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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国坐牢-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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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瞄上了本文的主人翁——杰佛瑞。鲁根。当时,既现时,鲁根任瑞士最大银行的律师,并且是银行的首脑人员,完全知道内情。FBI先是潜入瑞士,许以重利,要求鲁根提供情况。鲁根首先并不缺钱,他本人讲他有近三千万美元的资产,同时,鲁根富于正义感,不会作此下流勾当,出卖本国家的利益。FBI无奈,过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发生了一些事情,鲁根的几个要好的朋友打电话告诉鲁根,在新加坡还是在意大利(我记不清了)有一个很好的投资理财项目,4个亿美元的。他们与鲁根共同为这个项目作投资理财(鲁根是金融、法律专家,对此行甚为精通),在三年内可以获得20%的雇金,又讲这个项目要和美国的什么银行有关等等,让鲁根去美国谈,鲁根没去。谁知,这所有的电话早已被预先录音,这是FBI事先设好的圈套,鲁根的两个朋友在已被FBI收买了,故意给鲁根打这些电话,诱鲁根去美国来抓鲁根,但未遂。然后FBI派员在瑞士秘密绑架了鲁根,用小型飞机将鲁根转辗运到美国,然后FBI何鲁根谈交易,要么告诉美国人关于财宝的确切情况,马上放他走,并给他一笔钱;要么美国将以窜谋伪造(美国)文件罪,最高刑是30年,他的那两个朋友会出庭作证,还有录音带为证。鲁根坚决不从,打官司。在法庭上,鲁根首先提出将他从瑞士绑架到美国是非法的,但法官却说,为了美国利益,将他人绑架到美国为合法,并说此事不属审理范围,仅解决检方控告他的罪状问题。后来鲁根官司打输了,陪审团定他有罪。他进行上诉,美国仍愿和他说交易,他坚决不从。鲁根大约五十多岁,蓝眼睛,黄头发,精通英、法、德语,他具有瑞士和澳大利亚双重国籍。他妻子是澳大利亚人,他给我看照片,他的别墅、妻子、女儿,非常漂亮。鲁根人很不错,他懂美国法律,整天呆在法律图书室大量翻看法律书籍。我的律师Oliver由此还专门把我和鲁根交出去面谈,鲁根对我说,你绝对是无罪的,放心,美国将来一定会赔偿给你的。鲁根还帮助我给律师写信,讲解美国法律。他讲,美国很卑鄙,特别是一涉及政治等问题,是根本不讲什么法律的,他和我都是受害者,不是法律问题,而是政治问题(有关鲁根的故事,以后还有介绍)。
正文 第二十节 “神经病”女老师当我在OTV初上英语课的时候,不只是谁搞错了,把我分在十一班,班里几乎全是西班牙人,老师用英语讲课,不懂的话,配一个翻译,翻译将英文全翻成了西班牙语。应于我本不太明白,翻成西班牙语我就更不明白了。我提出要调到有华语翻译的十班去,转班的过程中,又耽误了几天,我于是在十一班呆了几天,认识到了本文所说的神经病女老师,他就是十一班的英文老师,也可以说是班主任吧。
她是个典型的金发碧眼的白人,个头不很高,脸略有点胖,经常穿着条厚厚的裙子,头发披在肩上。1998年4月3日上午只上了一会儿时间的课,就让大家做作业,然后她播放西班牙舞蹈的音乐。她一边改着作业,一边身子随着音乐的节拍在扭动,还摇头晃脑。一个男学生离开座位,一边扭动着屁股,一边走进老师,伸出一只手,邀请老师跳舞。这个男生的动作很有节奏感,跳的西班牙舞很标准,很好看。女老师并没有接受邀请,只是晃着身子在笑,这个男生就不收回自己的邀请动作,两人在僵持着。学校的一个头儿(好像是四把手)趴在玻璃上看,学生们全都笑了,那个男生赶忙缩回自己的座位上去。那个校领导也笑了笑就走开了。这个女老师很有趣,经常和大家开玩笑,讲课和平时说话时,经常作出很夸张的表情和动作,上课时,如果有人侧伏在桌子上睡着了,她会用一根手指放在嘴边做出“嘘”的动作,然后弯着腰、低着头、蹑手蹑脚,好像“鬼子进村”的动作,走向那个同学,然后用手去捏他的鼻子,把他弄醒,也不批评,又上课。当她看到被捏的鼻子上有白色粉笔末时,她会开怀大笑,笑声大而尖(其实我觉得一点儿也不可笑)。她的行为,不像她近40岁的年龄(是别人告诉我的),而像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华人很看不惯,那几个泰国人,说她是“神经病”、“老不正经”。我想,这也许是美国人的性格使然吧。
我从她的班转到十班,她还给我开了张盖有学校章的鉴定书,还写得不错。
正文 第二十一节 唱首东方红吧1998年4月5日晚上七点,在教堂听华语佛学讲授(在OTV,星期天是华语佛学课)。讲授者还是以前那个湖北籍的年轻长老和那个台湾师姐。两个小时讲完,师姐提议,大家唱一首歌,台下一福州人提议说,大家唱《东方红》好不好?大家齐声响应,“好”。长老和师姐面露难色,但也不好说什么。我知道,师姐她的本意是想让大家唱上一次教的佛学的歌。于是在一人叫起下,三十多人齐声唱起了“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______”。老实说,这首歌现在在中国已很少有人、甚至没有人唱了。没想到,在美帝国主义的联邦监狱,被一伙囚犯唱起,也可以说,是一个很大的讽刺。
对这首歌,我是非常熟悉的。大概是在三、四十年前吧,家乡的县广播站把广播安到每一户的人家里,每天早上6。30广播就开始响这首歌了,然后是新闻。时间久了,人们拿它当起床时的标志了,经常说,广播响了。每当东方红的前奏曲时,就把我带到了当时的场景回忆。寒冷的天气、漆黑的夜空、昏暗的马路灯、倦意正浓而又不得不起的懊恼(该起床上学了)______还有中国第一颗人造卫星上天,从太空中也是传来的这首歌______大多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吧或是更早时间,这首歌已不再是广播的前奏曲了(记不清了)。反正至少几十年没人唱了,没人播了。现在,在这个特殊的地方,又被特殊的群体吟唱,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正文 第二十二节 为何华人总是欺负自己的同胞在美国的监狱里,关有很多福州人,又相当一部分是因为抢劫后被抓进来的。而且他们抢劫的对象绝大部分是自己的华人同胞。有人说,既然抢,就去抢美国有钱的白人和西班牙人,为何总是对自己的同胞下此毒手,跑到国外还是“窝里斗”
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专门问了几个屡次入室抢劫的人,综合数个人的意见,他们是这样的观点:1、语言问题。你要抢别人,总要让被抢着明白你要干什么,那些抢劫者绝大多数文化程度很低,连26个英文字母都讲不全,让他们用英语去抢劫,真太难为他们了,老外根本听不懂,而自己的同胞则不存在语言障碍;2、老外平时几乎不带现金,消费时总是用各种卡,你抢来什么用也没有,而且老外喜欢超前消费,下个月的钱还没到帐,这个月先用,把它预先消费了,谈不上有余钱在身边,而华人,多数不用卡消费,喜欢现金交易,平时身上总带有现金,喜欢存钱,有多少钱办多少事,超前消费的很少,所以,总有钱带在身边或存放于家中;3、观点不一样。老外一遇抢劫,不管有无损失多少钱财,总是去报案,犯罪分子被抓住审判时,老外经常去当证人作证。而华人,一般自己被抢不多或没有物质损失时,一般不会去报案,即使报案,当抢劫者被审时,也不愿出庭当证人,一是怕浪费时间,影响打工收入,二是怕当证人被报复。由于上述因素的存在就形成了老乡抢老乡、华人抢华人。还有几个事例可以说明:曾有2名福州人,抢了一名意大利黑手党人的钱,后被黑手党抓去2名福州人,一个被推进巨大的绞肉机,另一个人当场目睹后方了回去,让他报个信,以后谁敢对意大利人行抢,这就是下场。此例在福州人中流传和影响甚广,故华人无人去抢意大利人。韩国人、印度人这些少数族裔人一般群聚而居,很团结,一人有难八家援助,华人也不敢动他们。还有那些黑人,就更差劲儿,经常上顿吃完,下顿饭还不知何处去找的主儿,你抢他?他还想去抢你呢。
正文 第二十三节 在OTV买东西在OTV的每个unit;刚一进大门的左手边、CO办公室的旁边有个类似于书架的倾斜的格子架,里有一格子是放一叠子购买东西的表格和MCC表格上列满了商品的分类、名称、价格(当然全是英文的),你需要什么,在旁边打钩即可。中午也有卖,但时间很短,仅两个小时,绝大部分是在晚上的供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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