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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能再走下去了。”商信说道:“妈,我知道你现在是强自忍着,红妈和若离,还有苦花都在硬撑。可能你们现在还能再忍耐几天,但是若离不行。”
“我行,我不累。”若离说道。
商信叹息一声,轻轻把怀中的碧华交给林生,来到若离身边,道:“若离,脱下你的鞋子,让我看看你的脚。”
“啊!”若离吓了一跳,“我脚没事,不用看了。”
“我看看,如果真的没事,我们就继续走。”
若离两只脚紧紧的并在一起,兀自说着:“我真的没事,商信,你不要为我担心。”
商信摇头,扶着若离坐在一块大石上,伸手去脱若离的鞋子。可是,他却没有脱下来,若离的鞋子已经和脚粘在一起。商信稍稍用力,若离便忍不住轻哼一声。
豆大的汗珠从脸庞滑落,商信看得出来,那是疼的。
“若离,忍一忍。”手上加力,商信脱下若离的一只鞋子。
鞋中全是血。有凝固的黑紫色的血迹,有新鲜的红色的血。
若离的脚上也全都是血,在血迹中,还有很多刺,不知道什么时候扎上去的,若离一直不敢说,她怕商信担心。
明月捂住嘴巴,她没有想到若离的脚会伤成这样,需要多大的毅力,在如此伤势之下,还能够走这么远的路,甚至,如果不是商信强制脱下若离的鞋子,她还在说着自己没事,明月相信,若不是商信,若离还能继续走下去,绝对能。
商信轻轻的为若离拔去脚底的刺,就像曾经为若离拔去蔷薇的刺那样小心,那样仔细。每一次为若离拔血色蔷薇的刺,商信都很小心,他怕落下一根,会刺伤若离的手。
现在若离的脚底几乎被刺烂,有很多地方还流出了黄色的脓水。
袁青叹息,“傻孩子,你为什么不找说。”召唤出泡泡熊,对着若离的双脚吹出两个大大的泡泡,伤势一点点痊愈。
商信伸出一只手,召唤出一个水球,洗干净若离的双脚,洗干净她的鞋子。
晓晓燃起一堆火,把鞋子一点点烤干,给若离穿上。
“到了村子,就弄一辆车。”商信轻声说道。声音竟有些哽咽。
“我现在好了,能走了。不需要车。”若离连忙说道。
“不行。”
“商信,我保证以后受伤了,就让妈妈的泡泡熊治疗还不行吗?不要因为我连累了大家好不好?”若离带着哭腔说道。
商信摇头:“我不让你们受伤,一点伤都不行。”
“妈,你快劝劝商信啊。”若离见自己说话不起作用,连忙向着袁青求助。
袁青不说话,她不忍。就算若离肯脱下鞋子,一旦受伤就治疗,但是痛苦是免不了的。
袁青身旁站着的是红妈,红妈说道:“我们还是走吧,不要因此让大家陷入险境,我相信这苦,若离能吃。”
商信眼睛眯起,来到红妈面前,道:“娘,也让我看看你的脚。”
红妈摇头:“我的脚没事。”
明月突然跑到红妈身前,跪在红妈脚下,不由分说就去脱妈妈的鞋子,看了若离的脚,她自然想到自己的妈妈。她们都是普通人,若离的脚已经那样,妈妈的脚会一点事都没有吗?
明月不相信。
果然,红妈的脚除了没有刺,一点都不比若离的轻。
袁青的脚,苦花的脚呢?
”弄辆车,无论如何都要有一辆车。”这次说的不是商信,而是明月。
袁青和红妈都没有再说话,她们很清楚明月和商信的脾气,两人有着一样的倔强。
这倔强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却总是能让人感动。
三十里路沉默着走过,一个村庄出现在众人眼前。
这不是一个小村庄,也不像青牛村那样房屋都隔得很远。
这村庄足有五六里的方圆,居住的也很密集。这样的规模已经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小镇。只是街道上没有酒楼饭馆茶肆店铺,因此它只能算是一个村庄。
村头有五六个老人在一棵树下聊天,这情形,像极了隐逸村庄的村头。一棵大树,几个闲人。
“大伯,这村中谁家最富?”商信走到一个老人面前,竟是直接这样问道。
“嗯?你问这个干什么?”老人疑惑的看着商信和他身后的人。
商信道:“我们村子大旱,颗粒无收,一大家人逃难到此,想到一大户人家找个工作。”
老人摇了摇头,看着身后那一干女子,心中暗道:“他们若是去张大户家,以这些女人一个比一个漂亮的姿色,要做个丫鬟什么的还真不是不可能,这三个男的要做个长工也会收下,只是张大户那个为富不仁的老色鬼,她们去了还会有好日子过吗?”
想到此,老人便道:“年轻人,我劝你还是别处去吧,在这村中是找不到好工作的。”
商信笑笑,“去别处也未必好找,我们也只是去试试,老人家还请您告诉我们吧。”
这时,在老人身旁一个年纪稍轻一点的人道:“村子最中央唯一的一栋三层小楼,你们去试试吧。”
商信点头,转身便走,连个谢字也没有说。他现在只想找到一辆车,找到几匹好马。
有钱的人家一定不会缺这个。
商信等人走远,那老人转身对着年纪稍小的人说道:“王三,你干嘛要告诉他们,要是真的留在张大户家,她们还会有好下场吗?”
叫王三的人撇了撇嘴,“有没有好下场关我什么事儿?要是到时候真的被欺负了,还能有点热闹看看。”
这里的人,和隐逸村庄的人,好像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世上恶人多。
第282章 自作孽
三层小楼,很大的庄院,朱红的大门,门前一对威武的石狮。便是不问,只要来到这里,就能看出这是一户有钱人家。
商信上前敲门,角门打开,走出一个中年家丁,疑惑的看了商信一眼,道:“你们找谁?”
这家丁终日在这里守门,主人所结交的一帮狐朋狗友,生意来往的商业伙伴,正在巴结的贪官污吏,都没有他不认识的,见到什么样的人,他都知道该说什么样的话。知道哪些人需要通报,哪些人可以直接放行。这世界,即使是一个卑微的守门人,要想干好这份工作,也需要一个机灵的头脑,一番费力不一定能讨好的巴结。
可是他却从来也没有看见过商信。便是看外表,也看不出商信的身份。
只是当他看见商信身后的那些女人,心中便对商信重视了几分,凭借着多年的经验,他有自己的一套看人方法。在他看来,能够有众多美女跟着的人,一定不是一个普通人。
“我要买一辆马车。”商信说道。
守门人一愣,再次奇怪的看向商信一眼,道:“你走错地方了,这里是张大户的住处,不是车行。”
商信道:“你可以进去向主人通报一声,我出一百块灵玉,只买一辆马车。”
守门人愣住,一百块灵玉便是对张大户这样的有钱人来说,也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无论对谁,一百块灵玉都不算少。
“你稍等一下,我这就进去通报。”守门人转身就跑,他当然知道这事情的重要性,如果对方说的都是真的,那么自己的功劳绝对不小,不说能够得到一定奖励,很可能会给自己换一个工作。一个比守门更体面,挣钱更多的工作。
他一点都不敢耽搁,脚步一点都不敢慢。
因此,商信不过等了几分钟的时间,便见到守门人领着一个五十左右的大胖子走了出来。
“我是这里的主人,别人都叫我张大户。”胖子说:“你要在我这里买马车?”
商信点头,直接就从乾坤戒指中掏出了一大把灵玉,道:“你卖我一辆马车,我给你一百灵玉。”
张大户脸上露出奇怪之色,这样的事情,他连听都没有听说过,正想要张口说话,商信又道:“什么也不要问,你要同意,我现在就去挑车,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张大户点头:“傻子才会不同意,走,我带你进去挑车挑马。”
其余人等在门外,商信独自随着张大户走进马厩,这里有五六辆马车,几十匹骏马。
马都是好马,商信甚至还看见两匹白雪,记得当初在假冒的欧阳世家,商信喂养了很长时间的白雪,他很清楚,这马是很难得的宝马。
正想要把那两匹马拉出来,身旁突然一阵响动,便看见二三十人正从不远处跑来,片刻之间便到了商信身后。
张大户后退两步,站在人群之中,笑道:“虽然一百块灵玉要买一辆马车,你给的价钱已经足够,但是我相信你的身上不会只有这些吧。”张大户大笑,他并不是一个正人君子,遇见这样送上门来的好事,自然不会轻易错过。
商信眼睛眯起,“你想拿走我身上所有的钱?你想把我留在这里?”
长大户得意的点头,道:“不只是你,门外那些人也得留下,男的杀光,女的做丫鬟。”
商信也笑道:“你在这里弄出动静,不怕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