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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知道她是想在我脸上划弄出笑容来,我可能也真的笑了,但是我知道即使笑了也是苦笑,没办法。和活在今天的大多数年轻男人一样,我也有过妙语连珠的时刻,现在那样的时刻早就从我身上消散不见了,消散到哪里去了呢?我倒是想找回来,可惜它并不像前一天晚上喝醉后遗落在餐厅里的钥匙,第二天一觉睡醒后还可以再去取回来。
找不回来了,再也找不回来了。
“以后你叫我囡囡吧?”见我去看她,她又补充了一句,“认识我的人都这么叫我。”
“……好啊。”
也不知道她今天晚上是怎么了,我的话还未落音,她马上就说:“那你现在就叫一声试试吧?”
我犹豫了半天才说:“还是算了吧,想叫的时候就叫怎么样?”
“也好。”她哈哈一笑,伸出一根手指在我额头上一点,“不好意思了吧,别嘴硬,我知道你不好意思了。”
我能怎么办呢?惟有苦笑而已。这时候林忆莲的感谢话大概也说完了,接着开始唱,唱的是首英文歌,我努力想听清楚歌词,根本就听不清楚,心里倒是想:无论如何,身边的沈囡囡,哦不,是囡囡,是绝对不会喜欢这首歌了,因为是英文。看来我们也真的是来晚了,根本就挤不到我们要去的地方,只好退回到检票口,从这里还依稀可以看见一点舞台上的景况,后来想起来,我对身着一身绿衣的林忆莲的全部印象,大概只有舞台上的一个绿点那么大。不过囡囡同志偷来的票也不过是四等票,也就是说:即使我们真的挤到我们想去的地方,那里的情况想来也绝对不会比这边好多少。
“你说这样的演唱会是不是特别没意思?”她转头问我,头发差不多盖住了她的半张脸,“要说实话哦。”
“是觉得没多大意思。”我也干脆承认了。
“那好,你别看了——”我还在诧异地看着她呢,她倒是飞快地三下两下就站在了检票口左边的铁栏杆上,站上去后一低头,见我还在看着她发呆,马上叫起来,“还傻着呐,快来把我扶住啊。”
“哦哦。”我这才知道她刚才问话的意思,原来是要我扶住她,让她来看,我马上伸出手去扶住她,又不知道扶哪里好,干脆实话说了吧:扶哪里都觉得心里有点慌。结果还是扶住了她的腰,“好好,就这样。”她说着将身体放软一点,这样,她虽然站着,也差不多等于坐着了:坐在我的肩膀上,左手则搭在我的肩膀上。如此一来,她坐也坐得轻松,我站也站得轻松了。
上天作证,我的心颤了起来。全身上下都充满了异样的感觉。
我点了一根烟,悠闲地抽了起来。悠闲,这普通的两个字,对我来说似乎好久都不曾有过了。晴天的关系,夜空幽蓝幽蓝,我就抬头去看天上的星座,说起来我还是要感谢我编了得以糊口的小册子,正是它们常常能让我在周边发现小小的乐趣,就像现在,我一边在脑子里想着自己编过的一本关于星座的画册,一边在夜空里准确地找出了那些我都能叫得出名字的星座,却也自得其乐。
巨大的蓝,无处不在的蓝,身边的演唱会全然与我没了关系,我成了蓝色的一部分,就像置身于神话里的某处场景:苦修多年后羽化成仙的时刻就要到来了,天庭里已经派来了使者,它们站在云端含着微笑向我招手,其时清风轻轻吹过满山的丛林,扑簌作响,幽虫在看不见的地方伴以奏鸣,我通体清澈,飘飘欲仙,当时的夜空也像此刻一般的蓝,纯净,薄如蝉翼,简直可以吃下去;我的心智突然有几分错乱,觉得此时此刻就是彼时彼刻,恨不得马上就踮起脚尖飞上云端,往无处不在的蓝色里纵身一跳,就此灰飞烟灭,再也不睁开眼睛。
没有那么容易,我只能是我,此时此刻只能是此时此刻。就像被太阳灼伤了眼睛,就像看电影时屏幕上出现了太多眼花缭乱的打斗,我骤然感到有些吃不消,眼前发黑,险些站立不住,身体也摇晃了一下,心里倒是一惊,生怕我扶着的囡囡从铁栏杆上摔下来,还好没有,她已经看入迷了,丝毫没注意到我有什么不适。我闭上眼睛,喘着粗气,努力适应这突至的黑暗,太阳穴生疼生疼,我知道,这是那种名叫“再生障碍性贫血”的病在提醒我,要我认识到自己的处境:活该躺在自己的房间里度日,凭什么和女孩子跑来看演唱会?那黑暗和此前的幽蓝一样巨大,使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迷幻中,黑暗里有一束强光,愈加加重了黑暗的广阔。
蓝是那么蓝,黑是那么黑!
早在去年,我和囡囡第一次见面的那天晚上,她就问过我“活着是否有意思”之类的话,后来她自问自答:活着简直太有意思了!她的自问自答的确不是虚言:一场几乎连歌手的声音都听不清楚的演唱会,她却是看得不时笑出声来,好几次都要跳起来鼓掌,因为是站在铁栏杆上,这才没有轻举妄动。
从体育场里出来,去了囡囡住的地方。本来说去江边寻间酒吧坐坐的,刚上出租车,关车门时没注意,一下子卡了手,卡得不轻,大拇指的指甲都差点掀起来了,球场街离囡囡住的地方已经不算远了,她说她那里碘酒啊棉球啊纱布啊什么的都有,干脆就去她那里,她来包扎好了,我想了想,就吩咐司机朝她住的方向开去了。
她住的地方,其实是一所卫生学校,荒凉得很,操场周围的杂草都快有半人高了,也难怪,今天这样的学校恐怕的确很难招到什么学生了。她其实并不住在她姑妈的家里,进了她姑妈的家以后,全家人都已睡了,屋子里只有窗外泛进来的微弱的亮光,她回头对我“嘘”了一声,叫我别说话,我就沉默着跟她穿过狭小的客厅和更加狭小的一条过道,来到阳台上,没想到的是,阳台左侧的墙壁被推倒了,装了一扇门,穿过这道门,其实我们就到了另一幢楼里;这时候,我的脚似乎踢着了个什么东西,不料那东西竟然一下子从地上跳起来,三下两下就跃上了阳台的栏杆上,又在栏杆上跑了个遍,花盆都被踢翻了好几个,我这才看清楚是只猫。
“真不容易啊,”好不容易在一扇门前面站住,囡囡掏出钥匙开门,我都忘记疼了,“像两个探子,随时有可能被人抓起来点天灯。”
“啊,受点委屈手好得快,”她开了门,先开灯,之后对我一弯腰一伸手,“请。”
我吓了一跳:她住的房间太大了,不是一般的大,原来是间实验室,到处都是木架,架子上放满了装着各色溶液的大玻璃瓶,好像住的不是她,而是什么满脑子怪念头的科学怪人。我正要继续打趣她,她却叫了起来:“天哪,你的手——”我低头一看:血还在流,流得满手都是,“快来快来,别耽搁时间!”说着,她三步两步朝角落里挂着的一块碎花布那边奔过去,跑近之后将那块布一掀起来,闪身进去,一块铺着蓝精灵图案床单的床垫、一只低矮的床头柜和床头柜上闹钟啊镜子啊之类的小东西映入眼帘,床垫前面也铺着一大块碎花布,原来那里就是她的闺房。
“嗯,不错,几天下来就好了。”囡囡蹲在我身前,相当细致地为我消了毒,将伤口包扎好,像看一件什么艺术品般仔细看了好几遍,抬头见坐在床垫上的我还在打量着她的闺房,就问,“很奇怪我怎么会住这里吧?”
“那倒不是。”我说,“就是觉得这里和我住的地方太像了,也是要翻阳台啊什么的,对了,两个人都是睡地铺。”
“哈,不笑话我就好。”她笑了一声,“我哪有你那么奢侈啊,你那儿什么都有,我这儿什么都没有。”
“哪里哪里,”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情竟然好得很,觉得浑身都非常轻松,往后一躺,靠在墙上,掏出一根烟来点上,抽了一口之后才想起来不妥,连忙问她,“躺一躺没问题吧?”
“躺就是了呗,”她一掀碎花布,跑到外面拿进来一只玻璃杯,放在床头柜上给我当烟灰缸,“跟我别客气,我也不会跟你客气。”
“好。对了,要说武汉的房价也不贵,你干吗不租间房子去住呢?”
“答案很简单。两个字:省钱。”
“这样啊。”接下来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就抽着烟去看挂在墙上的一幅画,一幅俄罗斯风景油画:金黄的、高耸的麦秸垛,远处夕照里流光溢彩的河流,更远处墨绿色的村庄,端的是给人以心旷神怡之感。不过一看就是印刷出来的复制品,画框也磨损得厉害,只怕是有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