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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你胡说什么,我有别的女人也干不动了。
哼,说明你还是想干别的女人。今天晚上你得跟我说清楚,到底有没别的女人。
我有别的女人还会来找你!我发怒了,说了句心里话。
我的话刚出口,就知道她会哇哇痛哭了,她的招数我一清二楚。果然,她毫无创意地张嘴就哭,只是我没想到她会一边哭一边打我,下手还狠,蓬蓬,我的胸口已经中了两招。这样打下去非死不可,我翻身坐起,用背部承受她的招数。
你这个流氓,我什么都给你了原来你就是想玩玩我,我要你死,我要你赔我!
她连哭带骂,脸上泪水纵横交错,好象还有鼻涕,霎那间我觉得她有一种无以复加的丑。那种丑不是野猪河马的丑,而是一种气质上的丑,丑到让你的灵魂也觉得恶心。我突然悲哀起来,想呕吐,我不由自主地跑进厕所,插上插销。我看到马桶里清澈的水,水里有我淡淡的影子,我松了口气。我用指头抠了抠喉咙,想吐出点什么,除了哦哦的声音外,根本没有东西。我只好坐在马桶上,等待着能拉一点什么出来。
她在外头擂厕所的门,说你给我出来,你给我说清楚,你到底是不是想耍我,我要跟你拼了,我要你死得很难看,你这狗娘养的!
我听见一阵更大的敲门声,是客厅的门。我马上想到是治安警察之类的,一紧张,就拉下一团东西。那团东西掉进马桶里,水花溅在屁股上,凉飕飕的。她的敲门声被外面的敲门声镇住了,我说你去看看是谁在敲门。
我蹲在马桶上,拉的欲望更加强烈,但实际上没什么东西可拉。很多年前我的胃就不好,先是导致胃口不好,挑食,后来就拉不好,随着肾功能的逐渐败坏,排泄质量每况愈下。比如说,明明觉得想拉,但蹲下去,又没东西了。明明不是排泄的时间,但碰上着急的事情,比如赶火车什么的,一紧张,就想拉了。后来,我在厕所里装了电话,很多要紧的事情基本上是在马桶上谈成的。
我听见她出去开门的声音,说了几句话,嗓门就粗了,好象吵起来了。我揩了屁股出来,原来敲门的是隔壁的老头。他见了我像见到救星,说,你看你看,你才出来,现在是几点你看看,半夜1点了,你们还吵吵闹闹,我们家孙子都做恶梦了。我才说两句,这个女同志却就大声嚷嚷,还要我搬出去祝我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还没见过这么不讲理的人。
我把老头拉到走廊上,悄悄地说,老人家,我这个女朋友有病,你知道吗,还是精神病,今晚发作了,吵得四邻不安,真是不好意思。不过我不会让她这么吵下去,明天我就送她去医院。你老人家今天要多多包涵。
老头大吃一惊,压低声音说,真的呀,难怪我看见她那么凶。那你可要赶紧送,晚了就越难治了。
我把老头哄回去,关上门,说,现在可以睡觉了吧,你要再吵,人家就打110了。
不行,你得跟我说清楚。
说清楚什么呢?
你是不是找不到别的女孩才来找我。
我怎么知道,我又没去找别的女孩,我一到北京就碰上你了。
那你是不是还要去找别的女孩。
你不跟你讨论这个问题,我现在只想睡觉。
如果你没去找别的女孩,就不会不想跟我做爱。
不是我不想,是我不行,我只能做到那份上。
年纪轻轻,又没病,怎么会不行。
你怎么知道我没病,我阳痿了还不行么。
我的女朋友叫邓丽丽,又是个名不副实的名字。我无法理解我怎么都是遇到名不副实的人,可能与我小时侯经常撒谎有关,报应呀。我们同居的头三个星期甚为融洽,有白头偕老之势。三个星期后,每星期吵一次架,吵架的原因第二天就记不得了,都是鶏毛蒜皮,甚至是无缘无故。后来我逐渐明白,我们生活的意义就在于吵架.。与其说我们互相找到了一个爱情对象,或者性伙伴,不如说找到了一个排泄对象。我对她是不满意的,只要你是一个男人都可以理解这一点。她对我更不满意,她是因为急着结束处女的生活才一头撞到我身上。当她完成了从处女到女人的质变之后,就开始意识到我的缺陷,个子矮小,没什么积蓄,没房子,是打工仔,学历比她的低,更要命的是性能力在逐步下降。她数次扬言要离开我,但可能没找到更理想的,又拐了回来。她很有可能当我是一只免费的鸭子。
现在我的性能力让她感到绝望,我连一只鸭子都不是了。她说,你别以为我都是跟你开玩笑,这一次我是真的要走了。她把大到皮衣外套小至内裤安全套打包起来,说走就走。她指着电视机机说,你别以为我忘了,过几天我再来拿。
我说,那就让我多看几天吧,我不会多占你便宜的。
狗屁,我多少便宜都让你占了,还好意思说。
你不要把自己当妓女,以为被我睡了几次没给钱我就占便宜,在床上舒服得哼哼叫的是谁呀?
流氓,你不要说这么无耻的话行不行。
无耻,你以为你不够无耻,连避孕套都带走呢!
笑话,我买的套子我为什么不带走,还放在这儿给你嫖女人吗。告诉你,现在这个套子给你用都太大了。
原来你离开我就是为了找更大的,到市场去买头驴吧。
无耻!无耻!你这疯子!
她捂上耳朵尖叫,又操起一本大不列颠英汉词典砸过来。我早就料到,身子一闪,使出一招猴子偷桃接过。我说,行了行了,别走了还把我这儿砸个希巴烂。要走快走,我还可以送送你。
她大包小包拎不过来,我帮她拎了两个,送她到门口,打了个车。
要是后悔了就回来吧。我在车窗外说。
滚吧你,别假惺惺,你不知道我现在多么讨厌你。
出租车呜的一声朝北师大的方向开去,我心里一阵轻松,像割了一个肿瘤。
3
回来我把老黄的话告诉小兀,小兀说这有什么,下次就告诉她,你在摸我这里,还告诉他这儿有颗痣,我就不信他能流氓到哪里去。我说其实老黄也不是耍流氓,他酒后就这德性,三句话离不开下三路,其实不止老黄,这一拨人也全这德性,你要是跟着混也就混成这样。小兀说,我知道,北京人就这样,说得起劲,就是没胆子干。我不由对小兀刮目相看,她到北京不到两年居然就知道北京大老爷们的最大特点,小兀说这个特点是和公司的小头目们一起吃饭时发现的,他们说得大言不惭,但一接到老婆的电话就像吓着的老鼠了。
聊到这里我才知道小兀在一家叫“沙尘暴”的网络公司当文秘。我问她文秘跟小蜜有没有关系,小兀讲了一句很有道理的话,说文秘可以变成小蜜,但小蜜绝对不去当文秘。但一个月后,小兀突然对我说她不干了,原因是公司的头有非礼的倾向。我说这正是成为小蜜的大好时机,不能轻易放弃。小兀生气地说,你以为我是那种女人么,如果我肯那样早就有车有房。我说你不要那么夸张,如果你肯当妓女也不会是收入很高的那一种。
辞职后小兀干起了这个年头最负盛名的职业,自由撰稿人,英文叫SOHO,就是呆在家里想干吗就干吗的意思。这个头衔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但能不能靠文字换稿费却不是一厢情愿的。不可否认的是,小兀是个聪明的女孩,但还没聪明到一出手就能抓到报刊的脉搏。她和《知音》的一个编辑熟,曾应邀写了个长稿,但死活就是不到位,最后那个编辑同意了但还是不能通过终审。小兀一怒之下说不搞这些玩意儿了,要搞长篇小说。我吓了一跳,劝说她要有自知之明。她反驳说,你不是说过,只要肯干,我也能弄出一本《平凡的世界》吗?我说我只不过说说而已,再说你要是在八十年代搞一本《平凡的世界》也成,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没人稀罕那么平凡的东西了。小兀说我不管,反正你说过我行,我就要试一试,你说我不行,也不一定不行,你基本上是在放屁。
小兀在写长篇小说的第一个字开始,就当自己是职业作家了。中午12点起床,案头放着咖啡,听轻音乐,抽摩尔,赤脚,穿睡衣坐在计算机前,拔掉电话线。我下班后不准在家里唱歌、吼叫,不准在她写作时间要求做爱。我见过一些职业作家,基本上都把自己搞得很神圣,好象是上帝派他来告诉人类一点真理。小兀在写长篇之前还将我当成老师,开写之后也就神起来,完全把我当成仆人、业余作者,从事各种各样的体力劳动和边角料工作。比如说,她写着写着就说脚冷,要我烧壶水烫脚,烟没了,要我去买,还要多买几盒,我要写点稿子还要看她肯不肯把计算机让一让。要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