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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一生,是颠沛是流离是无处去,便深夜归去,也不抬头望天边的北斗星了。
我再醒来,我会醒来,因为,我和你们说过,只是你们不信,所以,我只要再说——我是不死,我是永生。
我推开旅馆的窗,看着天上的云,每一朵,也不远也不近,小红马就站在云朵里,背着我摇着尾巴,夕阳下,这样的画面很动人。于是,我准备写一本书,给女人,让女人感激男人。再写一本,给男人,让男人痛恨女人。
应该很好玩,虽然,这样的书,无数人写过,但是,我来写,便不同,很不同。因为,正如上帝知道的,永生者从来不曾也不想从女人的身上得到性与亲密。
雨停了的清晨,我尾随着那天的那个女孩NIC(别问我怎么找到她,只要我想找),一直沿着马路走到黄昏,然后,我看着她走进一家仿冒珠宝店,她很快的挑选了一套红宝石,挂着鼻子上。红宝石是她的幸运石。
卖宝石的是一个小女孩,抱着一台收音机,贴着耳朵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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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在说话——我站的远,听的清。
NIC问:“你快乐嘛?”
女孩答:“前一段时间,我不快乐。”
NIC问:“为什么?”
女孩答:“做了一些妥协。”
NIC问:“为什么要?”
女孩答:“因为没有太多的选择。”
NIC站了起来,要走。女孩抬起头,漫不经心的说:“我父母最近都死于车祸了,这店是我舅舅开的。”
NIC好像没有听见,出了门,走了很远。
一根羽毛的忧伤(2)
一路上,NIC的整个身子玲琅作响,有时很重,有时很轻,有时动人,有时动心。突然,他在一家挂着大大“X”的迪斯科门前停下来,转身,飞奔,并飞起来,象一个天使一样的飞起来,飞到小女孩的身边——穿过星,越过云,追过雾。
一个小时之后,NIC带着小女孩,走进她住的旅馆的房间,也就是我住的房间的对面。
那小女孩光着脚,走过地毯,地毯很脏。
NIC带着小女孩,来到的我的房间,因为我的房间有露台,然后,又吃又喝,NIC又给小女孩子卖任何她喜欢的东西。小女孩说她一个月的工资是2000卢布(相当于人民币200元)。
NIC猜对了,小女孩从来没有来过这样奢华的地方。
NIC想,小女孩子一定会永远记住这一天。
我却知道,再过很多世、很多世,这个小女孩子依旧只有这样一次机会,在这样的露台上吃饭(别问我为什么知道,我就是知道)。
我微笑的为NIC递上酒水,又退下,我喜欢NIC脸上的忧伤,象一根羽毛那么重的忧伤。
在新德里,你可以看见,很多庙和树是一体,你可以看见,人常常远离自己,前生与后世永不能相聚,你更可以看见,怜悯从不和智慧相随一起。
天渐渐地黑了。
NIC送小女孩回到店里,又回来,一路上经过一家修道院,修道院的一只巨大的转经筒日夜不休,每转一圈,撞响一下钟声,撞的前生后世很多世一起隆隆作响。
NIC看见我了,骑着小红马,她的脸色变得苍白,奔跑起来,我不紧不慢地跟随,她踢到一块石头,整个人跳了起来,然后重重得掉在地上。
我扛起了NIC,NIC不断的踢脚、咬我的肩膀。
我把她绑在小红马上,在我的房间,除了大地,五方开窗。
我一件一件的撕开撕下NIC的衣服,让雪白的天光倒进NIC的胸膛。
她是那么的美,她是上帝的造物。
众所周知,我一向喜欢和上帝分享他的一切,上帝也答应也愿意也给我这样的权柄。
我扶正了NIC的脸庞,月光照见她的哭泣和不安。
我轻轻的拨弄着NIC的乳房上的红宝石,说着各种各样温柔的话。我知道女人总是乐意听这样的话,哪怕这样的话毫无意义。
我一遍又一遍的吻过NIC的眼睛,告诉她,我解开裤子,我勃起了。我将我的整根阳具深深地,一次又一次的埋入了她的口中、阴道、肛门。
在月光下,NIC象个乳白色的蒲团,象一个属于我的、非常私人的小花园。
我在散步,我的脚步很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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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干的两篇日记(1)
比干是个寂寞的人,因为很多人向他指出这一点。
这似乎是个事实了,显然,每个人永远无法改变任何一个人看法,哪怕是正确的,哪怕是不正确的。
比干说话,也许很长,也许很短,寂寞的人,据说都一样,要么无话可说,要么滔滔不绝,所以,比干在介绍自己的时候,我们都要有心理准备。
下面是他日记中的一篇,当然,做了一些字面上的整理工作,但是,改动的地方并不多。
“昨天晚上六点,我就下班了,第一次那么早下班,自己都不习惯。
在电梯里,里头站着的,是新来的女同事,竟可以说的上是丑陋了,我不好和她说话,害怕着自己说话语气的不善,害怕着她开口,她要开口了,我便得敷衍。
于是,我看着电梯上面,上面自然什么也没有,可是,刚才的电梯一定是热闹着的,闻的见拥挤的人气,人的气息。
电梯到了一层,那个女同事走在我前面,她身上的香水很香,但是,我永远也不会告诉她——一个丑陋的女人,抹香水,是多么不好的事。
在小超市,一家迪亚天天的小超市,买了一瓶可乐,可口可乐,我一直想在这家超市,买到百事可乐,只是一直买不到。结账的是一位中年妇女,很胖,她的目光是亲切是疏远是飘忽。这样的目光包裹中,你不在她面前,她会以为你是在的,你在她面前,她又以为你是不在,这是多么理所当然的事情啊!!
我意识到身上只剩下95元钱了,我是那么不会计划,计划着花钱,该是生活中最富有诗意的事情。遗憾的是我以前一直做不好,索性放弃了,放弃了,索性又承认自己做不到。
回到了宿舍,我洗完澡,宿舍里一个人也没有,开了灯,我并没有觉得灯也是黑的。打开背包,想把笔记本拿出来,只是,迟疑了一下,到底是找过床头的书,一本看了很久,一直看不完的书,以至于我这会说话的时候,连书名都记不住,可是又是什么关系呢,每一次,那一回,我看书的心思不是诚实的、认真的,看着看着,我会睡着的。
在睡之前,我往窗口张望了一下,我在十层的楼上,往下望,楼下不远的大街上,很多人,都往一个点上靠拢,聚集——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吧。我的目光象一头大象,大象的脚正踩在人群上,这个时候,我是多么的孤独,我几乎可以这样定义自己了。
可是,且慢,人群又慢慢各自散开了,成了平面上一个个实的点,虚的名,这时候,我显然置身于全人类的喧哗之中。我和每个人有了最紧密的联系了。
于是,我退回自己所有的目光,窗子也关上,然后,安心的入睡了。
早上四点多,我醒过来了,同宿舍的人,睡觉的声音很清晰,我打开台灯,在桌子上摸索到香烟,于是,抽烟。
烟真是好东西,放台灯的桌子长约一米半,我关上灯。
我从心房里,把整个心脏掏出来,放在桌子上,如果从正面看,我的心脏是透明的、无声的,可是,随着我目光的变幻,整个心脏有了各种各样的颜色,是黯淡是死灰是灿烂是绚丽,我伸出手指,轻轻的触摸,去确认它质地的柔软,整个心脏显然动了一下,呼应我的手指,然后,我还会看到,一股透明的液体在心脏的内部快捷的流动着,无休无息,永不停止。
我给这股液体安上什么名字呢?我是那么认真的想,就象想着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然后,正如我所说过,我的生命并没有发生过什么重要的事,我的生活并不蕴藏任何深意,所以,也自然想不出合适的名字。
然后,天就亮了。
我起了床。
穿好衣服,我已经学会不穿衣服睡觉了。不穿衣服的好处,也许在于做梦的时候,不会回到从前。
出门,轻轻的拉上门,因为屋子里的每个人都还在睡觉。
我住的小区的楼道,最近刚刚铺上瓷砖,一个老人在电梯里头,我看着他的皮鞋,很亮。老人指了指我的手,我才恍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抽了一根烟。
显然,这个时候到公司实在是太早了,我在路上吃了豆腐脑、又在昨天的迪亚天天买了一瓶可口可乐。”
比干住的隔壁,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