是长刀,而是长剑!
“杀!”
李广一声大吼,引来无数戍卒齐声大吼,下一刻,两个骑兵大阵再次交锋,错位,混合!
飞扬的尘土呼啦一下撞在两军骑兵脸上,而接下来撞上的,则是敌人的长刀!
这一次交锋,冲向李广的匈奴奇兵明显比刚才多了一倍不止,那些在冲阵时几乎是有意排成一列的匈奴骑兵,一个一个前仆后继冲向李广,劈下手中的长刀!
李广感觉压力倍增,眼前闪过的长刀一刀接一刀,仿佛没有尽头,但他面容依旧冷静,手中的长刀矫若游龙、猛如虎狼,在化解一次次危机的同时,冰冷的斩进面前匈奴人的身体!
李广身后的那二三十骑兵见状,一个个眼睛更红了,他们拼命驾驭着自己的战马,冲到李广身边,为李广分担一些压力。对于这二三十骑而言,李广的生命,重于一切,甚至重于自己的生命。
因为,他们是亲兵队!
在几个亲兵拼出生命的代价后,李广的压力终于被减轻。到了这个时候,两军骑兵已经差不多交错而过。
鲜血和生命,再一次染红了大地。
“嘶~~”
“嘶~~”
“嘶~~”
“……”
战马嘶鸣,冲过了匈奴骑兵军阵的汉军骑兵,开始勒转马头,准备再一次面对匈奴,进行下一次的冲锋。
刚刚,他们差不多斩杀了冲锋匈奴骑兵的三分之二。这些汉军骑兵相信,只要再有两次冲锋,这些匈奴骑兵就要尽数命丧于此!
然而,当他们勒转马头的时候,他们发现了令人震惊的一幕!
那些冲过汉军骑兵军阵的匈奴骑兵,再没有勒转马头,而是直直冲进了来时的山口驿道!
“父亲,他们要跑了,追吧!”李敢一见匈奴人准备逃跑,看他们也没有多少人了,于是焦急的朝李广喊道。
李敢言罢,周围的汉军骑兵纷纷看向李广,眼中炙热的意味不言而喻。
“闭嘴!”李广看着百余匈奴骑兵远远奔去,布满鲜血的老脸阴晴不定。
“父亲,匈奴人溃逃,现在正是追击的大好时机啊!我只需要百余骑,定能斩下那群匈奴人的头颅,为大汉建功!”李敢因为一场杀戮而沸腾起来的血液此刻更加热烈,一双通红的眸子尽是狰狞与嗜血。
“李敢!”李广一声大喝,“再敢妄谈军机大事,军法处置!”
说罢,长刀归鞘,回头下令道:“迅速打扫战场,救治伤者。随后留下一部分步卒掩埋阵亡将士,其余人等半个时辰后随本将出发,兵发上都,务必在日落前赶到!”
“诺!”
李敢懊恼一声,长刀归鞘,勒马回头,跟上李广。
这场战斗,汉军以三倍近两千骑兵对阵匈奴几百骑兵,到匈奴以百余骑遁走,汉军骑兵就损伤了近三分之一,即便是在李广几十年的军事生涯中,这样大的战斗也是不常见的。而损失了五六百骑兵,更是让他的脸色再也好不起来。
匈奴骑兵的实力,由此可见一斑。
这个从小就生活在马背上的民族,每一个成年男子都是天生的战士,十几年与马为伴的生活,更是让他们的马上功夫炉火纯青,与这样的敌人进行马上对战,对于现在武器装备和战术都没有什么优势的汉军骑兵而言,无疑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
艳阳高照,汉军开始打扫战场。不得不说,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这都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
而不幸的是,秦城所在的重步兵二屯十八什就碰上了这个事。事实上,整个重步兵二屯一百号人,都被留下来,除了这会儿和别的戍卒一起打扫战场外,待会儿还要留下来掩埋阵亡将士。
也就是说,重步兵二屯不能跟随李广前往上都了。按照安排,他们在就地掩埋好阵亡将士后,就得乖乖回乾桑城。
李广急着带军赶往上都,尤其是经过刚才一战之后。所以主力部队不能停留,而只能分出一小部分处理善后工作。
秦城带着十八什的戍卒们,和其他戍卒们一起,顶着烈日开始打扫战场。
一轮烈日,尘土依稀在低空弥漫,空气似乎在血腥中变得扭曲,一地鲜血,染红了黄泥土,其间点缀着数不清的断肢残骸、裸露的五脏六腑,阳光在一地狼藉上反射着点点刺眼的光,将死亡将士们不甘、不舍、恐惧的表情衬托的更加狰狞。
秦城在一个肠子撒了一地,双目圆睁的戍卒身边蹲下,试图将他的手从肚子上挪开,奈何无论秦城如何用力,僵化的尸体始终不曾有半点儿移动。忍不住在心里长叹一声,秦城双手将这个戍卒的肠子从地上捧起,小心翼翼一点一点的塞进他的腹腔。做完这一切,即便是见惯了生死的秦城也忍不住眼眶湿润,心中也悠然升起一股敬畏之情。
这是最纯粹的军人,也是最伟大的军人。为了他们守护的东西,他们义无反顾,最终不惜马革裹尸。
马革裹尸,这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