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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渊说完,秦王已经泣不成声,以不愿远离膝下为由推辞。
这当然是李世民在故作姿态,其实高祖的安排正是他求之不得的。我们知道,唐朝实行“兵农合一”的府兵制,士兵平时务农,农闲习武操练,战时出征,所以,除非面临战争,由天子下诏,兵部颁令,将领才有权统率军队,否则即使是像李世民这样的十二卫大将军,平时手中也没有兵权。而在长安,东宫和齐王府的势力加起来要比秦王府强大得多。东宫曾私募长林兵两千余人,而齐王也一直在“募壮士,多匿罪人”(《旧唐书·巢王元吉传》),两人兵力相加,总数应该不下于三千人。而秦王虽然也“素所蓄养勇士八百余人”(《资治通鉴》卷一九一),但明显处于劣势,双方一旦在京师开战,秦王很可能会吃亏。所以,出镇洛阳对于李世民来说,实在是进可攻、退可守的上上之策。李世民之所以命温大雅和张亮经营洛阳,其用意也正在于此。
李渊最后说了一句:“天下一家,东西两都,相距很近,我想念你的时候就去看你,你不必伤心。”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听到李世民即将被派驻洛阳的消息,太子和齐王大感不妙。秦王一旦到了洛阳,手上就掌握了土地、城池和军队,这无异于猛虎归山,必将后患无穷。二人紧急磋商之后,得出了一致结论——如果把秦王控制在京师,要摆平他易如反掌。
随后太子便命人向高祖递上密奏,声称:“秦王左右都是山东(崤山以东)人,一听说要前往洛阳,没有不欢呼雀跃的,观察他们的心志,恐怕是一去不返了。”同时授意心腹大臣不断向高祖分析其中弊害,劝他收回成命。这些人向李渊说了什么史书无载,但按照上述的密奏内容,其游说之言不外乎如此:一旦秦王据有洛阳这个形胜之地,刚刚统一的国家就会再度面临分裂的危险;陛下您健在的时候,秦王和太子或许还能暂时隐忍,可一旦您千秋之后,双方势必爆发武装冲突,甚至可能导致大规模战争,到时候家国分崩、生灵涂炭,后果将不堪设想啊!
也许就是在近臣的如此游说之下,李渊感到此事非同小可,于是暂时中止了命秦王赴洛阳的计划。
以上就是毒酒事件及其余波。
许多学者认为夜宴一事疑点太多,不足采信,很可能是出于贞观史臣的虚构。综合怀疑论者的看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当时太子与秦王已成水火不容之势,双方剑拔弩张,冲突不断,怎么可能聚宴饮酒?
二、即便太子为了谋害秦王而故意设下鸿门宴,可秦王明知太子有不轨意图,为何还敢去赴宴,并傻乎乎地喝下毒酒?
三、就算秦王去了,酒也喝了,可为何“吐血数升”而不死?莫非堂堂皇太子精心准备的毒药竟然是假冒伪劣产品?
四、按《通鉴》记载,毒酒事件是在“太白经天”的六月初一之后的,也就是说,此事发生的时间不会早于六月初一。而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六月四日玄武门之变就爆发了,那么,李世民怎么可能在中毒吐血的短短三天后就能生龙活虎地发动政变,并力挽强弓射杀太子呢?这实在有些匪夷所思。
既然疑点这么多,那么毒酒事件果真是虚构的吗?
我们的答案是:未必。
上述质疑也并非无懈可击,值得推敲。由于除了两《唐书》和《资治通鉴》,没有更多的史料可资辨别此事的真伪,所以,我们只能从常识和逻辑的角度来进行相关的考察和推论。
第一,中国人最讲究面子,即便是在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中,表面上的东西也是要维持的;背地里越是斗得不可开交,面子上越是要装得若无其事,甚至还要比平时显得更为友善。这在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中屡见不鲜,不足为奇。所以,李建成和李世民在当时的情况下聚宴,就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第二,既然已经赴宴,李世民就没有不喝酒的道理。即便他怀疑李建成会在酒中下毒,那也只是怀疑而已,连兄长请客的酒都不敢喝,岂不是要让人耻笑?依照李世民倔强而果敢的个性,这顿酒他非喝不可。联系此前的胡马事件,以李世民对马术的精通,他未必看不出李建成给他的是一匹野性未驯的烈马,但他还是若无其事地骑了上去。由此可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正是李世民的一贯性格。
第三,李建成即使是想毒死李世民,估计也不敢让他死在自己举办的酒宴上,因为这无异于明目张胆地谋杀。在当时高祖仍然想把一碗水端平的形势下,李建成这么做对自己也是不利的。即使他真杀了李世民,毒死自己亲弟弟的罪名也不小。当初他阻止李元吉在齐王府行刺李世民,也是相同的道理。对于在斗争中一直占据优势的李建成来说,应该不至于出此下策。所以,比较有可能的一种情况是:李建成确实下了毒,但不是什么假冒伪劣产品,而是一种药性缓慢发作的毒药,也就是能够对李世民造成重大内伤但不会令其当场毙命的毒药。对李建成而言,最好的结果就是让李世民在中毒的几天或者一段更长的时期后身亡,这样一来不但能达到目的,而且能最大程度地洗清嫌疑,至少也能淡化杀人的罪名。而李世民最终之所以安然无恙,或许就是这种缓发型的毒药在药性和剂量上比较难以控制,因而未足以令他毙命。
此外,还有另一种可能,那就是李世民对这场鸿门宴早已心存警惕,所以只喝了极少量的酒。并且,也有可能事先准备了解药,中毒之后在第一时间服用,从而极大地减轻了中毒症状,保住了性命。
第四,这个事件的发生时间真的是在武德九年六月初一吗?
其实这一点历来就遭到普遍怀疑。因为《资治通鉴》把此事放在了“太白经天”之后,所以人们习惯上认为此事是发生在六月初一晚上,但是除了《通鉴》之外,两《唐书》都没有记载具体日期。所以我们认为,此事有可能是发生在玄武门之变的半年之前,也就是武德八年的年底。理由有三:
首先,按照两《唐书》,此事都是直接记载在“杨文干事件”后面的,并且《旧唐书》正是在毒酒事件叙述完后,才出现“九年,突厥犯边”等语,而《新唐书》的记载顺序也与此相同。这里关键就是“九年”这个时间标志。如果《旧唐书》也认为此事是发生在武德九年六月初一,那么这个“九年”就应该冠于毒酒事件之前,而不是放在毒酒事件之后。所以,这就让我们有理由相信:此事极有可能发生在武德九年之前。
其次,按《资治通鉴》记载,从六月初一的“太白经天”到六月四日的玄武门之变,其间连续发生了张亮事件、毒酒事件以及太子和齐王收买、陷害、斥逐、争夺秦王府文臣武将的一系列事件;而后又是乌城战报、齐王兼并秦王府将士、昆明池政变未遂等事件,继而才有秦王府一干心腹将吏力劝秦王动手的那一幕,最后才是玄武门的流血政变……在短短三四天之内居然发生了这么多重大事件,这似乎不太符合常理。
无怪乎许多读者会在目不暇接、眼花缭乱的同时惊呼——这四天也太漫长了!
在此,我们无意考证这么多事件确切的发生日期,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做一个推论。也就是说,《资治通鉴》完全有可能是为了叙述的方便和情节的紧凑,才把这么多事件集中放在了武德九年六月初一之后的几天内。在此仅举一例:秦王府骁将程知节被太子排挤出京师、外调为康州刺史这件事,《通鉴》就把它放在了武德九年的六月初一之后,但是查《旧唐书·程知节传》,这件事却分明是发生在武德七年。由此可见,毒酒事件也极有可能和程知节事件一样,并非发生在武德九年,但是被司马光出于叙事需要实施了乾坤大挪移,硬是挪到了玄武门之变的几天前。
最后,按照常理,太子李建成要举办宴会,总要有一点由头,更何况与秦王早已走到了势不两立的地步,要邀他赴宴更需要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那么,这样的理由有可能是什么呢?我们发现,在武德八年的十一月十三日,朝廷曾“加授秦王世民中书令、齐王元吉侍中”(《资治通鉴》卷一九一),两个弟弟在同一天荣升要职,这难道不是最好的聚宴理由吗?这难道不值得太子替弟弟们庆贺一番吗?而假如太子真的以此为借口对秦王发出邀请,李世民好意思拒绝吗?虽然没有更多的史料支持我们这个推测,但是这种可能性并不能完全排除。
因此,根据上述理由,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这场几乎要了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