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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绝不会想到回去隐逸村庄,若非必要,便是这一辈子都不会想回去看看,那里实在没有一点值得自己留恋的地方。
“他什么也不做,就是在村中住些日子,只是在这段期间,若是有人找王神仙看病,都给免费治疗,而且不管什么样的病,没有王神仙治不好的。也因此,村中人对王神仙都是极为尊敬。商信,王神仙是一个很好的老人,你要是看见了他,相信他一定不会拒绝给病人看病的。”
商信知道问不出什么,便也不再这个话题继续下去,毕竟王神仙想做什么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唯一的希望,就是王神仙能够治好碧华,让碧华能够苏醒,再次恢复青春。
天还没亮,几人只能等在路边,下弦月,如一弯黛眉,斜斜挂在天边。
星光灿烂。
微风轻拂脸面,柔柔的拂动发梢,商信心中突然一片平静,轻轻揽住明月的肩,仰头看着那一弯新月,一时间竟是痴了,良久,商信竟是低声道:“这就是幸福啊。”
幸福有时候真的很简单,抛开一切烦心事,哪怕站在无人的路边,哪怕身边是一辆破烂的马车,只要拥着深爱的人,就已经足够,就已经感到幸福。
明月显然也有了这种感觉,她轻轻倚在商信肩头,一句话也不说,月光洒下来,照亮她那张青春的脸,照亮满脸的陶醉。
在他们身旁的杨金玉,竟也看得痴了,曾几何时,自己也有过这样的幸福?是因为什么原因,让那幸福一去不回?
天光微明,天光见亮。
三个人,竟是站了一夜。
两个人在享受幸福,一个人在回忆孤独。
回忆,何尝不是另一种幸福?孤独,又何尝不是一种拥有?
“驾……喔……”一辆马车从远处驶来,赶车人大声的吆喝,打断了三人的心情。
那是一辆崭新的马车,车厢很宽敞,也很坚固,还有些美观,相信这样的一辆车,无论在怎样坑洼的道路上走,都不会散架。四匹拉车的马高大健壮,跑的飞快,偶尔长嘶一声,声音嘹亮,相信这样的马,便是往山上赶,只要有能让车通过的道,都不会有任何问题。
赶车的是一个三十不到的壮年,强壮的身体,明亮的双眼,相信他一定是跑了一夜,却依然神采奕奕,这样的一个人,相信把他套在车上,会比赵金玉的马还要管用。
商信的脸上已露出笑容,连忙对着奔驰而来的马车挥手。此时看见这样的一辆车,比一颗高阶魔丹都要吸引人。
“吁……”年轻人拉紧缰绳,马车缓缓停下。
“大哥啊,我要去彩霞镇。”
“去彩霞镇啊,赶车的少年看了看路边的三人,又看了看那匹瘦马,道:“马带着吗?”
“马?马能带了吗?这车厢能坐下马吗?”商信忍不住问道。
“切,马坐什么车厢啊。”年轻人不耐烦的说道:“我的车是拉人的,又不是拉马的,就算能装进去也不行啊,那还不弄脏了我的车。再说了,它会坐着吗?”
商信咧了咧嘴,“那怎么带着啊。”
“当然是把马拴在车后面让它跟着跑了。”年轻人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商信说道。
“我这马不能跑。”杨金玉突然说道。也是,它这马要是跑起来,就算不用拉车,跟着那四匹健马,半路上也得累死。
“不能跑也可以慢慢走,只不过价钱要高一些。”年轻人说道。
商信点了点头,这倒是很合理,速度慢下来耽误人家赚钱了,价钱自然要高一些。反正现在也不用太急着赶到落霞村了,商信便问道:“那带着马到彩霞镇需要多少钱?”
年轻人想了想,道:“二百个铜板。”
“什么,二百个铜板?你怎么不去抢!”还没待商信开口,杨金玉便大声喊道。
“就这匹破马得耽误我多少路程啊。”那年轻人撇了撇嘴说道:“看你这马也不值钱,要不就扔了得了。”
对于这点杨金玉倒是没有坚持,自己这马也确实不值钱,便是杀肉都杀不出几斤来,于是便问道:“那不带这匹马,只有我们三个人要多少钱?”
“一百个铜板。”年轻人大声说道。
“一百个铜板?”杨金玉眼睛瞪大,“你懂不懂行情啊,告诉你,我也是赶车的,从这里去彩霞镇最多需要三十个铜板,就是从浮水城中到彩霞镇,最多也就五十个铜板而已。”
年轻人回头看了一眼,“这里离浮水城也就一里地,和城里有什么区别?就一百个铜板,爱坐不坐。”年轻人说着,驾车就要走。
“别走啊,一百个铜板,就一百个铜板,我去!”见年轻人要走,商信立时急了,别说是一百个铜板了,这个时候就是要一个灵玉商信都不会犹豫一下的。拜托,他可不想在这里再等几个时辰了。
“那就上车,速度点儿。”年轻人大声喊道。
商信连忙拉着杨金玉和明月迈上车厢,此时他是真怕年轻人跑了。
进入车中,马车飞快的驶向彩霞镇,杨金玉心中兀自有气,忍不住对着年轻人道:“我说,你到底拉没拉过车啊,哪有这么要价的啊。”
年轻人大声喊道:“谁说没拉过,我现在不就拉着你们吗。”
“看你这车挺新的,是不是新买的?”
“眼力不错啊。”年轻人道:“我这是刚刚从车行提出来的,这还没等到浮水城呢,就遇到你们了。”
“我们是你的第一拨客人啊。”
“是啊,本来第一个生意我还想要便宜一点的,不过看看你们这一身灰尘,回去我还得刷车,所以就不能便宜了。”年轻人说道。
杨金玉眼睛又开始瞪大,“不便宜?你这是双倍的价钱好不好?”
年轻人道:“什么双倍啊,彩霞镇那么远,五十个铜板怎么能跑呢,这里到彩霞镇一个来回最起码也要大半天的时间,我一天可是最少要赚两百个铜板的,要是五十个铜板就去彩霞镇,我还赚什么钱啊。”
“呃……”杨金玉不再说话,曾几何时?自己也有这样的想法来的?以为赚钱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也曾像少年这样心高气傲。好像是三十年前了吧。
马车一路疾驰,不过两个时辰,便到了彩霞镇中。三人下车,商信付了一百铜板,明月道:“现在我们干什么?是不是马上去落霞村?”
商信想了想,道:“我们还是帮大叔找一家店铺,把饭馆开起来再走吧。”
第302章 买个饭馆
听到商信要帮助大叔找店铺,明月立即表示同意,除了打架和提升实力,她还从来也没有做过这样有趣的事情呢。自己亲手弄出一间饭馆,那是不是就算商人了啊。明月忍不住想到。
杨金玉也正愁自己不知该如何着手呢,毕竟自己以前只是一个种地的,只来饭馆吃过饭,并不知道要开一个饭馆需要做些什么,有这样的打算,只不过是因为自己喜欢喝两口而已。杨金玉以前是这样想的,要是自己开了一个饭馆,喝酒就方便了。
当然,他的愿望只是一个小饭馆就好了,梦想的也是能够喝上一个铜板一杯的劣质白酒。
“那我们现在需要做什么?”明月兴奋的说道。
商信想了想,毕竟以前在清源镇有过开医馆的经验,虽然那都是云子轩办的,但是商信也知道一些过程。
“要开饭馆,首先要有一间店铺,而且这店铺要在闹市之中,毕竟人多的地方生意才会好嘛。”商信用一种很老道的腔调说道,看那样子,好像他亲手开过千百间饭馆似的。
“哦,那我们快找店铺。”明月一把拉住杨金玉的胳膊,快乐的喊道:“大叔,快带我们去最热闹的一条街啊。”看明月亲昵的举动,若不是那声大叔,周围的人一定会以为明月是杨金玉的女儿。明月一点也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不知道什么原因,她确实觉得和这个刚认识的大叔很亲热,一点隔阂的陌生感都没有,不只是明月,便是商信也有这种感觉。也许是大叔最初的那句我这车有两个轮子的原因罢。
看着明月,杨金玉心中有着一丝感动,一丝温情,还有一丝凄凉,他心中暗道:“要是我有这样一个女儿该有多好?可惜……”
转身走向彩霞镇中最热闹的一条街,三个人在大街上足足转了两圈,脸上却都露出一丝失望之色,原因很简单,整条街虽然都是店铺,也很热闹,这里比清源镇要热闹多了。让人失望的是,这里店铺实在是太多了,连一间空闲的都没有,他们根本找不到可以开饭馆的地方。
“怎么办?”明月看向商信道。
商信拍了拍脑袋,想了想道:“有办法了,我们直接找一间饭馆买下来。”
“找一间饭馆买下来?”杨金玉愣了愣,“这样能行吗?人家肯卖吗?”
明月却是眼睛一亮,“当然肯卖了,只要给足够的钱,怎么会不卖呢。”
“对。”商信道:“一点也不错,大叔,你想开一个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