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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呢?
我又怎么能够想得到呢!
上午,主治医生进了我的病房,告诉我说现在可以看看书了,但是必须得戴着手套,我当然兴奋得不知如何是好,所谓“漫卷诗书喜欲狂”,说的就是此刻如我之感吧。我立即央求护士帮我去从前的那病房里取几本书回来。本来在我住进隔离病房之后,从前那间病房里是再没了我的什么东西的,但是我依稀记得似乎还有几本书在那个小女孩那里;毕竟相处了这么长时间,这一次,护士痛快地答应了,她临去之前,我给那个可爱的小女孩写了封短信,请她带过去,信是这么写的:叔叔没骗你吧,看,住过来这么长时间了,叔叔还是一点事情都没有,别害怕,吃好睡好,什么都不要害怕。
护士回来的时候,只带回了一本书,同时带回来的还有那封短信,说是那小女孩也住进隔离病房里去了,就住在我楼下的一层,这仅剩的一本书,还是她走后被护士发现了收拾起来的。
原来是这样。我突然心如刀绞:住进隔离病房之后,小女孩的父母到医院里来陪她的次数比从前多些了吗?如果不是,那她该怎样度过那些枯燥得几欲令人发疯的单调而无聊的时光呢?
护士带回来的书是纳博科夫的小说《洛丽塔》,闭上眼睛我也可以一字不差地背出那段著名的、举世皆知的开头: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后来,当我心不在焉地翻起这本书,看到亨伯特带着洛丽塔去了“五光十色”的利坪维尔小城,给她买了笑话书、可口可乐和带夜光的旅行钟,我的心里又疼起来:那个和我一样身陷囚室一般的隔离病房里的小女孩,又有谁来给她买这些没有一个小女孩不喜欢的东西呢?
下定了决心:晚上一定要让囡囡去看看她,哪怕隔着窗户和她打打招呼也好。
凡是看过《洛丽塔》的人都知道我读这本书时想起那个小女孩是多么不恰当,甚至是有罪的,但是没办法,我就是这么想的。
就这么到了中午。
就这么,那场让我和囡囡死无葬身之地的悲剧,离我,离囡囡,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了,那个身着黑袍的厉鬼,已经对准囡囡的脖子举起了双手!
中午,十二点刚过,我正坐在凳子上低头吃饭,窗户外面来了两个警察,好像一个年轻点一个年纪大点,是我的主治医生陪着来的,站在外面交谈了几句之后,再不说话,就这么看着我。我便停下不吃,茫然看着他们,过了一会儿,主治医生进来了,问我身体感觉怎么样,能不能让他们问几句话,我恍惚着点了点头。之后,他们先去了医生办公室,换好白大褂之后才进我的病房里来,主治医生没有再跟着进来。
“你是沈囡囡的男朋友?”进来之后,那年轻点的警察温声问我,倒是和颜悦色。
“……是。”我点了点头。
“她刚才回来过吗?”他继续问,“就是十点至十二点之间。”
“没有啊,她今天说是进货去了,”其实在他们进来之前我就没了吃饭的胃口,把饭盒都收拾妥当了,茫然问他,“你们找囡囡干什么?”
“说的就是进货的事情!”那个年纪轻点的警察还没开口,年纪大的倒是先说话了,而且,脾气要大得多,“你要老老实实地回答我们的问题!”
“……”
这时候,年纪轻点的又接着问:“那么,你觉得她会到哪里去呢?我们刚才去过你的房子了,她不在。”
“什么?”我顿时就觉得大事不好,他们竟然去了我的房子,囡囡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值得他们像这样费尽了心机去找她?我急了,不觉间站了起来,“囡囡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我提醒你,我们现在是在帮你!”年纪大的又吼了起来,“你不要一问三不知,我告诉你
,你这是在害她!”也不知道体内的哪根神经被碰着了,我一下子就恼怒了起来:我正吃着饭,进来两个警察,劈头就问囡囡去了哪里,却不告诉我囡囡到底出了什么事情,莫不是囡囡在偷什么东西的时候被发现了,又赶在他们抓到之前就逃走了?那又怎么样呢?无非是再把囡囡拘留几天吧,囡囡定然是不在乎的,反正交不出来罚款,因为她舍不得;既然囡囡不在乎,我也就不会在乎,拘留期满了,囡囡回到我身边,我照样是她的“掌柜的”,她照样是我的“内当家”,
就冷冷地对他们说:“既然你们不相信,就走吧。”
我一语未竟,年纪大点的警察顿时怒火中烧,竖起食指对我指点着正要吼出句什么,年纪轻点的挡住了他,对我说:“沈囡囡杀了人。”
“什么?!”我顿觉天旋地转,全身的毛孔都在收缩,两只瞳孔却在瞬间放大了,“你说什么?!”
“她杀了人。现在找到她,或者说她现在就来找我们,其实是在帮她,我可以负责任地讲,我办过很多案子,像她这样的失手杀人,将来是不会判死刑的,所以说,越早找到她越好。”“你们到底是干什么的?”我突然想起了什么,也对他们大吼起来,“我凭什么要相信你们是警察?”
他们便互相对视了一下,各自掏出自己的证件,由年轻点的交到我手上来,其实,我明明已经知道了他们就是货真价实的警察,但是心里面存着侥幸,双手颤抖着打开了他们的证件:他们的确是警察,千真万确。
天哪,怎么会这样啊!
平空里飞来一台搅拌机,将我的脑子变成了一片轰隆作响的工地——搅拌!搅拌!搅拌!我真正是头疼欲裂了,眼前一黑,差点就要往前栽倒下去。最后关头我拼命站住了,没有倒下,可是,那股疼痛之感纠缠住了我的每一处器官,头发有知觉也会觉得眩晕,我死命抓住头发,死命拽,这时候,一滴血从鼻子里流出来,落在我的小臂上,一滴之后,更多滴像春天里的雨水般从我鼻子里挣脱出来。那年轻的警察见状赶紧扶住我,拿起床头柜上的面巾纸递给我,我接过来了,但是纹丝不动,没去管鼻子,因为早就见怪不怪了,径自拿着面巾纸问
他:“到底是怎么回事情?”
血还在流着,汹涌而出,永无停歇之期,那年轻的警察正要张口说话的时候,我的心就一下子先黑了,不是眼睛,是心,就像一张掉在阴沟里的纸币,已经再无捡起来的必要了,绝望和晕眩一起不请自到——罪孽,满世界都写着罪孽二字,我终于将囡囡带入了罪孽当中了,不,从我认识她的第一天起,她就已经陷进了黑暗的阴沟里,黑暗的阴沟不是别人,就是我!我只想知道我现在就死去能不能抵消掉囡囡的罪,别的我什么都不想知道了。突然,我奔向床头柜,拿起一只玻璃杯,砸在对面的墙上,玻璃杯应声而碎,面前这两个警察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再朝满地碎了的玻璃跑过去,蹲在地上,捡起一块尖利的玻璃碴,对准了自己的脖子。
连半秒钟都没有想,我就举着玻璃碴对准脖子划下去了。
到处都是玻璃,到处都是血,我的手上是血,我的嘴巴上是血,我的脖子上是血,满世界都是血;血落在玻璃上,泛着红光,我知道,那就是天堂之光,我彻底闭上眼睛之后,那光里会走来最圣洁的六翼天使,带我去到一片云蒸霞蔚的地方,之后一切将归于平静,红的照样是血,白的照样是玻璃。
可是,我并没有能就此将自己彻底了断,我还没有死,但是我绝对不会就此放过自己,挣扎着,又捡起了另外一块更加尖利的玻璃碴。
晚了,说什么都晚了。这时候,那个年纪轻点的警察已经朝我扑过来,一把抓住了我的手,另外一个则狂奔到门边,打开门大声叫喊着医生,片刻之后,走廊上响起了马蹄般的脚步声,不是一个人,是一群人,一群人像地震前慌忙逃命般来了我的房间;那年轻的警察把我抱着,让我靠在他的膝盖上,满手都沾着我身上流出来的血;我看着他们,喘着粗气,血一点点正在模糊我的眼睛,我就重重地闭上了。
我甚至懒得再多看这个世界一眼。
一眼都不想再看了。
就像突然之间举起玻璃碴划了脖子,理智也是突然回来的:我闭着眼睛,被那警察背起来放到床上,只听得耳边一片喧闹之声,随后响起主治医生的声音,吩咐多余的人离开,包括那两个警察;屋子里安静下来,有人在为我处理鼻子和脖子上的伤口,我像木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