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糜乱-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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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也与我们的蜡烛无关,毕竟超出了义务教育的范围,老师的“神圣”权利就应该被剥夺,尽管他们一开始就不应该具有那些恶心的权利。
一个老师如果可以光明正大地阻止一场恋爱,而且可以厚颜无耻地说这是具有责任心的体现,那么这个人的思考水平基本还停留在嗷嗷待哺的程度。
我对于法律没有什么研究,也不知道恋爱的权利时不时写在了里面,但是我明白精神自由的可贵,而爱慕之情绝对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去破坏,因为那也属于成长的一部分,即使会造就痛苦,那也是成长必须付出的代价。
每个晚自习的下课时间,班里总是异常热闹,翘起二郎腿唠嗑的,拿着篮球丢来丢去的,在黑板上乱写乱画的,场面一度相当火爆。不过安晴却仿佛置身事外一样,站在楼层的栏杆上看着外面的夜色,休息一下劳累的眼睛。因此我也总是喜欢在上弦月或者满月的下课时间趴在栏杆上,在她的旁边,有时候什么也不说,有时候聊一聊轻松的话题,无形之间也增进了亲密的程度,就像两个非常普通的好朋友。
每天下了晚自习,不是常子来13班的门口等我就是我去12班门口等他,下楼梯出校门的时候都可以感受到巨大的人口压力,过马路的时候也一度造成让过往的出租车司机咬牙切齿的交通堵塞局面。
常子那家伙似乎已经有了突破性的进展,我屡次出去闲逛的时候都发现这小子公然与那个叫做闫妍的女孩拉着手,不过说句大实话,这两个人不管从什么方面来说都非常般配。
常子这家伙的功课还是一如既往的优秀,在12班赫然当上了数学课代表,长得也是一表人才,那个女孩学习也还满蛮努力,12班期中考试这两人双双进入了前五名,让人着实羡慕。
不过说一句更大的实话,其实我有点儿嫉妒常子,可能还不是一点儿,我嫉妒他天生就有比我好太多的家庭环境,我嫉妒他总是拥有我得不到的东西,我嫉妒他总是优秀而招人喜欢。而我呢,虽然长得不至于大众到丢在人堆里就人不出来的地步,但是也算不上一表人才,最多也只能算半表人才。以前我还可以拍拍胸脯说自己的学习成绩独领风骚,但是经过期中考试,全班一共64个人,我排到了32名,因为这样的结果,老妈在电话中越发的啰嗦了,讲了一些不可理喻的话,说什么如果期末成绩上不去的话就要来A市盯着我学习。虽然我明白这样高不成低不就的名次是因为安晴,或许遥远的距离也让我以为自己逃脱了某些束缚,于是我放松了自己。
不过我喜欢这样的生活,我不喜欢争取什么名次,我不在乎那些无聊的东西,所以也就把老妈的话搪塞过去,没有放在心上。
只是那个叫做安晴的女孩,让我毫不自知地掉进了一个漩涡,我喜欢凝视她,那种感觉非常舒适,却难以解释。

(七十五) 被遗弃的玩偶?
更新时间2009730 9:04:41  字数:2717

 有一天下了晚自修,安晴在旁边解一道数学题,我慢吞吞地收拾东西,常子站在门口等我一起回宿舍。我傻乎乎地看着安晴认真的神情,她却放下手中的笔,转过来对我说,门外那个总是等你的男孩,你知道他的QQ号吗?
我愣住了,这个问题让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也许我永远无法拒绝安晴提出的任何请求,后来我装作大大咧咧地告诉了她想要的答案,其实表面的无所谓却欺骗不了自己。
然而回答了那个问题,我甚至产生了一种变态的满足,我庆幸可以为安晴做点什么了,即使像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情。
我的心里确实有一种满足,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嫉妒已经开始慢慢吞噬理智了
常子是那种很出众的男生,无论站在哪里,总可以引起女孩子的关注,因为他良好的家庭背景,因为他优秀的学习成绩,因为他惹人喜欢的模样。
不知开心还是失落,我走出了教室的门口,常子习惯性地过来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没有说一些什么,只是顺着楼道的人群盲目地出去了。
一路上,我的话很少,常子却依然有说有笑,看起来遇到什么天大的好事一样。
“大鹏,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哦,那个叫做闫妍的女孩子,今天我终于追到手了呢。”常子不顾周围聒噪群,把嘴巴凑到我的耳边,大声地说道。
“哦,那恭喜你了。”
其实我什么也不想说,只是不想让气氛太尴尬,象征性地答了一句,心里却在想,你追到谁甩了谁跟我有关系吗?为什么要告诉我呢?我认为他只不过在炫耀,就好像得到了一件别人没有的东西,却拿去在人前显摆。
或许对于安晴问常子QQ号码的事情,我无法做到心平气和,也难以铁了心耿耿于怀。在四个实验班,常子是一个名气很大的男生,因为他的数学成绩在期中考试在年纪名列第一。而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男生,没有什么特别出众的地方。
妄自菲薄不是我的性格,但是我确实有一种受到屈辱的感觉,而那源头来自于我最好的朋友,尽管他毫不知情,也如此无辜。
过马路的时候,被人群挡住的出租车司机肆无忌惮地打着喇叭,当时我有一种想要冲上去踢爆他的转向灯的冲动。
但是我没有这么做,那样子没有任何意义,茫然地回到寝室。周围的人仿佛都遇到了天大的好事,一个劲地嬉闹。他们的笑声徘徊在空中,让我落寞的心乱了。我不敢去多想,只是去水房洗漱了,躺在床上,打开随身听,放了一盘磁带,也不知道曾经听过了多少遍的歌曲,只有它们依旧陪伴着我。
临睡前,我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这只不过是一个偶然,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它就会消失了,情况不会变得更糟了。而生活也可以回到以前的美好光景。
这一次的自欺欺人,确实让我在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假装忘掉了那个不经意的偶然。
一切仿佛都没有改变,我依旧有些胆怯地偷偷关注,享受着心中那平和的舒适感,我依旧跟常子打趣一些无聊的话题,在心底,我一直认为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每天重复的功课让我有些疲惫,周末叫常子去上网,他的神色似乎有些慌张,闪烁其辞地推托了,他八成去陪那个叫做闫妍的女孩了吧,我如实想着,也就没有多问。
周日的中午,太阳很大,走在街上仍然感到炎热,过往的女孩子穿着暴露,我似乎已经习惯了A市这样的风景,刚开始新鲜的刺激感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见怪不怪的目光,如果长相身材俱佳呢,那就多看几眼,当然我不屑于回头观摩,那样子我的意图就非常容易地被别人发现了。如果长相身材俱差呢,虽然影响市容,但毕竟人家穿衣打扮的自由神圣不可侵犯,也只好转移目光保护自己幼小的心灵。
树荫稀疏地遮住了火辣的太阳,我的手插在灰色中裤硕大的口袋中,一个人走在人行道上,不想说任何事情,只是希望去网吧玩一会儿,可以使自己稍微放松一下。
刷卡,开机,输入账号,例行的步骤熟练而麻木,打开游戏,玩了不到半个小时,却发现它对我吸引力如此苍白,胸口感觉很闷,于是关掉游戏,打开QQ,看着上面彩色的头像,我的隐身状态表示我没有什么通过网络与之交流的欲望。想起了以前丢失的QQ,输入了账号,想了一会儿密码,输入了自己的生日,还是登陆不上去,于是打开网页搜了几首歌,听的时候感觉非常烦躁,做什么事情都感觉不愉快,只好下了机出了网吧。
出门前,我看了一眼那个灰暗的大房子中一台台冰冷的机器前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实在搞不懂他们为何终日离不开网络的世界,至于上网成瘾是一个让我更加无法理解的事情了。我冷哼了一声,觉得那些人如此无趣。
逛荡在街上,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回学校什么也干不成,让我像那些书呆子一样坐在课桌前老老实实地温习功课,即使给我一百块也做不到,尽管期末考试将至,我也不在乎。回到寝室更加生不如此,连个电扇都没有不被热死才怪。
烦躁的情绪在那个酷暑让我倍感煎熬,我极度想要找一个凉快的地方来打发时间。然而网吧这个地方已经被我放弃了,苦思冥想之后,我认为新华书店倒不失为一个理想的去处,三层的大楼,空调制冷也比较强劲,还可以随意翻几本小说,而且也足够安静,绝对是一个消磨时间的好地方。
想到什么就去做什么,这就是我的风格。抛却了学校里的烦恼或者开始变质的快乐,我享受着一个人的时光,远离人群,更加贴近自己。或者可以这么说,逃避了那些不愿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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