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技术人员不容易理解,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做研究时,并没有考虑到这样的技术会在哪些特定的领域得到应用,没有考虑这些技术在具体应用领域的适用性和优化方法。这样的亲身经历让我明白,那些脱离产业实践的,纯学术性的创新是很难获得成功的。
到了苹果公司以后,公司对我的语音识别技术非常重视,专门安排了一个技术部门负责开发语音识别产品。当时,市场人员和产品开发人员都非常急迫地想把语音识别产品推向市场,但他们并没有考虑到这项技术从诞生走向成熟还需要一个必要的发展和稳定阶段。因为缺乏足够的研发积累,过早推出的产品在市场上也很难取得应有的成功。
后来,我在微软公司工作时发现,微软为研究人员和开发人员创建了不同的管理体系,研究人员在微软研究院从事面向未来的创新工作,开发人员在产品部门开发面向市场的软件产品。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可以通过部门间的合作机制向产品部门转移。这种根据不同工作的特点并行管理的做法可以较好地解决研发脱节的问题,同时也可以很好的激励研究与开发人员的工作热情。但因为研究院和产品部门的目标不同,衡量业绩的方法不一致,研究人员和开发人员的思维和工作方式也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别,在实际的研发和产品转换过程中,仍然会出现许多摩擦、拖延等影响效率的事情。
苹果和微软公司的研发管理体系有着很大的差别,二者的效率也许不是最优的,但它们都是在各自公司的长期实践和发展过程中积累而来的,是最适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的研发体系。例如,微软的研发并行的体系就是我所见过的从事软件研发的最好的管理方式之一。
但是,在新兴的、瞬息万变的互联网产业中,我们需要更加有效率的,更加贴近网络用户需求的研发管理体系。google公司在互联网市场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与其独特的研发机制是分不开的。一方面,互联网是一个全新的世界,相关的技术和产品每天都在变化,这就要求相关企业必须将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紧密结合在一起;另一方面,互联网是一个可以与全世界的人自由沟通的平台,这也为创新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我们可以依靠大家的力量,在研发过程中鼓励集体参与,在产品发布后通过网络迅速收集和响应用户的反馈信息。google公司很好地兼顾了这两方面的问题,创建了一种开放、平等、自由、高效、研发一体、用户参与、快速响应的研发管理体系。
本文细致、深入地探讨了google公司面向网络时代的创新和研发机制,以及google独特的企业文化和人才战略。需要说明的是,我并不是要所有互联网公司都模仿google的体系——任何制度都有其优点和缺点,只有最适合自己的、最能满足实际需要的管理方法才能取得最大的成功。
google的成功之道(2)
毫无疑问,创新是今天这个时代里最有激情也最有活力的字眼之一。单独地审视创新,人们也许会把与之相关的事物看成是脑力菁英们在好奇心或功利心的驱使下所完成的超乎寻常的工作的总和,但如果把创新放在产业环境、经济布局、时代精神等更大、更广的语境中考察,我们就不难发现,创新其实是一种融汇了科学技术的阶梯状累进形式、社会经济的自我更新规律以及历史文化因素在新经济中的内在映射等更深层内涵的“立体”现象。
尽管人人都倡导并鼓励创新,但却很少有人深入剖析过这种“立体”现象背后的规律性内容。比如,不同类型的企业总是会选择不尽相同的创新模式,其中有什么规律可循吗?如果说创新本身和产业、时代以及经济运行有着紧密的联系,那么在最新、最酷也最绚丽夺目的网络经济中,什么样的创新才能创造出最大的价值?对一家将创新视为灵魂的新技术企业来说,如何充分发挥文化因素的价值,以便更有效也更直接地激励企业的创新精神呢?
随着it产业的逐渐发展,根据不同时期的需要,业内逐渐形成了几种流行的创新模式。当网络时代到来的今天,以google公司为代表的一种与网络精神内涵契合得最好的“创新理念”或曰“创新文化”正在逐渐兴起,并且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奇迹。对google而言,这些奇迹包括巨大的用户群(每天10亿次的浏览量);前所未有的增长速度(每年超过100%的增长率,只用了7年时间就使得公司的市值达到1000亿美元);极高的员工满意度(接近0%的员工流失);高效的产品生产机制(从1998年公司成立以来,已经推出50多个成功的产品)……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牛津英语词典》(oed)和《韦氏大词典》(merriam…webster)已经将“google”作为正式的单词收录其中,这说明与以往的it企业所不同的是,google公司借助互联网这个平台,不光给用户提供了可供使用的产品,还创造了一种大众文化。
笔者借助自己在it产业中积累的丰富的研发、运营和管理经验,将深入浅出地探讨一下it业内最为流行的几种创新模式,并着重向大家介绍google公司这种走在网络时代最前沿的“创新文化”,还有在这个崭新模式中的“核心财富”:人才和google的“人才理念”。
创新模式与“时代精神”
作为人类社会和历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技术的创新也不可避免地带有强烈的“时代色彩”。以物理学的发展为例,当年轻的牛顿在1666年回到乡下老家并独立完成了几项开天辟地般的研究成果的时候,他一定不会想到,两百多年后,麦克斯韦、j。j。汤姆逊或是卢瑟福等人的科学研究竟会如此强烈地依赖于同一时期的产业革命进程,他更不会想到,三百多年后,盖尔曼、霍金、杨振宁等人的工作方式会与大范围的国际协作以及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产生密切的关联……
将这种“时代色彩”套用到it产业中来,我们大概可以这样断言:
科技创新推动产业进程,产业进程决定企业的经营模式,而企业的经营模式反过来又进一步影响或决定了同一时期、同一领域的创新理念。
举例来说,在互联网的浪潮到来之前,it产业中先后出现了四种主流的创新模式——“象牙塔式”的创新、“单向输出式”的创新、“脑力出租式”的创新以及“研发互动式”的创新。它们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缔造出了辉煌的科技成果和企业典范,虽然无法更好地适应网络时代的全新挑战,但直至今天,它们仍然在各自熟悉的领域里发挥着重要的价值。
“象牙塔式”的创新
在it技术发展的早期阶段(1980年之前),技术本身和产业链条之间的关系还不是特别紧密。软、硬件研发人员更习惯于单纯考虑研发目标的科技含量,而不重视或暂时不考虑其产业价值。这种“象牙塔式”的创新模式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被称为“拍脑袋式”的创新——研发人员有了灵感,就写出论文,发表到核心期刊,然后得到同行的认可。
google的成功之道(3)
很显然,这种创新模式可以较好地发挥研发人员的创造力和想像力,但也同时具有与产业需求距离较远、研发成果难以转化为实际产品的缺陷。
“单向输出式”的创新
有部美国电影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人突然梦想要建造一个棒球场,同时他坚定地认为,球场建好后人们一定蜂拥而至,“build it and they will e!”当然,最终的结果可能并不像他想像得那么好。
这种先发明创造、后招徕用户的做法在1980年代至1990年代的it界非常普遍。许多著名的企业或研究机构依靠这种创新模式——先由科学家或技术人员主导产品的设计过程,然后再花力气将产品推向市场——取得了显著的成功,但也有不少采用类似做法的企业或是因为错误地理解了潜在的用户需求,或是因为市场推广不利而步履蹒跚。今天,采用这种创新模式的企业已经越来越少了。
“脑力出租式”的创新
。泡沫破灭的时候,许多公司意识到,为了用最小地花费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需求,就必须因市场而变,因客户而变。他们纷纷将研发工作转型为市场或客户导向的“研发服务”:客户的需求直接体现在市场调查的结果中,而市场调查的结果决定了企业要研发什么样的产品和技术,研发部门必须紧密围绕着这一原则贡献自己的“脑力劳动”——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