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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事献殷勤,怎么看都是那么可疑啊,天帮主,说说呗,你有什么100天恋人(2)
想法。”
接下来天的一番话赵云绞尽脑汁也无法想到,斜靠在门上的赵云被吓的险些摔倒,究竟是什么话这么有威力?“做我一百天的未婚妻,好吗?”天说的那么自然,恐怕这世上让他没办法好好说的话在童年的时候就已经说光了,否则的话自他登场以后就基本没怎么呈现出失态的一面,唯有兰山这个怪物可以和他媲美,简直就没有人类的情感。
“你,你说什么?”好像喝水呛到了一样,赵云的个性比较独特,有的时候大大咧咧让人感觉没心没肺,有的时候又能细心的像个江南女子,很难想象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特质可以在一个人的身上得以体现,不过赵云证明了这个看似不可能的可能是可能的。
(面对这句绕口令,本人也忍不住想要吐槽一下。
)“做我一百天的未婚妻,一百天后如果我还活着就嫁给我,如果我死了,这件事谁也不会知道。
很抱歉,这个请求听上去十分无礼,但还是请你答应我。”
天认真的说到不像是在开玩笑,实际上天也不喜欢开玩笑,他是个认真的人,从懂事以后就一直认真的活着,像许多那句经典台词,人就要好好活,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有意义的事就是好好活。
“你开什么玩笑,是喝多了?”如果是一般人赵云也就无所谓了,当做疯话或者狂热者的表白,天就不一样了,从来就是正经的形象出现,他说出这番话实在是古怪到了极点,让赵云浑身不自在,她感觉天好像是…认真的?“我的秘密没有几个人知道,现在又要多一个了。
100天以内就会决定出活着或者死去,突然发现长这么大还没谈过一次恋爱就要死了,很遗憾呐~原来还不觉得,有的时候一个人脑海里经常会发现一个人的样子,我这才发现原来不是没有动情,只是已经动情了我不知道而已。”
天说话的时候没有看着赵云,而是把目光投向了远空。
赵云呆住了,天的话像晴空霹雳一样打在她的心上,就算是听说一个陌生人突然得病要死了赵云都会难过半天,更别说有一些接触的天。
“你说的是真的吗?”鬼使神差,赵云没有直接拒绝天,而是下意识的又问了一句,她告诉自己绝对不会答应这个疯狂的请求,但她的心其实已经悄悄动摇了。
“从小到大的病,现在更严重了,请了一些国际上有名的医生,三个月内会有一个结果吧。
我知道这个请求很无理,我也不会去强求什么,你考虑一下吧,说不定,暗地里你也对我有意思?”天很不要脸的说出了一句许乐刚刚用过的潜台词,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对战场上那个英姿飒爽的女将动了情,一发不可收拾。
“这个让我怎么说啊,我们连话都没有说过几句,你叫什么名字,我叫什么名字,互相都不了解这么鲁莽就要私定终身?天呐,真是疯狂,疯狂到我的大心脏都要受不了。”
捂着脑袋赵云的呼吸变得急促了100天恋人(3)
起来,紧张或是其他,赵云应该搞不清楚这是什么情绪。
“一见钟情?现在我知道寄希望于此了,我也不知道我的优点能不能吸引你,只是不想在可能是生命的最后关头留下遗憾,刚好你出现了。
不用同情我,你说出最真实的感受就好了。
随便你考虑多长时间,就算是我的生命就剩下一天,我也可以去好好的郊游一天,像《奋斗》里的华子,向南一样,我也喜欢奥拓,喜欢吉普,喜欢二手。”
天看到了一丝希望连忙出击,快死了,遇到喜欢的东西什么架子都放下了。
“如果我要是爱上你,你又死了我该怎么办?你死了一了百了,我想嫁人心里又一直装着你,那可不好。”
赵云想了半天似笑非笑的说到,她已经冷静了下来,这个夜晚有太多的荒诞离奇的事发生,她好像开始学会接受了。
原本以为天会想一会再回复他,没想到这一回速度倒是快,面对难缠的问题一下子给予了强有力的回应。
“一百天的时间感觉还不够你爱上我,说不定我明天就死了呢?而且你好像喜欢女孩来着,和拉瑟尔就是这么回事,你的心里没那么容易只装下我一个吧?如果我死了你就回归平常的生活好了。
嗯,我不会再给你制造任何的麻烦,也不会给你钱,我知道你是个要强的女孩,给你钱那是侮辱你。”
“不,不,不,你还是给我钱好了,我正好缺钱。”
被天看破了喜欢女孩的内心,赵云多多少少有些尴尬,月光下脸红一直延伸到了脖颈处,一直没入到衣襟遮住的地方。
遥想当年不小心把初吻送给了那个男人也没有这样,赵云觉得这一夜所有人都疯了。
“这么说你是答应了?”天试探着问到,他第一次这么期待,比当初期待第一枚帮派令,第一个建村的资格,称霸天下的霸主地位还要期待。
许许多多的第一次放在一起,天的世界由压力变成了动力,由钢筋水泥组成的冰冷世界变成了一片鸟语花香,他第一次觉得原来自己的世界里除却那些家族的大事,还是有很多东西可以吸引着他。
“算是吧,试用期的未婚夫,我也觉得很新鲜。
不过你可不能对我意图不轨,我的武术也是很厉害的,你要是…哼哼,可别怪我不客气。”
赵云故意把袖子拉了起来,想要表现一下她巾帼英雄的厉害,给天一个下马威,谁知道天看着她白藕一般的手臂眼睛都直了,就差流口水露出猪哥相。
“不敢,不敢,不会有非分之想,我只是想体验一把那种感觉而已。”
注意到赵云怒气冲冲的目光,天连忙收回了他有些失神的目光。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林河,是林海集团的首席执行官。”
去留(1)
本来决意要走的拉瑟尔没走成,游戏与许乐形影不离,让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以为是帮主大人命犯桃花,看向许乐和拉瑟尔的目光也变得玩味了起来。
本来决定呆着的赵云和天走了,天地门的一应事务交给了地,由十二堂的堂主协助,据说天留下的话是一百天内,一百天内他会回来。
一百天是什么概念?足够游戏里又几次大章程的进行,足够一次大型的更新,足够一些新锐帮派崛起,也足够天鹰帮在天地门失去了主心骨以后将其吞并。
或许最后一个可能就现在来看有些遥远,毕竟天地门仅仅玩家就是天鹰帮的好几倍,但三个月以后的事谁能说的准?因为那个天下第一村,天鹰帮的环形山谷外人满为患,那些早些时候许乐请也请不来的商贩纷纷带着礼品前去求情,只希望在那附近求一个摊位。
噱头吸引了不止洛阳城一方的玩家,八大主城纷纷有人动心,一些本来决意单干的玩家也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到环形山谷外,那个带个玩家太多惊喜的奇迹之地有着一股无形却强大的吸引力,就连那些老外也忍不住想要来看看,要不是国境线的守卫太过强大,恐怕环形山谷外早就五湖四海汇聚一地。
每一天都有几百的玩家加入天鹰帮,这些还是经过各位高层严格筛选的部分,不一定都是主战职业,天鹰帮欢迎一切有特长的玩家。
就像钱小美一样,会一门制药足够她走到哪都受到礼遇。
就现在这个趋势来看,两个月内天鹰帮的玩家数量就会赶上天地门,二到三个月足够天鹰帮完成反超,当然,这仅仅是人数上的变化,要论整体实力和素质肯定还是家大业大的天地门强一些。
三个月的时间可能出现的变故太多太多,天这么一走天下大势很可能再一次发生巨变,大荒城的使者还等着他见面商谈结盟的大事,这下好了,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爱情风云之势变得扑朔迷离。
天鹰帮?荒?又或是刚刚完成吞并的黑石?还是望月城坐大的半壁江山?还有那些尚未露面的低调帮派,究竟谁能够趁着这个时机崛起?众人纷纷猜测。
“没的打,也打不起来,枪打出头鸟这个道理谁都知道,稍微一点动静都可能引起麻烦的连锁反应。
其实天的突然离开不见得需要武力夺取他的地盘,从其他方面瓜分也是一样。
如今失去了主心骨,地守城有余,进取不足的个性无法控制那些伸向他们的手,这个时机会有人有小动作,但不会有人闹出大手笔。
天下大势一如既往,大家顶多分走三瓜两枣,你建起了村,接下来他们的目标会在这方面更多一些,谁也不想被你这个天下第一拉的太远。”
第二天上午,但这个惊天的消息传来时几乎每一处有人的地方都沸腾了,唯有桃村的田地里,两个正在割草的玩家显得平静一些。
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