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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多少良家女性倒在他的跨下!
跟范剑相处多年,他就是放个屁,我都知道他今天吃了些什么东西,他的个性我是最清楚不过的了。好色、拍马屁样样精通,所以他混得很开,无论是在部队的时候还是如今在公司。这不,人家秀秀可是公司总经理的千金呀!
最初的开始,秀秀倒是跟我关系挺好的,只是那时的我尚未从失恋的阴影走出来。不过说实话,从内心深处来讲,我是不太喜欢秀秀的一些生活作风。每次我们一伙人到的吧去嗨的时候,秀秀那放荡的舞姿让我欲言又止,一对活泼的小白兔夸张地跳跃着,似乎刺激着男性同胞们的雄性荷尔蒙。在我的内心深处,我还是挺喜欢那种清纯文静的女生。
如果说范剑跟秀秀是天生的一对,我倒是举双手赞成!他们的爱好几乎是相同的,喝酒、抽烟、泡吧等等!说实话,我并不喜欢的吧那种场合,我宁愿对着电脑上网,在篮球场上打球,可每次都是还是跟奔赴刑场一样,被他俩架着来到那震耳欲聋的的吧里摇晃。
如果说范剑这样的人也会爱国,那福州的治安肯定名列国内前矛,连警察都可以精减一半以上。这小子吃喝嫖赌抽,样样精通,连去趟桑拿城回来,都还在我面前吹嘘:要他是领导,肯定是繁荣娼盛!
不过相信有在福州生活过的人,肯定对福州的警察有着很深的印象,不论是炎热夏日,还是刮风下雨,我们都能看到交巡警的身影,他们是敬业的,是值得我们赖的!
一、结婚的无奈 5、伴郎真TM不是人干的!
范剑那所谓爱国的日子到来了,这小子天刚朦朦亮就电话把我吵醒,什么意思嘛!还当我不懂规矩,不就穿白衬衫黑西裤嘛,用得着千交万待的吗。范剑TM也难得会起这么早的床,只是,这洞房不是早就入过吗,有必要那么紧张吗?真是的!
当我们哥们几个开着那清一色的宝马去接亲的时候,我才发现,福州对这结婚真的很麻烦。还好我不是福州人,要知道这样,我这婚不结也罢!如果不是伴娘以亮丽的姿态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想我实在提不起精神来应付范剑那些狐朋狗友。
我不否认,我是色狼,用女人的话来说:就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色不是我的错,但我不会乱错的,至少我不会对没感觉的女人色,至少我不会去找鸡色!君子好色而不淫!这是我的原则。范剑这小子经常说:我就是一个斯文色狼!色人于无形之中!
说实话,伴娘比秀秀漂亮多了,我猜想范剑这小子肯定在洞房花烛夜后悔当初下错手了。YY是可以的,只是本人已经结婚了,伤害未婚少女不是我的本意。
伴郎真不是人干的,整一个酒桶!围着那几十桌转悠,这简直就是对我酒量的大考验,预先准备好的“海王金樽”也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让我不至于在大庭广众之下打起醉拳来。
这年头社会可真TM乱,自己老搞自己人!当我陪着新郎新娘敬到自己那帮兄弟桌的时候,“阳萎”跟“光头”死活要我打通光。这两小子跟我也是死党一个,兄弟有难,没有帮忙就算了,还把兄弟往死里推。TMD!下次喝醉的时候整死你们两个。
“阳萎”的真名叫杨伟星,一看就像个文弱书生,整天戴一付眼镜,那瘦不拉讥的身材更显得弱不禁风。我真搞不得他老爸是怎么想的,难道那时候没有阳萎这个词吗?给他起这么个名字,害他每次在别人面前自我介绍的时候,都得把分几个步骤进行。“我叫伟星,姓杨,——!”现在还好,之前站在他面前,我总是有种想笑的感觉,害我每次都得用牙齿咬住自己的舌头,不敢笑出声来,实在忍不住的时候,跑到厕所去大笑几声!
笑规笑,兄弟还是兄弟!谁让名字是老爸起的呢?这能怪他吗?不过我敢肯定,百分百的女性朋友心里也会联系到阳萎这个词。只是到现在我都不明白,为什么到现在为止,怎么都没人叫他伟哥!“阳萎”这人性格也很倔,我们哥儿几个叫他什么都无所谓,要是那些不熟的人也敢这样称呼他,他肯定会翻脸的。
我不知道“阳萎”床上功夫怎么样,但他的确挺够义气的,记得我刚出来那会,有一次在大排档跟人打起来,这小子可是霸气十足,还帮我挡了一板凳。后来在给他擦药的时候,我就暗暗下定决心,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光头”叫王明光,这小子一看就是道上混的,满脸凶狠的样子,最明显的莫过于脸上那记刀疤。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汽车修理厂的学徒工,我在部队当兵那会经常开车到他们厂里维修保养,久而久之也就认识了。而今这小子也不是省油的灯,自己开了个修理厂,生活也还不错。光头这人也真TM神经病,明明是搞汽车修理的,却偏偏喜欢玩摩托车。不过他玩的不是一般的摩托车,是跑车,用他的话来说:我的摩托车轮胎可比一般小车的轮胎大多了。他经常挂在嘴里的一句话:看看你们开这些破汽车,一点回头率都没有,看看我,街上一骑,MM的回头率百分百!一个字:酷!
这小子酷是酷毕了,MM的回头率也的确不低,可我跟范剑也没少跟着他到派出所做笔录,还得找人托关系帮他把车拿出来。兄弟之间,帮点小忙倒也没什么,只是这小子的骑术实在是不敢恭维,平均一两个月就得摔个半死不活的。我唯一的好处就是在无形之中,跟那市二医院的医生护士打得火热。
说实话,我内心深处对光头的一些行为并不是很苟同,老感觉他有点欺善怕恶的味道。有一次范剑车被人咂了,他明明就在离我们不远处,可当我们跟对方干起来的时候,他却迟迟未曾赶到。可经常在街头,遇见一些民工,小弟之类的,他却有点横行霸道的样子。我从来就反感那种偷、抢以及那些欺负妇儒幼小的大男人,并不是我心里有多善良,只是我始终认为:为人处事是一辈子的事,活着就应当心安理得!
一、结婚的无奈 6、我跟伴娘喝交杯酒
我从不后悔自己的军旅岁月!虽然自己没有实现考取军校的梦想!而我始终认为:经过部队磨练的自己,能经得起风雨,能争得荣光!那时候我的综合素质也挺好,部队的训练科目,我几乎都能进入三甲,加上篮球打得不错,也深得领导喜欢。其实在部队的那几年,是我一生难忘的几年!九八抗洪抢险时所经历的一幕一幕常在不经意中浮现在我的脑海。我想:如果不是为了所谓的尊严,也许我还在部队服役。
喝酒对我来说并不是件陌生的事情,当初在部队那会,八一建军节我可没辜负首长那拥政爱民的指导思想,哪怕是摇晃着酒瓶,我也得坚持到底。
看着那一群看热闹瞎起哄的所谓哥们,喝就喝呗!有什么了不起的呢?老子又不是没醉过!正当我准备打通光的时候,秀秀把我的手按在桌面上,跟那桌的兄弟姐妹们说:“我看还是算了吧,刚才兵哥已经喝很多了,不要真醉着回去。”话还没说完,那帮小子就开始起轰,说什么不喝可以,至少也得喝三大杯红酒。
望着那三大杯红酒,我知道不喝是不行了,酒桌上不就是这样吗?气氛很重要!我刚要喝的时候,TMD死光头又开始叫嚣,如果伴娘答应跟你喝交杯酒的话,那就喝一小杯就行了。神经病!人家可是黄花闺女呢!喝交杯酒,亏你想得出来!我正想开口大骂死光头,是不是看我很K呀,不就三大杯红酒嘛,为难人家小妹干什么呢!
伴娘轻轻地拉了我一把,走到光头面前,理直气壮地说:“喝交杯酒是吧?喝就喝,谁怕谁呢?吓唬我们,是吧?”话还没说完,左手就把我的右手给抬了起来,她自己的右手已开始环绕我的脖子。
我自认为自己一向是脸皮特厚之人,而这一次,我明显感觉到了自己脸上发烫。我有些迟钝地绕过伴娘的脖子,喝完了那令我终身难忘的交杯酒,身边也响起了那令人振奋的掌声、口哨声、起哄声!死光头跟“阳萎”的声音最大:“TM兵哥,真丢脸,男人还这么被动,看人家MM多爽快,多主动!”
我冲着他俩瞪了一眼,加上范剑这小子也开始打圆场,说等会再回来。说实话,我在这帮哥们眼中,还是有一定威信的,虽然他们几个年龄并不比我小,但他们也喜欢叫我兵哥,这可能跟我在部队锻炼了几年有一定的关系。至少我够哥们,讲义气,还有就是曾经那股军人雷厉风行的作风一直是我的骄傲。
范剑TMD不知道是因为结婚太过兴奋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