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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刘一下子紧张起来。多年的经验让他看出大炮虽然是个打架能手,但和他眼前的黑色西装一比,简直就是业余和职业的差距。李南洋这小子怎么有了那么硬的帮手?
还没等他缓过神,不知后面谁喊了一声“动手上啊!”他那些本来神经已经高度紧张的小弟就像被点了引线的鞭炮,一下子爆炸了起来,纷纷抽出了藏在包里的刀具铁条就向对面几个人冲了过去。
两个黑色西装挡在李南洋和销售男人的面前,他的那些小弟虽然抄了家伙,还是被他们三拳两脚挡了回去。看到这,大刘的脑子腾的热了起来,如果今天人多欺负人少都被摆平了,他以后还能混吗?想到这,他拔出了腰间的西瓜刀,恶狠狠的扑了上去。
一时间李南洋的总经理办公室里乱成一团,桌子椅子倒了一片。大刘以前拜过师练过几年拳脚,他一加入,两个黑色西装顿时有点吃紧,身上也挨了两下,不像刚才那么挥洒自如。但不管大刘他们一伙怎么冲都被那两个人硬生生挡住,怎么也够不到李南洋和那个消瘦的男人。再下去警察肯定马上要到了,大刘焦躁起来。
就在这时候,情势发生了变化。在一片混乱中,不知道谁把自己手里的刀扔了出去,去势极快的向一个黑色西装飞去,那人不得不一闪,身后露出个空挡。就在这时,大刘被一股巨大的力量从后面一推,整个人不由自主的向前冲去,手里扬着的西瓜刀噗的一声捅进了消瘦男人的肚子,从背后穿了出来。
大刘的脑子里顿时一片空白,他顾不得拔出刀子,转身就跑,他的那些小弟也跟着就跑,甚至比他跑的还快些。
警察很快的就到了,大炮和小鸡一个因为被打晕,一个因为看见血昏了过去被当场抓获。受伤的男人被送到医院后失血太多抢救无效,死在了急救室里。
大刘不知道的是,他莫名其妙捅死的人,是工商界里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在市政府的压力下,整个闸北警方全力开动,不到一个星期,他那些所谓的小弟统统进了局子,他也在逃往外地的火车上被便衣抓获。
但是漏了一个人。
那个好看的年轻人不见了。
警察详细严厉的审问了小鸡,但他认识那个年轻人也不到三天的功夫,在一个舞厅里认识的,甚至连名字也叫不出来,只是聊的投机相见恨晚,说起今后的打算,便把他引见给了大刘。
至于那天混战中到底发生了什么,谁也说不清楚。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大刘拿着一把一尺长的刀子捅进了别人的肚子,这可是谁都看见的。于是警察局也就不再关心那个消失的年轻人,上面的压力太大,赶忙结了案。
一个月后,刚出来没多久的大刘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了死刑,立即执行。大刘临死前也没想通,自己怎么就会杀了人呢?
在城市中部的某个角落里,一个年轻人坐在一张宽大舒适的沙发上,小口的喝着一杯红酒。屋外刮着寒冷的北风,厚厚的落地绒布帘子把整个窗户遮的严严实实,在黑暗中,他的面容不再像那天那么温文尔雅,他漠然的看着对面的墙壁,像是有很重的心事。
窗下写字桌上放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屏幕上一个标记一闪一闪的发着光,年轻人知道那是他的酬金已经汇到了帐户,系统给予的提示。作为一个杀手,这是他所应得的酬劳。
但他所想要的并不是那么简单。从出生起,他就背负着仇恨,报复的命运,他这次回到中国,正是要向一个他其实并不了解的仇人复仇。可笑的是,他并不了解那个所谓的仇人,他甚至都不恨那个人——只是有人告诉他那个人杀害了自己从未见过的母亲,只是他从一出生起就被告知,他这一生的价值就是要扳倒那个人。
仇恨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习惯则更是可怕。当一个孩子从出生起就注定要成为一个杀手,当他懂事后知道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向某人复仇,等他长大以后,他也只有去复仇了。因为除此而外,他实在没有别的事情可做。
为此,他付出了比常人艰辛百倍的努力,度过了普通人不能想象的童年,连他自己都不愿回首。
茶几上有一个闪着蓝色荧光的CD唱机,正在放一首英文的老歌,披头士的《昨天》。歌手略微沙哑的嗓音伴随着简单的吉它旋律,飘荡在整个屋子里。空气在歌声中变的飘摇不定,一股股蓝光和着旋律一起流动:
Yesterday; all my troubles seemed so far away
Now it looks as though they‘re here to stay
Oh; I believe in yesterday
Suddenly; I‘m not half the man I used to be
There‘s a shadow hanging over me
Oh; yesterday came suddenly
Why she had to go
I don‘t know she wouldn‘t say
I said something wrong;
now I long for yesterday
Yesterday; love was such an easy game to play
Now I need a place to hide away
Oh; I believe in yesterday
披头士的《昨天》,让人追忆自己那似水的年华,有人相信昨天,有人在今天成长。
那个沙发上的年轻人呢?他的昨天在那里,他是否相信昨天?
注1:方言中的骂人话
第一章 张家旧宅
九十年代,中国
钱塘江和太湖之间,有一片富庶的平原———杭嘉湖平原,这里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的美誉。南北而过的京航运河引来千万条交错纵横、环绕村头地边的小河,而河边便是一个个水乡小镇。
小镇上的居民,自从他们出生起,就过着平静而恬淡的舒适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子过的虽然有些单调乏味,却也悠然自得。小镇的人们在屋外河水的流淌声中,镇上古老的茶馆酒楼里,慢慢度过了自己的大半岁月。生活是那么平静,现代文明的喧闹和繁杂,在这里都不见踪影,连时钟的钟摆,也摇的仿佛慢了一些。
然而,某一天,其中一个小镇上,发生了一件大事。
“你知不知道,官家巷的那座大屋子,张家旧宅,被人买下来了!”在一家叫作“五福居”的小面馆里,老板娘神秘的说到。老板娘身材高挑,嘴唇画的血一样红,脸上涂了厚厚一层粉,每当她说话的时候,总是下雪似的,一片一片的往下掉。
“是么?不会是真的吧,有人买得起那个老房子?”一个穿着廉价西装,三十几岁的男人笑着说到,眼睛却盯着老板娘水蛇一般的腰身,象是要喷出火来。在小镇上,穿着这种衣服的人,通常都是去外地跑丝绸业务的销售员,出去见过点世面,赚了点钱,在小镇上倒也十分神气。
“我的消息怎么会错!”老板娘不屑的哼了一声,。这话倒也不假,在这个不大的小镇中,她的消息灵通,可是出了名的。镇上的闲人有事没事,都喜欢来她的面馆坐坐,聊聊天。这一来二去的,“五福居”面馆,倒成了小镇的情报集散中心。
“乖乖,要买下张家旧居,怎么也得十几万吧!”一个船工摸样的男人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面,一边含糊不清的说到。
老板娘鄙薄的看了他一眼:“我说你这个不长进的死脑筋,怎么思想还停留在十年前呢?十几万?人家花了整整两百万,据说一箱子百元大钞,匡一声砸在镇长的办公桌上,硬把镇长给唬的个一愣一愣的!”
老板娘说到得意处,眉飞色舞,连眼睛也亮了起来,仿佛砸下那两百万的,不是别人,就是她自己。周围的人都惊叹了起来,一起沉浸于百万大钞的幻想中。在九十年代,两百万人民币对普通老百姓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难怪这些小镇的居民吃惊,至于这其中种种细节老板娘是从哪里得来,却无人关心。
穿西装的男人看到大家都在惊叹,心里顿时不服起来,想说几句嘲讽的话,但转眼一想,这两百万可不是闹着玩的,他这几年走南闯北,推销小镇的特产生丝,也挣了些零碎的小钱,但小生意总是小生意,他琢磨着家里藏在箱子底上的那本存折,上面也就十几万的数,突然就泻了气。
有个外乡人,花了两百万,买下了张家旧宅,这个消息迅速的在小镇上传了开去,有如一颗炸弹,投入了原本风平浪静的湖水。这实在是因为,张家旧宅在小镇人心目中的地位,就象紫禁城于北京一样,是荣耀和富贵的象征。
张家原来是这个小镇地方上的大户,富甲一方,张家当年的主人,张石铭,更是高中清光绪二十年举人,酷爱收藏古籍、金石碑刻和玩赏奇石,为清未民初著名藏书家之一。张石铭作为一个有钱的读书人,他居住的宅子,自然是小镇上的一大著名景观。