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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姑娘挥动着一块西瓜,粉红色的西瓜汁顺着她黑黑的手臂往下流。这里一片混乱。人群异常兴奋,就像一根高压电缆。
突然,格莱克·斯蒂尔森又出现了,他穿过军乐队,回到约翰尼这一边。他没有停下来,但亲切地拍拍大号手的肩膀。
后来,约翰尼反复思索,想让自己相信他没有·时间或机会退到人群里面;他想让自己相信,其实是人群把他推进斯蒂尔森怀里的。他想让自己相信,斯蒂尔森不得不跟他握手。但这些都不是真的。他有充分的时间,因为一个胖女人搂住斯蒂尔森的脖子,使劲吻了他一下,斯蒂尔森笑着说:“我会记住你的,宝贝。”胖女人尖着嗓子大笑起来。
约翰尼感到7阵熟悉的冷漠涌上心头,这是进入恍惚状态的感觉,觉得一切都无关紧要,只想去了解情况。他甚至微笑了一下,但这不是他日常的微笑。他伸出手,斯蒂尔森双手握住他的手,上下摇动起来。
“喂,伙计,希望你会支持我们……”
斯蒂尔森突然不说话了,就像艾琳·马冈一样,就像詹姆斯。布朗医生一样,就像罗戈尔·杜骚特一·样。他的眼睛瞪大了,然后充满了——惊讶?不。斯蒂尔森眼中充满了恐惧。
那一瞬似乎无穷无尽。当他们凝视着对方的眼睛时,客观的时间被别的东西代替了。约翰尼觉得好像又回到了那个阴沉的走廊,只是这次斯蒂尔森跟他在一起,他们分享……分享……
约翰尼从没感觉到这么强烈过,从没有。一切都同时向他涌来,就像可怕的火车全速穿过一条窄窄的隧道,车头上是一盏刺眼的前灯,这前灯知道一切,它的光刺穿了约翰尼。史密斯,就像一根针刺穿一个臭虫一样。他无处可逃,火车从他身上辗过,把他压得像一张纸一样平。
他想尖叫,但叫不出来。有一个形象他无法摆脱,当蓝色滤光镜出现时。
那就是格莱克·斯蒂尔森在宣誓就职。就职仪式由一个老人主持,老人的眼睛谦卑,胆怯,是一双田鼠的眼睛,这田鼠被一个伤痕累累的——老虎——肮脏的公猫抓住了。斯蒂尔森的一只手按在《圣经)上,一只手举起来。这是未来年代的事,因为斯蒂尔森的头发大部分都掉了。老人在说话,斯蒂尔森跟着他说。斯蒂尔森在说。
蓝色滤光镜更深了,一点一点地盖住了东西,仁慈的蓝色滤光镜,斯蒂尔森的脸在蓝色后面……还有黄色……像老虎斑纹一样的黄色。
他会做的,“所以上帝请帮助他。”他的脸庄严。平静,但他的胸中充满欢乐。因为有着一双胆怯的田鼠眼睛的人是美国最高法院院长。
噢天哪滤光镜滤光镜蓝色滤光镜黄色斑纹。
现在一切都开始慢慢消失在蓝色滤光镜后面——只是它不是一个滤光镜;它是真的东西。它是——在未来在死亡区域。
未来的东西。他的?斯蒂尔森的?约翰尼不知道。
有一种飞起来的感觉,飞过蓝色,飞到一片荒凉之上。这时传来格莱克·斯蒂尔森空洞的声音,这是一个廉价上帝或死人的讽刺声音:”我将从他们之中走过,就像芥麦从鹅中撒过一样!从他们之中走过,就像屎从竹丛中撒过一样”
“老虎,”约翰尼声音沙哑地喃喃道。“老虎在蓝色后面,在黄色后面。”
然后这一切画面。形象,词语都在遗忘中破碎。他似乎嗅到像燃烧的电线的气味。里面的那只眼睛似乎瞪得更大了,在努力搜寻;那遮住一切的蓝色和黄色似乎要凝聚成……某种东西,从里面某个遥远的方,他听到一个女人充满恐惧的尖叫:‘把他还给我,你这狗杂种!”
一切消失了。
他那样在那里站了多长时间?他后来问自己,他猜也许五秒钟。接着斯蒂尔森在使劲摆脱他的手,张着嘴,凝视着约翰尼,晒得黑黑的脸上血色全无。约翰尼可以看到他后牙的补牙之物。
他的表情厌恶而恐惧。
好了!约翰尼想喊叫。大好引把你自己撕成碎片吧!毁灭吧!破裂吧!崩溃吧!为这世界做件好事吧!
两个摩托骑手正在冲过来,现在手里拿着截短的撞球杆,约翰尼感到一种愚蠢的恐惧,因为他们要打他,用他们的撞球杆打他的脑袋,他们要把约翰·史密斯的脑袋当球打进落袋,打进昏迷的黑暗中,这次他再也不会醒来了,他再也无法告诉任何人他所见到的,也无法改变什么。
那种毁灭的感觉——天哪!这就是一切!
他想往后退。人们吓得(也许是兴奋得)叫起来,向后退去。斯蒂尔森已经恢复了镇静,转向他的保镖们,摇摇头,拦住了他们。
约翰尼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他身体摇晃,低下头,就像一个醉汉一样慢慢眨着眼睛。然后那种遗忘吞没了他,约翰尼很高兴被吞没。他昏了过去。
“不,”特里姆布尔镇的警长回答约翰尼说,“你没有受到任何指控。你没有受到监禁。你并非一定要回答任何提问。如果你愿意回答的话,我们会很感激的。”
“我非常感激。”穿着很保守的套装的男人附和道。他叫爱德华·兰科特。他是联邦调查局波士顿分部的官员。他觉得约翰,史密斯很像一个重病人。他左眼眉肿起一块,这肿块正在变成紫色。他昏倒时,约翰尼摔得非常重,要么是摔在军乐队队员的鞋上,要么是摔在摩托车骑手的靴子上。兰科特认为后一种可能胜更大。在接触的一刹那,摩托车骑手的靴子可能处在运动状态。
史密斯太苍白了,当巴斯警长给他一纸杯水时,他的手抖得很厉害。一只眼睑神经质地抖动。他看上去像一个典型的刺客,虽然在他身上发现的最危险的东西就是一把指甲刀。不过兰科特会保留这个印象,因为他就是这样的。
“我能告诉你什么?约翰尼问。他醒来时躺在一张小床上、屋子的门没锁。他的头曾疼得厉害,现在已不疼了,使得他感到体内有一种奇怪的空虚,好像他的内脏都被挖出来了一样,他的 耳朵一直嗡嗡地响。现在是晚上九点。斯蒂尔森及其随从早已离开了镇子。所有的热狗已经被吃掉了……
“你能告诉我们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巴斯警长说。
“天气很热。我猜我太兴奋了,晕倒了。”
“你是个病人吗?兰科特漫不经心地问。
约翰尼盯着他。“别跟我玩游戏,兰科特先生。如果你知道我是谁,那就直说吧。”
“我知道,”兰科特说,“也许你是通灵者。”
“猜出一个联邦调查局的特工在玩游戏,这并不是什么稀奇的。”约翰尼说。
“你是缅因州人,生在那里,长在那里,一个缅因州人到新罕布什尔州干什么?”
“教书。”
“柴沃斯的儿子?”
“再说一遍:如果你知道,为什么还要问呢,除非你对我有怀疑。”
兰科特点着一根香烟:“很富有的家庭。”
“是的。他们很富有。”
“你是一个斯蒂尔森迷吗,约翰尼?巴斯问。约翰尼不喜欢别人一见面就直呼他的名,而这两人都在直呼他的名。这使他不安。
“你是吗?”他问。
巴斯轻蔑地哼了一声。“大约五年前,在特里姆布尔镇举行了一次摇滚音乐会。地点在哈克·杰米森。镇议会有怀疑,但还是举行了,因为孩子们总要玩玩。我们以为会有两百个当地孩子参加音乐会。谁知道最后却有一千六百人,他们都吸大麻,喝烈酒,搞得乱七八糟。镇议会很生气,说再不许他们开这类音乐会。他们很委屈,眼泪汪汪地说,‘怎么回事,没有一个人受伤,对吗?’他们认为只要没人受伤,搞得乱七八糟也没关系。我对斯蒂尔森这家伙也有同感。我记得……”
“你对斯蒂尔森没什么敌意吧,约翰尼?”兰科特问。“你和他之间没什么个人恩怨吗?”他像个父亲一样地微笑着。
“直到六星期前我才知道他是谁。”
“是的,嗯,但那并没有真正回答我的问题,是吗?”
约翰尼沉默了半刻。“他使我不安。”他最后开口道。
“那也没有真正回答我的问题。”
“我认为回答了。”
“你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有用。”兰科特遗憾地说。
约翰尼扫了巴斯一眼。“在你们镇的公共集会上晕倒的人都要受到联邦调查局的审问吗,巴斯警长?”
巴斯看上去很不自然。“嗯……不,当然不。”
“你在和斯蒂尔森握手时晕倒的,”兰科特说,“你脸色苍白,斯蒂尔森本人吓得脸色发青。你很幸运,约翰尼。很幸运他的保缥没有把你的脑袋拧下来。他们以为你向他开了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