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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心狠手辣和高级段数,不过,走进来的人。年轻的有点过分了,虽然我可以理解叶传平保养有方,但也不至于年轻到可以穿着小吊带背心扎着两个蓬松卷曲的辫子并且还穿着一双粉红色的鞋子吧。。。。
正当我犹豫的时候,旁边的neil从时尚杂志里抬起头,望了望走进来的人,然后问顾源:“What's that?〃
走进来的女人扬了扬手里的袋子,说:“It's breakfast〃
〃NO I know it's breakfast。〃 neil 眯起眼,扬了扬下巴,“I mean you 〃
顾源抬起头,望了望neil 说:‘你和你姐,真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我忍不住在桌子下面悄悄鼓掌,不愧是gay与生俱来的刻薄与智慧。
顾源继续看回报纸,也没抬头,只是淡淡说的说:“这是袁艺。”
“You new nanny ?〃 neil耸耸肩,不再搭理,继续看杂志去了。
我看了看站在门口的袁艺,都快哭了。
当简溪睁开眼睛的时候,他被照进大堂的光线刺得发痛。
他从短小的布艺沙发上爬起来,伸了伸僵硬酸痛的手脚,站了起来。他掏出手机看里看,发现早就没电了,他起身,准备走,
刚走出大堂的门,就看见迎面提着水壶的守门的大伯。
“呦,小伙子,在楼下的能了一晚上啊?林萧还没回来么?”
“恩,是啊,昨晚等的时候,在沙发上睡着了,呵呵不好意思啊,我先走了,回去洗澡。'
他把衬衣下摆重新扎进裤子里,然后拨了拨头上乱糟糟的头发,走了出去。他转出小区的大门,走进了KFC。
早上刚开店没多久,人还不是很多,简溪要了几样东西,打好包,正要推门往外面走。
——他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遇见了回家路过楼下KFC忍不住想要吃早餐的我。
我端着盘子到座位上坐下来,买了两碗我们都爱吃的皮蛋瘦肉粥,又买了两杯廉价咖啡。。。。。虽然刚刚在顾源家喝的咖啡足够买10杯这样的咖啡,不过,我和简溪并不在意,我们幸福且知足的生活在我们的小康水平上。
“你怎么会在这里啊?”我一边喝着粥,一边问她。
“早上来找你啊,正想买了早餐上楼去找你。”简溪笑咪咪的。在对面温柔的看我,他轻轻地撕开奶精的小盒子,倒进我的咖啡里,然后又帮我加糖。我看着她温柔的样子,忍不住想要去亲她。“你呢?昨天晚上什么时候回去的啊?我看你在医院里带那么久,就先走了。“
“我啊,”我想了想,解释起来实在太复杂,于是干脆地说,“我在医院里呆了一会就回家了,刚下楼准备来吃早餐,就遇见了你,”
简溪点点头,笑容特别温暖,像那种最舒服最柔软的丝绒一样。
我低下头,刚好看见自己身上还没换下来的礼服,一瞬间有点紧张,但是我看了看对面的简溪,他一点也没有怀疑的样子,于是又彻底放下心来。一直都是这样,简溪信任我,他从来就不会怀疑我说的任何一句话。无论我说什么,多么不合逻辑,而都会笑呵呵的点头。所以我一点都不紧张。
但同时,我也并没有发现,简溪身上穿的同样也是宴会上的礼服衬衣。
如果生命是无数场蹩脚的连续剧,那么现在所有的观众,一定都会看着我们两个穿着正装的人坐在KFC里,彼此心怀鬼胎,各自表演,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唯独我自以为绝顶聪明。
我傻乎乎的看着面前自己的男朋友,享受着早晨温暖明亮的光线,享受着浓浓的咖啡香味和我喜欢的皮蛋瘦肉粥;享受这他对我的呵护,享受着他英俊的容貌引起的周围高中女生的窃窃私语,享受着他帮我搅拌好奶精和糖的咖啡;享受着他递过纸巾来,宠溺的笑着,替我擦掉嘴边的食物痕迹。
我得意洋洋的生活在自以为幸福无比的境遇里,以高高在上的心态怜悯这些后为所有不幸的朋友,我觉得自己幸运极了 ,幸福透了。
早晨九点多的阳光,照在简溪软软的刘海上,他抬起纯真的眼睛,对我说:“林萧,我来找你是想对你说。。。。”
“说什么啊?”我笑眯眯的望着他。“说你一夜不见见我就如隔三秋是吧?”
简溪看着我,愣了愣,然后开怀大笑,说:“是啊,我的宝贝。'
我把退从桌子下面伸过去,轻轻的碰着他的腿,也跟着他哈哈大笑起来。
我觉得自己特别幸福。
Chapter。 12
2008年的上海,有三个最死气沉沉,阴森深的地方。
第一个,龙华火葬场。每天都有无数的尸体被搬运到这里,其中一些尸体,有浩浩荡荡的队伍为他哭泣,而另一些。只得到一两个满脸不耐烦的亲属陪同,而且还听到“老不死的终于死了”这样的最后赠礼。
第二个,华夏公墓。无数的骨灰被装进标价不同的骨灰坛里,然后分别葬在同样标价不同的各种位置。有些位置独门独院,依山傍水,可以眺望到佘山风景区的美景,和那些花了几千万买佘山别墅的人一样的待遇,那些埋葬在这里的骨灰被人,肯定会在心理笑开了花:老子生前买不起佘山豪宅,至少死后可以享受这些山山水水花花草草。而有些骨灰则不那么幸运了,勉强的拥挤在一面墙壁上,占据中期密密麻麻如同蜂窝般的小洞中的一个。有孝心的后辈们前来烧香的时候,一阵好找,找到后来快要骂娘了。仅有的一点孝心被捕耐烦消耗赶紧, “他妈的一个骨灰放的和national宝藏一样,找个屁阿!”于是把带来的菊花随手一甩。扬长而去。
而第三个,就在静安区的一个高级公寓里,这里笼罩着的阴森日益翻云覆雨,几乎快要赶超前面两个了。
顾里妈死气沉沉的坐在客厅里。头顶笼罩着一层黑云。
整个客厅的灯都打开着,看起来金碧辉煌的样子,像一座奢华无比的坟。
她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客厅上挂着的一幅法国中世纪的油画,表情像是在画里看见了一个鬼,又像是看见限量版的Hermes铂金包被另外一个贵妇买走了。
三天前顾延盛把他从拍卖行买回来,那个时候顾延盛气宇轩昂的坐在一群穿着高级制定西服的男人中间,身边坐着珠光宝气的她,和气质高贵花季妙龄的顾里—尽管顾里一直低头用OQO在MSN上和林萧讨论“你晚上要是敢迟到的话,我就把你的脊椎一节一节的折叠起来”,“然后塞进唐宛如的背包里”“与她换下来的被汗水打湿的胸罩一起”。
而三天之后,顾延盛被一根手腕粗的钢筋穿了头盖骨,现在直挺挺的躺在冰冷的停尸间里。
顾里飞快地翻动着刚刚从律师手中送过来的文件,不时地拿起手中的咖啡喝一小口。她的脸上虽然没有妆,但是看起来依然是平静的,甚至带着少女特有的粉红色,像一朵夜晚里盛开的新鲜玫瑰。她从19岁开始使用顶级保养品,并且每天都喝一小管Fancl的胶原蛋白—价格等于别人的两顿饭。所以她的脸,看上去就像杂志上那些晶莹剔透的妆容模特一样。当我们抨击她早早就开始使用这样顶级的保养品,以后40岁就没得用了的时候,她气定神闲的告诉我们,她对这个世界的科技非常有信心,既然菲尔普斯可以在游泳池里连续8次气死其他国家选手,那么当她40岁的时候,一定会有比现在更加高科技的东西可以使用,她用她那张一点细纹都没有的脸,一动不动的盯着我和南湘的时候,我们就被彻底征服了。她就是一直实验室里取得实验成功的,白耗子。
而现在她像是任何一个翻看着财经杂志的夜晚一样,表情冷漠而炙热。
顾里妈披着浴袍,慢慢从沙发上起身,哆嗦着走过来,然后一把用力地抓起顾里的头发。像一只被刀插进了喉咙的猪一样歇斯底里的尖叫起来:“你这么快就有心情在这里研究遗嘱!逼死了你爸啊,你这个婊子养的!”
顾里的头被扯起来,眼睛像是私人一样往上翻着,她的脸前所未有的丑陋,她看着面前疯子一样的自己的母亲,眼睛里满满的平静和怨毒:“是啊,婊子、你养我这么大不容易。”
顾里妈愣了愣,然后放肆地大笑着,幸灾乐祸地说:“你先看你爸留给你的遗嘱吧!不过你说的多对啊,你妈就是一个彻底的婊子!我恨不得她也被一根钢筋插个稀巴烂!”
顾里和她母亲的这场战役,终于打响了标志性的第一枪。
又或者说,顾延盛20多年前就埋下了**,终于滴滴答答的完成了所有的倒计时,现在终于轰隆一声,炸翻了地壳。
血肉横飞只是开始而已。
魂飞魄散才是真正的好戏。
当然,我们都知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