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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你一颗子弹-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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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崔健以前在某次采访中说,他一般只和27岁以下的女孩恋爱,因为27岁以上的女孩总是太缺乏安全感,而且总是让这种危机感败坏了恋爱的其它乐趣。
这话里面充满了性别歧视和年龄歧视,但是我承认,他有他的道理。他不愿做一片膏药,被按在一个爱情饥渴症的伤口上,一按不起。
英语世界有一句被说得有点滥的话,叫做: “I love you not because I need you; but becauseI want you。”翻译成中文就是,“我爱你不是因为我需要你,而是因为我想要你。 ”这个“需
要”和“要”之间的区别,就是把对方当作一个工具还是一个主
体的区别。如果一个女人因为钱而嫁给某人,那她就是把他当作了钱包,工具的一种。同理,如果一个女人因为感情的饥渴而嫁给某人,那她就是把他当作了膏药,工具的另一种而已。
据说真正的爱情,不是因为对方能带给你什么,而是因为你就是欣赏他,他这个人。
对于爱情饥渴症患者自己来说,找到她的膏药,也未必就是一件好事。饥饿是一种蒙蔽。所谓饥不择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等你把自己随手捞来的包子苹果塞进肚子,大半饱之后,也许会突然发现,其实你并不爱吃这些包子苹果,其实这些包子苹果其实并不美味。怎么办?把剩下的扔到垃圾桶里去?可是,浪费粮食缺乏基本的公德心。
所以说,当你推着购物车在爱情的超市里穿行的时候,再饥肠辘辘,也要有耐心。耐心是一种美德,其基本的道理就是,你的饥饿,不应该是让一个霉包子糟蹋你胃口的理由,也不能是你浪费一个好包子的理由。很多时候,冲动里面有一种快感,而另一些时候,远离则是一种操守。
独身主义的诱惑任何主张,加上的“主义”这个后缀,就变得恐怖。因为恐怖,人们就避而远之。比如“女权主义”,谁敢承认自己是女权
主义者呢?那简直等于宣布自己长相恐怖性情变态脾气乖戾。又比如“环保主义”,保护环境,自然是好的,可是要上升到主义的高度,这个这个,有专家出来说了,还是要“以人为本”嘛。中国人不喜欢强烈的主张,何况是强烈成主义的主张。
我也是最近才突破了“主义”这个词的反动外壳,开始打量独身状态里的种种诱惑。那次和西影坐在商场门口的长椅上八卦。她结婚几年了,所以我们自然谈到了她的造 baby计划。
唉,我现在很自私,她说,想到要把自己的时间、精力分给另外一个人,就觉得不甘心,所以暂时不想要孩子。
其实我比你更自私,我就势承认,也是因为不想把时间、精力分给另外一个人,所以连婚都不愿结。
一直觉得自己对于婚姻这件事,抱着叶公好龙的态度。一个女人,30了,整个世界都在忧心忡忡地虎视耽耽地幸灾乐祸地看着你,等你把自己用跳楼价大甩卖了。别等了,跳吧,也就59楼,我们脖子都仰酸了,你就跳吧,我们还赶着去吃午饭呢。
于是出于善良,这些年来也配合他们的目光,做出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相亲,上网交友,到各种 party抛头露面。最严重的,就是放弃自己曾经有过的一切标准、原则、理想,在那些毫无感觉的人面前骚首弄姿,努力用老爸老妈的口气说服自己,其实婚姻就是找个伴而已,其实感情都是培养出来的,其实一切的标准、原则、理想都只是自恋的表现形式而已。
可是,凭什么呀。不就是个婚姻嘛?婚姻有什么了不起的。马克思说了,私有制是万恶之源,而婚姻本质上不过是爱情的私有制而已。
我的一个朋友说过,一个人占有得越多,就被占有得越多。说的多好啊。比如你有一个房子,得,下半辈子就忙着还贷款吧。婚姻其实也是一样,为了占有一个人,你被占有了多少啊。他本来习惯于三天洗一次澡的,可是实在无法忍受她的唠唠叨叨,只好一天洗一次。她本来习惯于饱一顿饿一顿的,可是他一日三餐一餐都不能少,只好睡眼惺忪地起来给他做早饭。他本来喜欢周末哪也不去,就坐在沙发上打游戏的,结果她非得拉他去丈母娘家。她今晚就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呆着,看看小说喝喝茶,可是他在那个房间里看足球赛吵得她头疼欲裂。他其实喜欢挣多少花多少,今朝有酒今朝醉,可是她非得强迫他每个月存工资的一半。她其实喜欢上网聊天,可是结了婚的女人,还上网聊天,他说,真是老不正经。
为什么要结婚呢?他人即地狱啊,萨特说。
没有那么严重了,我的亲友 ABCDEFG说,也有很多乐趣啊。一起旅行,一起做饭,搂着看电视,挎着逛商场,其乐融融啊。
可我总是疑心,有多少人的婚姻是乐趣在维系,又有多少人,仅仅因为惯性。他之所以结着婚,是因为他已经结了婚。他之所以结了婚,是因为别人都结婚。别人都结婚,是因为――结就结吧,闲着也是闲着。我恶毒地以为,大多数人结婚,仅仅是因为
无所事事,于是决定用一种无聊取代另一种无聊。
小昭在清华时,同学申请出国,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突然问:哎?你说我为什么要出国啊?天昭答:因为出国是唯一不需要解
释的选择。
唯一不需要解释的选择。听上去简直令人凄凉,仿佛人的所有主观能动性,在传统、趋势、潮流等等集体性的事物面前,都不堪一击。仿佛人只是一只陀螺,在外力的抽打下,机械地旋转。
而我偏偏有一个爱追问的灵魂。
我想问的不是,为什么不结婚?而是,为什么要结婚?
或许,我只是自恋,对那个因为炎症而肿大的自我无法释怀。
倒也没有到“独身主义”的地步,但的确得受到一定程度的刺激,才能放下抵制它的诱惑。其实我希望自己的怀疑是错的。我希望这样的胡思乱想仅仅是因为没有对谁爱到“那个份上”。我希望有一天,象在大街上拣到钱包一样拣到“那个份上的爱情”,而“那个份上的爱情”正如他们说的那样,魔法无边,让我五迷三倒,七窍生烟。我可以为了它,一天洗四个澡,存80%的工资,一辈子不打游戏,早上六点起来做早饭,一打开电视就找足球赛,象一个八爪鱼一样缠着他不放,成天跟在他后头,唱 S。H。E的那首歌:你往哪里走,把我灵魂也带走。我还是这样希望。

我很色。我承认。
一听到他们说“男人嘛,长相无所谓的”,我就来气。一想到这句话的潜台词是“男人嘛,有事业就行了”,我就更来气。一想到这个“事业”,其实说白了就是指钱,我就气得浑身上下都胃疼。
说男人长相无所谓,那是纵容。说男人有“事业”就行了,那是势利。这种观点又纵容又势利,用一种虚伪来掩盖另一种虚伪,我不同意。
男人怎么就长相无所谓呢?这简直跟说“美国人嘛,国际法无所谓的”一样没道理。你想想,人家说美国人无所谓国际法,你同意吗?你要是同意男人长相无所谓,就相当于同意美国人无所谓国际法。你要是同意美国人无所谓国际法,就是支持美国士兵虐待战俘。你要是同意美国士兵虐待战俘,就没人性。简而言之,你要是认为男人长相无所谓,你就是没人性。
我不愿做个没人性的女人,所以我很色。
我的“色”,可以追溯到初中时代的“初恋”。初中的时候,我们班最英俊的男生,坐在我后面。他有全班最酷的平头,最长的腿,最白的皮肤,最小的眼睛,最羞涩的笑容,而且还在长跑队里跑得最快。当他在校运会中,从操场那头迈着他长长的腿,
迎着晚霞飞快地跑过来时,我的瞳孔里,只有一个不断放大的
“帅”字,当这个帅字放大成72号狂草黑体字时,我的眼里就只有他了。多年以后,也只有萨达姆在法庭上发飙时,或者孙楠站在舞台上青筋暴露地高唱“你快回来――”时,我才能依稀回忆起初恋情人那荡气回肠的“帅”。可惜那时候我们都还太小了。我只在晚霞中站了一小会儿,我们就初中毕业了。然后我去了一中,他去了二中,两个人之间有了长达10分钟的自行车车程,无情的距离,生生是把我们对彼此的仰慕给粉碎了。
一失足成千古恨。从那以后,我的生命中再也没有出现过真正的帅哥。多年以来,从江南到北国,从北京到纽约,我不停地问,不停地找,不停地想,却不停地碰壁。我高中的“初恋”男友――对不起,我把所有的恋爱都称为初恋――非常有才华,能不带一个错别字地完整背诵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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