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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发展出一套更聪明的办法。这种办法可能不是把时间、距离或比特数当作主要变数和计费标准。也许应该让大家免费使用带宽。我们根据所购之物的价值来购买电影、远程健康监控设备和文件,支付的费用中并不包括传输信道费。如果根据玩具中所包含的原子数量,来决定玩具的出售价格的话,未免有些不近情理。现在该是好好了解比特和原子所代表的意义的时候了。
如果一家电信公司的管理层,将公司的长远战略仅仅局限在运送比特上,那绝对不符合股东的最大利益。拥有比特或使用比特的权利,以及大大提高比特的附加价值,都必须是公司长远战略的一部分。否则的话,将无法增加收益,电话公司会面临灭顶之灾。
因为,在这一行业中,电话服务正迅速变为一种商品,其价格由于激烈的竞争和越来越多的带宽而日益跌落。
在我逐渐长大成人的时候,每个人都痛恨电话公司(成年后,我把保险公司列为第一讨厌的东西)。50年代,每个小孩肚子里几乎都藏着一些骗电话公司的诡计,大家都把它当成冒险游戏一样,乐此不疲。今天,有线电视公司荣幸地成为新靶子,因为许多有线电视公司服务不佳,却还不断涨价。更糟的是,他们并不是“大众传输工具”,这帮人还控制着线路中的传输内容。
由于最初开播有线电视的本意是进行多种社区服务,有线电视业享尽了不受管制的垄断行业的种种好处。当有线电视经营者开始组合、发展成为全国性网络时,人们才注意到这些公司确实不仅控制了电信通道,同时也控制了传播内容。和电话公司大不相同的是,除非在地方性和社区性服务上,它没有义务提供“路权”(right…of…way)。。
电话业的管制建立在一个简单的原则基础之上:每个人都有权使用电话线路。但是,假如宽带系统比较接近今天的有线电视。系统而不是电话网络的话,那么情势就变得暖昧不明了。假如给予他们选择机会,频道拥有者是否会欣然迎纳节目内容的拥有者,而置公平的原则于不顾呢?对此,美国国会怀有深深的不安。假如你既拥有频道,又能掌握传播内容,你还能维持超然的立场吗?
换句话说,假如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和迪斯尼公司合并的话,小朋友观赏迪斯尼出品的米老鼠卡通,是不是就会比观赏兔宝宝(bugsbunny)卡通便宜许多?跟谁结盟?
1993年秋,当贝尔大西洋公司同意以214亿美元,买下有线电视巨头电信公司时,研究“信息高速公路”的学者都把它视作一个重要信号:数字化时代真正到来了!这次购并仿佛就是剪彩仪式。
然而,这一购并不仅有悸于相关法规的逻辑,也有违常识。电话和有线电视从来就是对头,法规也排除同时经营这两类业务的可能性,并且,环状和星状网络更是水火不相容。此举单单投资水平之高就已令人膛目结舌。
4个月后,当贝尔大西洋公司与电信公司的交易告吹时,钟摆又荡向另一个极端,新的论调出现了:购并的失败将延迟信息高速公路建设的工期。数字化时代骤然之间又显得遥遥无期了。电信公司的股票价格下跌了30%,其他相关的公司也遭池鱼之殃。庆祝的香摈只好再倒回酒瓶之中。
但我的观点是,这并不是多么严重的灾难。事实上,贝尔大西洋公司和电信公司的协议是最没有意思的企业购并案之一。这有点像销售不同尺寸水管的两个供应商决定要合并产品目录一样。这场购并根本与深层次的传播频道与内容的结合无关。频道与内容的结合,意味着比特生产和比特传输连成一体。1994年,迪斯尼公司和好莱坞之王迈克尔。奥维兹各自与3家地区性电话公司结盟,这才是更有趣的事情。
消费电子业一直试图与娱乐公司结盟。原则上说,这是个强有力的想法,但到现在为止,却未见多少协调成功的例子,原因在于各种各样的文化差异。当索尼公司斥资购买cbs唱片公司(cbsrecords)和当时的哥伦比亚影片公司时,美国一片哗然。就像洛克菲勒中心(rockefellercenter)易主一样,日本人的一掷于金,引发了一场关于国家文化遗产是否不仅在象征意义上、而且在实际形式上也已为外国所控制的争论。当松下公司在不久之后买下mca公司时,美国人更加震惊,因为mca公司的董事长刘。瓦瑟曼(lewwasserman)在许多人心目当中,是最能代表美国作风的企业领袖。我还记得,当我在第一次石油危机后造访mca公司总部时,看到电梯按钮上贴了一张纸,上面写着瓦瑟曼的话:
“为了你的健康和你的国家,请向上爬一层楼梯,或向下走两层楼梯。”这些购并案制造了巨大的文化鸿沟,这道鸿沟不仅横亘于美国人和日本人之间,也横亘于工程师和艺术家之间。到目前为止,日本人购买的公司都经营得并不成功,我怀疑将来也不可能成功。
文化融合技术和人文科学、科学和艺术、右脑和左脑之间,都有着公认的明显差异,(不管这种差异有多少是人为的)。刚刚萌芽的多媒体很可能像有些学科——比如建筑学——一样,在这些领域之间架起桥梁。
电视的发明纯粹是由于技术上的推动。当费罗。法恩斯沃驴和弗拉基米尔。兹沃尔金等先驱在1929年订得邮票般大小的电子影像时,他们纯粹是受了技术本身价值的驱使而想方设法改进技术。虽然兹沃尔金早期对电视的使用有一些天真的想法,他在晚年却大失所望。
前麻省理工学院院长杰罗姆。魏思纳曾经讲过一个故事。魏思纳是肯尼迪总统的密友,曾经担任过总统科学顾问。某一个星期六,兹沃尔金到白宫拜访他,他问兹沃尔金有没有见过总统,兹沃尔金答没有。于是魏思纳带他穿过大厅去见总统。魏思纳向总统介绍来客时说,这位就是“使您得以当选总统的那个人”。肯尼迪十分惊讶,问:“怎么说呢?”魏思纳解释说:“这位就是发明电视的人。”肯尼迪表示,这真是一个伟大的成就。兹沃尔金椰榆他道:“您最近看过电视吗?”
技术的需要——也只有这些需要——推动了电视的发展。然后,电视就被交到了一群无论在价值观、还是在知识的亚文化背景方面,都与科学家遇异的创造性天才手中。
另一方面,摄影术是由摄影师所发明的。改进摄影技术的人出于艺术表达方面的目的,而不断精研技术,以满足这门艺术的要求。这就好像作家创造了浪漫小说、散文和漫画等不同形式,以表现不同的构想一样。
个人电脑已经使电脑科学离开纯粹的技术需求,走上与摄影术相同的发展道路。计算已不再是军队、政府和大企业的专利。它正在直接转入社会各阶层的极具创造力的个人手中,通过使用和发展,成为他们创造性表达的工具。多媒体的手段和讯息将会集科技和艺术成就于一身,其背后的推动力将是人们对消费性产品的需求。
今天最快的英特尔处理器,其运行速度是每秒钟执行1亿条指令。将其与索尼公司的产品比较一下,索尼刚刚推出价格200美元的新电子游戏“游戏站”,速度竞达到1000mips。这是怎么回事呢?答案很简单:我们对新型娱乐的渴求似乎永无止境,而电子游戏业所依赖的新型实时三维游戏,正迫切需要这种高速的处理技术和新的显示器。应用成为驱动力量。拉力与推力像维康、新闻公司(newscorporation)和本书的出版商这样的媒体巨孽都依靠掌握发送网络,来提高信息和娱乐内容的附加价值。正如我前面所说,原子的传输要比比特复杂许多,因此需要仰赖大公司的力量。相反,移动比特则十分简单,原则上不再需要大公司。几乎可以这样断定。
通过阅读《纽约时报》,我结识了该报专写电脑和通信业方面报道的记者约翰。马可夫,并十分欣赏他的文章。在过去,假如没有《纽约时报》,我可能永远看不到他的文章。但是,现在就不同了。我可以轻而易举地利用电脑网络,自动收集他所有的最新报道,把它丢进我的个人化报纸中,或是放在“建议阅读”资料档案中。我也许愿意因此付给马可夫每篇文章“两分钱”(twocetlts)。
如果1995年互联网络全部上网人口中,有0.5%的人愿意像这样订阅马可夫的文章,而马可夫每年创作100篇文章(事实上,他每年的写作量大约在120一140篇之间),那么他一年就可以稳赚100万美元,我敢说那一定比《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