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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圣。
林锋的身体在不断强化着,体内的真气与斗气被不断粹炼着。
而且,林锋还感到,天地之力当中蕴含着一股非常伟大非常古老的气息,那是一股强大而且非常伟大的意志。那意志蕴含着一种力量,正渐渐改变着林锋的精神意志。
“天地意志?这就是天地之力当中所蕴含的天地意志?”
林锋心中又惊又喜。这天地意志,在大斗尊境界是绝无可能感应出来的。唯有晋阶斗圣,才能感应。而且,唯有自身的精神力量受到天地意志的粹炼,拥有了与天地意志产生某种谐震的能力的精神力量,才可以将周围的天地之力指挥得如臂使指,而且,唯有感应到天地意志,才能不断吸纳天地意志,继续强强化自己的精神,最终迈向更高的境界。
林锋心念一动,就感到那股天地意志直接闯入了他的泥丸宫中,仿佛进入毫不设防的房子,并且,直接融入了他的精神力量当中。
随后,就如同他的精神力量蕴含着龙威一般,林锋的精神力量也蕴含了一丝丝天地意志的气息。只不过,这天地意志的气息,实在是太少太少太少太少了,少到难以感觉得到,所以现在除了能召唤天地之力聚拢过来,还想不出有什么强大的用途。
但对林锋来说,已经足够了。
“天地意志融入精神当中……似乎没什么副作用。而且,更妙的是,我的精神波动,我的气息,居然完全改变了。如此,就算离开不朽之城出到外面,也不容易被那些女神给感应得到。只要不是被看穿真面目,不是追查到我从不朽之城中出去的信息,就不可能知道我是林锋……”
林锋心中大喜。以现在的实力,如果回到了天玄大6,那整个大6上,包括地底魔域当中的恶魔,就都是他的囊中之物了。得到全部恶魔用来献祭召唤愿望之门,说不定还能晋阶到斗神境界呢,到时侯就拥有近乎永生的生命了……
一切都是如此美好,林锋心喜,慢慢张开眼睛,眸中金光一闪即过。
而后,随着他深深吸一口气,方圆万米内的天地之力再度聚拢过来,全部都聚拢了过来,令周围形成了天地之力的空洞,而方圆万米外的天地之力又不断聚过来。就像人在水中舀了一瓢,自然会有周围的水拢过来,让水面恢复平衡。
如此,天地之力源源不断聚拢,天空中渐渐形成了强烈的罡风带,方圆数万米的罡风带,狂烈地旋转着,天空中阴云搅散,阳光照射下来。
但是,即便是正午的阳光,也在这强烈的天地之力的光芒下黯然失色。
这光,此时就聚在林锋身上,令他变成了光人。然后聚拢到他体内,凝聚,粹炼,融入丹田当中,转化为真气。而现在的真气,也完全变成了真元,并蕴有天地之力的气息,与之前完全不同了。
林锋感应着自己的状态,觉得自己仿佛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心中不禁有股战意涌起:“现在我已经是斗圣了,不知道实力怎么样?”
第二百九十一章超级宠物
对于斗圣以后的境界的具体情况,林锋并不是很清楚。仅知道斗圣之间的境界区别,与斗圣以下的境界区别完全不一样,等级与等级之间的差距,变得非常之大,而斗圣晋阶为斗神,斗神晋阶为真神,差距就更大得离谱了。但详细情形如何,就不敢肯定了。
“那个傅亭柳的精神力量才被我吸了不到五成,就能让我以力证圣,强行突破斗圣境界,显然,那个傅亭柳比一般的斗圣要强大得多了。”
林锋可以感应得到,自己的识海里,还藏着大量的精神力量,自己现在运用到的,不足十分之甚至可能还不足百分之。如果全部爆出来,那精神力量的强度绝非一般斗圣可比拟。
略一沉吟,林锋将心思收回来:“当务之急并不是先试验我的实力如何,而是先想办法闯入第二层,找到离开这个地方回去的办法。这个世界的神兵利器和圣域魔兽多得是,以后再回来一一炼化。或能不能带着部份离开。
“这里的东西虽然非常好,但别人利用不了,不需要在这里浪费时间。而外面的恶魔尸体却可召唤愿望之门,而且大多数武者都在抢夺,是稀有资源……两相比较,孰轻孰重,可想而知……”
林锋心中虽对这里的庞大圣域魔兽尸体级神兵利器感到心动,但还是能忍得住贪婪,决定先离开这里再说。
至于这里最最珍贵的,比恶魔尸体和低级愿望之门都要珍贵的神格碎片,林锋现在可不认为自己就有能力收取。这个世界强者这么多,在这里呆了数千年,都没能得到神格碎片,他林锋何德何能,敢说得到那神格碎片?除非他有本事降伏阴阳造化炉当中的那支神剑,那才有可能。
想着,身形一晃,回到阴阳造化炉旁边,便要将炉收起来。
“等等。”那黄金史莱姆史克莱喊道:“锋锋,精血,精血,我要你的精血。”
林锋无语。
“你现在还打算要我的精血?”
“当然。”
“可是,我晋阶斗圣了,似乎不大需要你的帮助了啊。你拿什么来换取我的精血呢?”
“啊,你,你你怎么可以这样啊……”
那黄金史莱姆一阵气结,很是气愤地挥舞着拳头,然后,道:“你说你晋阶斗圣了?斗圣又怎么样?斗圣也打伤不了我。而且,如果得到你的精血,我会更强大更强大,更强大的斗圣也伤不了我哦。”
“哦,这样啊……”林锋想了想,道:“那么,做个交易。我雇佣你,你这段时间跟在我身边,在需要的时侯保护我的身体,好让我能全心全意跟敌人战斗,这样,我就会把我的精血给你……不过,是一滴一滴地给,不会一下子给完,怎么样?”
那黄金史莱姆眨眨它的那双大眼睛,问:“你是要把我当冒险者和佣兵雇佣啊……”
林锋道:“差不多是这样,不过,我们是合作关系。你付出你的劳动,我支付我的精血,以此作为代价,等价交换,怎么样?”
那黄金史莱姆想了想,便蹦了蹦:“嗯,好,我保护你,你给我精血。不过,你现在要先给我一滴,这个是定金。”
林锋暗暗好笑:“这个黄金史莱姆还懂得要定金?”
想了想,就问:“我现在晋阶斗圣,体质改变,一滴精血足够你晋阶了?而且,说不定更强大。所以,我就先给你十分之一滴……”
“什么?这不可能我最少要三滴才能晋阶。”
“你骗人,我晋阶斗圣,比原来强了十倍不止。原来你要我十滴精血,现在一滴精血,足够了,肯定足够了。”
“没够没够,你虽然晋阶了斗圣,但我需要的那些东西,并没有多少改变啊。”那黄金史莱姆急了,蹦蹦跳跳地道:“你们人类晋阶,跟我不一样,我要的东西跟你们的不同啊。”
林锋听着,就道:“这样啊,这么说,我要给你最少三滴精血你才能进化……”
“嗯,还要去吸收大量的天地之力和别的生物的生命力量才可以……”
“那既然你要三滴才能进化,那我现在给你一滴和给十分之一滴精血,还不是一样,你不一样都不能进化?”
那黄金史莱姆愤怒了:“一滴精血,足够我先强化一些了。就像……就像有冒险者想买一把剑,做任务得到十个金币可以买一把剑,那拿一个金币的定钱跟拿一个银币的定金,一样吗?”
林锋呆了呆:“你最后这句话,说得倒是清楚,比你之前表现要聪明得多了。”
“你什么意思?你这个坏蛋,你是说我原来不聪明了?”
黄金史莱姆显得很愤怒,它最讨厌别人对它说什么傻蛋傻瓜直线条死脑筋之类的话了。因为,它本来就是这样的生物,怕人揭短。
林锋听着,笑道:“我的意思是说,你本来就很聪明,你现在变得更聪明了……嗯,肯定是因为跟我呆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得到我的气息的滋润,所以连脑袋都变得更灵光了。”
“你……”黄金史莱姆傻眼了:“你比我想象的还要臭屁。”
林锋无语。
那黄金史莱姆眼睛转了转,心想:“不过,这家伙身上的气息还真的对我有用,他修炼的时侯散出来的气息,是让我变强了一点呢。”
但是,它却没说,只问道:“那现在,你可以给我一滴精血了?”
林锋点点头:“好,我相信你。但是,希望你也要信守承诺。”
“放心,最有信誉的史莱克,那就是我的称号,你难道没听说过吗?”
林锋嘀咕道:“还真没听说过。”
说着,右手一指,一缕血丝被真气从自己的手指头处逼出来,并不断散着浓浓的紫色气息和淡金色气息。
那血丝凝成一滴血珠,迅旋转,渐渐地,绽放出了深紫淡金色泽的光芒。
“金色……不朽之光?”那黄金史莱姆吃了一惊。
“什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