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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收钱,那吃顿饭总可以的,丁晓峰有意结交这样一位政法系统的朋友,于是就把李白请到了家里。这一方面可以显示一下家境的档次,另一方面丁晓峰家的阿姨烧得一手地道的广帮菜。
他们家有两个阿姨,一个专门负责杂务,一个专门负责买菜烹饪,他父亲是个大官,用两个阿姨不算稀奇。广帮菜是中国八大菜系中营养成分保持最多的,讲究的是原汁原味,很好吃,但是很难做。
正文 第二十一章 李白的故事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0…12 8:16:20 本章字数:2494
李白来到丁晓峰家里吃顿饭,应该是件很平常的事,但是,他对丁晓峰家整箱整箱的茅台五粮液根本没在意,他不是那种俗不可耐的凡夫俗子,他有他自己的清高和孤傲。
但是,当他从跨进丁晓峰的家门的那一刻,他的热血就开始沸腾了······
他看见了丁晓芸。
尽管丁晓芸在家穿的是一套休闲的迷你服,但她那清纯的形象仿佛出水的芙蓉,体态轻盈而碎步曼妙,尤其是她的童花头和两个甜甜的酒窝,让李白一下子联想到了如果自己能够淹死在这两个酒窝里,那将是多么幸福的事。
不过还好,李白没有失态。毕竟是场面上跌打滚爬多年的检察官,他的内心再狂热,他的表情必须保持平静。
那么奇怪了,像李白这样的人什么样的美女没见过?唯独见了丁晓芸会如此的痴狂?
这里面有一个故事。
李白在读大学的时候,曾经深深地暗恋过一个女孩,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暗恋情结越来越强烈。但是,那时候的他还没有突破腼腆期,虽然他恨不得跪倒在那个女孩的脚下向她表白自己的情感,但只是想象,他根本没有这个魄力。
他只是暗恋,也只敢暗恋,杀了他的头他都不敢在那个女孩面前表白自己的爱;他很自卑,自卑到如果哪怕在这个女孩身边做一辈子奴隶也是幸福的事,因为他觉得这个女孩实在是太高贵了,他只能有仰视的份,而不可有任何非分的想法和觊觎。
但是,有时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在意念中为自己鼓起勇气,想作一番战胜自己儒弱而自卑斗争。他把要表白的台词用纸写下,然后熟读于心,准备第二天作一次豁出去的尝试;然而到了第二天机会来临的时刻,他尽管内心激情的火焰快要迸发了,遗憾的是,最后都以逃避的心理状态放弃了,他承认自己根本突破不了自己。
事实上,他暗恋的这个女孩,确实是位富家千金,在大二快结束的时候,她和她的全家移民去了美国旧金山。后来听说她嫁给了一个银行家,日子过得不错。
自从女孩移民美国之后,李白不仅没有丝毫的沉沦,反而整个身心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释放,就像是被囚禁了很长时间的人一下子获得了自由。
他不必再纠结了,因为已经不存在了,所以他非常非常的放松。
当初他们班上有一位女同学曾经觉察到李白的暗恋心思,后来女孩走了以后,她曾试探性地问过李白,有没有失落感?
李白的回答很有意思,也很真实:因为从未指望过,所以不存在失落,反而是一种解脱。
应该说,李白的这个说法是符合逻辑的。没有希望就不存在失望,这样东西自己从来没有想象要拥有过,即使被人取走或者什么原因消失了,自己是不会有失落感产生的。即使有,也不会很强烈。
当然在内心深处,会有一个角落永远的被暗恋者占领,但不会影响正常的生活。最后,再送上真诚的祝福,也算是对暗恋一场的回报吧。
从此以后,李白的整个身心都投入到了学习和工作中,后来几乎成了一个工作狂。
想不到的是,十多年前的那种内心的痴狂,现在又被重新点燃,而这个被点燃的星星之火,是有希望可以被燎原的;因为今日的李白绝非昔日的李白,他已经不需要再担心勇气和魄力,他需要的只是一个机会,更重要的是,他自我感觉自己具备了追求的资本,有了底气。
人们常说,初恋的情人是难以忘怀的;其实,初次暗恋的情人更是终身难忘,因为初恋的情人毕竟恋过,而暗恋的情人只是自己的一种意念,根本没有拥有过,所以,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说了半天的李白,似乎应该言归正传了,再说下去,李白要变成李太白了,还要弄出个“床前明月光”来呢。
果真是这样吗?NO!一点没有跑题,必须要了解在这件事上的来龙去脉,方可了解李白为什么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动用了所有能够动用的人脉,昧着良心帮助丁晓峰和包小松策划并导演了这场人间悲剧。
因为,丁晓芸太像李白当初暗恋的那个女孩了!
不仅是脸长得像,整个神态、身高、发型,乃至两个甜甜的酒窝,都酷似当年的那个女孩。尤其是那高高耸起挺拔无比的丰胸,令李白至今记忆犹新,简直可以以假乱真!
丁晓芸今天虽然穿的是休闲服装,但胸口的满园春色,绝对有一种呼之欲出的动感。李白当年暗恋那个女孩的时候,女孩高耸的胸部难免会有乳沟的时隐时现,而自卑感极强的他甚至根本不敢正视地瞥一眼女孩的胸部,如果无意中女孩的丰胸进入了他的视线范围,他的心跳就会加速到极限,甚至如果女孩愿意把酥胸让他亲一口的话,估计他愿意付出生命的代价。
丁晓芸很热情,也很大方,哥哥的朋友到家里吃饭,她多少也要近一点地主之谊。而且她从小就很崇拜自己的哥哥丁晓峰,不仅是崇拜,还有很大程度上的依赖。
因为丁晓峰的权欲和野心很大,而丁晓芸的理解是理想和抱负很大,因此丁晓峰在谈人生、谈观念的时候,她经常是带着一种学习的心态在聆听。
“李白兄,来,尝尝我们家阿姨煲的野生山龟汤,一般饭店没有这道菜。”丁晓峰帮李白的碗里舀了一大勺连汤带水的野生山龟。
李白尝了一口,礼节性地赞道:“嗯,不错,确实有道理,原汁原味。”
“李白兄,那件事让你办得辛苦了,兄弟我实在是有点过意不去。”
“哪里,举手之劳而已,不过这种情况只能偶尔为之,你说是否?呵呵!”看来李白的思路很清晰,不仅实话实说,而且分寸把握得也不错。
“对,言之有理,来,我敬你一杯!”
“好,来!”
“干了!”
李白虽然在应酬着丁晓峰,但脑海里多少有些心不在焉。他的心思一半以上都在丁晓芸的身上。
他心里觉得好奇怪,世界上竟然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倘若自己真的能够如愿以偿的话,是不是上帝对自己的一种补偿?
正文 第二十二章 第一次提审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0…12 8:16:20 本章字数:2545
丁晓峰虽然是个善于观色察言的人,他似乎有所察觉李白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李白曾经的故事,所以也没有放在心上。
“这次被帮忙的这个人是我的发小,人很讲义气,我小时候被人欺负,他总是出拳相护,如果让他吃个十几年官司,那出来以后都四五十岁了,整个人也就废掉了,那样的话我心里会有些愧疚的。”
“丁兄真是性情中人,佩服!”
“哪里,来,干!”
“干!”
临走的时候,丁晓芸说了句:“李白哥,有空常来玩啊!”
这是一句很平常礼貌的客套话,但是李白却心跳加速,一股甜甜的感觉在心里涌动。
* * * * * * *
今天是李涛被关押的第四天。
下午一点半的时候,铁门被打开了。
“三十三号提审!”一个年轻的警察进来给李涛戴上手铐,门口也站着一位刑警,腰间插着一把手枪。他们把李涛带到三楼的一个房间,李涛在进门时看见门上的牌子:提审室。
房间里已经有三个人,一位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刑警,估计是预审科来提审的人。这个刑警似乎面相不是善类,一脸的横肉,下巴上还有一个长长的刀疤。
还有是两个年轻一点的警察,他们一个手里拿着文件夹,另一个则拿着一个小型的影碟机。影碟机放在桌子上以后,边上还有一个如手机般大小的录音机。
李涛被指定坐在房间中央犯罪嫌疑人的位子上后,两个年轻的刑警也坐了下来。
在犯罪嫌疑人定做的位子的正面墙上,醒目地贴着八个大字: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事实上,在这三天的时间里,李白一刻都没有轻松过,他煞费了极大的苦心,前前后后作了缜密的安排。这包括人证、物证、起诉、宣判等一系列的法律程序。他是个极具才干的检察官,有着厚实的人脉关系,他非常明白,要把整个案件做得天衣无缝,在程序上就不能有丝毫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