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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一场大病。据周黎庵先生《清诗的春夏》一书披露,此病的来由竟然是因为爱妾为某满族王亲公然恣横、劫夺强占。“吴伟业自为不堪,然又不敢抗争声张,忍声吞气,不免抑郁成疾”。如果此说可信,可见他当时的处境已到了如何可怜的程度。两年后养母汤太淑人病重垂危,吴已多次请求的辞职一事这才终蒙恩准。四年的贰臣生涯犹如南柯一梦,帝王的戏弄、权戚的强侮、清舆的耻笑、青史上的污点,或许还要加上对自己错判形势、轻举妄动的憎恨。所有这些加在一起,应该足以令一颗自己感觉良好的头脑从此循规蹈矩,不敢再有任何非份之想。
奏销案
根据孟心史在《明清史论著集刊》里的综合研究,顺治十七年末祸起无端的江南奏销案从表面上看似乎只是国家税务部门行使其司法职权——追缴江南各省民间历年所欠之税粮,其真实用意却显然与政治有关,显示其时政局已得到初步巩固的满清政府终于打算腾出手来,整肃登基以来思想领域的混乱状态,拿其中某些不大肯听话的汉族知识分子开刀。娄东无名氏《研堂见闻杂记》一书也认为,此事系“朝廷有意与世家有力者为难,以威劫江南人也”。这与此前发生的“科场案”“禁止结社”“哭庙案”和稍后“庄氏史案”等遥相呼应,丝丝入扣,无论从手法与时间的安排上都不妨视作一个精心策划的整体。以局外人的观点来看,统治者在政局稳定后固然无需再笼络人心,但当时蔚然成风的缙绅世族横行乡里,目无官府,以及如前述复社大会那样的招摇,可能也是其中的部分诱因。
也许我已将话题扯得太远了,还是让我们看一看刚心灰意懒回到贲园不久的吴梅村在事件中的不幸遭遇吧!当时他和当地几乎所有乡绅士民一样,既长期拖欠税款不纳,同时对此事后果的严重性也普遍缺乏清醒的认识。在事先没有任何警示的情况下,北京政府突然颁布法令严饬各地官员克日收缴、违期法办。根据现存部分当事人的原始记录,吴所在太仓州的查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其时全州“欠百金以上者一百七十余人,绅衿俱在其中,其百金以下者则千计”。“抚臣欲发兵擒缉,苏松道王公纪止之,单车至练川,坐明伦堂。诸生不知其故,以次进见,既集,逐一呼名,叉手就缚,无得脱者,皆锒铛锁系,两隶押之,至郡悉送狱”。“吾州在籍诸绅,如吴梅村、王端士、黄庭表……俱拟提解刑部,其余不能悉记”。这个过程反映在吴后来自己的遗嘱里,也就是“既奉先太夫人之讳,而奏销事起,奏销适吾素愿,独以在籍部提牵累,几至破家”那一段怨恚之言。尽管身陷囹圄的吴最终经人营救,设法主动补齐欠款而未加任何处置,但其间的羞辱与狼狈一如几年前的那次自为得计的东山再起,相信令他的精神与肉体都被迫承受了终生难以修复的沉重打击。
于是一个李渔或袁枚式的吴梅村出现了。在放弃仕途上的幻想以后,靠才华赚钱俨然成为一种新的现实形象和谋生手段。大量的谀墓文字与应酬性写作,从曾经擅长剖析艺术和历史真相的笔端汩汩而出,与《永和宫词》《听女道士卞玉京弹琴歌》《鸳湖曲》等传世名篇相映成趣,显示一个逆境中的天才身体内部的光线与它的阴影部分。他的自选集《梅村家藏稿》以一六五三年出山划分前集和后集显然事先经过深思熟虑,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他一生中的一条清晰界线。在此后剩下不到十年的时间中,他几乎已完全无意发表任何思想或政治方面的见解,生活上也一反从前倨傲放浪的名士派头,修身养性,深居简出。只是到一六六七年,才应他的朋友兼本家,时任湖州太守的红豆词人吴琦之邀去那里盘桓了几天。饱览山水,凭吊古迹,但主要目的也只是为了打秋风而已。如果有人当时在岘山雅集,或城内著名景点爱山台的那次场面盛大的分韵赋诗的座中遇见他,恐怕已经不大敢相信,眼前这位与富商豪绅、大小官员应酬周旋,并乘间大肆承揽有偿报告文学的家伙,就是昔日神姿英发、心高气傲,受天下士林仰重的会元榜眼吴梅村。
天下大苦人
时间流逝的速度令人惊叹,并且总是以对精神的摧残先于肉体的固有方式进行。还是明室覆亡当年买园示隐时于乐志堂前手植的那片冬青,现在它们的一带浓绿已经高过了饰有潜龙图案的宅墙。而少年时代经国济世的才志在经受现实的多次重创后,所仅有的一点雄心,看来也早已在“不好诣人贪客过,惯迟作答爱书来”这样的消极生活状态中消磨殆尽。由于爱女忽逝和晚期肺结核的双重打击,一天早上当吴从贲园初冬的微寒中醒来,终于黯然察觉生命所能留给自己的时间实际上已经不多——甚至仅只够他用来写作一份遗嘱与几首短诗。于是,以最后的力量握笔疾书,陈述自己生平所蒙受的巨大冤屈与不幸,显然已成为弥留之际的吴当时最想完成的事情。
《与子颢书》叙述的是有关一个天才文人一生危难遭逢的故事,行文悲怆,怨愤满纸,风格上有点象是弃妇的怨词,又类似被告律师在法庭上自以为是的力辨与强词夺理。其中标榜自己为“天下大苦人”一段情辞凄切,语意沉痛,读之令人潸然泪下。周黎庵先生当年也许正是基于对这种带有一定蒙蔽性的文学效果的担忧,所以才在《白发祭酒吴梅村》一文内向史界与读者有“吴伟业以诗文来掩饰其出仕清朝,三百年来不知瞒过了多少读过他作品的人”这样的善意提醒。为黄裳先生推许的王曾祥《书梅村集后》中也持大致相同论点:“夫梅村惟不用也,斯沮丧无聊作此愧恨语耳。梅村而用,则阳和回斡(吴谀亲家陈之遴语),梅村且有以自负矣”。至于临终词四章以一种自我丑化的极端方式形容自己从前政治上的失足——准确点的说法应该是投机——由于言辞过于夸张和富有戏剧性,同样也不免给人留下一种不尽不实的印象。
第三章
吴梅村事略(6)
僧衣入敛
程穆衡回忆吴二十多岁任湖广学试时在长江边的一个生活片断是“酹酒江楼,谈天下事,江风吹雨,流涕纵横,公慨然有当世意”。假设这个豪迈英武的镜头出现在开元天宝或更早的汉武帝时代,也许中学历史课本的古代部份很有可能就会增添一位李陵、郭子仪那样的英雄,或者是周瑜、谢安式羽扇纶巾、指挥如意的清癯人物。但不幸生于国事蜩螗、党争纷起的明末显然是吴个人命运的某种错位或历史性误会。至少他的一生遭际现在已经向我们说明了这一点。“前朝”“新政”犹如交叉的历史激流反复冲刷着他的精神人格,而隐居与致仕又试图同时将他的躯体拉向两个相反的方向。
四十年后,这个当年的风云人物静静躺在生前自己选定的墓地。临终前他突然非常奇怪地切嘱家人:“吾死后,敛以僧装,葬吾于邓尉、灵岩相近。墓前立一圆石,题曰‘诗人吴梅村之墓’,勿作祠堂,勿乞铭于人”。尽管这样的交代曾让作为遗嘱执行人的他的那些学生和朋友吃惊,但假如他们能够设身处地替他好好想一想,就会承认无论从政治或身后功过评介的角度来看,这在当时都完全称得上是个相当了不起的精彩创意。那些完好收藏在箱笼里的冠冕顶戴,绣有紫蟒雪雁图案的镶蓝官服,那些玉带朝靴,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拒绝穿戴它们并非因为唾弃或大彻大悟,而是它们的样式与品级与他个人历史上一段令人痛心的记忆有关。同时深深打在上面的来自两个朝代的政治烙印想必也一定令他左右为难。因此,以一种令人嘱目的方式——类似佛家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超脱——处置自己的后事,加上《梅村集》里那些充筐盈箧的自悔作品,可以看出,吴确实打算为洗去自己的生前耻辱作最后一拼了。
但居住在上海的当代学者黄裳丝毫不为所动,他在《陈圆圆》一文中是这样破解犹如光环罩在吴遗体上的这个宗教印记的:“吴伟业实在是一个不能忘情政治的人,他遗嘱在墓前树碑,要求上写‘诗人吴梅村之墓’数字,并非表明自己不是政治家,只是说是个失败了的政治家”。此前一位清代诗人洪亮吉也坚持认为:吴的临终表演与陆游死前赋诗情景形式相同,但境界的高下不可同日而语,陆“人悲之,人惜之”,吴则“人悲之,人不惜之”。(洪稚存《北江诗话》卷三)这些警策之论如果让现今静静安眠于“苏州郡西南三十里西山之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