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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铁时代--王小波-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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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上级机关也越来越难打交道了,秘书们说话都带有进攻性、挑逗性,而且她们还常常擅离职守,上班时间跑出来会情人;我们一打电话就会被数盲粘上。数盲在办公室里也越来越坐不住了,经常开大会做大报告;会场秩序也越来越不好,保安员也越来越混蛋。除此之外,还该谈到有好几个礼拜没刮风了,天上的烟越来越黄,像小孩子屙的屎;整个城市一天到晚嘣嘣乱响,像个弹棉花的工厂。这种情形早晚要把人逼疯掉。
数盲同志们对我的辩解反驳道:你说天是黄的?我怎么没看见?对他们来说,玻璃是蓝的,不论家里、办公室的玻璃,一是汽车的窗玻璃都是蓝的。这种玻璃表面有层有机硅透光膜,都是进口的。假如我们能读到些国外科技书刊,没准也能造出这种涂料,但是那给书刊里常夹有半裸女郎的广告,所以有危险,不让我们看。我们看到的全是正面的,没有危险的东西,所以心情烦闷,走向反面。

开party就一定要在上班时间折腾,消耗大量的公款公物;否则就等于没有开。然后就折腾一夜,傍肩也不回家。数盲问起来,就说回原单位联欢了。不要以为数盲蠢,所有的“家属”都不见了,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于是整天气呼呼,碍着数盲风度不便发作,而我们(非数盲男人和傍肩们)见了这种景象就十分开心。这些行径最起码是犯错误,有些还是犯法的,但是开party就是要犯错误和犯法,否则就没有效果。等到犯过错误和犯过法后,大家都能正常一段时间。当然,作为老大哥我要承担责任,去砸一段时间的碱,或者关一段时间的小号——这要看犯的事多大而定。但是这对我不是大问题:哪里我都熟。等把这给道理都讲够了以后,还有一点我明白:各单位都可以开party,各单位都有老大哥可以承担责任,干吗非是我不可呢?
外单位的老大哥总给我打电话,问你们什么时候开party。我听了当然气愤,反问道:你们为什么不开?这班混蛋说:我们不行——我们没有号召力。再说,你们都是文艺单位下来的人,开出的party有趣。不管怎么说,你们是老大哥单位。这话听来有理,但却是混账逻辑。这种逻辑要把我害死。
不等公安局的人来找我问星期四party的一口我就知道此事决不能善了;我叫大家搜集硬币,越多越好。这个party上了电视新闻,是近年来罕见的集体旷工事件,光这一条就得去砸碱,更何况浪费了大量的宝贵物资。光电石就用了十来桶,但我们没有动气焊,只是用来点乙炔灯,给广场照明——由,你就可知那party有多大。硬币是铝的,准备熔了造假脚镣。那东西一文不值,只是有点不好找。蓝毛衣说她要押我去碱场,不准别人争。我告诉她,她也得准备去砸碱了。因为这回上面和我们算总账,连打架用手扣子的一叩发了。挨打的保安举报说,凶手是女的。我与在抵赖,但未必能赖掉。蓝毛衣知道以后分毫不惧,反而到处去吹吹嘘:姐们要去砸碱了——照我看她也该砸碱,她把人家的鼻梁都打断,彻底破了相。我们要赔出人家买老婆的钱。但是最后谁也没去砸碱,而是比那更糟。我们国家学习新加坡二十世纪的先进经验,改用鞭刑,数盲决定,拿我们这桩试点。这就是说,要在背上挨几鞭子了。以前没挨过,挺他妈的新鲜。也许就因为这个,蓝毛衣主动坦白了(她很想挨几鞭,大大地出个风头),还把手扣子交了出来,就被公安局的请走了,再没回来。
有关蓝毛衣闯的祸,还有补充的必要。我说过,那一天小徐借了我的车去拿病假条。拿到了病假条,在回来的路上和别人撞了车,与对方驾驶员口角,被保安请去了。人家一查他的证件,发现是技术部的人,除此之外,对方发现他很面熟,星期一下午打架就是他先动的手。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当然对他发生了很大的兴趣,当他把一切可交待的事都交待了以后,这种兴趣还是有增无减,这一下就闯了个大祸,小徐进医院后也没醒过来,径直死掉了。尸检时发现肝脏碎了,而且是连同好几根肋骨一道被打碎的。身上还有很多伤,但已没有深究的必要,因为这一处就足以让他死了。这种事当然不能由着它发生,所以保安方面一个死刑,三个无期徒刑。保安方面当然也有些要申诉的一中:在星期一的斗殴中有人用了手扣子,把他们的人破了相,所以他们的人才会下狠手打人。因此数盲要把使手扣子的人找出来,抽上一顿,以示公允。
讲了这么多反面的事,也该讲点正面的了。星期四我开了party,等到过完了周末,公安局的人就到部里来,客客气气地主产:请问谁是王二?您有麻烦了,要跟我们去一下。说完给我戴上铐子,这个铐子是不锈钢的,有两个顶针那么大,套在两个大拇指上。我认为假如我是摩菲斯特的话,设计这个铐子的就是撒旦本人了——用这么点钢就把人扣住了,怎么能想出来。那位警察听了,摘下大檐帽说:您高抬我——没法子,就给那么点钢。当时我吓得够呛,他就是这种拇指铐的发明者。骂人家是魔鬼,这事怎么得了。谁知他在我对面坐了下来,说道:你这儿挺暖和,我多坐一会。你有什么事要办就先办办。别怕,我没数盲症。我赶紧说:看得出来,看得出来!我以前以为你们都有那种病哩。他说:这就是外界对我们的工作不理解了。这说得很对,别人对我们也不理解,说我设计的机器是大粪,还要求枪毙我。所以,理解万岁。

假如可以和数盲们说理的话(其实和他们没法说理),我可以辩解道:星期四我只说了一句“开party”,此外什么都没干。这句话只是振动了一下空气而已——当然它和后来发生的事有一种极牵强的关系。数盲就顺着这种关系找到了我,让我挨鞭子。除此之外,蓝毛衣与保安打死小徐然后又偿命一事的关系也很可疑。假如保安该给小徐偿命,毙了他活该。假如不该偿命,把他放了也没什么不可以,这么胡搅蛮缠干什么。再说一遍,我知道说理是不许可的。但是我觉得他们实在不讲理。刚进局子,警察就告诉我说,我的案子上面要直接抓,让我做最坏的准备。事实上没有那么坏。
我的案子数盲们很重视,所以警察一直劝我交待出个把别人来,但是我不肯。我倒不是皮肉痒痒想挨鞭子,而是身不由己——身为老大哥,如果让别人去挨鞭子,今后没法做人。这件事一连拖了半个多月,其间还被带到公安医院查了几次体。最后人家说,你年纪大了,心脏也不行,有生命危险——你可要本明白。我听了也有点犹豫,要知道我挺怕死。后来弄明白生存率有百分之七十(后来知道实际上是五十)就鼓起了勇气,签了认罪书,住进了公安医院。这里和活还蛮好的,睡单间,一流伙食,每天看病吃药。住医院有两个好处,一是先把我身上的病控制住,鞭刑后的生存率就能比50%高。二是假如让我信在家里,鞭刑前准会服止疼药,打吗啡针,这样鞭刑的意义就失掉了。
后来我知道,我是命里注定要挨鞭子的,公安局的同志问我那么多,是觉得两个人太少,想多拉几个。他们后来说,人多了热闹,也显得不疼。但我不这么想。他们又说,你这个案子上面动了真怒,多报几个人好,少了可能毙了你。这可让我够害怕的,但我挺住了。这样好,万一后来知道不招也能活就会后悔。宁可当场死,也不吃后悔药。
有关小徐,有必要补充几句。首先,他已经死了,我不说死人的坏话,所以本日记里一切他的坏话都取消。其次,虽然他死了,我还是不喜欢他;因为他什么都不肯干,和老左简直是一样,而且公开宣称他想得数盲症。最后,他已经死了,至死都没患数盲症,所以他是我的人;故此上面说的那句话也取消。而且这件事我也有责任,假如早发现他不见了,就可派出人去找他。发现他被保安逮走了,我可以率大队人马去救他——玻璃公司的哥们带来了铁棍,就是为这样的事预备的。荡平保安总部,冲到地下室把他救出来,在这个过程中,肯定要出人命。假如我干了这样的事,等待我的就不是鞭刑——额头上要吃子弹了。

4
星期四我去参加那个party——现在我是从反面来说,坐的是技术部开最后一辆车。当时天已经黑了,但是我也能看出来,这车不是往东山上开——东山上有好多疗养院,现在也都空着,但西山是禁区。这里是中央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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