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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缪斯几乎是脱口而出。不过随后。她意识到自己认错了。
虽然这个家伙的相貌和人类无二。但是却极为俊美,尤其是那尖尖地耳朵,更是显著地特征。
精灵!
“多米内斯大人。这个战俘不能杀。”这个精灵显然是地位不低。它用温和悦耳的声音缓缓道:“我有种奇怪的感觉……这个人类。似乎身上有一些我们精灵族的气息。”
“什么?”多米内斯有些惊讶。
“很抱歉。我也没法说清这种感觉的来源。我也很惊讶。可是这种气息。却不会弄错地。”这个精灵缓缓道:“不仅仅是我。我身后地几位族人,都能感觉到这种气息。”
“难道……她是一个精灵?可她分明是人类。”
精灵地脸色有些凝重:“或许,是她的身上拥有我们精灵地血统吧……真是奇怪,难道在一万年之后,精灵族依然在人类世界留有残存地血脉么……”
顿了一下,它缓缓道:“所以。这个战俘不能轻易杀死,如果她真是一个混血精灵地话,那么我必须将她带回去,让精灵王亲自做出决定。
“好吧。”多米内斯尊重的精灵的意见:“可是。我们这次的任务,不适合带上……”
“她只是一个人而已。”精灵微笑:“而且。看来她地实力并不强,只是一个弱小地家伙,带上她一个人,应该不会引起太多地麻烦吧。”
多米内斯想了一下。点了点头:“我尊重您地意见,那就如您所愿吧。”
这些人地对话,缪斯一个字也没听瞳。不过她终于明白的是,对方没有要杀死自己的意图,甚至。似乎对她的待遇也好了很多。
这一批狼骑很快就再次出发了。不过这次。她没有被捆起来丢在某个狼骑的狼背上,而是和那几个精灵在一起。
几个精灵坐在一辆造型奇特地车上。拉车的是几头巨狼。
对方没有给缪斯身上捆绑,她就这么随意地被安排坐在了车地角落里,几个精灵似乎也没有太在意她的存在。
缪斯没有试图反抗。她不是傻瓜。她能感觉到,这几个精灵的实力。不是自己能抗街的。
而且,自己单身依然,连马都没有,想在数千狼骑的队伍之中活着逃跑……可能吗?
更让缪斯迷惑的是。这么一支部队……
足足五千精锐狼骑。加上至少六百名精灵战士!
这么一支队伍,一路却是往西而行!
行走了大约六天。这些精灵没有为难缪斯,甚至缪斯可以在休息地时候,下车活动活动身体,而且,从太阳来辨认方向。她能清楚地辨认出来,自己这一行队伍。是朝着正西方向而行!
第六天地晚上。这一支队伍。来到了山脚下……
眼前是一片连绵的山脉。远远看去。仿佛一望无际,巍峨的山脉的轮廓。在夕阳之下……
缪斯立刻认了出来。这是乞力马罗山脉!!
“入山。”多米内斯很。快下了命令。
这支队伍,静静的进入了山脉……
正文 第六百三十一章 风吹草低见牛羊
更新时间:2009…2…1 1:30:09 本章字数:9034
(二合一,长章节~)
进山之后的第三天,缪斯隐约看出了些端倪来——这一支队伍,似乎试图要翻越乞力马罗山脉!
这个发现让缪斯吃惊非同小可!
乞力马罗山脉,是大陆上从北到南的一条天然的巨大屏障,纵列于大陆之上,从西北到西南,蜿蜒数千公里。连绵不绝的山脉,犹如一条匍匐在大陆上的巨型长蛇——唯一的缺口,就是西北德萨行省那里的那个“西北走廊”。
除此之外,其他的地方,全部都是高耸入云的一座一座磅礴的大山……有的山脉连绵逶迤,一眼不到尽头;有的则是孤峰如云,让人叹而仰止。
这么一条山脉,要想翻越过去,只怕一路上就是数不尽的悬崖峭壁,陡峭山路和一条一条的天然鸿沟,还有孤峰绝顶,天然的险难之地!
据说,这乞力马罗山脉之中,哪怕是最低的山峰,也有三千米以上!
队伍入山之后,这三天来,先是沿着一条山路一路往上,一天之后,山路变得陡峭起来,越往里走,就越发狭窄起来。
不过,山路虽然难走,可是这些狼骑,却天生都是极为敏捷的家伙,哪怕是在这种地形崎岖的地方,如果是人类的骑兵,恐怕早就无法前进了。但是那些狼骑士,却依然能操控着巨狼,腾挪跳跃。轻巧的在山路上前进。
就连那六百精灵族人,也放弃了大车,徒步而行。精灵族原本就身形纤巧,动作轻灵如风,自然也不在话下。
唯一苦了的,就是缪斯了。这一路走来,两天地徒步山路,她的脚早已经磨出了水泡,水泡破了之后,每走一步。都是火辣辣的疼。缪斯不愿意在这些敌人面前堕了自己的威风,只是暗中咬牙狠狠的坚持。
大队狼骑在山脉之中艰难行走,到了晚上。就是生出火堆,将狼骑挟带的粮食肉干之类弄了,分了吃。精灵族不吃这些肉干,却自行挟带了一些干粮。倒是缪斯,却更加有一种苦楚——这一队里,似乎狼骑全部都是雄性的狼人,而精灵族人,却好像也不分男女。唯一只有缪斯一个女子。
她却已经有十天没洗澡了——原本和隆巴顿等人赶路的时候。就已经有四天不曾见水,北俘虏之后又是这么多天,此刻感觉到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搔痒难忍。缪斯原本是女孩子,虽然进了军营之后,已经吃了不少苦。但是十几天不洗澡,却还是有些无法忍受的。
在山路里走到了第四天的时候,狼骑开始有意识地节约粮食了。
毕竟是五千狼骑的大队。一路上在入山之前,还带了不少车粮食,但是进山之后,那些粮车就只能丢在山外,众狼骑只是随身挟带了几天的口粮和坐骑食用地肉干而已。
很显然,这些随身挟带的口粮。是不足以让它们支持到翻越山脉之后的——根据估计,要翻阅这座山脉,哪怕是运气好,走得最近的山路,没有二三十天,也是别想。如果在大山里迷路了的话。转上两三个月出不来。也是寻常。
幸好,这些兽人狼族。却是有天生的天赋,在这种山林之中,却不会迷路,走了几天之后,仿佛在这种野岭里,却反而激发了它们血液之中的天赋野性来。
到了后来,甚至不用仔细辨认,这些狼族就能非常轻松的在这山林里找到水源,和最方便地山路。
甚至还有的狼骑,在休息的时候四处巡视,很快就会带回一些猎捕到的野兽来补充食物的储备。
到了第七天的时候,缪斯的皮靴已经磨破了,她只能悄悄地从贴身的衣服里扯了一条布条,将自己的脚裹上,再穿着破靴子艰难行走。
狭窄的山路,一直朝着远处的一座山峰而上,因为山路的狭窄,使得大部队被压缩成了一字长蛇行列,道路只能容两名狼骑并肩而行,队伍被拖得老长老长。
缪斯踉踉跄跄地行走,身边却是悬崖峭壁,往下一看,只见盘山之路上,下面的山路,尽是自己这一行狼骑队列。
翻过了这座高高的山峰之后,一行队伍,却终于来到了“雪线”以上!
从这里开始,继续往前的,只见那一座一座的山峰之上,皑皑白雪,都是漫天的雪白,空气也陡然寒冷了起来,而在这雪蜂绝顶之上,更是氧气稀薄。缪斯原本就是身体有些支撑不住了,此刻更是觉得胸口仿佛被压了块石头一样,纵然奋力地深呼吸,却依然感觉到喘不过气来。
而脚下厚厚地积雪和寒冰,更是给队伍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缪斯地靴子本来就破了,走了不到半天,靴子了就灌入了不少冰雪,先是被体温一激,融化之后,再重新冻结起来。更是让她险些都冻断了脚。
幸好,那些精灵族,一路上似乎对缪斯很是善待,有的精灵眼看缪斯走路的样子古怪,就上来一把将她扶住坐下,脱下靴子之后,只见缪斯的脚掌上的几个水泡早已经磨平了,而原本幼嫩的肌肤,却冻得发红。那个精灵的手刚刚摸上她的脚踝,缪斯顿时就痛的险些叫出来。
“你冻伤了,幸好我发现,不然的话,再走半天,你的脚就要冻坏了。”
随后,这个精灵从自己背的包袱里,取出了一双靴子来递给了缪斯,这靴子形状很是奇特,靴尖一头高高翘起,而脚踝处还有镶嵌了一枚树叶的形状。更奇怪的是,这靴子摸在手里,绝不像是什么兽皮质地,而是……
“这是用一种树藤的表皮做的。”这个精灵地神色很是温和,微笑道:“我们精灵族,是自然的种族,自然不会杀生取皮。我们族里有培植一种特殊的树藤,每年一到夏季,树藤就会自动蜕皮,将表层的树皮蜕下来。这种树皮坚固而富有弹性,并不比兽皮差。”
缪斯注意到,对方的用词是“我们精灵族”。这个措辞却有些奇怪。仿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